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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09 11:0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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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要重点从五方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向全国法院发出《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全面、准确把握理论精髓和实践要求;抓住关键环节,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密切联系实际,全面推动法院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着眼长效机制建设。

《通知》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

标志着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

中央政法委部署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执法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

《通知》要求重点进行5个方面的教育:一是要牢固(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二是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四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五是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通知》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次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各级法院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贯彻始终;把联系实际,改进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贯彻始终;把思想教育与专项整改、制度建设贯彻始终。 通过学习教育达到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为达到预期效果,要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学习文件、提高认识。 二是清理思想、正本清源。 三是重点培训、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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