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建标2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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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中国计划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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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

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建标[2006]279号 )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建设局):

为适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需要,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工作的质量,我部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反馈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部

二ΟΟ六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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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

为适应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需要,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和造价控制,我们组织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该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是合理确定工程投资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工作,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额大,工期长,技术复杂,目前在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中还存在项目组成和划分不统一,概预算编制依据和费用标准差别较大等问题。因此,制定《办法》已是十分必要和紧迫。《办法》的制定发布将对政府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宏观调控,建设单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造价,提高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办法》的编制主要由承担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单位参加,在编制和审查中还征求了建设、施工和工程咨询单位的意见,并充分听取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方面的专家意见。《办法》中各项费用标准是在经过大量测算工作基础上合理确定的。经实测结果表明,利用《办法》编制的概预算达到平均先进水平。

本《办法》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及委托的管理组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认真总结经验,将有关意见及时反馈我们。

参与本《办法》编写的主要单位有:铁道第三勘测设计院,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ΟΟ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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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概预算编制办法 ..................................................................................................................................... (7) 第一节 概预算文件组成内容 ................................................................................................................... (11) 第二节 概预算文件的编制与章节划分 ................................................................................................... (12) 第三节 定额的采用与费用种类 ............................................................................................................... (14) 第四节 概预算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程序 ............................................................................................... (16) 第三章 费用内容及标准 ................................................................................................................................... (18) 第一节 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费 ............................................................................................................... (19) 第二节 设备购置费 ................................................................................................................................... (25) 第三节 工程建设其他费 ........................................................................................................................... (78) 第四节 预备费 ......................................................................................................................................... (102) 第五节 专项费用 ..................................................................................................................................... (107)

附录一:概预算文件编制单元划分基本规定表 ............................................................................................. (107) 附录二:概预算章节表 ..................................................................................................................................... (107) 附录三:概预算基本格式(式样) ......................................................................................................................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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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需要,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方法及相关费用标准,提高概预算编制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并在参照已建成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本办法是国家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宏观调控和搞好项目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

三、本办法适用于新建与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的编制。

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核设计经济合理性和全面反映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的主要文件。概预算的编制应完整反映设计范围内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符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构成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要求,有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

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制。同时应考虑编制期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基本建设有关政策和价格水平。

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是确定和控制项目投资,以及编制建设计划的主要依据,也是考核设计技术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应使项目总投资控制在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使考核施工图设计技术经济合理性的主要依据。

六、一个建设项目有两个以上单位设计时,应由其中一个单位作为总体设计单位,协调统一概预算文件的归总编制,并对全部概预算文件的编制质量负总责。其他单位负责各自承担部分概预算文件的编制质量。

七、其他已颁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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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第二章 概预算编制方法

第一节 概预算文件组成内容

设计概预算文件包括册概预算文件和总概预算文件。概预算文件由封面、目录、编制说明、附件、概预算表格组成。

一、册概预算文件

㈠ 封面及目录

1.封面应有建设项目名称,设计阶段,篇、册、分册及名称,编制单位名称,编制、复核、各级审查及造价工程师签名和执业专用章,日期等。

2.目录应按本办法有关概预算文件的顺序编排。

㈡ 编制说明 1.概述

主要包括工程基本情况、编制范围、主要工程内容及施工工法、结构形式、建筑面积等内容。

2.编制依据

⑴ 设计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文件批准文号、有关文件、纪要等; ⑵ 设计图纸:工程数量计算所采用的图纸依据 ⑶ 采用的定额及费用标准;

⑷ 工、料、机单价取定的依据或来源; ⑸ 设备购置费的计算;

⑹ 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和规定。

3.册概预算总额(册概预算定义见下节)及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4.其他有关说明

对概预算编制过程中需要说明的内容加以表述,如概预算编制时拟定的内容等,以及其他与概预算有关但不能在表格里反映的事项。

㈢ 基本表格(各项目根据设计和建设管理的需要,可增加必要的表格) 册概预算文件基本表格主要包括: 1.册概预算表

2.建筑与安装工程个别概预算表 3.设备购置费个别概预算表 4.补充定额表 5.主要工程数量表

6.人工及主要材料单价和数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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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二、总概预算文件 ㈠ 封面及目录

总概预算文件的封面、目录、格式与册概预算文件相同。

㈡ 编制说明 1.概述

⑴ 建设规模、工程总量、起讫点与里程、线路形式(包括地下线、地面线以及高架线长度及所占比例);

⑵ 车站、区间、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主变电站(所)、运营控制中心的分布状况; ⑶ 车辆、主要设备的配置情况; ⑷ 重点工点介绍;

⑸ 概预算文件编制单元划分及分工说明。

2.编制依据

⑴ 设计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文件批准文号、有关文件、纪要等; ⑵ 采用的定额及费用标准;

⑶ 工、料、机单价取定的依据或来源; ⑷ 设备购置费的计算;

⑸ 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和规定;

⑹ 建设用地(征地与拆迁建筑物)单价的依据。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及依据。

4.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计算方法及依据。

5.专项费用

(建设期贷款利息、车辆购置费和铺底流动资金)计算方法及依据。

6.概预算总额及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1)概预算总额及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2)概算与预算、估算与概算的对照分析; (3)对概预算编制中存在主要问题的说明。

7.其他有关说明

对概预算编制过程中需要说明的内容加以表述,如概预算编制时拟定的内容等,以及其他与概预算有关但不能在表格里反映的事项。

㈢ 基本表格(各项目根据设计和建设管理的需要,可增加必要的表格)及附件 总概预算文件基本表格主要包括: 1.总概预算表 2.综合概预算表

3.概预算或估概算对照表 4.主要工程数量表

5.人工及主要材料单价和数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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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附件包括有关协议、纪要、公文及其他有关分析计算资料。

第二节 概预算编制的层次与章节划分

为充分体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和投资控制的特点,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按册概预算文件和总概预算文件两个层面逐步完成。

一、册概预算文件

册概预算文件是具体反映建设项目一个单元建筑物群体工程范围内,或一个专业系统工程范围内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及其构成的文件,包括建筑与安装工程个别概预算、设备购置费个别概预算和册概预算。

1、建筑与安装工程个别概预算是详细反映各工程类别和某些重大、特殊工点的主要概预算费用的文件。编制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

设备购置费个别概预算是计算需要安装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费用。 个别概预算的编制,应按册概预算文件编制单元范围内划分的各工程类别,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工程难易程度及所占投资比重的大小、采用定额的要求分别进行编制。

2、册概预算是在概预算文件编制单元的范围内,按“概预算章节表” 的顺序,将工程部分的个别概预算按章节细目费用进行汇总编制。

概预算文件编制单元划分主要是依据项目设计分工和项目建设管理的需要。本办法对此作了基本规定,详见附录一“概预算文件编制单元划分基本规定表”。

根据设计项目的特点,对于附录一缺项的工程,总体设计单位可补充概预算文件编制单元,也可依据本项目设计和项目建设管理的需要,将附录一中若干概预算文件编制单元合并为一个概预算文件编制单元,或对概预算文件编制单元内容做少量调整,但都必须在文件编制中给予明确说明。

二、总概预算文件

总概预算文件是反映整个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的文件,包括 “综合概预算表”和“总概预算表”等五种表格。

1、“总概预算表”,是按“综合概预算表” 的基础上,按“概预算章节表”分章顺序汇编。 2、“综合概预算表”,是按“概预算章节表”的顺序,将所有“册概预算表”进行汇总编制。

三、章节划分

章节表的作用是将概预算费用按不同的工程和费用类别,划分为统一的章、节及细目;概预算章节表, 应体现统一和协调项目各专业工程概预算的编排顺序,反映项目各工程类别编制的内容。章、节及细目工程造价数据(包括各工程类别的造价指标)的积累和特征描述,应有利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

