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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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北碚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第 1章 规划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 第 1款 规划编制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促进北碚区矿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矿产资源规划》、《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北碚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政策计划,制定《北碚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第2款 规划适用范围和规划基期

本规划适用北碚行政辖区内所有矿产资源,涉及除国家特定矿种勘查、开发以外的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目标纳入北碚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以2001年为基期,规划到2010年,展望到2020年。 第 2条 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 1款 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实现北碚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建设科技工业区和文化旅游城为总体目标,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落实《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树立科学发展

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坚持依法办矿和依法治矿,实施科教兴矿战略,优化矿业布局和加强结构调整,充分利用区内外资源和市场(以下简称“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把矿产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 2款 编制遵循的基本原则

? 坚持开源与节流的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原则。合理开采、综合利用各种矿产资源,降低资源耗竭速度,实现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

? 坚持宏观规划、政策调控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发展特色矿业,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保障本区国民绿洲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当前及长远的需求。

? 坚持科技进步和创新原则。改造更新矿产资源开采、加工利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优化矿产结构和矿产品结构,保证安全生产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矿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经济附加量和经济附加值,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矿产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 坚持效益统筹原则。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矿山生态破坏预防与恢复治理相结合,加强对其它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促

进地区矿业经济与其他经济、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第 2章 矿业经济形势

第 3条 自然与经济社会概况

北碚区是重庆市都市经济圈的重要部分,位于重庆主城核心区的西北面。范围在北纬 29°37'~29°57',东经106°18'~106°33'之间。东邻渝北区,西接璧山县,南连沙坪坝区,北界合川市。南北相距最长33.2公里,东西相距最宽24公里,面积为755平方公里。2001年,全区耕地1.96万公顷;森林面积1.6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23.1%;下辖17个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63.59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59.6%,非家业人口占40.4%。襄渝铁路、渝怀铁路、渝合高速公路、212国道横穿全境,全区各乡镇、村公路网络密布,嘉陵江从北至南贯穿全境,水陆交通方便。本区地处华蓥山脉南段川东平行岭谷区,由一系列帚状背斜与宽缓向斜组成。从西向东依次为沥鼻峡背斜、澄江向斜、温塘峡背斜、北碚向斜、观音峡背斜、悦来场向斜及龙王洞背斜。背斜两侧地势陡峻,一般海拔500~900米,最高点为海拔1316米的金刀峡镇天竹林。向斜内的丘陵谷地一般海拔200~500米,最低点海拔175米的童家溪镇嘉陵江边。在背斜核部零星出露二叠纪地层,背斜低山区出露三叠纪地层。侏罗纪地层出露在广大丘陵地区,第四纪地层零星分布

在嘉陵江呵谷地区、低山及丘陵斜坡地带。区内气候属东南亚季风环流控制的亚热带湿润气候,具有冬暖、春早、夏热多伏旱、秋迟多绵雨、热量丰富、雨量充沛、风力小、湿度大、云雾多、日照少、冰雪极少等特点。全年无霜期 335天,平均温18.3°C,平均降水量1105.4毫米。经过建国 50年来的建设和发展,北碚区绿洲社会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形成了以工业为骨干、旅游为主导、农业为基础、多种经济成分共存的经济结构体系。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7.634亿元。第一、二、三产业结构结构比例由1995年的8.8:62.9:28.3调整为4.9:62.5:32.6。

北碚区国民绿洲和社会“十五”发展目标是:确保国民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市水平,综合经济实力进入全市先进行列,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建成“一点四线”的特色经济带,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物质文化生活有较大的改善,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科技工业区和文化旅游城。

第 4条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第 1款 矿产资源特点

截止2001年,北碚辖区内共发现矿种23种。其中,能源矿产4种(天然气、煤成气、地热),金属矿产3种(铁、锶(天青石)、金(砂金)),慧金属矿产14种(石膏、石灰岩、白云岩、方解石、滑石,凝灰岩(含钾)、硫铁矿、

