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鲁教版地理选修二海洋地理 4.1国际海洋秩序教案

更新时间:2023-12-25 00:4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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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维护海洋权益

【课程标准要求】 标 准 ?区别内水、领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 济区和公海等概念。 ?根据有关资料,归纳我国海洋国情的基本特点,说明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重要意义。 ? 举例说出建立和维护国际海洋秩序的重要性。 活 动 建 议 【设计思路】

本课最主要的任务是通过运用不同领海基线划分方法让学生认识到《联合国

海洋法公约》关于海洋空间的划分,理解不同空间范围的主权内容,运用材料分析我国的海洋基本国情,以中日钓鱼岛的争端说明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重要性。

本课主要采用阅读课本、梳理知识的方法,以小组合作学习,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来解决说明关于国际岛屿与海域争端的解决方法。

【知识构建】

本课主要包含三大模块,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海域的划分、我国的海洋国情与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在理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关于海域划分与我国的海洋国

情后,可以更好的解决世界关于岛屿争端解决的依据,针对中日钓鱼岛问题为案例分析如何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树立海洋国土的观念。其框架结构图如图1。

《公约》中管辖海域的划分 多元结构的国际海洋新秩序 我国的海洋国情 图1

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教学目标】

1.了解内水、领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和公海等概念。 2.归纳我国海洋国情的基本特点。

3.举例说明建立和维护国际海洋秩序的重要性,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重要意义。

【重难点分析】

1

1.教学重点

依据课程标准,可将本课的教学重点确定为“《公约》中管辖海域的划分。”,“我国海洋国情的基本特点与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重要意义”。

2.教学难点

本课的知识内容识记较多,内水、领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和公海等概念。我国海洋国情的基本特点;理解建立和维护国际海洋新秩序的重要性,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重要意义。难点在于运用有关资料的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分析、表达能力要求学生不仅能从文字和图像中提取有用信息,还要能将知识进行有效的迁移和整合,并在此基础上,尽量用书面语言简洁、完整地作出表达。

【课前准备】

提前布置学生搜集关于中日钓鱼岛争端与中日东海油气争端相关报道。 课前做好学习小组的组建与分工工作。建议每个小组以4-6人为宜,每个小组成员在教室中的座位邻近,可以随时集中起来围坐在一起。每个小组确定1名小组长,1名记录员,1名发言人,1名纪检员。提前为每个小组打印好“小组合作学习研讨过程记录表”(如表2所示),以便在讨论过程中及时记录学习情况。

表1 小组合作学习研讨过程记录 姓名 ××× 在小组中的职责 发言次数 个人观点 【课堂活动设计】

第一部分:新课导入设计 教学 内容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学生回答。 设计意图 用事实引发学生的共鸣,激发学生课堂探究的愿望,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海洋国土观念。 明确目标,提高学生的有意注意。 课前先整理好学生搜集学情 的材料,组织好课堂5分诊断 钟展示活动。 学习 投影学习目标,要求说出目标 关键词。 展示

①朗读学习目标; ②迅速说出关键词 第二部分:新授内容设计

探究活动1:阅读课本了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产生与经过;理解建立国际海洋新秩序的重要性。 [内容解析]

2

1.50年代以来,许多濒临海洋的国家相继向领海以外的海域扩展权利。

2.《公约》于1982年通过,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

我国是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9次会议通过决定,批准我国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

探究活动2:读课本相关内容,识记填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关于海域的划分及权益。 教学 内容 教师活动 ①给学生阅读课本的时间,并展示导学问题:《公约》中管辖海域的划分以及权限?海域划分的主要方式?领海基线的确定方法?如图2 图3 ②倾听学生回答,引导同学们对回答者的观点作出正确评判。 学生活动 ①阅读课本,思考导学问题。 ②组织语言,回答问题。 设计意图 这里是本课了解内容,采用自主学习的方式与问题导学的方式,目的是让学生对抽象内容有直观印象,简化问题。 海域的划分

图2 图3

[内容解析]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全球144个沿海国家除拥有12海里的领海权外,其管辖海域面积可外延至200海里,作为该国的专属经济区,在此享有勘探、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及底土自然资源的主权,(1海里=1.852公里,即千米)。

内水:国家享有完全主权的水域,在领海基线以内的水域 领海:领海基线算起不超过12海里

3

毗连区:从领海基线算起,不超过24海里

专属经济区:从领海基线算起,不超过200海里

大陆架:包括沿海国领海以外依其领陆德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不足200海里的,扩展到200海里,大于200海里的最远扩展到350海里。 公海:不包括在国家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的全部海域。 国际海底区域: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洋底以及底土。水深一般在3000米以上,金属结核、热液矿床较丰富。

探究活动3:读课本相关内容,怎样评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内容解析] 取得成果:

(1)确立领海宽度为12海里的制度。确立了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制度。

(2)确立国际海底区域制度,是对公海制度的新发展。 (3)建立起多元结构的海洋新制度。 带来问题:

(1)在封闭、半封闭海域,周边国家主张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可能重叠。 (2)一些岛屿主权争议河渔业资源分配问题

第三部分:课堂总结设计 教学 内容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①设问:同学们回顾一下,今天我们学到了什么?有了解学习目标的达成情课堂两位学生总结所学知识,哪些收获? 况,系统地梳理知识体总结 师生点评 ②总结:重点理解海洋空间系。 的划分? 【典型例题】

1.读海洋空间的划分图,回答下列问题。

(1)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C海域为甲国的________,甲国可在此行使哪些权力?