本办法按不同工程和费用类别,将概预算费用划分为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专项费用四部分,共十九章38节。编制概预算应采用统一的章节表,其各章节的细目及内容,见本办法附录二“概预算章节表”(以下简称“章节表”)。

各章名称详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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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表1 各章名称表 章序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名 称 车站 区间 轨道 通信 信号 供电 综合监控(主控) 防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 安防及门禁 通风、空调与采暖 章序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名 称 给排水与消防 自动售检票 车站辅助设备 运营控制中心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 人防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预备费 专项费用 第三节 定额的采用与费用种类

一、定额采用

为统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预算的编制水平,满足为建设单位筹措建设资金以及投资的动态管理提供基础依据,本办法规定:

1、地下结构、高架结构、地上市政设施等土建工程及除2中列出的其他各设备系统及安装工程,采用全国统一市政及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和本办法的各项费率(或建设部批准的相关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2、接触网、轨道、通信、信号、车辆段工艺、主变电所等专业工程采用相应行业概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或建设部批准的相关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3、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采用工程所在地区相应概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编制概预算时,定额中缺项或采用定额中的施工条件等与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同类工程定额在含量上存在较大差异时,应按定额编制原则,调查、收集有关资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补充定额。

二、费用种类

概预算费用按投资构成划分,分属下列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包括: 1、建筑工程费

为建造车站、区间、轨道、房屋建筑等工程所需要的费用属于建筑工程费。

2、安装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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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指工程中需要安装的机电设备的装配和装置工程费用,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等的装设工程费用,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绝缘、刷油、保温、调整和试验等工程的费用,以及其他采用安装工程定额的费用统称安装工程费。如:通信、信号、供电、给排水、通风、环境控制与保护、防灾报警、设备监控、门禁系统、自动扶梯与电梯、自动售检票、车辆段、人防工程等采用安装工程定额的费用。

3、设备购置费

由多种材料或经加工为零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功能、容量、动能传递或转换的机器、容器、成套装置称为设备。设备可分为定型设备和非标准设备;按安装方法又可分为需要安装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构成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包括备品备件),虽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属于设计明确列入设备清单的有关物品均为设备。

设备应包括本体及附带的配件、备件,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管道,以及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还包括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室内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设备购置费以设备原价加设备运杂费计算。

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指建设用地费、场地准备及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建设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勘察设计费、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生产准备及开办费、联合试运转费、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配合辅助工程费,以及其他。

第三部分 预备费

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指设计概预算中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价差预备费指项目建设期间由于价格可能发生上涨而预留的费用。

第四部分 专项费用

专项费用包括车辆购置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

第四节 概预算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程序

一、概预算费用项目组成

概预算费用项目组成(图1)

表2 概预算费用项目组成

┌ 1. 人工费

┌ 直接工程费 ┤ 2. 材料费(含运杂费) │ └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直 │ ┌1. 环境保护 ┌ 接 ┤ │2. 文明施工 │ 费 │ │3. 安全施工 │ └ 措 施 费 ┤4. 临时设施 ┌ 建 │ │5. 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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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 │ │6. 二次搬运

│ │ │7.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筑 │ │8.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 │ │9. 脚手架

│ │ │10.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安 │ └11. 施工排水、降水 │ │ ┌1. 工程排污费 │ │ │2. 工程定额测定费 │ 装 ┤ │3. 社会保障费 │ │ ┌ 规 费 ┤(1) 养老保险费 │ │ │ │(2) 失业保险费 │ 工 │ │ │(3) 医疗保险费 │ │ │ │4. 住房公积金

│ │ │ └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 程 ├ 间接 费 ┤ ┌1. 管理人员工资 │ │ │ │2. 办公费 │ │ │ │3. 差旅交通费 │ │ │ │4. 固定资产使用费 │ 费 │ └ 企业管理费┤5. 工具用具使用费 │ │ │6. 劳动保险费 │ │ │7. 工会经费 │ │ │8. 职工教育经费 │ │ │9. 财产保险费 │ │ │10. 财务费 │ │ │11. 税金 第一 │ │ └12.其他 ┌ 部分 ┤ ├ 利润 概│ 工程 │ └ 税金 预│ 费用 └ 设备购置费 算│

费│ ┌ 固定资产费用:场地准备及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建设管理费、建设用地费、可行性研究

│ │ 费、环境影响评价费、

用┤ 第二部分 |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

其他费、

项├ 工程建设 ┤ 联合试运转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其他 目│ 其他费用 ├ 无形资产费用: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配合辅助工程费 组│ └ 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成├ 第三部分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

└ 第四部分专项费用——车辆购置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

图1 概预算费用项目组成

二、建筑安装工程个别概预算计算程序(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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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表2 建筑安装工程个别概预算计算程序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直接工程费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按建筑安装工程个别概预算表计算 其中: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按建筑安装工程个别概预算表计算 措施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其中: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直接费小计 其中: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小计 间接费 利润 合计 个别概预算含税造价 (1)+(3) (2)+(4) (6)× 相应费率 (6)× 相应利润率 (5)+(7)+(8) (9)×(1+相应税率) 注:按本办法规定建筑安装工程个别概预算计算程序可以简化,详见第三章第一节第五项“建筑与安装工 程费的简化计算“。 第 8 页 共 54 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第三章 费用内容及标准

第一节 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费

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一、 直接费

直接费包括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

㈠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运杂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间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综合工费按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标准(包括地下津贴、隧道津贴、特殊地区津贴补贴等)计算。

2.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 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 材料运杂费:当材料费中未含运杂费时需计算运杂费。运杂费系指材料(包括供应材料及自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从料源点运至工地的料库或堆料地点所需的全部费用。当采用调查价及信息价(材料费中含运杂费)时,单价内所含供应范围不能到达工地时,应计算运至工地所发生的运杂费。

计算后的运杂费应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单独计列或摊入相关材料费中。 ⑶ 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 采购及保管费:是指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⑸ 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价格的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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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采用调查价或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价,应明确供应范围和所含运杂费内容等,当运距超过单价所含供应范围时应增加运费。铁路专用器材采用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⑴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① 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② 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③ 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④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⑤ 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⑥ 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⑦ 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交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⑵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取定:

以现行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作为计算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依据。

㈡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根据工程的特性分为通用措施费和专用措施费。

1、通用措施费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所发生的临时占地补偿费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费用内容包括:

① 临时房屋:是指为施工所需修建的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发变电站、材料库棚、停机库棚、工地围墙围栏、工地小区设施,活动房屋和帐篷的租赁和购置费、搭拆及维修费、摊销费。

② 工地范围内的运输道路(含龙门吊走行线、施工便桥)、临时通信线、临时动力照明线、临时水源及给排水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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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以上1-7项通用措施费,可分别以个别概预算工、料、机直接工程费现价乘以表4相应费率后,三项费用合计的方法计算。 表3 通 用 措 施 费 费 率 表 顺序 工程类别 费率 (%) 人工费、施工路基、绿化 高架结构(包括高架桥等工程)、桥涵 地下结构(包括地下车站、出入口通道、风道、风井、地下区间等工程)、隧道及明洞、人防 给排水及消防、通风空调与采暖、防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车站辅助设备、安防及门禁、噪声防护(包括各工程的附属工程) 综合监控(主控)、供电(不包括接触网、主变电所)、自动售检票(包括室内动力配线及其有关设备的安装及拆除工程) 注:房屋建筑采用工程所在地地区房屋定额相应配套的费用定额;接触网、轨道、通信、信号、车辆段工艺、主变电所等采用相应行业配套的费用定额。 机械使用费 2.89 3.31 3.65 2.88 2.98 材料费 3.09 3.51 4.11 3.08 3.18 1 2 3 4 5 (8).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费用按相应定额计算。为简化个别概预算计算程序,本项费用纳入直接工程费计算。 (9).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费用按相应定额计算。为简化个别概预算计算程序,本项费用纳入直接工程费计算。 (10).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费用按相应定额计算。为简化个别概预算计算程序,本项费用纳入直接工程费计算。 (11).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费用按相应定额计算。为简化个别概预算计算程序,本项费用纳入直接工程费计算。 2、专业措施费包括: (1).大型临时设施:如长钢轨焊接基地、铺轨基地、钢梁拼装场等; 第 11 页 共 54 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2).路基、轨道、桥梁、信号等改扩建的过渡工程等; (3).建(构)筑物加固与保护、桩基处理等。

