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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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 总则

根据国家关于工程建设及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及本合同段文件有关精神,为圆满完成监理任务,依据合同

文件及监理计划特别制订本细则。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3)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环境影响报告书》

(4)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环境行动计划》

(5)《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6)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承包服务合同

(7)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YJ5监理合同段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三、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原则

1、应该遵循守法、诚信、公开、科学的准则,确定环境监理是

“第三方” 的原则,同时应当将环境监理和业主的环境管理,政府

部门的环境监督执法严格区分开来。并为什业主和政府部门的环境

管理服务,为本合同段各个环保领域服务。

2、在总监办领导下,下设环保专监1名,各管段监理员为成员

的环保监理机构。

1)环保体系示意图

2)环保工作流程示意图

3、职责

(1)总监办环保专监职责

1)总监办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分管所属工程在工程施工

中对所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工作事宜,从事监理工作。

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领导下负责分管的监

理工作。

3)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本管理办法和相应的环保监测理

论。

4) 对各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和检查并做好施工现场的环保

监理日志,对有害于环境保护的施工和操作要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进

行适当处理,对重大环保事故要及时上报。

5)收集本工程中与环保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为监理工程的正确

决策提供帮助和依据。

6)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规定的内容进行本专业的监理工

作。

7)随时注意检查督促环保监理员的环保工作情况。

8)完成总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2) 环保监理员的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熟悉和掌握有关技术规范,规

程,标准,设计图纸,技术档案,文书档案和归档要求,根据专业

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全程监理工作。

2)根据设计文件本工程在环保监理过程中应重点加强对穿越河

流的众多结构物,路面施工段废弃渣场地的视查力度,出现环保问

题时要求做到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3)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环保体系建立情况及相关的

保证措施,文明施工等的落实情况,搅拌、试验、预制、生活营地

等场所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中的环保要求。

4)坚持每天到工地进行环保巡查,发现严重违反环保要求的施

工有效要求承包人的现场施工人员暂停施工,等候处理,同时及时

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

5)一旦遇到重大环保责任事故,环保监理员必须立即上报主管

专业监理工程师,并为其提供事故原因第一手资料,以便及时处理。

6)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环保巡视,同时做好日记,填写有关监理

报表,负责所有监理文件资料的收集,登记,分类,编码,存档保

管,归档管理和注销管理。

7)随时注意与现场环保员保持联系,共同协助搞好本工程环保

工作。

8)完成主管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环保监理基本工作程序

根据设计文件,本工程环保监理工作拟以穿越的路面为中心,

以各施工现场地段,弃渣现场为重点,展开环保监理工作,其基本

工作程序如下:

第二节 环境监理的基本工作内容及实施

1、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

(1)制定监理环保工作制度

(2)协助业主与承包人签订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协议书

(3)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保实施方案和措施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和环境保护

责任制度。

2、工程进度监视期的环保监理

(1)在工程建设期间有关社会环境,文物保护,危险品的运输

风险。生态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环保监理;

(2)在施工过程中,督促和协商承包人将因施工对当地村民的

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点,以为维持和保护当地原有良

好社会环境,大力提倡文明施工。

(3)注重生态保护,倡导最小限度破坏,最大限度恢复施工理

念,督促承包人定期对工人进行生态资源保护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

学习和教育,提高施工队伍整体环保意识。

3、水、水土保持的环保监理

1)监理要点

a、控制生活污水,生态废水的处理和排放

b、检查水土保持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

2)具体检查项目及要求

a、水环境要求及检查项目

水环境

映秀至汶川高速公路 YJ5 监理合同段

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不得放在水 体附近,埋 放点应设莲 蓬,暴雨时 设土工布围 栏,防止坡 雨冲刷进入 水体。

②施工营地禁 止建在公路旁 沿溪一侧, 营地 必须建化粪池 和污染水沉淀 污水不得直接 >7 或<7 经地表排放, 工 程结束后必须 对上述两池进 行覆盖淹没处 理 随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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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泰克华诚技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节 环保监理工作的范围

对本项目而言,环境保护监理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理

生态保护监理的重点在于确保施工过程对自然保护区、水源保

护区、风景名胜保护区,以及农业保护用地或其它特殊用地等敏感

区域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对法定保护的野生动植物采取保护措

施,并协助处理意外事件。

公路建设不可避免地将使局部区域的土地利用形式发生变化,

造成一定的植被、生物量的损失和耕地的减少,因此还应对恢复原

有植被及耕地的措施进行监理,并落实保护当地重要生物的措施。

2、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措施的监理

对施工过程中生产和生活污水的来源、排放量、水质指标、处

理设施的建设过程和处理效果等进行监理,检查和监测是否达到了

批准的排放标准。

3、对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的监理

固体废物处理包括生产、生活垃圾和生产废渣处理,达到保证

工程所在现场清洁整齐和不污染环境的要求。

4、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监理

对施工区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和粉尘污染源)及相应的防治措施进行监理。对污染源要求达标排

