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创建教育强县实施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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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创建教育强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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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实施方案

巩固提高“双高普九”成果,实现教育强县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的需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强国富民的奠基工程,也是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的通知》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强县评估标准》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为指针,以《陕西省教育强县评估标准》为实施依据,按照《中共府谷县委、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工作的决定》相关内容,以“政府牵头,专题落实,分工合作,整体推进”为工作思路,以“硬件从实,软件从严,满足需要,适度超前”为基本原则,在确保“双高普九”各项指标全面巩固的基础上,提高实施水平,为推动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智力支持与人才保证,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通过创建教育强县,统筹规划社会经济与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县义务教育水平,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以科学发展观带动全县教育均衡、协调、持续发展,确保将我县创建成为省级教育强县,通过省政府评估验收,使我县教育跨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强”工作如期完成,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府谷县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辛耀峰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乃延县委副书记

杨艾霞县政府副县长

郭兴林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秦小军县公安局局长

李文江县委办主任

刘玉宝县政府办主任

余文清县财政局局长

王平县经济发展局局长

张亚平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付伴存县编制办主任

孙云林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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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瑞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科技局局长

王小林县审计局局长

李瑞华县司法局局长

李培鸿县工商局局长

党育县地税局局长

张永强县卫生局局长

赵鹏飞县畜牧局局长

杨智江县农业局局长

张宽县林业局局长

谭玉山县文化局局长

县农机局局长

闫宽良县住建局长

张璐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张志鹏县交警队队长

李彦峰县消防队队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考核办主任刘昀县宣传部副部长

县统计局局长

高飞县教育局副局长

郭军民县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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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

主任:郭兴林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李正南姬成荣高飞王乃前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

1. 材料组

组长:李文江

成员:县委办、政府办、教育、各镇政府等部门相关负责人

2. 综合组

组长:刘玉宝

成员:政府办、教育、经济发展、编制办、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公安、司法、住建、国土资源、各镇政府等部门相关负责人

3. 督导检查组

组长:孙云林

成员:教育、监察、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负责人

4. 财务组

组长:余文清

成员:各镇政府、财政、教育、地税、审计等部门负责人

5. 设施配备组

组长:李正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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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教育、财政、采购中心、监察等部门相关负责人

6. 宣传报道组

组长:刘昀

成员:教育、宣传、广电等部门相关负责人

同时要求各镇、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出台实施方案,确保本镇、部门“创强”工作达到标准要求,并积极配合教育局搞好本乡镇学校建设规划和校园文化建设,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保证“创强”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 审定“创强”实施方案及学校基建项目、内部设施配置方案。

2. 统筹协调,审定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创强”自查报告,指导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3. 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召开情况通报会和决策会议。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 统筹安排“创强”具体事宜,督促教育局相关股室和各镇各学区(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 及时掌握创建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及时反馈,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3. 制定“教育强县”评估验收各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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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各工作小组职责

1. 材料组

起草相关文件及材料,收集“创强”过程中的讲话、总结、汇报等材料,汇编“创强”材料集。

2. 综合组

综合协调各部门及各工作小组工作,总结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3. 督导检查

督查指导各镇学区(校)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实施进程。

4. 财务组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为实施“创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安排好专项资金,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 设施配备组

按省级教育强县标准,安排学校基建项目,为各学校增配仪器、器材、图书等设施,按时完成预算、招标、采购、安装任务。

6. 宣传报道组

搞好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实施过程中的先进事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制作创建教育强县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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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强简报》专题片。

(四)各相关部门职责

1.县委、政府办

(1)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县、镇(街)职责;

(2)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为党政领导重要职责,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3)召集有关会议,协调、督查各单位部门创强工作;

(4)审核创强有关材料并按程序报批;

(5)收集2009 -2012年期间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文件、照片等资料。

2.县教育局

(1)牵头主管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协调管理职责;

(2)按照教育强县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创建省级教育强县自查、申报材料准备。负责对镇街、学校的业务指导、督查工作。

(3)做好幼教、普教、职教、成教均衡发展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4)不断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努力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继续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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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校建设,完善中小学教育教学装备,达到省颁标准。

(5)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认真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和名师名校长工程,确保师资水平达省标准。

(6)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行新课改和教科研等方面的工作,学校德育、安全工作取得成效。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积极创建示范性学校、特色学校,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办学水平。

(7)组织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县财政局

(1)落实保障创建省级教育强县的经费投入。

(2)落实教育投入政策,保证教育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依法足额征收、全额拨付城乡教育费附加,并做到专款专用;县本级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足额预算;教育经费支出全部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做到重点保证,及时到位;有职业教育专款经费;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学校经费,做到及时、全部拨付学校使用;教育经费管理、审计制度健全,无重大违犯财经纪律现象;每年向县人大报告教育经费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3)会同县教育局落实中小学添置教学设备等所需的经费;完成《陕西省教育强县评估要素》中90—99条的所有数据的统计,提供相关计算依据、原始资料和20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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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ge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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