费用计算应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准确计算工程量,采用相应定额或分析指标,按同类正式工程的费率计列。专业措施费应编制个别概预算,个别概预算汇总后按独立项列入工程所属专业类别对应章节中。

二、 间接费

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㈠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内容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国家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

⑴ 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⑵ 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⑶ 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㈡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的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费、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实(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部门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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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提取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的间接费,以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按不同工程类别,采用表4费率计列。 表4 间 接 费 率 表 顺序 工程类别 路基 高架结构(包括高架桥等工程)、桥涵 地下结构(包括地下车站、出入口通道、风道、风井、地下区间等工程)、隧道及明洞、人防 给排水及消防、通风空调与采暖、防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车站辅助设备、安防及门禁、噪声防护(包括各工程的附属工程) 综合监控(主控)、供电(不包括接触网、主变电所)、自动售检票 28.8 包括各工程的附属工程 包括室内动力配线及其有关设备的安装及拆除工程 费率(%) 10.79 13.05 16.39 含绿化 说 明 1 2 3 4 5 38.5 注:房屋建筑工程采用工程所在地地区房屋定额相应配套的费用定额;接触网、轨道、通信、信号、车辆段工艺、主变电所等采用相应行业配套的费用定额。 三、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以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按不同工程类别,采用表5费率计列。 表5 利 润 率 表 顺序 工程类别 路基 高架结构(包括高架桥等工程)、桥涵 地下结构(包括地下车站、出入口通道、风道、风井、地下区间等工程)、隧道及明洞、人防 给排水及消防、通风空调与采暖、防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车站辅助设备、安防及门禁、噪声防护(包括各工程的附属工程) 22.00 包括各工程的附属工程 费率(%) 8.23 10.10 12.5 含绿化 说 明 1 2 3 4 第 13 页 共 54 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5 综合监控(主控)、供电(不包括接触网、主变电所)、自动售检票 29.30 包括室内动力配线及其有关设备的安装及拆除工程 注:房屋建筑工程采用工程所在地地区房屋定额相应配套的的费用定额;接触网、轨道、通信、信号、车辆段工艺、主变电所等采用相应行业配套的费用定额。 四、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根据国家现行规定,税金计列标准如下: 1、 营业税按营业额的3%计列。 2、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营业税税额作为其计税基数,其税率随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异,即市区按7%;县城、镇按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者按1%计列。 3、 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计列。 综合税率 = {1 / [1 一 营业税税率 ×(1+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 教育费附加税率)] }一1。 建筑和安装工程的综合税率按3.41%计列。 五、建筑与安装工程费的简化计算 为简化计算,个别概预算可采用“费用定额总系数”计算,即分别以个别概预算工、料、机直接工程费现价乘以表6相应的费用定额总系 数,三项费用合计后就得出个别概预算价值(含税造价)。 表6 费 用 定 额 总 系 数 表 顺序 工程类别 费用定额总系数 人工费、施工机材料费 1.066 1.070 1.077 1.066 1.067 1 2 3 4 5 路基、绿化 高架结构(包括高架桥等工程)、桥涵 地下结构(包括地下车站、出入口通道、风道、风井、地下区间等工程)、隧道及明洞、人防 给排水及消防、通风空调与采暖、防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车站辅助设备、安防及门禁、噪声防护(包括各工程的附属工程) 综合监控(主控)、供电(不包括接触网、主变电所)、自动售检票(包括室内动力配线及其有关设备的安装及拆除工程) 械使用费 1.276 1.330 1.403 1.672 1.907 第二节 设备购置费 一、 设备购置费 设备费用的计算按设计确定的规格、型号、数量,以设备原价加设备运杂费计算购置费用。 购买计算机设备所附带软件未单独计价的,其软件费应随设备硬件一起,作为设备购置费。单独购买和开发的软件列入设备购置费计算机设备项下。 设备购置费的内容: ㈠ 设备原价 设备原价指设计单位根据生产厂家的出厂价格及国家机电产品市场价格目录和设备信息价等资料综合确定的设备原价。内容包括按专业标准规定的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失的一般包装费,及按产品 第 14 页 共 54 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设计规定配带的工具、附具和易损件的费用。非标准设备的原价(包括材料费、加工费及加工厂的管理费等),可按厂家加工订货等价格资料,并结合设备信息价格,经分析认证后确定。

㈡ 设备运杂费

设备运杂费是指国内设备自生产厂家或进口设备自国内海关运到工地期间和途中所发生的费用总和,包括:运费、装卸费、采购及保管费、供销部门手续等及有关费用。

二、设备购置费的计算方法

设备原价或设备订货价应根据调查资料,结合设计文件编制期的价格水平综合确定。

对于国内设备,为简化概预算编制,国内设备购置费等于国内设备原价加国内设备运杂费,国内设备运杂费按国内设备原价的5%计算。

对于进口设备,为简化概预算编制,进口设备购置费等于进口设备到岸价(CIF价)加国内运杂费,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按进口设备到岸价(CIF价)的3%计算。

进口设备到岸价(CIF价)为进口设备货价、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之和。

第三节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开支的,并列入建设项目总概预算内,除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预备费、专项费用以外的有关费用。按资产属性分别形成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以下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经常发生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在编制概预算时,应结合工程建设实际予以确定,对于未发生的项目不应计列。

一、建设用地费

建设用地费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建设项目征用土地或租用土地应支付的费用。

㈠ 费用内容

1.土地征用及补偿费:经营性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购置的土地使用权(或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余物迁建补偿费、电力牵引防干扰迁建补偿费、土地登记管理费等;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复垦费用和土地损失补偿费用;建设期间临时占地补偿费。

2.征用耕地按规定一次性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征用城镇土地在建设期间按规定每年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城市郊区菜地按规定缴纳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3.建设单位租用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在建设期支付的租地费用。

(二)计算方法

1.根据征用建设用地面积、临时用地面积,按建设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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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颁布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计算。

2.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地下的建(构)筑物其迁建补偿费应按迁建补偿协议、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颁布的标准计列或按新建同类工程造价计算。建设场地平整中的余物拆除清理费在“场地准备及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 中计算。

3.建设项目采用“长租短付”方式租用土地使用权,在建设期间支付的租地费用计入建设用地费;在生产经营期间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应进入营运成本中核算。

征地拆迁应作为独立的其他费用编制单元编制其费用,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界区范围的征地、租地、建筑物拆迁、绿化迁移补偿等费用。各车站、各区间、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的工程数量和费用要分别计列。由总体设计单位商项目建设单位落实编制分工。

二、其他费用

㈠场地准备及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 ⒈费用内容

⑴场地准备费是指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为达到开工条件所发生的管线迁改、交通疏解、场地平整和建设场地余留的有碍于施工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的费用。其中,施工场地界区内管线迁改、交通疏解等工程应重点作为独立的其他费用编制单元,按工程数量和相关的编制规定编制费用,具体由总体设计单位负责,商产权单位确定编制单元划分和落实编制分工,并在概预算文件编制说明中给予明确交待。

⑵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是指为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而供到场地界区的,未列入工程费用的临时水、电、路、讯、气等其他工程费用和建设单位的现场临时建(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或建设期间租赁费用,以及施工期间专用公路养护费、维修费等。