放,对施工区域及其影响区域应达到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

5、对噪声控制措施的监理

对产生强烈噪声或振动的污染源,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治,要求

施工区域及其影响区域的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避免噪声

扰民。

6、环境监测

为制定环保措施以及为判断环保措施执行效果提供必要的依

据,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监理工程师要协助业主落实公路施工过

程的环境监测计划。环保监测中除了一些简单的项目可由监理工程

师实施外,许多项目专业性较强,设备投入也很大,宜由建设单位

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环保监测。监测应定期进行,

使数据有可比性,为环境保护监理提出措施和判断效果提供必要的

依据。

7、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其它环保措施的监理

根据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也会提出不同的环保

措施,甚至会有比较特殊的措施,例如指定范围内的拆迁等。对于

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已经批准的措施,都应协助业主有效地实施。

第四节 环保监理工作的程序和工作方式

1、环保监理的工作程序

(1)编制施工期的环境监理规划;

(2)按照环境监理规划,工程建设进度、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编

制环境监理细则;

(3)依据编制的环境监理细则,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

(4)工程交工后编写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整理监理档案资料,

提交业主;

(5)参与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2、环境保护监理的基本方式

环境保护监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施工进程

实施动态管理。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方式以日常巡视为主,根据施

工区污染源分布情况,监理工程师定期进行巡视,辅以必要的环境

监测,以便及时调整环保监控力度。巡视和旁站监理的情况,都应

予以详细记录。

监理过程中如发现环境污染和破坏,监理工程师应立即通知承

包商限期整改。一般性或操作性的问题,可以采取口头通知形式。

口头通知无效或有污染隐患时,应发出书面的监理通知,要求承包

人整改,并根据承包人的书面回复检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结果加以

验证。严重的环境问题,还应同时向业主汇报。

监理工程师有权在发生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突发

环保事故的情况下,发布“停工令”。

应将环保列入工地例会议程,会上要检查环境保护措施和成果,

对工程环保措施提出要求。

环保工程监理从合同、计量到支付等都与其他工程的监理相似,

工作方式主要以工程监理的方式进行。

第五节 环境保护监理的重点

环境保护监理从内容上分为“环保达标监理”和“环保工程监

理”。后者的监理方法和程序与工程监理相同,间接对象都是工程实

体。而环保达标监理则是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施工活

动和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环保达标监理的效果通过环境监测数据来判断,而不是由工程

实体检测数据进行判断。因此,要特别注意掌握环保达标监理的方

法与工作重点。监理工程师应按照事前指导、过程控制检查和施工

验收三个环节对施工全过程进行严格把关,有效控制施工期质量对

环境的影响。

通过事前、事中、事后一系列程序化的监控,使各项程序中控

制内容满足合同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定,更具科学性。归纳起来,有以下若干要点:

1、事前控制严“审批”

施工前期严格审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总体、

分部工程)中的环保措施,认真审核并提出改进意见,环境保护措

施不力或不落实的不允许开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的各项开工准备

工作,比如临时用地征地情况、临时排水设施等等,应严格进行审

批,尽可能减轻其选址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各项检查合格后方允许

施工单位开工。对全线设计的取、弃土场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心中

有数,提出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对变更的取弃土场,除了实地调

研外,在承包人上报征地报告时,即要求其提出环保措施,监理认

为方案可行后,方可批准征地。

2、事中控制抓“重点”

施工过程中,规范施工单位操作、合理指导施工。监理工程师

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

环境保护的条款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施工现场周

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防止和减轻粉尘、

噪音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经常检查施工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及时纠偏,对

达不到合同要求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项目不予计量。监理工程师在

施工过程中应始终抓住控制的重点,即土地资源的保护、取(弃)

