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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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工商局2011年落实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各项制度的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局党组及当地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食品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按照工商总局和区、市局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职能。把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人生安全,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食品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现将我局201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清理规范工作,通过规范清理。准确掌握了全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登记台账及资料档案。目前我县辖区共有食品经营户576户,其中证照齐全的有573户。剩余3户正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都已经做了备案登记。

食品购销挂钩协议准入制度:对猪肉、蔬菜、豆制品、熟食等重要食品,要推动市场、超市及场内食品经营户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厂家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合格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大型批发商建立供货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

对全县所有的食品经营者都建立了食品进、出货台账。

对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既要建立健全索证索票档案,又要建立健全进货及销货台账。现在全县573户食品经营户全部建立了食品进、出货台账。执法人员定期不定期到食品经营户进行市场巡查,指导并规范进(销)货台账,以确保广大消费者健康、安全的消费。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旦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机关。

化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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