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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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临委组〔2008〕31号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决定在全市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原则

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目的是:通过示范点的形式培育和树立一批硬件完善、软件规范、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基层党组织,并形成群体效应,充分发挥典型带动和辐射作用,全面提升我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应坚持“四项”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工作的原则;坚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的原则;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

二、任务要求

在近年来我市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创先争优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可看、可听、可信、可学”的要求,全市创建30个农村“致富型”党建示范点,9个机关“满意型”党建示范点(包括3个机关党组织,3个事业单位党组织,3个基层站所党组织),5个两新组织“和谐型”党建示

范点, 1个社区“服务型”党建示范点。

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具体条件是要实现“六个好”: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政治坚定,密切联系群众,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勤政廉洁,有很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2、党员干部队伍好。党员干部能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平时工作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急关头豁得出”。党员教育活动经常开展,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结构比例合理协调,是单位生产和工作的中坚骨干。

3、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组织设置合理,精品亮点突出,党建特色鲜明,在全市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

4、工作业绩好。党建工作和本单位各项事业和谐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治安良好。

5、阵地建设好。党建阵地建设经费保障有力,活动室能满足党员、群众学习需要,硬件设施齐全,结构布局合理,制度规范上墙,党建标识明显,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6、群众反映好。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党员、群众公认,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建工作的综合满意率较高。

三、方法措施

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要在坚持党建工作基本方法的基础上,把普遍性要求与各地各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党建工作的中心任务来开展。具体的方法措施是:

1、摸清情况,确定对象。(6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市直属各单位要对照“六个好”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综合分析梳理,准确掌握基层组织建设现状,确定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推荐名单,于6月10日前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上报市委组织部。

2、查漏补缺,指导创建。(6月11日-11月30日)市委组织部根据上报的材料和名单,从6月中旬开始逐个进行评估,评估分数在90分以上的确定为创建对象。农村“致富型”示范点创建对象同时列为2008年度先锋工程“五好”村党组织创建对象。各乡镇(街道)、市直属各单位要对照《临安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考评细则》,对创建对象进行查漏补缺,对存在的不足要协调各方力量,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进行重点突破,帮助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示范点真正发挥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示范带动作用。

3、组织验收,统一命名。(12月上旬)被确定为创建对象的党组织经过一段时间创建以后,市委组织部组织力量逐个进行验收,验收采取“一看二听三汇总”的方式,即一看台帐、活动阵地、电教宣传片或PPT,二听创建工作情况汇报,三是考核组对看和听的情况进行汇总打分。通过验收确定候选名单报市委审定,并统一命名和授牌。

4、动态管理,逐年增补。(2009年4月开始)示范点原则上3年考评一次,已被命名为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单位都要参加新一轮的考评命名。为鼓励全市基层党组织都积极参与到示范点创建活动中来,从2009年开始,示范点创建采取申报制度,申报时间集中在每年4月份。符合示范点创建要求的基层党组织,可以主动向市委组织部提出申报,经组织验收合格后,即时挂牌。从挂牌之日起3年后重新进行新一轮考评。

四、有关要求

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市委将把各地各单位创建示范点活动情况,列入年度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对示范点建设的投入,帮

助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示范点建设的整体水平;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加强对党建工作新机制的探索,注重总结提炼党建工作的新经验,不断增强示范点的可看性、可听性、可信性、可学性;要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导和示范辐射作用,努力营造“学示范、赶先进、创佳绩”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我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附件:1、临安市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申报名额分配表

2、临安市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申报表

3、临安市基层党建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标准

4、临安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考评细则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hn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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