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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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切实打好和不断深化工程质量上水平攻坚战,确保大幅度提高用户满意率,降低质量投诉率目标顺利实现,促进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现结合全省建筑业工作总体部署,提出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职能、创新机制为动力,以保证重点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住宅工程社会满意为目标,以落实建设主体责任、规范质量行为为手段,以进一步打好工程质量上水平攻坚战为载体,通过完善巡查抽查等各项管理制度,强化质量通病防控,提高监督战线队伍素质,突出监督机构的执法地位,实现全面推进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大幅度提高用户满意率,降低质量投诉率目标顺利实现,为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提供质量保障。

(二)总体思路

2011年全省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巩固、提高、深化、发展”。按照这个思路,围绕重点工作,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才能突破目前的质量管理瓶颈,才能提高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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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才能确保工程内实外美,才能打造精品工程

——巩固。质量监管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为此,2011年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要巩固2010年质量上水平攻坚战已经取得的成果,坚持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工程质量监管水平和工程实体质量水平再迈新台阶。

——提高。提高就是要改进以往质量监管工作中的不足,再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监管水平和工程实体质量水平。

——深化。就是要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深化。首先是要向科学化深化,积极推广使用10项新技术,向科技要力量,向科技要成效,向科学要提高;其次是向“规范化”深化,全面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规范》;第三是向“精细化”深化,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要努力实现精细到每一个岗位,精细到每一个人,精细到每一个分项分部工程。

——发展。发展就是要向“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永恒主题,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要当成一项责任工程,始终如一,一以贯之地抓紧、抓实、抓好,使先进有效地科学管理手段措施成为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标准、制度和模式。

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重点

(一)贯彻落实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转变观念,调整思路,改进方法,实现监督职能的根本转变

各级监督机构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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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管理规定》),明确监督工作属性和监督职能定位,按规定要求调整监督工作思路,改进监督工作方法。对此要突出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宣贯工作。各级监督机构要利用冬闲季节集中组织学习和讨论,使每一位监督岗位人员都要深刻领会并准确把握《监督管理规定》的精神实质,提高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出台配套文件。各地要根据《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对现行有关监督工作文件、制度、监督内容进行清理,凡是与《监督管理规定》不一致的要进行调整和修改,并结合本地情况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和文件;三是按《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调整监督工作方法。各地要把监管重点从项目转变到重点对行业、对企业的监管,逐步取消定点监督方式,建立以巡查、抽查为主要手段,以执法处罚为特征的监管模式。四是监督方法的转变要突出差别化管理。对质量管理基础好的企业和项目,可直接取消定点监督的方法,对差的企业和项目以及质量管理基础差的地区,要逐步过度,尤其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及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环节可采取定点巡查的方式,经过一到两年的过度,待行业适应新的监管模式后再彻底取消定点监督方法。五是要提高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层级监督检查和指导,认真贯彻《黑龙江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层级监督管理规定》,切实解决当前一些监督机构存在的对上级文件不转发、行政执法地位不突出、监督档案不规范、监督检测不到位、对投诉处理不重视等问题;通过控制非专业人员的比例、继续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水平,提高监督工作质量、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监督队伍建设和管理;通过聘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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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监管力量的补充,解决部分监督机构面临的监督力量不足问题;通过加大当地建设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与财政等部门亲自协调力度,解决监督经费不能满足监督工作需要的问题,保证质量监督工作顺利进行。

(二)抓好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保证政府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2011年我省保障性住房仍将具有政策性突出,工程量巨大,时间紧,造价低,参建企业素质参差不齐等特点,工程质量监管难度大,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直接损害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社会影响大。而目前我省保障性住房的质量水平不容乐观,对此,各级质量监管机构要提高认识,把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管工作上升到政治高度、民生的高度、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去认识,要本着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坚定必胜信心、发挥聪明才智、明确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方法,在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工作中为政府把好关,为百姓做好主,体现质量监管工作的崇高责任感。今后几年要继续把保障性住房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的重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质量第一的观念,决不允许单纯为推进建设速度或降低造价而忽视质量现象发生,保障性住房必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必须纳入正常质量监管范围。各级监督机构要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巡查力度,强化质量通病防控工作,强化节能材料质量和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控制,强化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保证分户验收率达到100%。通过监督交底落实质量责任,通过分户验收、竣工验收和备案等重要环节把好关口,以此保证保障性住房的总体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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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开展质量通病防控三年攻坚活动,大幅度降低质量投诉率

