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成本监审职能 提升价格管理水平

更新时间:2024-03-29 08:2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发挥成本监审职能 提升价格管理水平 农安县物价局

近年来,我们农安县物价局全体监审干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充分发挥监审职能,将“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融入到成本监审的实际工作中,立足于服务民生,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县成本监审工作的一些具体做法向大家做如下汇报,以便更好地交流。

一、狠抓监审干部业务学习,夯实监审工作基础 我们在组建成本监审科时,就充分考虑了成本监审工作难度大,人员需要业务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等诸多因素,故此选聘了多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善于思考、勤于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组建了成本监审队伍。并要求监审干部考取与监审业务有关的专业职称,以此达到提高干部业务水平、更好地完成成本监审工作的目的。现我局成本监审科具有价格鉴证师、会计中级职称共三名,无需外聘完全满足了新时期成本监审工作的需要。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每年都选派监审干部参加省局成本队组织的成本监审培训班,并组织人员赴广东等地,向当地价格部门学习先进的成本监审工作经验。除此之外,我们每月都安排一周时间组织全体成本监审干部进行业务理论学习,同时要求每人撰写一篇关于成本监审的论文,将优秀的

作品在我县 “农安政府信息网”刊登。近年,我们亦向省成本队报送了十余篇成本调查监审分析文章,皆被录用在“吉林省成本网”上。事实证明,我们毫不松懈地狠抓监审业务理论学习,打造了一支业务过硬的监审队伍,为成本监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二、做好水价成本监审取信于民,树立物价部门形象 今年上半年,我县供水公司原水水源发生变化(从新立城水库引水),现行水价难以补偿成本,主管县长指派我局尽快实施水价调整方案。由于我们每年都对供水公司水价成本定期进行审核测算,加之监审干部业务水平到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就核出了供水定价成本,并启动成本告知、监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形成了我县2009年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在我县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工作中,我们共剔除供水企业不合理水价成本783.6万元,并将其中不合理的跑冒滴漏、超前建设、加速折旧等费用,共归纳为十大类二十三小项。在水价调整听证会上,我们向听证代表们郑重声明以上费用未计入定价成本。另公布供水企业利用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所得的营业外收入67.3万元,已从定价总成本中予以扣除。听证会论证阶段,代表们都纷纷表示,虽然是拟调整水价,但通过物价局成本监审负责人对供水定价成本变化和定价成本构成合理性的阐述,从内心对调整水价予以理解,

并给予支持。在本次水价调整工作过程中,我们做到了成本监审程序合法、定价成本透明,敢于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达到了取信于听证代表、取信于民众的目的。

以前,供水企业一直依靠政府财政吃饭,未曾考虑节约成本、挖潜降耗。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后,这种现象亦有改变。在此次水价调整县长办公会上,我们汇报了水价定价成本的构成,详细说明了定价成本与企业财务成本之间差异,解释了超标准费用不能计入水价定价成本的原因。又从成本管理角度提出了供水企业如何增强管理降低企业不合理成本费用的建议。会后,县政府决定:以物价部门的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为依据,逐年减少对供水企业的补贴,严格控制不合理费用的支出。成本监审的介入加强了我县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增强了价格主管部门在我县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中的作用。这件事,也为我们在年末财政预算中申请到足额的成本监审经费奠定了基础。

三、准确核定供热行业定价成本,增加事后成本审计 为了准确掌握供热成本的变化情况,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我局成本监审科就实时监测我县供热用煤价格的变化情况。每年开展一次全县供热企业成本专项调查活动,核算出当年供热行业用煤、用水、用电和资产折旧等八项供热单项成本。在2008年的煤热价格联动中,由于我们供热成本监审工作准备充分,我们做到了成本监审核算准确、价格调

整幅度适当、价格调整及时,保障了当年冬季供暖工作的顺利进行。解除了热用户供暖价格要大幅上涨的担忧。在2009年度开栓供暖之前,我们又对供热用煤价格等成本问题进行了调查和测算,解答了相关部门提出的“供热用煤成本下降”的疑问。并建议供热企业提前储备煤炭,避免煤炭等能源类价格的季节性上涨,造成不必要的价格矛盾。

在历年供暖价格成本监审中我们发现,部分供暖企业经常恶意控制煤炭消耗、降低服务质量,致使终端用户室温不达标,侵害了热用户的利益。在调整供热价格时我们按标准核定了供热企业的煤耗、电耗等各单项消耗成本,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准确的依据,但我们也在积极地探索如何做好供热价格事后审计工作,维护群众合法用热权益。实践中,吉林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对供热煤价审核和加强热价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的下发使我们对供热企业的成本事后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我们随即指派监审科以监审报告为监督审核依据对我县内的十一家供热企业上一供暖年度的供热价格成本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对恶意控制煤炭消耗成本的农安县房产物业公司等三家供热企业做出了退回多收价款、取消财政供热补贴并罚款的决定。此项工作走出了我县成本监审机构供热价格事后成本审计的第一步。有效地约束了我县供热企业恶意减少供热煤耗支出的行为,维护了热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我县价格主管部门管理供热价格的能

力。

四、规范各类垄断企业成本,适时予以公开

今年清明节后,舆论媒体将殡葬行业称为国内暴利行业之一。我局价格举报中心也接到群众的举报,反映我县公墓墓地价格偏高。经我局办公会决定指派成本监审科对我县公墓企业的墓地成本进行调查监审。核算出单位墓地成本后,与民政主管部门沟通下调了墓地价格,并在“农安信息网”公开了墓地成本。我们以公开其垄断成本的手段,制止了价格暴利,遏制了墓地企业漫天要价的行为。

本着打击价格暴利、服务民生的理念。我局成本监审科还对我县电力企业垄断经营的电表、电表箱,供水公司出售的供水计量表和城市公交IC卡等价格明显虚高的垄断商品进行成本调查监审。以上商品我们形成成本监审结论后,企业也表示确实应该按照成本价格出售,不再给消费者增加负担。我县成本监审工作实施以来,逐步健全了我县垄断行业价格成本的约束机制,使我县的价格管理工作在社会中更有为、更有位,达到依法制价、执政为民的目的。

总之,我们取得的成绩,是与省物价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如何做好下阶段的成本调查监审工作,还须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的继续帮助。伴随着全省成本干部转编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成本监审条例》的即将出台,我们坚信成本监审在价格管理中的作用会越来越显著!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fnr.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