耐火粘土、粘土矿、膨润土、高岭土、砖瓦用页岩、砂岩(冶金用砂岩、铸型用吵岩、建筑石料用砂岩、玻璃用砂岩、建筑用砂),水气矿产2种(矿泉水、地下水)。

区内矿产资源主要特点是:所有矿产均为沉积型;非金属矿产种类和资源多;共伴生矿产多;矿产主要分布在背斜轴部及其两翼。已发现矿产地 92处,其中,大型矿床5处,中型矿床8处,小型矿床4处,矿点46处,矿化点29处。煤、铁、石膏、硫铁矿等矿产勘探程度较高,其余大多数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勘探程度普遍较低,一般牌初步调查评价阶段。优势矿产为煤、石膏、石灰岩、砂岩、地热等,潜力矿产有白云岩、膨润土、硫铁矿、矿泉水等(附表1~2)。 主要矿产概况:

? 煤:产地 64处。主要赋存于上二叠龙潭组和上三叠须家河组。上二叠统龙潭组主要为焦煤和瘦煤,一般灰份(Ac)19~31%,挥发份(Vc)15.7~24.4%,硫2.35~5.9%,发热量4696~6802大卡/公斤。上三叠统须家组以亮煤、暗煤为主,一般灰份(Ac)13.02~33.4%,挥发份(Vc)26.62~35.79%,硫0.53~2.07%,发热量4000~6928大卡/公斤。全区煤资源保有储量约3763万吨,潜在资源量丰富。区内煤资源开发对重庆市主城区和北碚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部分达不到开妈利用程度;柳荫镇沟片区岩因勘查程度较低和交通不便难以大规模地开发利用;玻璃用砂岩。砖瓦用页岩地质工作程度也不够。

(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而已不尽合理,产业结构有待调整。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大部分被众多小型矿山占用,难以形成规模生产和取得效益。

( 3)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粗放,资源利用率较低。重开采、轻保护、采富弃贫、采易弃难、乱采滥挖现象时有发生。大部分个体、集体矿山企业采选技术和装备水平较低,技术力量较薄弱,矿产品深加工能力较差,资源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较低。

( 4)大多数矿山机械化程度较低,安全设施不齐备,部分业主和矿工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生产中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 5)矿产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音发问矿、固体废料和废水污染矿山环境。地下开采造成局部地表开裂、塌陷,引起地下水渗漏,造成局部水资源短缺;露天采矿场大量破坏植被和山体,矿山废弃物堆放场占用、污染土地,使矿区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沿江采砂对嘉陵江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第 5条 矿产品需求及矿产资源可供性分析 第1款 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北碚区历来是重庆主城及周边区县矿物原材料的重要供应基地之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加快北碚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经济结构战略必调整,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十五”期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规划年递增 10%左右。因此,辖区内的矿业经济与区内整体经济同步快速发展。今后5~15看,重庆主城及同边区县对北碚区能源及建材类矿产如煤、天然气、石灰岩、石膏、砂岩、砖瓦用页岩、地热等矿产将越来越大。 第 2款 地区经济调整对矿业发展的影响

近几年,重庆市经济和社会结构作了重大调整。重庆市“退二进三”战略要求主城区内采石场关停或迁出;北碚区境内嘉陵江右岸除澄江镇外均为重庆主夸区,嘉陵江左岸东阳镇亦为重庆主城规划区;《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重庆市建设委员会的《重庆市新建采(碎)石场规划布局方案》将本区天府镇北部列为重庆市七大采(碎)石生产基地之一,满足重庆市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对石灰岩原料的需求;《重庆市矿产资源规划》要求鼓励开发利用本区硫铁矿和石膏矿;为保证合川市 双槐火电厂 240万千瓦机组发电,北碚区每年将向该市提供110万吨煤。根据北碚区资源条件和开发情况,本区矿业结构应以丰富的优质石灰岩和石膏作为资源基础,发展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把建筑建材业培

育为新的支柱产业。因此,北碚区矿业发展应特别重视岩、石膏矿及煤的开发利用和精深加工。 第3款 矿产品需求及可供性

本区主要矿产资源需求及可供性分析(见附表5): 煤:本区是重庆市主城近郊重要的产煤基地之一。 2001年产煤153.92万吨,其中销往境外约75万吨,本区治金用煤约15万吨,电厂用煤15万吨,民用煤15万吨,建材用煤约35万吨,供需基本平衡,考虑到煤成气、天然气的用户将逐年增加,民用煤将逐年减少,2006年合川双槐240万千瓦火电厂建成后需要北碚区供给部分煤炭以及其他地区的需求,2005年煤需求量为160万吨,2010年需求量为190万吨。2020年供需量与2010年基本相同。辖区内已查明的剩余资源储量按年产量165万吨左右计算,可开采16年。但在煤矿周边及深部地区,仍存在许多煤资源。因此,区内煤资源有一定的保证。