(2)按《大陆架公约》第七十七条规定,沿海国对其所属大陆架享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主权权利。

(3)乙国的渔船未经甲国许可到丙地捕鱼,与甲国发生海洋权益争执。请分析是否侵犯了甲国的海洋权益?应如何解决这个矛盾?

4

(4)乙国的某船舶在丁处与甲国船舶私下进行劳务交易,是否侵犯了甲国的海洋权益?为什么?

解题指导:第(1)题,沿海国所属的毗连区宽度不得超过12海里,沿海国对所属毗连区海域具有防止和惩处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事项的管制权。第(2)题,大陆架内沿海国家享有勘探、开发包括海床、底土的矿物和其他非生物资源,以及属于定居种的生物等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第(3)题,丙处是甲国与乙国专属经济区的重叠部分,甲、乙两国应对这部分海域的权益进行平等协商解决,既可以采用两国共同开发利用重叠部分海域的自然资源,也可以根据协商划出一条双方都能接受的分界线,双方各自在分界线的一侧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本题对此未作明确说明,故乙国渔船在丙处捕鱼,不能认定是否侵犯了甲国的海洋权益。第(4)题,乙国船舶未经甲国允许与甲国船舶私下交易的行为侵犯了甲国的海洋权益。

答案: (1)毗连区 防止和惩处在其领土和邻海内违犯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事项的管制权。

(2)勘探、开发包括海床、底土的矿物和其他非生物资源,以及属于定居种的生物等自然资源

(3)不一定。因为题目未说明甲、乙两国是如何平等协商解决两国专属经济区重叠部分的权益争议的,所以不能认定是乙国侵犯了甲国的海洋权益。

甲、乙两国应对专属经济区重叠部分海域,协商划出一条双方都能接受的分界线,双方各自在分界线的一侧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或者采用两国共同开发利用重叠部分海域自然资源的办法。

(4)是。因为丁处是甲国的毗连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他国非军事用途船舶未经甲国允许,在此只享有航行、飞越的权利。

2.图16为北部湾海域及周边区域图。洋浦港位于海南岛西北部,地处泛北部湾中心区域,是北部湾距离国际主航线最近的深水良港。据此回答下列问题。(13分)

(1)洋浦港的位置优势表现在_____。(3分) (2)洋浦港建设是开发利用海洋的____资源, 该海区还可重点开发_____、_______等 海洋资源。(3分)

(3)洋浦港开发建设中,应注意避免____和 _____等问题。(2分) 中越共同渔区

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线 (4)我国在北部湾地区拥有的海洋权益有

_____、_____、_____。简述中越北部

图16

湾划界协定线的主要意义。_____(5分) 参考答案

(1)位于泛北部湾中心区域;是北部湾距离国际主航线最近的深水良港;临近东南亚;是海上石油等资源运输的重要通道 (任答三点得3分)

(2)空间(1分) 生物(1分) 旅游(1分) (3)环境污染(1分) 生态破坏(1分)

(4)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任答三点得3分) 维护海洋权益,维护海洋国土安全;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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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图像】

1、结合图理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海域的划分。

【拓展知识】

海洋权益的法律保障

1982年12月10日,包括中国在内的117个国家的代表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上签字。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9次会议通过决定,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根据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国可以享有广泛的海洋权益。为了切实行使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我国拥有颁布必要的法律和规章、建立相应制度的权利。如1992年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8年5月2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1996年5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1999年1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 在我国管辖海域之外,在世界大洋上仍然拥有权利和利益。主要享有国际海洋法上的各项公海自由,包括航行自由、建造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捕鱼自由、科学研究自由等。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财产,我国与其他国家一样共同对其资源享有权利。还拥有国际合作的权利,如通过有关领域的合作进行海洋技术开发与转让,实施海洋保护,促进我国的海洋事业发展。

当然,在我国充分享有海洋权益和自由的同时,也要承担起相应的义务,包括在我国管辖的海域内外,都应尊重其他国家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在公海上,各国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和平利用国际海底区域、海上救助以及合作制止海盗等,均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教学反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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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图像】

1、结合图理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海域的划分。

【拓展知识】

海洋权益的法律保障

1982年12月10日,包括中国在内的117个国家的代表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上签字。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9次会议通过决定,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根据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国可以享有广泛的海洋权益。为了切实行使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我国拥有颁布必要的法律和规章、建立相应制度的权利。如1992年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8年5月2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1996年5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1999年1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 在我国管辖海域之外,在世界大洋上仍然拥有权利和利益。主要享有国际海洋法上的各项公海自由,包括航行自由、建造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捕鱼自由、科学研究自由等。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财产,我国与其他国家一样共同对其资源享有权利。还拥有国际合作的权利,如通过有关领域的合作进行海洋技术开发与转让,实施海洋保护,促进我国的海洋事业发展。

当然,在我国充分享有海洋权益和自由的同时,也要承担起相应的义务,包括在我国管辖的海域内外,都应尊重其他国家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在公海上,各国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和平利用国际海底区域、海上救助以及合作制止海盗等,均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教学反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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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gu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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