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溪中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7-05 04:4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德江县枫香溪镇枫溪初级中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

实施方案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一项关系学校发展、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为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实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发展,培养各民族技术人才,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提人才保障,为构建和谐校园,努力实现枫溪中学创建目标,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不断提高学校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水平和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教育广大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思想,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具体任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学校是培养各族各类技术人才的摇篮,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担当使命,广泛学习社会主义民族观,一如既往地重视和加强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教育、维护民族平等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教育、弘扬民族精神的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各族师生在新时代和社会发展进步中汲取营养,培养爱国情怀、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各部门要按照校党支部的统一要求,确定本部门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扎实有效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学校党支部办公室、工会、团委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职能部门,要不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协调和处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相关问题,加强对各部门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3、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理论研究。

学校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爱国主义和反分裂、反邪教教育,形势政策的学科渗透教育。 4、精心组织实施,开展创建活动。

学校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载体,由党支部、工会、团委、教务处不定期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知识竞赛、主题征文、文艺演出、红歌大赛、体育竞赛等系列校园文化活动,达到陶冶情操、增强团结、凝聚力量、鼓舞人心的目的。 5、完善奖惩制度,增强工作动力。

学校要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奖惩机制,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目标责任制度,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考核、考评内容,对成绩突出、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

励,对造成影响民族团结进步重大问题和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三、总体目标

根据学校制定的创建方案,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全校各族师生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为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力争在2014年底实现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校师生争创县级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组织领导

依据铜族建发【2014】05号文件,决定成立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安政 副组长:宋轮翱

成 员:肖富泽 王安乾 丁应高 赵世会 宋流长 黄仁祥 代 飞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肖富泽同志兼任,成员有肖长桂 赵世会。办公室负责本校落实模范单位创建活动日常工作,确保本校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组织形式

学校创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分别从教职工和学生两个层面来开展。

1、教职工层面的创建由校党支部和工会负责。

2、学生层面的创建由教务处、团委参照本方案,结合自身特点,

制定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六、实施步骤及责任分工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9月24日---10月1日)

按照校党支部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总体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利用校内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上级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全校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责任部门:党支部)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10月2日-10月30日)

立足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具体如下:

1、开展“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演讲比赛(责任部门:团委)

10月上旬,以“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情,人人都说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为主要内容,在全校师生中组织开展“推荐我身边的民族团结典型,讲述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演讲比赛,推出一批身边的民族团结典型,用身边看得见的人和事,教育引导各族师生用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组织开展教职工体育竞赛活动 (责任部门:团)

10月下旬,组织开展教职工篮球、兵乓球和拔河比赛,广泛发动学校各族教职工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使之凝聚成推

动学校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合力。

3、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宣讲活动(责任部门:教务处)

11月上旬组建在校园内开展面对面宣讲活动,使民族团结知识和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进一步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军队好的“六好” 主旋律。

4、结合实际,查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责任部门:总务处)

根据学校实际,11月下旬开展关于少数民族学生照顾政策、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学杂费减免缓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结对帮扶工作、教育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师生办实事上。

5、开展“一二〃九”运动会(责任部门:团委)

12月上旬,围绕“一二〃九”运动的历史意义,学校举行师生“一二〃九”万米长跑运动会,切实把各族师生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6、举办“千言万语说稳定”主题征文活动(责任部门:工会)

12月下旬,围绕“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主题,组织学生“千言万语说稳定”主题征文评选活动,颂扬先进典型,唱响和谐稳定。

(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2016年1月1日---1月15日)

1.各创建责任部门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检查实施情况,并写出活动总结,于2016年1月10日前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2.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各科室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责任部门:创建办)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学校各相关部门创建活动的实施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责任部门:创建办)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2016年1月16日-3月31日) 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和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形成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自评报告,并根据乌民创办有关创建工作评审要求,结合自查总结情况,全力做好创建工作的申报及迎接检查相关事宜。(责任部门:创建办) 七、工作要求

1、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科室负责人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月促年、常抓不懈,做到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2、各责任部门在创建活动中,要对照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将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确保创建

实效。活动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将活动计划、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接受领导小组的全面验收。

3、创建办要围绕整体创建活动,及时进行信息及影像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充分利用墙刊、黑板报等校内宣传载体进行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4、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创建活动的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形成事事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有人检查的工作新格局,有效推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枫溪中学 2015年9月

德江县枫溪初级中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

实 施 方 案

枫溪初级中学 2014年9月24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oq.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