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问题之现状与前景 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五十周年

更新时间:2023-09-17 07:22:01 阅读量: 幼儿教育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中国人权问题之现状与前景 ──纪念《世界人权宣言》

发表五十周年

于浩成

前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现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访问学者

一、五十年来世界上践踏人权和维护人权之斗争 二、如何看待中国和“亚洲”的人权观?

三、公民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相互关系 四、过去十年来中国人权的法律保障状况

五、历史的教训:个体解放是尊重和捍卫人权的先决条件

【注释】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不久,联合国于1948年12月10日发表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世界人权宣言》。在二次大战中约2,700万人死于战场、1,200万人死于法西斯集中营,全世界的物质财富损失约400万亿美元。当时,饱经战乱及暴政压迫、苦难深重的各国人民迫切希望建立一个和平、民主、自由的新世界;在中国的延安和各解放区,人们也怀有这样良好的憧憬。抗战胜利后解放区曾传唱一首苏联歌曲,其大意是:“太阳在天空现出笑容,大地发出雄壮的歌声,全世界人民在歌唱,祝颂新世界的诞生。同盟国万众一心,打倒敌人,向着自由、解放的新世界前进!”这首歌曲充份反映了人们盼望和平自由的心声。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它的前言说明,《宣言》的产生是“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诬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于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鉴于为使人类不致迫不得已铤而走险对暴政和压迫进行反叛,有必要使人权受到法治之保护”。这一《宣言》的发表标志着全人类捍卫人权事业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一、五十年来世界上践踏人权和维护人权之斗争

从《世界人权宣言》发表之日到现在已有半个世纪,现在来看,世界各国人民当时表现出来的善良愿望未免过于天真了;在这一宣言发表之后的多年里,一些国家的人民仍然没有真正见到“自由解放的新时代”。因为,世界上践踏人权的并不只是德、意、日这三个法西斯政权。五十年前联合国通过《世界人权宣言》时,苏联、白俄罗斯、乌克兰、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南斯拉夫等八国政府虽然不便反对,但实际上并不赞成这一宣言,因此投的是弃权票[1]。二战后,德、意、日法西斯摧残人权的野蛮暴行,如奥斯维辛、布痕瓦尔特等集中营、南京大屠杀和日本731细菌部队等令人发指的罪行,已被陆续揭发,这三个国家的一些战犯也受到了审判。德、意、日三国走上了民主化的道路,但在二战时形成的反法西斯阵营内部,一些国家的统治者侵犯人权的行径并未被揭露,更未被有效地制止。

例如,苏联在二战初期曾在卡廷森林中集体屠杀了一万多波兰军人,并偷偷地埋葬在那里。苏联政府一直隐瞒这一罪行,直到1991年苏共垮台后,这个屠杀案才大白于天下,俄罗斯总统叶利钦承认了这一史实并向波兰正式道歉。此外,苏联推行农业集体化时对广大农民的迫害、斯大林时代大批苏联知识分子被杀害或流放、1937年托洛茨基、布哈林等审判案前后成千上万的苏共党员干部被冤杀等严重罪行,也长期在革命的名义下被掩盖了起来。赫鲁晓夫1956年在苏共第20次代表大会上揭露斯大林破坏法治的错误后,他的秘密报告被波兰共产党故意外传,

全世界得知后才大为震惊。然而,此后苏共并未停止其粗暴地侵犯人权的做法,在勃列日涅夫当政时期,苏联政府继续迫害持不同政见者,并将一部份人流放到国外。还有,柬埔寨的红色高棉上台后以推行社会主义为名、杀害近200万民众的血腥暴行,也是全世界人所共知的事实。这些无情的事实说明,象列宁、斯大林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建立起来的那种专政体制,与主张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的宪政主义是薰犹不同器的。《宣言》发表以来的五十年,也就是尊重和捍卫人权与诬蔑和侵犯人权两种力量相互斗争的五十年。

