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的家园共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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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的家园共育

作者:本刊编辑部

来源:《动漫界·幼教365(管理)》2015年第09期

(本刊讯)7月16日,全国妇联家庭教育网络指导中心主任,全国家校(园)社区共育先进经验推广指导办公室主任,知名实践教育专家、《动漫界·幼教365》杂志出品人刘强受邀参加2015年江苏省妇联系统培训讲座,并进行了“互联网+家园共育”的专题讲座。如何看待“互联网+”家园共育?

在本次培训讲座中,刘强主任主要就“互联网+”环境下如何利用现代化手段实现家园共育现代化,把“生活育儿、科学育儿、时序育儿、全息育儿”有效地融入现代家庭教育中等问题进行探讨,并同大家分享了许多有价值的实践经验。

2015年6月2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意见》包括11项重点推进领域,涵盖国家教育、文化、生产、流通等各个领域。至此,“互联网+”成为国家意志,国家战略。

刘强主任表示,家园共育是一项强制的能力,也是一种强制的行为。2015年1月10日,教育部颁发《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对幼儿园园长的专业职责和专业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在“调适外部环境”一项中十分明确地对幼儿园与家庭,幼儿园与社会(社区)之间的关系与合作提出要求,即家园共育已经成为—项强制的能力与行为。可以说,互联网+家园共育是国家意志与强制能力的结合。

家园共育现代化也是全国妇联的总体安排。刘强主任介绍,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因对“互联网+”很感兴趣,对整个妇女儿童工作十分重视,后委托赵冬花主席、孟晓驷主席等分管不同领域的主席们对学前教育“互联网+”进行研究,最终于今年7月份成立了全国妇联二级机构—全国家庭教育网络指导中心。

同时,刘强主任还强调,互联网常态下的家园共育现代化更是学前教育的强烈共识。今年6月11日,由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学前社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全国家校(园)社区共育先进经验推广指导办公室主办,江苏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协办的“全国家园共育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在南京隆重召开,这是我国目前层次、规格最高的一次学术研讨会议。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虞永平教授亲自到会,并发表了开幕致辞。当天到会的还有国家关工委秘书长,南京市教育局的领导同志,以及全国妇联的领导同志,现场参会人员不仅有全国学前教育行业的专家学者,也有全国各地的幼儿园园长、教师,总人数达800余人。而在广西地区的家园共育现代化的启动会议上,出席会议的有专门替刘延东同志研究学前教育的国家国务院的参事和中国儿童中心书记丛中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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