天然气:根据北碚区“十五”计划,今后几年天然气的需求量将有较大增长,在主城改造区、新建居民区和有条件的小城镇居民区的天然气普及率力争达到 100%。按1999年至2002年天然气的需求量年均增长15.34%分析,2005年天然气需求量将达到1.44亿立方米,2010年需求量将达到2.10亿立方米,2020年需求量将达了2.5亿立方米。本区天然气资源较丰富,有11个储气地层。目前复兴镇三叠纪

地层内天然气已被利用,三圣镇一带三叠纪地层内天然气田已勘查作为后备气田。天然气资源有保证。

地热:辖区内地热资源十分丰富,主要表现为地上热水(温泉)。已开发利用 2处。经调查评价,金刀峡——静观段、施家梁狮子坝等地的地热资源丰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地热水的需求将增加。2005年前后,应尽快开发利用区内

地热资源,满足本地旅游,医疗,能源需要。 ( 2)非金属及建筑原材料类矿产

石膏:石膏开发及其后续产业作为北碚区矿业支柱之一的条件已初步形成。 2003年矿石产量达10万吨。根据北碚区“十五”计划,未来3~5年石膏深加工产品的需求将有较大的增长。预计2005年供需量达到60万吨/年。本区石膏资源储量5.09亿吨。因此,资源可得到充分保证。

水泥用灰岩:本区 2002年水泥产量89.44万吨。根据环保的要求,主城区和近郊不宜新建水泥厂,主要是改造原有水泥厂的是生产设备,采用新型干法水泥工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水泥质量。预计2005年本区水泥产量将达到180万吨,需水泥用灰岩约360万吨,加上周边区县和主城区水泥的需要,本区水泥用灰岩2005年供需量400万吨,2010年至2020年约为500万吨/年左右。本区可供开采的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仅天府镇就有5.15亿吨,资源有充足的保证。

建筑石料用灰岩:据统计, 2003年共生产建筑石料用(碎石)约100万吨,远不足市场需求。由于主城区采石场的关闭,未来3~5年隧渝铁路、渝怀铁路、渝兰铁路及房地产、高速公路、水利、港口等基本建设项目对本区建筑用灰岩(碎石)的 需求将大幅度增加。预计2005年需求量将达到200万吨,2010年需求量将达到300万吨,2020年需求量将维持2010年水平上。资料显示,仅天府镇下槽谷北段下三叠统嘉陵江组第三段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达9489万吨。因此,资源有保证。

冶金用,玻璃用砂岩:主要用作耐火材料,玻璃原料和铸型用砂。现有 4个企业生产耐火砖,销路较好,但产量不大。预测2005年本区冶金,玻璃用砂岩供需约10万吨,2010年至2020年供需来那个将维持在15万吨左右。区内有保证。 硫铁矿:辖区内硫磺矿分布于代家沟和 皮家山以带,资源有一定保证。无正规硫铁矿生产企业。根据《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5年重庆市生产硫铁矿3.5万吨,但全市硫酸生产所需50万吨以上的硫铁矿需从省外购进。因此,应开发利用区内硫铁矿。

白云岩:主要作玻璃原料、化工原料和冶金辅助配料。 2001年本区共生产白云岩5万吨。预测2005年供需量约8万吨,2010年2020供需量约10万/年。本区白云岩的资源量约1.8亿吨,资源有保证。

建筑石料用砂岩:主要用作建筑条石、石块。 2001年石产量26.1万立方米。随着城镇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及区内部分地区的青灰砂岩还可以加工城饰面材料和工艺石料,对区内建筑石料用砂岩的需求量将逐年增加。预测2020年间每年供需量50万立方米左右。本区资源量3000万立方米以上,资源以保证。 ( 3)水汽矿产