1945年在中共第七次代表大会上,毛泽东提出要建立一个独立、民主、富强的新中国。他曾解释说,他所说的“民主”即林肯的“三大民主”(民有、民治、民享),而他所说的“自由”即罗斯福的“四大自由”(言论和表达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2]。那时,在野的中共的政治主张似乎很接近《世界人权宣言》提出的理想。所以,当时的中国政府在《世界人权宣言》上签字时,出席联合国大会的国民政府代表团中来自解放区的代表董必武的名字也列入了《宣言》签字国的代表名单中。

随着国民党政府在大陆失败并撤退到台湾,大陆的民众曾经以为,新中国的成立会带来毛泽东所说的民主自由。然而,无情的事实一再打破了人们的幻想,在苏联发生过的种种悲剧在中国重演了。与苏联不同的是,中国在对人迫害凌辱时更多地采用了群众斗争的手段。据不完全统计,1950年前后的土地改革中被杀害、凌辱的地主、富农以及被错划为

地、富的人,约达200至300万人;1957年反右派运动中全国至少有55万“右派分子”遭到迫害;1959至1961年的“大跃进”运动导致了数千万人饿死;在1966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中,粗暴地侵犯人权的行径更是达到了高峰,约1,000万人遭到迫害。连中共的第二号人物、国家主席刘少奇的生命权都得不到保障,他最后被凌辱、折磨致死,普通老百姓的人权就更不待言了。

中共建国后,实行了严格的意识形态控制和文化管制,报纸全部被改变成宣传喉舌,进口书刊遭到查扣,收听外国电台会被按照“收听敌台”的罪名治罪。因此,人民的耳目视听全被封闭,其知情权被剥夺殆尽。毛泽东在1949年7月1日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开始批判“民主个人主义者”,此后在“思想改造”、“反右派”等运动中,更进一步将民主、法治、自由、人权等思想一律扣上资产阶级帽子予以批判、打击。结果,不但普通民众对《世界人权宣言》几乎毫无所知、对人权的观念基本不了解,甚至连知识分子也是如此。人们每日视听所及的都是“阶级斗争”、“加强专政”一类的喧嚣。

直到“文革”结束后,以1978年底北京的西单民主墙活动为契机,政治气氛才开始改变。当时,广大工人和市民纷纷要求为1976年4月5日的“天安门事件”平反,并呼唤民主、自由、法治和人权。与此同时,中共举行了被称为“伟大转折”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部份地否定了毛泽东错误的政治经济方针,这既反映了广大党员和群众要求变革的呼声,也体现了包括邓小平本人在内的一大批中共高级干部的要求。这批高级干

部在“文革”中惨遭不幸、吃了苦头,因而强烈地要求改变毛泽东“以阶级斗争为纲”、“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方针。然而,当民主墙上出现了要民主、争人权的诉求时,邓小平又感到了来自民众的威胁,转而采取压制手段。他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采取了经济上改革开放、实行自由化,而政治上则收紧、批判自由化的方针,其实质与主张在威权统治下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威权主义”十分类似[3]。这种主张强调,为了发展经济,有必要限制甚至剥夺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在人权问题上,邓小平强调人权的阶级性、而否定其普遍性。他说,“什么是人权,是多数人的人权,还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全国人民的人权?西方世界的所谓‘人权’和我们讲的人权是两回事,观点不同”。[4] 中国法学界的一些人也闻风而起,纷纷发表批判“资产阶级人权”的文章。[5] 从1981年以后,中国出现了一系列“不叫运动的运动”[6],直到1989年的天安门事件,使得中国民众和知识分子对民主、自由的追求一再受到压制。中共1945年关于建立一个民主、自由的制度的承诺到现在都还没有实现。

二、如何看待中国和“亚洲”的人权观?

1948年在《世界人权宣言》上代表中国签字的是国民党政府,1971年国民党政府在联合国的会员国和常任理事国席位为北京取代后,中国大陆的政府就自然承继了《世界人权宣言》的签字国地位[7],也因此负有对《世界人权宣言》所承担的道义责任,对此中国政府从未否认过。但是,中国政府究竟是否认同《世界人权宣言》的原则呢?1989年以前,中国政府在国际场合总是表示,社会主义国家根本不存在人权问题,藉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poh.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