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2011年博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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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北航)成立于1952年,是一所具有航空航天特色和工程技术优势的多科性、开放式、研究型大学。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重点高校,地处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航研究生院成立于1984年9月,是国务院首批在22所高校创办的研究生院之一,现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14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 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9个。

一、基本要求

2011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700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报考基本要求: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报考方式及条件

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入学选拔(考试)方式有3种,即普通招考、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直博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

1.普通招考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年龄不限。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1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位,不包括非学历在职专业学位硕士);

⑵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⑶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报考之前尚未获得硕士学位,也应按同等学力报考;此类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a.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1年9月1日);

b.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c.还须修完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本科直博)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研究生院高校(含北航)本科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学院年级排名前10%,或211高校本科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学院年级排名前5%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硕博连读

(1)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和确有进一步培养前途的我校在读一年级和二年级硕士生。一、二年级学生要求学位课及限选课平均成绩在本学院排名前30%;

(2)经本专业博士生导师同意及研招办核准后,通过博士生相关考试(考核)。

三、报名办法及提交材料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考试、录取等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3.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提交信息方式。考生须按网报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200元整,网上报名地址为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其它选拔方式的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有关通知。

普通招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15日至10月10日。

本科直博生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 硕博连读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25日至4月10日。

4.考生应按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以下申请资料:

(1)填写完整(粘贴照片,加盖公章)的2011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下载并打印);

(2)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有固定格式,网上报名时下载);

(3)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4)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5)学生证复印件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全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的证书复印件。

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第1、2、4、5、6项材料,入学报到时,补交第3项材料;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第1、2、3、4、6项材料;同等学力考生提交第1、2、4、6、7项材料和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学书复印件。提交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直博生应提交第1、2、5、6项材料和本科成绩单,入学报到时,补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生应提交第1、2、4、5、6项材料。

四、考试及复试要求

1.普通招考时间安排及要求 时间:2010年11月6日和7日 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考试安排如下(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1月6日上午考基础外国语(听力和笔试同堂进行)(日语、俄语无听力部分); 11月6日下午考基础理论课。

11月7日上午进行专业课综合考试(专业课和专业外国语同堂进行,请见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关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导师及其专业课选考科目等相关说明)。

11月7日下午进行面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在11月8日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有关的硕士学位主干课和政治理论课。

2.普通招考复试要求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3.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的复试考核要求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应通过考生的本科或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研究进展、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五、录取类别

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新生一律于2011年9月入学。

博士研究生的报考及录取类别分四类:非定向、定向、委培和自筹

1. 非定向: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者,免缴纳学费,按国家规定发放生活补助。

2.定向:少数民族专项计划类型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定相应少数民族专项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

3. 委培: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需要缴学费,不发生活补助。

4.自筹: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者,缴纳学费,不发放生活补助。

六、学习年限与待遇

博士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4年。

2011年我校继续实施培养机制改革后的博士生奖学金奖助体系,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提供基本奖学金,即免交学费并享受生活补贴每月1000元。此外,在读博士生还可申请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工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可获得导师提供的500-2000元/月的助研金,其中一年级直攻博学生可获得导师提供的300-2000元/月的助研金。理、人文、管理、经济学科博士研究生可获得导师提供的200-2000

元/月的助研金。录取为委托培养的博士生需缴纳学费共计33000元,分3年缴纳。录取为自筹经费的博士生需缴纳学费共计21000元,分3年缴纳。

录取的博士生于2011年9月办理博士生入学报到手续,并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方能获得博士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

七、其他类型招生计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根据国家五部(委)教民[2005]11号文件精神,我校2011年将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向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考取后须签定教育部规定的培养合同。毕业后到定向地域(单位)工作。 2、高水平大学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从2007年起我校每年选送100多名优秀博士生到国外大学、研究机构进行联合培养或攻读博士学位。2011年我校将继续通过导师推荐、自由申报、双向选择方式选拔优秀博士生到国外大学、研究机构联合培养或攻读博士学位。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外方资助。 3、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

按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教研〔2009〕5号)的要求,大力创新研究生教育体制和机制,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校所合作、联合培养模式,促进高校与科研院所科教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双方资源,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方面争取新的突破。我校将继续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有关具体事宜需与我校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及导师联系。

八、违规处理

1.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2.要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九、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导师联系方式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查询。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2317794; 传真:010-82328059; Email:sqs@buaa.edu.cn

往年英语试题出售地址:北航后勤集团印刷部(北航体育场南侧、附中东侧)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航后勤集团信息综合服务公司,邮政编码:100191

电话:010-82338379

有关教材请到各地书店自行购买,或直接与各学院联系。

各学院名称及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代码 001 002 003 004 005 006 007 008 009 010 011 013 014 学院名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学院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 010-82338291 010-82338348 010-82338879 010-82317436 010-82315043 010-82317630 010-82317736 010-82315854 010-82317930 010-82339416 010-82316974 010-82316713 010-82313661 015 017 019 020 027

宇航学院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 法学院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010-82316532 010-82338326 010-82317935 010-82316137 010-82316171 十、其它有关说明

指导教师姓名后标有★的为兼职博士生导师。

二级学科名称前标有★的为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填写一级学科和自主设置学科的名称。

在参考书目中未列出的考试科目,全部为不指定参考书。

招生目录中招生人数为拟录取数,导师的招生人数视导师需要及报考情况确定。

附:

专业目录

参考书目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dx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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