矿泉水:区内有三处水源地,属偏硅酸锶盐型优质天然矿泉水,资源有一定保证。目前以两家生产企业,年产水量 4000万吨。重庆市西部地区有21家矿泉水生产厂家,由于生产过剩,市场竞争激烈,不少厂家已停止生产。因此,区内矿泉水生产企业应以销定产。 ( 4)境外资源利用

本区铁、铜、磷、优质玻璃原料、优质陶瓷图等矿产资源缺乏,应充分利用境外资源满足本区加工制品的需求。铁、磷、低硫媒可以从贵州、四川、等地购入,铜矿可从云南购入,优质玻璃原料、优质陶瓷土等可以从河南、湖南、江西等地购入。

第 3章 规划目标

第 6条 规划目标 第 1款 总体规划目标

建立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区矿产资源有序开发、有偿开采、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加强辖区内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与勘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可供性。加强矿业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及矿山开采合理布局,提高矿山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重点开发天府政内媒、石灰岩、砂岩及三石镇,石坝镇内石膏,重点限制或禁止嘉陵江两岸划为重庆石主城区及风景区的采矿活动。在开发区内矿产资源的同时,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达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北碚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矿业体系。 第 2款 2005年目标

( 1)配合实施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初步改善公益性质工作较薄弱的局面;重新修改、补充和完善已有的地质资料,完成全区基础地质图件编制;争取水泥用灰岩、砂岩等优势矿产所需矿产资源的可供性得到提高。

( 2)开发利用总量与全过经济增长总量相适应。到2005年,全区固体矿石总量控制在1000万吨左右。其中,媒160万吨,水泥用灰岩40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200万吨,石膏25 万吨。实现全区矿业产值年均增长10%左右。 (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合理。建立观音峡背斜北中段媒、石灰岩开发为主的矿业经济区,三圣-石坝石膏建材矿

产开发加工为主的矿业经济区及澄江砂岩、石灰岩、媒开发为主的矿业经济区。

( 4)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初步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控制矿山数量,矿山开采秩序基本正常。实施矿山最低开采规模限制制度,开采规模与储量规模相适应,基本扭转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局面,矿山生产安全状况基本由较大改善。矿山采、选、冶加工结构得到改善,矿山“三率”(即矿产开采回收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矿山开采回采率达75~85%,选矿回收率达70~80%,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3~5%。

( 5)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矿业权市场。初步建立稳定的铁、铜、磷、优质媒、优质玻璃原材料等短缺矿产外部供应体系,优化区内矿产资源深加工产品出口机构。在2005年底以前,力争有大中型矿山开发项目招标。

(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引起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明显减少,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初步改善。基本建立矿山生态保护环境与监督体系;不再新建对生态环境具有不能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开采矿产资源实行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制度;重点矿产资源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符合《北碚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矿山“三

废”(即废水、废渣、废气下同)利用率、处理率不断提高,废气达标排放,废水基本达到排放(达标率60%)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50%,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40%,重点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40~50%。 ( 7)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逐步建立以法规、政策、规划为主要手段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测、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宏观调控体系,矿政管理依法行政的权威有明显提高。 第 3款 2010年目标

? 配合完成国家下达的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任务:新勘测一批矿产资源基地(媒、地热、建材类矿产),进一步提高权矿区矿产自资源的可采资源储量;实现公益性地质调查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测良性互动;实现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地质资料的信息化管理。

? 矿产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矿业经济保持持续发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好转。矿产品供需总量实现基本平衡;开发布局和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矿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达到行业安全生产标准。

? 矿山“三率”和矿产品精深加工利用水平在“十五”末的基础上有所提高,经济附加值高的矿产品比重要进一步加大。

? 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巩固和加强。有更多的矿业开发和矿产品深加工项目进行项目招标,基本形成开放有度、竞争有序的现代矿业经济发展格局。

? 完善矿山生态环境管理与检测网络体系;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区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基本得到控制,矿山“三废”利用率、处理率、显著提高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 60%;重点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60%以上;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60%。

? 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完善,全面实现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

第 4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测

第 7条 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

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是由土资源部统一部署,以地学为基础的综合性地质调查工作。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工作成果社会共享,为国名民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存环境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附表6) 第 1款 基础地质调查