此费用不包括已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施工单位临时设施费用。

⒉计算方法

⑴场地准备及建设单位临时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工程统一考虑。建设场地的大型土石方工程应列入工程费用中。

⑵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新建项目的场地准备费及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一般应根据实际工程量估算。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场地准备费及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除管线迁改、交通疏解费用外,也可按工程费用的比例计算。即:

场地准备费和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除管线迁改、交通疏解费用)=工程费用×费率(%)+拆除清理费;

费率(%)根据每个项目实际情况由设计人员调查研究确定。 改扩建项目一般只计拆除清理费。

⑶发生拆除清理费时可按新建同类工程造价或主材费、设备费的比例计算。凡可回收材料的拆除工程采用以料抵工方式冲抵拆除清理费。

㈡建设管理费

建设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为止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费率应比新建项目适当降低。

建设管理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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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⒈建设单位管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国家和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现行有关文件规定计列。 ⒉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 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含勘测、设计、施工、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费用。 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费用,按国家和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现行有关文件规定计列。 如建设管理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其总包管理费由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根据总包工作范围在合同中商定、从建设管理费中支出。 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执行时可根据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所实际承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由建设单位统筹掌握使用。 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是指政府主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验部门对检验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而收取的费用。 本项费用按国家和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计列。 ⒋工程招标服务费 ⑴招标代理服务费:指设计、监理、施工招标文件费及施工招标标底文件编制费等。 本项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总额为基数,按表7的费率采用累进法计列。 表7 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总额(万元) 100以下 100~500 500~1000 1000~5000 5000~10000 10000~100000 1000000以上 费率% 1 0.7 0.55 0.35 0.2 0.05 0.01 计算式 100万元×l.0%=1万元 (500-100)万元×o.7%=2.8万元 (1000-500)万元×o.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o.35%=14万元 (10000-5000)万元×o.2%=10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10=30.55(万元) 注:本费率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确定。 ⑵招标交易服务费:是指工程建设期间,项目所在地的建设交易部门为轨道交通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提供招投标交易场所和为招投标服务而收取的交易服务费。 本项费用按建设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计列。 ⒌境内外融资费用〔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 第 17 页 共 54 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是指境内外为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而支付的各项费用。本项费用根据项目融资情况,按国家和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计列。 ㈢可行性研究费 ⒈费用内容 为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费用。 ⒉计算方法 按前期研究委托合同计列,或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1283号)的规定,采用表8费用标准计算。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参照编制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并可适当调整。 表8 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费表 单位:万元 咨询评估项目估算投资额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3000万元—1亿元 6—14 14—37 28—75 8—12 10—15 37—55 75—110 12—15 15—20 55—100 110—200 15—17 20—25 100—125 200—250 17—20 25—35 1亿元—5亿元 5亿元—10亿元 10亿元—50亿元 50亿元以上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12—28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 4—8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5—10 注:①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②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㈣ 环境影响评价费 ⒈费用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费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为全面、详细评价本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污染或造成的重大影响所需的费用。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所需的费用。 ⒉计算方法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计列,或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规定,采用表9费用标准计算。 表9 环境影响咨询评价收费表 单位:万元 序号 1 2 3 4 评估投资额(亿元)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 2~10 15~35 4~7 3~7 1.5~2 7~9 10~50 35~75 50~100 75~110 7以上 9~13 2以上 13以上 100以上 110 注:以上费用应乘以环境敏感程度污染系数,敏感采用1.2,一般采用0.8 ㈤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⒈费用内容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是指按照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建设项目(工 第 18 页 共 54 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为预测和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并提出先进、科学、合理可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和管理对策所需的费用。

费用包括: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以及为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等所需费用。

⒉计算方法

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委托合同计列,或按照建设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行政及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㈥ 研究试验费 ⒈费用内容

研究试验费是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等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及按照规定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的费用。不包括:

⑴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⑵由检验试验费开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等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

⑶由勘察设计费开支的项目。

⒉计算方法

本项费用应根据设计提出并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的具体研究试验项目,按其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计算所需的费用。

㈦ 勘察设计费 ⒈费用内容

勘察设计费是指委托勘测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设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程勘察收费和工程设计收费。

⑴工程勘察费:包括为工程设计提供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资料等的勘察及相应的试验、工程测量等所进行的工程勘察的费用;

⑵设计费:包括基本设计收费和其他设计收费。

⒉计算方法

按勘测设计委托合同计列,或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列。

㈧ 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是指引进技术和设备发生的未计入设备费的费用。 ⒈费用内容

⑴引进项目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备品备件测绘费;

⑵出国人员费用:包括买方人员出国设计联络、出国考察、联合设计、监造、培训等所发生的旅费、生活费等。

⑶来华人员费用:包括卖方来华工程技术人员的现场办公费用、往返现场交通费用、接待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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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⑷银行担保及承诺费:指引进项目由国内外金融机构出面承担风险和责任担保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支付贷款机构的承诺费用。

⒉计算方法

⑴引进项目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根据引进项目的具体情况计列或按引进货价(F.O.B)的比例计列,引进项目发生备品备件测绘费时按具体情况计列;

⑵出国人员费用:依据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出国人次、期限和费用标准计算。生活费按照财政部、外交部规定的现行标准计算,旅费按中国民航公布的现行票价标准计算。

⑶来华人员费用:应依据引进合同或协议有关条款及来华技术人员派遣计划进行计算。来华人员接待费用可按每人次费用指标计算。引进合同价款中已包括的费用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⑷银行担保及承诺费:应按担保或承诺协议计取。概预算编制时可以担保金额或承诺金额为基数乘以国家规定费率计算。

㈨ 联合试运转费 ⒈费用内容:

联合试运转费是指新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在交付运营前,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整个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和全部设备装置的负荷联合试车运转或局部联动调试所发生的费用净支出(试运转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部分费用)。试运转支出包括试运转所需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消耗、低值易耗品、其他物料消耗、工具用具使用费、机械使用费、保险金、施工单位参加试运转人员工资以及专家指导费等;试运转收入包括试车期间运营票务收入和其他收入。

联合试运转费不包括应由设备安装工程费用开支的调试及试车费用,以及在试车运转中暴露出来的因施工原因或设备缺陷等发生的处理费用。

⒉计算方法

⑴不发生试运转或试运转收入大于(或等于)费用支出的工程,不列此项费用。 ⑵当联合试运转收入小于试运转支出时:

整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线路和全部设备装置的负荷联合试车运转费=联合试车运转费用支出-联合试车运转费用收入。

试运转期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引进国外设备项目按建设合同中规定的试运转期执行;国内一般性建设项目试运转期原则上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期限执行。试运转期需要超过规定期限的,应报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机关批准。试运转期一经确定,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擅自缩短或延长。

㈩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 ⒈费用内容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是指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省一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建设和缴纳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用,内容包括:供电、给水、排水、排污、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用以及绿化工程补偿费等。

⒉计算方法

⑴按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标准计列; ⑵不发生或按规定免征项目不计取。

(十一)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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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⒈费用内容:

⑴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引进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和技术保密费; ⑵国内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 ⑶商标使用费、特许经营权费等。

⒉计算方法

⑴按专利使用许可协议和专有技术使用合同的规定计列; ⑵专有技术的界定应以省、部级鉴定批准为依据;

⑶项目投资中只计需在建设期支付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协议或合同规定在生产期支付的使用费应在生产成本中核算。

(十二)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为保证正常运营而发生的人员培训费、提前进运营单位费用以及投产使用必备的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及工器具的购置费用。包括:

⒈生产职工培训费:指新建和改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在交验投产前,对运营部门生产职工培训所必需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提前进厂费用、自行组织培训或委托其他单位培训的人员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学习资料费等。

