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201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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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目的 ............................................................ 1

2. 适用范围 ....................................................... 1

3.出差审批权责 .................................................... 1

4.出差管理原则 .................................................... 1

5.出差期间杂费报销审核 ............................................ 2

6.出期间延期的处理 ................................................ 2

7.差旅费报销程序 .................................................. 2

8. 差旅费报销违规与失职追究 ....................................... 3

1.目的

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出差审批权责

1、总经理负责所属员工出差申请和出差费用的最终审批。

2、部门经理负责所属员工出差申请的审批。

3、财务部负责出差备用金申请的复核、差旅费报销的审核、支付。

4.出差管理原则

1、出差必须先获批准或被安排出差,对擅自主张者不予报销差旅费。

2、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直接分管领导核定并审批。

3、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经直接分管领导核准后,交会计审核,向财务部预借款项。

4、出差人员必须按照高效、经济、安全便捷原则选择交通工具、路线和时间,杜绝浪费行为。

5、提倡力行节约并对限额控制的差旅费用实行超支自理。

6、重要专业业务出差人员须在出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出差报告》,并作为领导是否同意报销差旅费的重要依据。

7、出差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交通费:

(1)未经同意,擅自乘坐超标准而发生的超支部分;

(2)借出差之际探亲、访友和旅游而发生的交通费增支部分;

(3)出差有公司车辆接送或搭乘公司员工车辆的。

5.出差期间杂费报销审核

出差期间因业务所发生的快递费、邮递费、文件资料及公物托运费等,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需事先向部门负责人报备)

6.出期间延期的处理

1、超期停留:出差过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断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超过预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实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差旅费报销;因生病(需住院)原因造成的意外,不报销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住院期间餐费补贴按15元/天计发,报销时需附上情况说明。

2、出差期间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回公司时,出差者必须向直接领导报告公务进展情况,并保持24小时开机。

7.差旅费报销程序

1、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十个工作日内应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结清借款。

2、财务依据“前债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对无故未报销者不予再次借款。超过报销期,账面有个人出差借款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先行扣回。

3、差旅费报销审签程序:

①先交由主管会计对单据有效性及费用标准符合性进行稽核,符合规定的签名后交还出差人;

②按审批权限分别送部门经理/公司总经理批准;

③再送财务部门进行资金支付审批;

④审签手续完备后到出纳处报账或冲抵借款。

4、各费用报销标准 (上限)如下:

说明:通讯费(销售部省区经理含以上级别员工150元/月,公司其他员工100元/月)为全体员工福利,不在出差管理制度中专项列出)

① 凭有效票据报销火车(以行程需12小时以上的可购买硬卧铺位,一般情况下为硬座或二等座)、轮船二等以下(含二等舱位)、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费用,酌情报销出租车票(因特殊原因乘坐硬卧、出租车、超标座位的需事先向总经理报备并获同意后方可报销)。

② 原则上不报销飞机票,但因特急事情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乘坐。 ③ 公司员工出差尽量选择7天连锁酒店和莫泰(MOTEL)168连锁酒店等同类型酒店。

④ 住宿费标准为双人标准间费用,双人同性出差须同住一标准间,否则不予以报销。

⑤因公出差但与客户有约定由客户承担的费用,公司不予以报销.对于不在约定范围内的费用,按以上标准报销。

8. 差旅费报销违规与失职追究

1、出差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虚报差旅费;不允许以非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票据或非正式票据虚列支出。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受理。

2、经查实为虚增报销者,责令退回虚报金额,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如有故意包庇、纵容员工弄虚作假,各当事人按“公司奖惩制度”接受惩罚。

3、各级审签人员因把关不严而失职,使弄虚作假的票据得以报销,后经查实已无法收回,由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各级审签人员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各级审签赔偿责任酌情分担,各当事人按“公司奖惩制度”接受惩罚。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ei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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