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程序

更新时间:2023-05-20 05:25: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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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总结

作业指导书

编制单位:绵阳市二环路西半环二期工程第十三标项目部 审 批: 审 核: 编 制:

年 月 日

事故调查、处理、总结作业指导书

一、 事故调查的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未遂、轻伤和重伤事故。死亡及以上事故由主管部门会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 事故调查的目的:通过深入的调查分析,查找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鉴别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从而积累事故资料,为企业或政府有关部门安全工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确定事故的相关责任。

三、 事故调查的准备

(一) 事故调查计划

① 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后,我们首先要做的事不是手忙脚乱赶赴现场,而是及时通知下列有关人员和部门:

(1) 事故直接影响区域内工作的人员或其他人员,

(2) 从事生命抢险、财产保护的人员

(3) 上层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

(4) 专业调查人员

(5) 公共事务人员

(6) 安全管理人员

② 抢救人的生命

③ 保护人的生命和财产免遭进一步的损失

④ 保护调查工作的及时执行

(二) 事故调查人员:

① 轻伤及以下事故由质安部组织进行调查。

② 重伤事故:由质安部、行政事务部、工会和事故发生部门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三) 事故调查的物质准备

专业调查人员的通用调查工具:

① 数码相机:用于现场照相取证。

② 录音笔:与募集证人等交谈或记录调查过程。

③ 绘图纸:绘制现场地形图等。

④ 标签:采样时标记采样地点及物品。

⑤ 纸、笔、夹:记录、笔录。

⑥ 手套:收集样品。

⑦ 有关规则、标准:作为参考资料。

四、 事故调查的基本步骤

(一) 事故现场处理

① 安全抵达现场:携带必要调查工具及装备的情况下,安全地抵达现场,并保持与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的联系,及时沟通。

② 现场危险分析:做出准确的分析与判断,防止进一步的伤害与破坏。

③ 现场营救:尽可能地营救幸存者和保护财产

④ 防止进一步危害:对现场可能产生的进一步的伤害和破坏采取及时的行动,使得二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尽可能小。主要包括:防止有毒有害其他的生成或蔓延、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生成和释放、防止易燃易爆物质或气体的生成与燃烧爆炸、防止由火灾引起的爆炸等。

⑤ 保护现场:使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尽可能不遭到破坏。

(二) 事故现场勘查

事故现场勘察主要关注四个方面(4P)的信息:人(People)、部件(Part)、位置(Position)、文件(Paper)。

① 人:以事故的当事人和目击者为主。

② 部件:失效的机械设备、通讯系统、不适用的保障设备、燃料和润滑剂、现场各类碎片等。

③ 位置:事故发生时的位置、天气、道路、操作位置、运行方向、残骸位置。

④ 文件:有关记录、公告、指令、磁带、图纸、计划、报告等。

(三) 人证的保护与问询

证人信息收集的关键之处在于迅速果断,最大程度保证信息完整性。 人证保护与问询应注意问题:

(1) 证人间会强烈相互影响,应避免其相互接触及与外界接触,单独进行问询。

(2)

(3)

(4)

(5) 问询开始的时间要早,时间越晚,细节越少,内容越可能改变。 最好画出草图,结合草图讲解其所闻所见。 问询时应避免主观地引导证人证词,尽量让证人自己阐述。 问询应创造轻松的环境,鼓励证人用自己的语言讲,尽量不打断其叙述过程,而是用点头、仔细聆听的方式,做记录或录音最好不引人注意。

(6) 证人叙述记录或录音应进行书面确认或录音确认。

(四) 物证的收集与保护

部件(Part)、位置(Position)、文件(Paper)。应及时做好收集与保护。

(1)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②受害者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的形式;

③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情况、接受安全教育的情况;

④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开始工作的时间、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姿势等;

⑤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

(2)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

①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工具等的性能和质量情况;

②使用的材料,必要时可对其进行物理或化学性能的试验与分析; ③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

④有关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

⑤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如质量、规格、式样等;

⑥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状况;