本项费用按设计确定的定员人数×60%×10000元计列。

⒉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购置费:指为保证新建和改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初期正常生产运营、使用和管理,所必需的生产办公、生活家具购置费;

本项费用按设计确定的定员人数×3000元计列。

⒊工器具购置费: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运营所必须购置的第一套不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仪表、工卡模具、器具、工作台(框、架、柜)等的费用。不包括: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工器具和备品、备件费用、已列入设备购置费中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

本项费用按设计确定的定员人数×1500元计列。

(十三)配合辅助工程费

配合辅助工程费指全部或部分投资由本项目基本建设投资支付修建,而修建后的产权不属于本项目的工程费用,如110KV电力进线(含进线仓位费) 工程(产权归电力部门时)、城市道路立交桥工程;与国铁接轨站改、扩建工程等。

配合辅助工程应作为独立的其它费用编制单元编制完整的总概预算,并按有关资金分担协议计列实际费用。

(十四)其他

指上述费用之外, 一般建设项目很少发生或具有明显行业和地区特征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如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移民安置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评价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河道占用补偿费、超限设备运输措施费、航道维护费、白蚁防治费等必须纳入城市轨道交通设计概预算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行业部委和建设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计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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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第四节 预备费

一、 基本预备费

指工程项目在设计中难以预料的工程及费用,主要用途为:

㈠ 在进行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必须增加的工程和按规定需要增加的费用。

㈡ 在建设过程中,未投保工程遭受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为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及为了规避风险而投保全部或部分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用。

㈢ 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施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用。

㈣ 经有关审查部门同意,由于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废弃工程,但不包括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而造成的返工费用和废弃工程;

㈤ 征地、拆迁的价差。

基本预备费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和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总额作为计算基数,初步设计概算按5%、施工图预算按3%计列。本项费用由建设单位统筹掌握。

二、价差预备费

㈠本项费用指为正确反映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概预算总额,在设计概预算编制年度到项目建设竣工的整个期限内,因形成工程造价诸因素的正常变动(如材料、设备价格的上涨,人工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标准的调整等),导致必须对该建设项目所需的总投资额进行合理的核定和调整而需预留的费用。

㈡本项费用应根据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安排,以其分年度投资额及不同年限,根据国家公布的工程造价年上涨指数计算。

计算公式:

N

E = ∑ Fn [ ( 1 + p ) c + n -1 ] n=1

式中: E — 价差预备费

N — 施工总工期(年)

Fn — 施工期第n年的分年度投资额 C — 编制年至开工年年限(年)

n — 开工年至结(决)算年年限(年)

p — 工程造价年增长率

第五节 专项费用

一、车辆购置费

本项费用按设计确定的初期运量所需要的新增车辆的型号、数量及车辆市场信息价格计算。

二、建设期贷款利息

本项费用分为建设期国内贷款利息和建设期国外贷款利息。 ㈠建设期国内贷款利息:指建设项目中分年度使用国内贷款,在建设期应归还的贷款利息。 计算公式为:

建设期利息 = ∑(年初付息贷款本金累计 + 本年度付息贷款额÷2)×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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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即:

N n

S = ∑ ( ∑ Fm×bm-Fn×bn÷2)×i n=1 m=1

式中: S — 建设期利息

N — 建设总工期(年) n — 施工年度 m — 还息年度

Fn、Fm — 在建设年度的第n、m年的分年度资金供应量 bn、bm — 在建设的第n、m年份还息贷款占当年投资比例 i— 建设期贷款年利率

对有不同投资来源的建设项目,应根据不同投资来源的工程范围和分年度使用贷款额,计算不同投资来源的建设期贷款利息。

对分期投资的建设项目,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工程范围和分年度使用贷款额,计算不同时期建设期贷款利息。

㈡建设期国外贷款利息

对利用国外贷款的建设项目,还应计算建设期国外贷款利息。外币币种,在采用人民币还款时,需根据汇率,计算还国外贷款利息所需的人民币额度。

建设期国外贷款利息按项目前期国外贷款商务合同约定计列。

三、铺底流动资金

为保证新建的工程项目投产初期正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可靠来源,计列本项费用。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支付职工工资和其他有关费用。

本项费用按流动资金的30%计列。

流动资金指为维持生产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流动资金总额可以参照类似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扩大指标进行估算。

㈠按产值〔或销售收入〕资金率估算

流动资金额=年产值〔或年销售收入额〕×产值〔或销售收入〕资金率

产值〔或销售收入〕资金率可由同类企业百元产值〔或销售收入〕的流动资金占用额确定。

㈡按年经营成本和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估算

流动资金额=〔年经营成本/360〕×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 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可按90天计算。

为简化计算,铺底流动资金按初期车辆购置数量,每辆10万元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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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附录一: 概预算文件编制单元划分基本规定表