开展 1:5万地下水资源调查,人畜饮用地下水紧急勘查;重新修改、补充、和完善已有地质资料,完成权区基础性地质图件的编制。

第 2款 重要矿产资源潜力调查评价

管、全玻璃制品;石膏加工应发展超细、超纯、高强度石膏粉系列以及发展水泥膨胀剂、水泥增强剂、减水剂、石膏装饰材料等;砖瓦等生产企业应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新型保温材料、新型陶瓷材料、硅质原材料矿产也应进行深加工,提高品质和经济附加值。

第 16条 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完善矿山“三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矿山“三率”政策监管和利益驱动机制,坚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矿山“三率”水平挂钩制度。设立奖惩条例,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利用能力的水平。

建立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统计公告制度和申报认定制度。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山设计和建设、矿山开采及矿石洗选加工各个环节坚持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同时评价、同时勘查、同时设计、同时开采和同时回收利用。对于没有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的矿产储量报告不予认定;对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共伴生矿产而没有综合开发利用方案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规划期间,加大矿山技改力度,提高共伴生矿产综合回收率和利用水平。重点是开采石膏时应回收与石膏共生的白云岩矿产;矿渣尽可能生产矸石砖、建筑碎石或铺路材料;高瓦斯煤矿应尽可能利用抽放瓦斯生产碳黑或民用;尽可能利用低热质煤或洗选尾煤发电、烧砖;分级利用石灰岩、砂岩和煤,同时注意其伴生矿产开发和综合利用;

鼓励回收利用废旧金属及其他二次资源。 2010年,各类矿山的“三率”水平达到《重庆市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 17条 新建矿山的许可条件

新建矿山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准入或换证: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本规划的相关要求。

( 2)具有依法经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认可的资源储量(含共伴生矿储量)。

( 3)具有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矿山设计部门提供的符合相应政策规范要求的矿山设计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 4)具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地质灾害、土地复垦、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具有与矿井生产相适应的资金、技术、人才(含地质、采矿、安全、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人才),禁止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的淘汰的生产工艺设备。

第 6章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第 18条 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第 1款 加强审批管理,防止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加强新建矿山审批管理。对不符合建设条件和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又无条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新建矿山,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禁止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区内开采矿产

资源;限制在观音峡背斜的白庙子至文星场一带开采矿产资源,规划作为典型的基础地质教学和科普基地;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襄渝铁路、遂渝铁路,渝合高速公路及其他国道、省道公路两侧规定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仪北路代家沟至朝阳桥段周边限制露天开采矿产资源;仪北路代家沟以北沿线可视范围限制露天开采矿产资源;在嘉陵江小三峡保护区内,至主航道 1000米 范围内禁止开采矿产资源和新建矿产加工项目;在嘉陵江其余河道及两岸,严格限制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在三峡高压输电走廊两侧 300米 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龙凤桥镇槽上地区种苗基地、宗教旅游观光区、农业花卉观光区内进行采矿活动;禁止在重要建(构)筑物、水库、水坝、堤坝、水电站、水电枢纽、光缆铺设地段以及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规定范围内进行采矿活动;禁止新建污染水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附表 14~17)。 作为重庆市七在采(碎)石基地之一的天府采(碎)石生产基地、应加强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第 2款 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评估,加大监管力度 新建、改扩建矿山必须严格执行矿山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经批准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同时使用。

新建矿山必须定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如实报告矿山生态环境状况,监管部门必须按相关法规履行监管职责。 第 19条 现有生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第 1款 控制“三废”排放,防止生态破坏

采矿活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三废”对矿区与相邻地区大气环境、水环境的污染和对水均衡的破坏。对产生的废渣或不能再利用的尾矿,应利用荒地和废弃地设置稳固的堆放场或尾矿坝,并与周围的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矿山“三废”禁止直接向嘉陵江排放。 第 2款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和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 。 北碚区可分为 3个矿山生态环境区:东北部低山丘陵矿山生态环境区;西南部低山丘陵矿山生态环境区;嘉陵江沿岸矿山生态环境区。对矿山地质灾害以“防”为主,让“避让”与“治理”相结合,避免或者减少矿产资源开发所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开裂、塌陷、地面沉降等次生地质灾害。 第 3款 对现有生产矿山开采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 。 按照典型示范、分类指导、分区治理的原则,确定北碚区的重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附表 19)。 鼓励矿山企业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加大资金和科技投入,将清洁生产观念融入矿产资源勘探 --->规划--->决策--->生产--->闭坑--->恢复治理全过程。先期重点搞好龙凤桥镇槽上地区的矿山示范工程,严格控制矿坑疏干排水和矿

