《记念刘和珍君》教学中应说明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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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念刘和珍君》教学中应说明的几个问题 作者:潘伟斌

来源:《中学生导报·教学研究》2013年第20期

摘 要:《记念刘和珍君》(以下简称《记》)是鲁迅先生著名的杂文,写于“三·一八惨案”后,作者愤怒地控诉段政府杀害爱国青年的暴行,痛斥走狗文人下劣无耻的流言,无比沉痛地悼念刘和珍等遇害青年,并激励后人奋力前行。在教学中,除对教学重难点把握外,还应对文章的文体界定、结构以及鲁迅“史家笔法”等内容进行重点阐释,才能真正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文体、结构、语言、史家笔法

《记》一文选自《华盖集续编》,原文于1926年4月12日发表在《故事会》周刊第七十四期。主人公刘和珍于1926年在“三·一八惨案”中遇害,仅22岁。鲁迅在参加了她的追悼会后,写下《记》一文。其立场、观点和态度十分鲜明,他愤怒地控诉段政府杀害爱国青年的暴行,痛斥反动文人下劣无耻的流言,无比沉痛地悼念刘和珍等遇害青年,奉献了他的悲哀和尊敬,一方面告诫爱国青年要注意斗争方式,另一方面颂扬“为了中国而死的中国的青年”的勇毅,激励人们“更奋然而前行”。

由于文章年代久远,加上鲁迅文章语言较为艰涩,学生在理解起来较困难,教学中时常会出现教师分析课文时,只能告知学生鲁迅的这篇文章好在什么地方,学生却无法真正理解文章的妙处,教学过程变成了“呈现”的过程,而不是“分析—引导—总结”的过程,既不能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也背离了教学的主旨,同时也让鲁迅这篇檄文失去了其战斗意义,究其原因,主要是教师在教学中没有把几个重点问题说清、说透。本文试将以下几个问题进行剖析,以期对《记》以及鲁迅的相关杂文的教学有所指导。

一、 对于文章文体的界定

对于《记》一文的文体,不同的备课资料中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认为它是散文,也有人认为它是杂文。对于文体的准确定位,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文章、领悟文章主题。如何准确判断,应从两者概念入手。散文有广义与狭义两个概念,广义的散文是指除诗歌、小说、戏剧、影视文学以外的一切叙事性、议论性、抒情性文体;而狭义的散文则仅指抒情散文,其主要目的就是抒发作者的真情实感,此类文章若离了抒情性,则无法称为散文。在教学中发现,绝多数学生对于散文的理解停留在对狭义概念的理解,这与他们所接触的散文有关,如曾学习过的《荷塘月色》等。他们认为,散文结构上形散神聚,文章结尾处突出主题;体裁上多为随笔小札、心情文字、旅行游记等;语言较为流畅、文笔优美。

而对于杂文的概念界定,学术界有以下说法:杂文是以议论和批评为主的杂体文学散文;杂文,散文的一种,是以议论为主,夹以叙事、抒情的文艺性论文;杂文是一种既有政论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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