编制单元名称 对应章节 序 内 容 说 明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册概预算文件)编制单元 1 车站工程* 每个车站为一个册概预算文件编制单元,包括:地下车站、高架车站、地面车站相关的土建,动力照明,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及水消防等工程费用。 不包括物业开发的费用及其它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费用。 给排水及水消防 通风、空调与采暖 地下车站、高架车站、地面车站主体及附属结构、地上站房、装饰、标志导向、车站附属设施等工程 动力照明 第六章18节 第十章25节 第十一章节 2 区间 每个区间为一个册概预算文件编制单元,包括:地下区间(段)、高架区间(段)、地面 ⒈ 相邻两个车站间的区段或概预算后汇总。 ⒉ 出入段线和正线区间或车站的建筑分界点在结构分界处。 第三章 出入段线轨道和正线轨道分界点在正线分岔点或里程分界点。 第四章12节 各子系统分别编制后汇总 26第一章 ⒈ 车站和区间概预算编制范 围原则上根据线路里程桩号分割。 ⒉ 高架车站如采用“房桥分建”,则车站里程桩号内的高架梁结构费用也属于车站编制单元范畴。 第二章 不同断面形式区段应分别编制区间(段)的地下土建结构、地上路基、桥涵、 隧道与明洞、声屏障等工程费用;含联络通道、 联络线、泵站、中间风井、与国铁联络线和出入段线等工程。 3 轨道 包括全线正线、辅助站线(折返线、存车线及渡线)、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库内外线、出入段线、与国铁联络线和线路有关工程等轨道工程费用。 4 通信 包括全线正线、车辆段与综合基地、运营控制中心、与国铁联络线通信系统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5 信号 包括全线正线、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与国铁联络线信号系统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6 主变电站(所) 包括主变电站的房屋、内部线路、变电设备及安装、调试等工程费用。同时包括外线进线工程费用及可能发生的仓位费(产权归地铁部门时)。 第六章14节 第五章13节 ⒈主变电站(所)出线电缆通道由就近车站考虑,建筑规模由电力专业提供。 ⒉外线和主变电站(所)设备分别编制概预算汇总。 7 8 牵引及混合变电所 降压变电包括全线各座牵引及混合变电所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等费用。 包括全线各座降压变电所设备购置及安装、调第六章15节 第六章牵引变电所和混合变电所分别编制概预算汇总。 降压变电所和跟随变电所分别 第 24 页 共 54 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所 9 环网电缆 试等费用。 包括全线环网电缆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15节 第六章16节 编制概预算汇总。 内容为主变电站(所)馈出线电缆及牵引变电所或降压变电所间的环网电缆及线路差动保护光缆及联跳电缆。 10 接触网(轨) 包括全线接触网(轨)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第六章17节 出入段线接触网(轨)和正线分界点在正线分岔点或里程分界点。 正线、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分别编制后汇总。 11 区间动力照明 12 13 电力监控包括全线区间动力照明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包括全线电力监控系统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第六章18节 第六章19节 第六章20节 第七章21 第八章22节 第八章23节 正线、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分别编制后汇总。 正线、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分别编制后汇总。 正线、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分别编制后汇总。 ( SCADA ) 用。 杂散电流防护 包括全线杂散电流防护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包括综合监控系统的设备及安装工程(不包括独立设备系统)费用 包括全线防灾报警(FAS)系统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包括全线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14 综合监控 15 防灾报警(FAS) 16 环境与设备监控(BAS) 17 安防及门禁 包括车站、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等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第九章24节 第十章25节 车站、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分别编制后汇总。 18 区间通风、包括全线区间通风、空调与采暖的建筑、设备空调与采暖 及安装工程费用。 19 区间给排水及水消防 包括全线区间给排水及水消防的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包括全线气体灭火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第十一章节 第十一章节 2827 20 气体灭火 车站、区间、主变电站(所)、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分别编制后汇总。 车站、运营控制中心分别编制后汇总。 各车站分别统计汇总,根据提升高度和工况要求编制。为便于概预算价格的一致性,自动扶梯、垂直电梯、轮椅升降台等设备可由各设计单位提供电梯形式、提升高度和数量,由总体院统一汇总编制。 21 自动售检包括全线自动售检票(AFC)系统的设备及安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节 30票(AFC) 装工程费用。 22 自动扶梯和电梯 包括各车站自动扶梯和电梯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控制系统和机械系统)。 第 25 页 共 54 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23 屏蔽门和安全门 包括屏蔽门和安全门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控制系统和机械系统)。 第十三章节 24 运营控制中心 包括运营控制中心房屋土建结构、建筑装饰、第十四给排水及水消防、动力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章 电梯、中央显示屏以及室外广场、道路、围墙等工程费用。 ⒈运营控制中心中央显示屏及控制软件因属于多系统共用设备,费用单列归属于运营控制中心编制单元。 ⒉各系统编制单元只要考虑接入即可,不可重复计列显示屏费用。 25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 含车辆段、维修中心、物资总库等工程,包括路桥、房屋等土建工程、建筑装饰、给排水及水消防、通风空调、动力照明、电梯、工艺设备、附属工程等工程费用。(水电含室外部分) 第十五章 ⒈车辆段和停车场应分别编制。 ⒉车辆段与综合基地有关系统在各系统编制单元中已一并考虑,本册编制的内容指基地内房建、内部风水电及工艺要求的设备、附属工程。 26 人防 包括全线地下车站、地下区间的人防防护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制作加工、安装,还包括人防防护段需增加的土建工程费用。 第十六章 因人防要求发生的土建增加费用计入车站编制单元,防护门及门框根据各车站情况单独统计后,单独编制概预算。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编制单元 27 31根据各车站情况,统计并区分固定门、活动门和门机数量。 建设用地 包括全线范围的主体结构施工前发生的果树、伐树及绿化赔偿、房屋补偿费、构筑物补偿费、各类管线路迁建补偿费、影响建筑物使用补偿等费用。 第十七35节 各车站、各区间、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的工程数量和费用要分别计列。 土地征用(购地费、租地费、道路占用费等)、章 注:① 总体设计单位可根据设计项目的特点,对于上表缺项的工程增补册概预算编制单元和其它费用编制单元;也 可依据设计分工和建设管理的需要,将上表中若干册概预算编制单元合并为一个册概预算编制单元,或对编制单元作少量调整;但都必须在编制单元划分和分工的编制说明中给予说明。 ② 房屋建筑费用分别编入车站、主变电站(所)、运营控制中心及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编制单元内。 ③ “车站*”是为了区别于概预算章节表第一章“车站”。“车站*”包含车站相关的土建,动力照明,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水、排水及消防等工程费用;而概预算章节表第一章“车站”仅仅包含车站相关的土建工程。 第 26 页 共 54 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附录二: 概预算章节表