⑦其他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五) 事故现场照相

拍照顺序:先拍原始的,后拍移动的;先拍地面的,后拍高处的;先拍容易破坏或容易消失的,后拍不容易破坏或消失的。

(1) 现场方位照相:拍照点选较高较远而又能显示现场及环境特点的位置,并把那些能显示现场位置的永久性标志如商场。车站、桥梁、街名、路牌、路标等拍摄在画面的明显位置。

(2) 现场概貌照相:拍照事故现场内部的空间、地势、范围,事故全过程在现场所触及的一切现象和物体。

(3) 现场重点部位照相:拍摄与事故有关的现场重要地段,对审理、证实事故情况有重要意义的现场上物体的状况、特点、现场上遗留的与事故有关的物证的位置和物证与物证之间的特点等,以反映它们与现场以及现场上有关物体的关系。

(4) 现场细目照相:拍摄在现场存在的具有检验鉴定价值和证据作用的各种痕迹、物证以反映其形状、大小和特征。如血迹的滴溅点或喷溅方向、电事故的电击点、火灾事故的起火点、交通事故的接触点以及工具的形状、号码、破损情况,撬压工具、脚印、文字、附着物等。

(六) 事故现场绘图

1. 现场绘图也是一种记录现场的重要手段。现场绘图与现场笔录、现场照相均有各自特点,相辅相成,不能相互取代。

2. 事故现场图分四种:

(1) 现场位置图:反映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的。

(2) 现场全貌图:反映事故现场全面情况的示意图。

(3) 现场中心图:专门反映现场某个重要部分的图形。

(4) 专项图:把与事故有关的工艺流程、电气、动力、管网、设

备、设施的安装结构等用图形显示出来。

3. 现场绘图注意事项:

(1) 图中应标明方向。

(2) 图中应标明天气、高度、距离、时间、绘制者等有关信息。

(3) 图中应标明主要残骸及关键物证的位置。

(4) 途中应标明受伤害者的原始存息地。

(5) 途中应标明关键的照片拍摄的位置与距离。

五、 事故原因的分析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1986)事故原因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一) 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1) 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 个人防护用品有缺陷

(4) 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5) 交通线路配置不安全

(6) 操作工序设计不安全

(7) 地面滑

(8) 环境温度湿度不当

(2)人的不安全行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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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6、

7、

8、

9、 操作错误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使用不安全设备 手工替代工具操作 物体存放不当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攀坐不安全位置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机器运转时作业

10、 分散注意力

11、 未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2、 不安全装束

(二) 事故间接原因分析

(9) 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

(10) 教育培训不够

(11) 劳动组织不合理

(12)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13) 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14) 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15) 其他

六、 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规定统计范围。

1、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范围

(1) 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

(2) 善后处理的费用

(3) 财产损失价值

2、 事故间接经济统计范围

(1) 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2) 工作损失价值

(3) 资源损失价值

(4) 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5) 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

(6) 其他损失费用

七、 参考标准、规范

(一) 伤亡事故的分类

1. 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分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按伤害程度分类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按受伤害者造成损伤以致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分类:

(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

(3)死亡,其损失工作日定为6000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死亡年龄计算出来的。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指发生事故后,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6441-1986),,按照职工所受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类: (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伤亡事故,指~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3.按事故危险、危害因素划分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将事故类别划分为20类。这一分类方法同50年代制定的分类标准相比有所改进。具体分类如下:

(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瓦斯爆炸;(15)火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故;(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三)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作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四) 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五) 事故调查的基本内容

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事故调查组;

(2)现场物证搜集;

(3)搜集有关原始资料和记录;

(4)人证材料收集;

(5)事故原因分析;

(6)事故责任分析;

(7)调查组的研究讨论;

(8)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9)报批。

(六) 事故调查的相关规定 1、轻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2、一般伤亡事故:由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重大伤亡事故:由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

组进行调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由其组织调查。

4、特大伤亡事故:市、州及其以下所属单位,由市、州人民政府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或由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省及省级以上所属单位,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省人民政府认为需要直接调查的特大伤亡事故,由省人民政府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或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ke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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