山“三废品”排放,防止造成地下水资源枯竭、岩溶地面塌陷和水质污染,以推进区内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全面实施。 第 20条 闭坑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第 1款 统一规划,分区治理

本区矿山废弃地的远景利用应以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为发展方向,分批启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重建工程(附表 19)。东北部低山丘陵矿山生态环境区的矿山废弃地恢复治理以还林还草和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为主;西南部低山丘陵矿山生态环境的矿山废弃地恢复治理主要是建设无公害的粮作、果蔬生态农业基地;嘉陵江沿岸矿山生态环境区的矿山废弃地恢复治理主要建设与旅游观光相配套的基础设施。

鼓励社会资金通过土地租赁、承包等形式进行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重建。矿山企业投资复垦废弃矿山,可优先享受复垦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并依法享受开发采矿废弃地的一定时期内的免税。尝试建立政府单列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专项基金,专门用于治理计划经济时期国有老矿山、影响大且责任不明的闭坑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第 2款 驾驶闭坑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检查

加强矿山闭坑工作的审查与管理。矿山闭坑应提交闭坑报告,由区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企业负责实施

闭坑工作,经区人民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退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第 7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调查监督 第 21条 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调查与监督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审批制度、勘查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汇交制度,矿产资源储量变动和储采比变化的检查审核制度。强化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相关资料、信息管理以及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调查监督。

北碚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探矿权人的资质及探矿权人是否按规定进行勘查活动,敦促上报相关勘查成果资料。对发现新矿种或增加资源储量有重大贡献和检举勘查活动中非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经调查核实后给予奖励。对有非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 22条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状况调查与动态监督 北碚区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调查和监督管理。主要调查采矿权人获得采矿权后是否按批准的开采范围和时限进行采矿活动,是否按批准的矿山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矿产资源利用效果和矿山“三率”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是否有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检查采矿权人是否按规定及时如实填报统计年报,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税金和相关规费,是否达

到最低开采规模,开采过程中是否遵守有关矿山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规。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内各类违法、违规的采矿行为进行追究和处罚。

第 8章 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保证措施

第 24条 完善规划体系,加大矿政管理力度

本规划及相关的专项规划 是指导北碚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行为的地方政策性文件。实行规划实施的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执行探矿权、采矿权行政审批会审制度和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的年检制度。特殊情况下,与现有规划不符的勘查、开采申请,应按原有程序变动规划后方可受理。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观念,提高矿业权人依法办矿的自觉性。在全区范围内实行规划公示制度,增强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的参与和监督意识。

第 25条 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拓宽投融资渠道 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规划调控下,推进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严格有偿使用制度。按照矿产资源所有权与探矿权、采矿权分离的原则,逐步建立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矿业投融资体系。政府定期发布“北碚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指南”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成果信息,引导、优化商业

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方向。发展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资产评估、技术咨询等中介组织。

在积极争取国家矿产资源调查资金的同时,区人民政府应从地方财政预算中列出专项经费,建立地质矿产调查勘查储备基金,用于开展区域地质、矿产地质、生态地质、灾害地质调查等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及重点支持有利于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的研究、技术改造项目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第 26条 依靠科技进步,重视科技人才

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研究纳入本地区科技发展计划,实施“科教兴矿”战略。依靠区内外科技人才优势,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矿山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中介服务完善的矿业技术创新体系。多渠道增加矿业科技投入,围绕本区矿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完善科技推广、信息服务、技术交流网络,加快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实施人才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批适应矿山及其后续产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和管理人才。 第 27条 加强矿政信息化建设

依靠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状况系统监测,及时、准确掌握全区特别是优势矿种、重点矿区的矿产储量增减,

资源利用水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等动态变化及科技信息。开展矿产可供性及相应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有利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具体对策,以规划管理信息化带动管理科学化和矿政服务社会化。

第九章 附则

第 28条 附则

本规划经北碚区人民政府同意、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由北碚区人民政府组织在本行政辖区内实施,接受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督。 本规划由北碚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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