章号 节号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 一 车站 1 地下车站(××站) 一、车站主体 ㈠明挖地下车站(××站) 1.围护结构 ⑴ 地下连续墙 ⑵ S MW围护 ⑶ 钻孔(排)桩 ⑷ 锚索及土钉墙 ⑸ 其他围护结构 2.土石方 3.主体结构 ⑴ 内部钢筋混凝土结构 ⑵ 防水 4.地基加固 ㈡盖挖地下车站(××站) 1.竖井及横通道 ⑴ 竖井 ⑵ 横通道 2.围护结构 ⑴ 地下连续墙 ⑵ SMW围护 ⑶ 钻孔(排)桩 ⑷ 锚索及土钉墙 ⑸ 其他围护结构 3.土石方 4.主体结构 ⑴ 内部钢筋混凝土结构 ⑵ 防水 5.地基加固 正线公里 正线公里 平方米 平方米 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延长米 平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平方米 立方米 按不同类型的桩、不同桩径分列 按不同围护类型分别编制 按站台不同形式和层次分列 工 程 及 费 用 名 称 单位 说 明 延长米/平方 按土、石分列,含支撑及降水等措施费 含抗浮结构工程内容 按不同加固方法分列,含管线加固 延长米/平方按盖挖顺作、盖挖逆作分列 米 元 米 延长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延长米 平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平方米 立方米 按不同类型的桩、不同桩径分列 按不同竖井、横通道分列 内容参照明挖 内容参照暗挖 按不同围护类型分别编制,含临时路面及支撑结构 按土、石分列,含支撑及降水等措施费 含抗浮结构工程内容 按不同加固方法分列,含管线加固 ㈢暗挖地下车站(××站) 1.竖井及横通道 ⑴ 竖井 ⑵ 横通道 延长/平方米 元 元 延长米 按不同竖井、横通道分列 内容参照明挖 内容参照暗挖 第 27 页 共 54 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2.主体结构 ⑴ 土石方 ⑵ 初期支护 ⑶ 衬砌及防水 ⑷ 其他 3 地基加固 立方米 立方米 米 立方米 元 元 按土、石分列含支撑及降水 含衬砌背后压浆(衬砌背后回填) 按不同加固方法分列,含管线加固 二、出入口通道(××个) ㈠ 明挖出入口通道(××个) 1.围护结构 ⑴ 地下连续墙 ⑵ SMW围护 ⑶ 钻孔(排)桩 ⑷ 锚索及土钉墙 ⑸ 其他围护结构 2.土石方 3.主体结构 ⑴ 内部钢筋混凝土结构 ⑵ 防水 4.地基加固 个/延长米 含换乘通道,按每个出入口通道不同断面形式分列 延长米/平方 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延长米 平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平方米 立方米 按不同桩径分列 按不同类型的桩、不同桩径分列 按不同围护类型分别编制 按土、石分列,含支撑及降水 按不同加固方法分列。含管线加固 ㈡ 盖挖出入口通道(××个) 1.竖井及横通道 ⑴ 竖井 ⑵ 横通道 2.围护结构 ⑴ 地下连续墙 ⑵ SMW围护 ⑶ 钻孔(排)桩 ⑷ 锚索及土钉墙 ⑸ 其他围护结构 3.土石方 4.主体结构 ⑴ 内部钢筋混凝土结构 ⑵ 防水 5.地基加固 延长米/平方按盖挖顺作、盖挖逆作分列 米 元 米 延长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延长米 平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平方米 立方米 按不同桩径分列 按不同类型的桩、不同桩径分列 按不同竖井、横通道分列 内容参照明挖 内容参照暗挖 按不同围护类型分别编制 ,含临时路面及支撑结构 按土、石分列,含支撑及降水 按不同加固方法分列,含管线加固 ㈢暗挖出入口通道(××个) 1.竖井及横通道 ⑴ 竖井 ⑵ 横通道 2.主体结构 延长米/平方 米 元 米 延长米 立方米 按不同竖井、横通道分列 内容参照明挖 内容参照暗挖 第 28 页 共 54 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⑴ 土石方 ⑵ 初期支护 ⑶ 衬砌及防水 ⑷其他 3 地基加固 立方米 米 立方米 元 元 按土、石分列,含支撑及降水 含衬砌背后压浆(衬砌背后回填) 按不同加固方法分列。含管线加固 ㈣ 出入口上盖(××个) 三、风道、风井(××个) ㈠ 明挖风道(××个) 1.围护结构 ⑴ 地下连续墙 ⑵ SMW围护 ⑶ 钻孔(排)桩 ⑷ 锚索及土钉墙 ⑸ 其他围护结构 2.土石方 3.主体结构 ⑴ 内部钢筋混凝土结构 ⑵ 防水 4.地基加固 个/平方米 按每个出入口通道分列 个/延长米 按每个风道(不同结构形式)、风井分列 延长米/平方 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延长米 平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平方米 立方米 按不同桩径分列 按不同类型的桩、不同桩径分列 按不同围护类型分别编制 按土、石分列,含支撑及降水等措施费 按不同加固方法分列,含管线加固 ㈡盖挖风道(××个) 1.竖井及横通道 ⑴ 竖井 ⑵ 横通道 2.围护结构 ⑴ 地下连续墙 ⑵ SMW围护 ⑶ 钻孔(排)桩 ⑷ 锚索及土钉墙 ⑸ 其他围护结构 3.土石方 4.主体结构 ⑴ 内部钢筋混凝土结构 ⑵ 防水 5.地基加固 延长米/平方按盖挖顺作、盖挖逆作分列 米 元 米 延长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延长米 平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平方米 立方米 按不同竖井、横通道分列 内容参照明挖 内容参照暗挖 按不同围护类型分别编制 按不同桩径分列 按不同类型的桩、不同桩径分列 按土、石分列,含支撑及降水 按不同加固方法分列,含管线加固 ㈢暗挖风道(××个) 1.竖井及横通道 ⑴ 竖井 ⑵ 横通道 2.主体结构 延长米/平方 米 元 米 延长米 立方米 按不同竖井、横通道分列 内容参照明挖 内容参照暗挖 第 29 页 共 54 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⑴ 土石方 ⑵ 初期支护 ⑶ 衬砌及防水 ⑷ 其他 3 地基加固 立方米 米 立方米 元 元 米 延长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延长米 平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平方米 个/处 元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元 元 米 米 平方米 处 平方米 按每个风亭分列 按不同桩径分列 按不同类型的桩、不同桩径分列 按不同围护类型分别编制 按土、石分列,含支撑及降水 含衬砌背后压浆(衬砌背后回填) 按不同加固方法分列,含管线加固 ㈣风井(××个) 1. 围护结构 ⑴ 地下连续墙 ⑵ SMW围护 ⑶ 钻孔(排)桩 ⑷ 锚索及土钉墙 ⑸ 其他围护结构 按土、石分列,含支撑及降水 2.土石方 3.主体结构 ⑴ 内部钢筋混凝土结构 ⑵ 防水 ㈤ 风亭 四、监测 五、车站装修 ㈠公共区 ㈡设备区 包括站内外及通道 内容参照出入口通道,按每个分列 含楼梯,内容参照桥梁,按每个分列 含道路附属设施,按每处分列 按站外公厕、绿化、自行车棚、车库、停车场等不同工程类别分列 按岛式、侧式等总体布置形式和桥建结合、桥建分离等结构形式分列 ㈢出入口通道 六、车站附属设施 ㈠ 标志导向、路引系统 ㈡ 进出站地下人行通道 ㈢ 人行天桥、连廊、通廊 ㈣ 进出站道路 ㈤其他附属设施 2 高架车站(××个) 一、桥梁结构 ㈠下部建筑 1. 基础 ⑴ 明挖 ⑵ 沉井 ⑶ 挖孔桩 ⑷ 钻孔桩 ⑸ 管桩 ⑹ 管柱 2.墩台 延长米/平方 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按不同基础类型分列 立方米/米 立方米/米 立方米/米 立方米/米 立方米 第 30 页 共 54 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⑴ 浆砌石 ⑵ 混凝土 ⑶ 钢筋混凝土 ㈡上部建筑 1.钢筋混凝土梁 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梁 3.钢梁 4.桥面系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处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元 元 元 米 处 米 平方米 处 处 如锥体、工艺建筑、站名牌、标记等 含声屏障 包含设计安排在高架车站的其他专业类别需要的房屋 土 包括梁的制作、运输、拼接、架设 按现浇、预制分列 按现浇、预制分列 钢板梁、钢桁梁分列 ㈢ 桥梁附属工程 ㈣ 噪声防护 二、车站房屋 ㈠钢筋砼结构 ㈡钢结构 三、建筑装修 ㈠外立面装修 ㈡室内装修 四、车站设施 ㈠人行天桥、连廊、通廊 ㈡进出站楼梯 ㈢进出站地下人行通道 ㈣进出站道路 ㈤路引、站名牌等 ㈥其他附属设施 含天桥楼梯,内容参照桥梁,按每个人行天桥分列 按每个进出站楼梯分列 内容参照出入口通道,按每个进出站地下人行通道分列 按每处进出站道路分列 按不同用途分列 按站外公厕、绿化、自行车棚、车库、停车场等不同工程类别分列 3 地面车站(××个) 一、路基 ㈠ 路基土石方 1.土方 2.石方 ㈡ 特设路基 ㈢附属工程 1.附属土石方 2.加固及防护 ⑴ 植树 ⑵铺种草 ⑶干砌石 ⑷浆砌石 ⑸混凝土 3.挡土墙 4.其他附属工程 平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元 立方米 立方米 棵 平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元 按软土路基、膨胀土路基、.冻土路基、震动液化路基等不同处理方法分列 按排水设施、路面、土石方等分列 按不同加固、防护方法分列 按不同类型挡土墙分列 按不同类型附属工程分列 第 31 页 共 54 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二、桥涵工程 ㈠桥梁 1.