土场施工、路面施工、绿化施工、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房建施工、

沥青拌和场选址与运行。

保护土地资源是环境保护的重点,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参

建人员应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上地资源。加强施工人员保护国土资源

意识教育,近可能少地破坏植被和农作物;利用植物特别是当地植

物作为软护坡工程材料,有效加强边坡稳定性,控制水土流失,也

降低工程成本,形成良性循环:对取弃土场必须在2年~3年内完

成复垦。料场和拌和站尽量占用荒地、薄地,少占良田;划出工程

施工范围,严格操作,避免机械碾压农田。

(1)取、弃土场施工

公路工程尤其是山岭重丘区的公路工程,取、弃土(渣)量较

大,会破坏植被和景观。降水及暴雨会对弃土(渣)产生比较严重

的冲刷,更会造成水土流失。在实践中,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一

是取、弃土场的选址常常由于征地问题而变更。二是施工单位在取、弃土过程中乱取、乱堆。因此,规范取、弃土场施工,是环保监理

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所有取土坑应选在高地、荒地上,尽量不占耕地,在多年的经

济作物区或重要的绿化带,不得设置取土坑。当必须从耕地取土时,应将表面种植土铲除,集中成堆保存,并在工程交工前做好还地工

作。取土场是经济林地的,必须严格控制征地范围,要求还耕的,

必须严格按设计控制取土深度,地表作物清除时不能烧荒,以防山

火。山坡取土场,开挖边坡应考虑与自然边坡相同,以保证开挖后

的边坡稳定以及与自然环境的协调一致。

取土场用完后,应平整场地,修整边坡,植上草皮或花草、树

木以免水土流失,大的取土坑可修筑水库或鱼塘。取、弃土场位置

的变更,监理必须进行实地调查、认真审核,要求施工单位提出环

保措施,监理认为可行后,方可批准启用。要禁止弃土(渣)随意

堆弃和无序倾倒,不得弃入或侵占耕地、河(渠)道、道路等场所,必须运至指定的弃土(渣)场。弃土(渣)堆放应平整压实,排水

通畅,不得遗留滑坡、塌方等隐患。荒地上弃土,弃土不宜堆积过

高,一般3m左右,并修成规则的平面和立面。冲沟和凹地弃土,必

须考虑改变地表径流,并绝对避免因弃土而形成上游大面积汇水,

弃土坡脚或整个边坡,必须用浆砌片石护脚。弃土堆积高度不大的,亦应用编织袋装土后堆砌护脚。

沿线高速公路有时选择河滩作弃土场,为了防止固体废弃物堆

积体被冲蚀或发生崩塌,应做好坡脚防护,并按照“先挡后弃”原

则,设置拦渣坝等防护砌体。无论在什么位置设置弃土场,弃土完

工后,必须修整边坡和顶面,再在其上植草皮或栽种花木。

(2)排水设施施工

设置排水设施是水土保持的必要措施。排水设施应结合地形和

天然水系进行布设,并做好进出口的位置选择,及时沟通排水系统,防止出现堵塞、溢流、渗漏、淤积、冲刷和冻结等现象。路面施工

时应预先做好临时排水系统。

(3)拌和场、料场选址与运行

拌和场、料场选址与运行不当,将对人类健康等产生较大危害。

环保监理工程师应对以下几方面加强控制:要充分考虑沥青烟气的

有毒有害性和粉尘污染并缓和拌和噪声,拌和场应远离人群活动密

集区、水源保护区及敏感植物类群,并位于其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处;为减少施工作业产生的灰尘,应随时进行洒水或其他抑尘措施,使

不出明显的降尘;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应予遮盖或适当洒

水润湿,运输时应用帆布、盖套及类似遮盖物覆盖;运转时有粉尘

发生的施工场地,如水泥混凝土拌和机站(场)、大型轧石机场、沥

青拌和机站(场)等投料器均应有防尘设备。

在这些场所作业的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场

地应硬化处理;沥青拌和设备等应确保密封,防止泄漏;沥青拌和

设备配料除尘装置应保持良好的除尘效果;使用机械设备的工艺操

作,要尽量减少噪声、废气等的污染;建筑施工场地的噪声应符合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的规定,并应遵守当

地有关部门对夜间施工的规定;施工过程中剩余的废弃料必须及时

收集到弃料场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抛弃;拌和场、预制场应配备临

时污水汇集设施和沉淀池,所产生的废水,应处治后排放,不得直

接排入鱼塘、河流和农田,如果承包人预防措施不力,并已对邻近

的海域、湖泊、池塘、农田或卫生环境造成了危害,则由此而引起

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应由承包人负责。

(4)水质的保护

a.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耕地、灌溉渠和水

库,不得排入饮用水源。

b.施工区域,砂石料场,在施工期间和完工以后应妥善处理,

以减少对河道、溪流的侵蚀,防止沉渣进入河道或溪流。

c.冲洗集料或含有沉积物的操作用水,应采取过滤、沉淀池处

理或其它措施,使能做到达标排放。

d.施工期间,施工物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应堆放

管理严格,防止在雨季或暴雨将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

域造成污染。

e.施工机械应防止严重漏油,禁止机械在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

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或维修施工机械时油污水直接排放。

3、事后控制查“恢复”

在施工结束后,所有裸露的泥土必须覆盖植被。监理工程师应

监督施工单位对取、弃土场进行修整、清理和生态恢复。可按要求

在地表覆盖熟土还耕或绿化,或对取土坑进行改造,放缓边坡,使

边坡稳定,并尽可能创造条件恢复植被。对施工结束后的临时用地,应去除硬化地面,回填熟土,并恢复初始地表植被。在工程交工,

组织环境保护初验前,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进行生态环

境恢复的情况。即取(弃)土场整治、临时设施拆除(如临时用房、

沉淀池、化粪池等的拆除),道路(便道、便桥)及料(拌和)场地

平整、生活及建筑垃圾的处置、边坡整治、绿化等,并逐项进行审

核验收。

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有关环境保护的合同条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有关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结束语:我国对环境保护是越来越重视,公路建设也得到了

广泛应用,因此编制此细则有利于监理在日常监理工作中,落实抓

好环境保护,提高环境保护的意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j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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