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调解员调解医患纠纷操作指引及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4-03-10 10:4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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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规范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制定出台《人民调解员调解医患纠纷操作指引(试行)》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赔(补)偿参照标准(试行)》,为人民调解员调解医患纠纷提供依据和指导。现刊发供各地参考和借鉴。

人民调解员调解医患纠纷操作指引(试行)

一、前言

第一条 为指导人民调解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根据《人民调解法》、《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有关司法解释以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人民调解员调解医患纠纷,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恪守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和工作纪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三条 医患纠纷是指患者在就医过程中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生的民事纠纷。

本操作指引中的医患纠纷,包括患方认为医方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过错,并导致不良后果的发生,要求医方承担违约赔偿霉,任或侵权赔偿责任而产生的纠纷;也包括患者与医疗机构因诊疗行为以外的原因引起的纠纷,如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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