下部建筑构造 ⑴ 基础 ① 明挖 ② 沉井 ③ 挖孔桩 ④ 钻孔桩 ⑤ 管桩 ⑥ 管柱 ⑵ 墩台 ① 浆砌石 ② 混凝土 ③ 钢筋混凝土 2.上部建筑构造 ⑴ 钢筋混凝土梁 ⑵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梁 ⑶ 钢梁 ⑷ 桥面系 3. 附属工程 ㈡ 涵洞(××座) 1.圆涵(××座) 2.拱涵(××座) 3.盖板箱涵(××座) 4.矩形涵(××座) 5.渡槽(××座) 延长米 延长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按不同基础类型分列 按不同桥式分列 立方米/米 立方米/米 立方米/米 立方米/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横延米 横延米 横延米 横延米 横延米 横延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元 米 米 平方米 处 处 处 含锥体护坡、河床加固及防护等 包括基础、涵身、出入口端、翼墙、沟床开挖、铺砌、道路铺设、洞内照明设施等,按单、双、多孔分列 按明挖、顶进分列 包括梁的制作、运输、拼接、架设 按现浇、预制分列 按现浇、预制分列 钢板梁、钢桁梁分列 按明挖、顶进分列 包含设计安排在地面车站的其他专业类别需要的房屋 三 车站房屋 ㈠ 钢筋砼结构 ㈡ 钢结构 ㈢ 其他 四 建筑装修 ㈠外立面装修 ㈡室内装修 五 车站设施 ㈠ 人行天桥、连廊、通廊 ㈡ 进出站人行通道 ㈢ 进出站道路 ㈣ 路引、站名牌等 ㈤ 其他附属设施 内容参照桥梁,按每个人行天桥分列 内容照参出入口通道,按每处进出站人行通道分列 道路附属设施,按每处进出站道路分列 按不同用途分列 按站外公厕、绿化、自行车棚、车库、停车场等不同工程类别分列 含声屏障 六 噪声防护 第 32 页 共 54 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二 区间(××个) 4 地下区间(段) 一、盾构法施工 ㈠ 区间主体 1.掘进及出碴 2.管片拼接 3.地基加固 正线公里 正线公里 单延长米 双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元 座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元 元 双延长米 双延长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延长米 平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平方米 立方米 座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元 元 双延长米 双延长米 元 米 延长米 含区间存车线、区间联络线 按不同竖井、横通道分列 内容参照明挖 内容参照暗挖 按不同加固方法分列,含管线加固 按不同结构分列,内容参照明挖 按土、石分列,含支撑及降水 按不同加固方法分列,含管线加固 按不同围护类型分别编制。 按不同加固方法分列,含管线加固 按不同结构分列,内容参照明挖 按土、石分列,含支撑及降水 含出入段线、与国铁联络线 按园形、矩形、马蹄形等不同断面形式分列 包括管片预制、运输 按不同加固方法分列,含管线加固 内容参照暗挖工程 ㈡联络通道 1.开挖及初支 2.二衬及防水 3.其他 4.地基加固 含衬砌背后压浆 按不同加固方法分列,含管线加固 ㈢区间风井、盾构井 1 .围护结构 2.土石方 3 结构及防水 4.地基加固 ㈣监测 二、明挖法施工 ㈠ 区间主体 1.围护结构 ⑴ 地下连续墙 ⑵ SMW围护 ⑶ 钻孔(排)桩 ⑷ 锚索及土钉墙 ⑸ 其他围护结构 2.土石方 3.主体结构 ⑴ 内部钢筋混凝土结构 ⑵ 防水 4. 地基加固 按不同桩径分列 按不同类型的桩、不同桩径分列 按土、石分列,含支撑及降水 ㈡ 区间风井 1.围护结构 2.土石方 3.结构及防水 4.地基加固 ㈢监测 三、暗挖法施工 ㈠ 区间主体 1.竖井及横通道 ⑴ 竖井 ⑵ 横通道 第 33 页 共 54 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2.主体结构 ⑴ 土石方 ⑵ 初期支护 ⑶ 衬砌及防水 ⑷ 其他 3.地基加固 立方米 立方米 元 立方米 元 元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元 座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元 元 延长米 双延长米 元 米 延长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延长米 平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平方米 立方米 座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元 元 双延长米 延长米 按不同加固方法分列,含管线加固 单线桥、双线桥、三(多)线桥、特殊节点桥细目同地面区间“桥梁”细目,按下部建筑、上部建筑和附属工程计列 一、单线桥 按不同结构分列,内容参照明挖 按土、石分列,含支撑及降水 按不同加固方法分列,含管线加固 按不同竖井、横通道分列 内容参照明挖 内容参照暗挖 按不同围护类型分别编制。 按不同加固方法分列,含管线加固 按不同结构分列,内容参照明挖 按土、石分列,含支撑及降水 按土、石分列,含支撑及降水 含衬砌背后压浆 按不同加固方法分列,含管线加固 内容参照暗挖工程 ㈡联络通道 1.开挖及初支 2.二衬及防水 3.其他 4.地基加固 含衬砌背后压浆 按不同加固方法分列,含管线加固 ㈢ 区间风井 1.围护结构 2.土石方 3.结构及防水 4.地基加固 ㈣监测 四、盖挖法施工 ㈠ 区间主体 1.竖井及横通道 ⑴ 竖井 ⑵ 横通道 1.围护结构 ⑴ 地下连续墙 ⑵ SMW围护 ⑶ 钻孔(排)桩 ⑷ 锚索及土钉墙 ⑸ 其他围护结构 2.土石方 3.主体结构 ⑴ 内部钢筋混凝土结构 ⑵ 防水 4.地基加固 按不同桩径分列 按不同类型的桩、不同桩径分列 按土、石分列,含支撑及降水 含抗浮结构工程内容 ㈡ 区间风井 1.围护结构 2.土石方 3.结构及防水 4.地基加固 ㈢监测 5 高架区间(段) 第 34 页 共 54 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二、双线桥 三、三(多)线桥 四、特殊节点桥 五、噪声防护 6 地面区间(段) 一、路基 ㈠ 路基土石方 1.土方 2.石方 双延长米 多线延长米 延长米 处 正线公里 双延长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元 立方米 立方米 棵 平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元 延长米 延长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按不同基础类型分列 含声屏障 按软土路基、膨胀土路基、冻土路基、振动液化路基等不同处理方法分列 ㈡ 特设路基 ㈢ 附属工程 1.附属土石方 2.加固及防护 ⑴ 植树 ⑵ 铺种草 ⑶ 干砌石 ⑷ 浆砌石 ⑸ 混凝土 3.挡土墙 4.其他附属工程 按排水设施、路面、土石方等分列 按不同加固、防护方法分列 按不同类型挡土墙分列 按不同类型附属工程分列 按不同桥式分列 二、桥涵工程 ㈠桥梁 1.下部建筑构造 ⑴ 基础 ① 明挖 ② 沉井 ③ 挖孔桩 ④ 钻孔桩 ⑤ 管桩 ⑥ 管柱 ⑵ 墩台 ① 浆砌石 ② 混凝土 ③ 钢筋混凝土 2.上部建筑构造 ⑴ 钢筋混凝土梁 ⑵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梁 ⑶ 钢梁 ⑷ 桥面系 3. 附属工程 ⑴ 加固及防护 立方米/米 立方米/米 立方米/米 立方米/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含边坡和河岸 包括梁的制作、运输、拼接、架设 按现浇、预制分列 按现浇、预制分列 钢板梁、钢桁梁分列 第 35 页 共 54 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① 土石方 ② 砌体 ③ 混凝土 ④ 植被 ⑵ 锥体护坡 ① 土石方 ② 砌体 ③ 混凝土 ④ 植被 ⑶ 其他 ㈡ 涵洞(××座) 1.圆涵(××座) 2.拱涵(××座) 3.盖板箱涵(××座) 4.矩形涵(××座) 5.渡槽(××座) 三、隧道及明洞 ㈠ 隧道 1.正洞 2.明洞或棚洞 3.辅助坑道 4.洞门及其他 5.附属工程 ㈡ 明洞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平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平方米 延长米 横延米 横延米 横延米 横延米 横延米 横延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立方米 延长米 延长米 元 处 双延长米 如锥体、工艺建筑、站名牌、标记等 包括基础、涵身、出入口端、翼墙、沟床开挖、铺砌、道路铺设、洞内照明设施等,按单、双、多孔分列 按明挖、顶进分列 按明挖、顶进分列 包括开挖、衬砌、回填 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平行导坑等 包括仰坡及挡墙 永久通风与照明 含声屏障 包括路基土石方、特设路基、桥涵、结构及附属工程等。地面线部分细目参照地面区间(段)细目、高架线部分细目参照高架区间(段)细目、地下线部分细目参照地下区间(段)细目 ㈢ 监测 四 噪声防护 7 特殊线段区间(包括出入段线区间、与国铁联络线区间、特殊路基过渡段区间等) 一、出入段区间 二、与国铁联络线区间 三、特殊路基过渡段区间 三 轨道 8 正线 甲、新建 ㈠ 地下段 1.铺轨 2.铺道岔 ⑴ 单开岔道 延长米 延长米 延长米 正线公里 铺轨公里 铺轨公里 铺轨公里 铺轨公里 组 组 包括辅助线;辅助站线含折返线、存车线、渡线、一般联络线等线路 包括铺轨、铺岔及防爬器、轨距杆、调节器、轨撑等的安装 按一般段、减振段、特殊减振段分列 按铺设标准轨和长钢轨分列 包括铺岔、铺岔枕及防爬器、轨距杆、转辙器等的安装 第 36 页 共 5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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