根据统计结果,2010年全省质量投诉中质量通病投诉占81.3%,由此可见质量通病防控三年攻坚活动的重要意义。质量通病攻坚三年活动已经开展一年,已经有了较好的开局和基础,在未来两年我们要按照三年攻坚活动方案总体安排,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深入推进,抓出成效,并形成常态化管理。各地要通过调整深化治理工作,使质量通病防控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2011年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工作要以贯彻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规范》为切入点。从2011年新开工的第一个工程开始,必须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规范》,要在项目监督注册、监督计划交底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责任单位。各级巡查凡是遇到住宅工程,都要检查质量通病防控规范落实情况,责任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利和违规现象要加大整改、处罚力度,严肃追查质量责任。各市(行署)、县(市)在2011年都要选择质量通病防控工作基础好的项目作出示范,通过现场观摩会、现场推进会等形式,推动质量通病防控工作,力争通过三年攻坚活动,使社会关注的住宅工程主要质量通病和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控制。

(四)集中力量,抓好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质量监督和指导服务工作

地方政府为加大建设项目推进力度,经常采取一些超常措施加快建设速度,使我们质量监管工作难度加大,对此我们更要加强监管、加强服务。监管工作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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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的精神,把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作为质量监督工作的重点,确保这些工程的投资效益和全寿命周期质量安全。一是要杜绝弱化质量监管行为,严防豆腐渣工程,提高投资效益;二是要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纳入质量监督范畴;三是要监督指导建设单位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科学处理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的关系。

各市(地)要根据重点工程投资方向和工程特点,及时整合监督资源,抽调精兵强将进行重点指导和监督,并适时调整监督方式、方法。要加强质量检查人员和项目总监的差别管理,对重大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人员要从职称、专业工作年限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加强上岗资格的管理。要不断加强对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指导工作,对经常出现或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指导施工和监理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时,研究并提出相关技术和管理措施。要监督监理单位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相关技术和管理措施,保证各项措施针对性强,详实可行,同时做到技术交底“三落实”,即落实到班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为加强预见性指导工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可针对相关技术和管理措施、关键施工环节,提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落实,保证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加强对检测机构质量行为及检测市场的监管,保证检测成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一是要规范检测市场行为。发挥建筑业协会质量监督与检测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通过行业协会自律方法控制检测机构不合理低价竞争的行为,同时启动检测取费标准的编制工作;二是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虚假报告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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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质量行为专项巡查、突击检查和鼓励社会举报发现的问题,严格执法,严肃处罚;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预拌商品混凝土和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暂行规定》。适时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和试验室落实暂行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业务指导,通过提高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水平,保证混凝土工程的源头质量。 (六)不断探索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确保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和我省旅游名镇建设、百镇建设、撤屯并村等建设项目的实施,未来几年我省村镇建设工程量将大幅度增加,这些工程要确保规模以上的全部纳入工程质量监管范围,并作为重点监管内容。对没有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没有纳入质量监管的项目不予备案,不得投入使用,并严格按规定进行整改和处罚。对规模以下的乡镇建设工程和农民自建房屋,各地可在监督机构设置、发挥乡镇乡建助理作用、聘用兼职和社会监督员、对乡建助理进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建立乡镇建设队伍管理制度等方面,积极探索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式、方法,开展村镇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确保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全年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一)完善工程质量巡查制度,调整监督工作方法,把巡查、抽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当前各地开展的工程质量巡查工作存在巡查特点不突出的问题,有的巡查还是沿袭质量大检查的方法,多数市(地)还是以定点监督的方式为主开展监督工作。为此,结合贯彻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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