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更新时间:2024-07-06 07:4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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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目的

及时准确获取各种监视和测量数据,确保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能源管理体系绩效过程能力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测量装置的管理。 3职责

(1)能源办负责对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视和测量,负责全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校准和统一管理,负责环保能源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

(2)设备处负责全公司电力、自来水、煤炭用能的监视和测量,负责委托上级部门对用能系统及设备进行定期检测。

4工作程序

(1)对能源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监测

●能源办对能源管理体系进行定期审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验证,对体系的运行状况进行评价。 ●管理者代表每年主持管理评审,对能源管理方针及体系的有效性,适宜性,充分性进行评价。 (2)对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监测

●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所涉及到的部门或单位,应严格

按照计划,实施时间和措施进行实施。每年进行一次自检,写出自检报告报送能源办。

●能源办每季度对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监测,检查情况下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现不符合项时,进行整改。

●当有关单位和部门发生变更,应及时修订能源管理方案,确保方案落实到相关部门、岗位。 (3)对过程的监视和检测。

●当能源因素有重大改变时,责任单位必须及时报能源办。由能源办依据《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做出判断。

●设备处、生产处等单位在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采用高效低耗的设备,提高能源利用率。

●能源办和设备处不定期对用能单位进行现场监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各单位制定能源管理目标、指标时,目标要具体、指标要量化。

●各用能单位要健全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检修人员定期检修和巡回检查,确保用能设备、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转。 (4)对法律法规符合性的监测。

能源办、设备处等部门,每年根据监测的数据及体系运行情

况,对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进行评审。

(5)对监测所采用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等,按应用过程法律法规有关标准的要求执行。

(6)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配置

●根据能源状况的需求,各相关单位配置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新增监视和测量装置,由有关部门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委托供应处采购。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领取,由使用单位填写领料单,能源办审批后,到供应处领取。

●领取后,到设备处进行登记入帐,确定检定周期,定期检定。

(7)监视和测量装置分类管理

能源办根据监视和测量装置在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依次分为强检和非强检两类,并建立台帐,标明合格证书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厂家、编号、检定周期、测量范围、精度等级、检定部门等。 (8)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标识

●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张贴标明检定状态的合格标识,并保存合格证书。 ●标识粘贴。

(9)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周期校准或检定

●监视和测量装置依据检定规程要求,确认检定周期;无上级检定规程要求的,依据《计量管理制度》确认检定周期。

●在用监视和测量装置按其使用性质和强检、非强检分类管理办法确定确认检定周期。

●当周检合格率多次低于95%时,要适当调整确认间隔。 ●使用中,发现监视和测量装置失准时,应及时将失准情况向能源办汇报,由能源办负责联系有资质机构进行维修。

●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搬运、贮存和调整,按《计量管理制度》执行。

(10)运行控制监测

●各责任单位对所需监测和测量的参数、指标及频率实施控制。

●能源办对全公司计量检测设备、仪表等检测,执行《计量管理制度》。

●过程控制的监测,条件具备的,由相关单位按监测规范实施监测;条件不具备的,委托具备资格单位监测。 ●相关单位对能源行为的关键特性,按相应的监测频率进行监视和测量,并填写监测记录。 (11)对相关方要求监测的项目

●所监测的设备、材料与能源管理监测的设备、材料的

控制要求一致。

●相关方的资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

(12)对用能设备的检测测量

●由质监局每年对特定设备性能测定一次,记录相关数据,出具检测报告。

●各用能相关单位,对本单位用能设备的运行数据进行监测并记录,确保用能设备正常运行,发挥最佳状态。 (13)监测数据应在监测完后出具监测记录并由负责监测的部门或单位建档保存。

(14)能源办对监测数据和信息整理分析继续寻找节能潜力。

●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建立能源统计制度,根据各用能单位的自身情况建立统计报表和分析制度。

●各相关单位定期评价主要用能系统、过程、环节及重要能源因素的运行情况,衡量能源管理绩效并识别出持续改进的机会。

●各相关单位将评价结果上报能源办。

(14)能源办负责对各种监视和测量的结果及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监测结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单位及时下达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单,具体要求执行《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五、相关文件

《设备设施采购管理控制程序》 《计量管理制度》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六、记录

监视和测量的相关记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k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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