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2011 国家环境状况公报 中 淡水环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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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2011 国家环境状况公报 中 淡水环境状况

2010年 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0年,对全国182个城市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水质监测点总数为4110个。分析结果表明,水质为优良级的监测点为418个,占全部监测点的10.2%;水质为良好级的监测点为1135个,占27.6%;水质为较好级的监测点为206个,占5.0%;水质为较差级的监测点为1662个,占40.4%;水质为极差级的监测点为689个,占16.8%。

全国地下水质量状况不容乐观,水质为优良-良好-较好级的监测点总计为1759个,占全部监测点的42.8%, 2351个监测点的水质为较差-极差级,占全部监测点的57.2%。 全国主要城市的地下水水质状况与上年比较以稳定为主。其中,水质变好的城市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华北、东北、西北地区仅有少数城市水质变好;水质变差的城市主要集中在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华东及中南、华南地区仅有少量城市水质变差。

全国重点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0年,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共监测39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源地245个,地下水源地150个。监测结果表明,重点城市年取水总量为220.3亿吨,达标水量为168.5亿吨,占76.5%;不达标水量为51.8亿吨,占23.5%。

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0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为617.3亿吨,比上年增加4.7%;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238.1万吨,比上年下降3.1%;氨氮排放量为120.3万吨,比上年下降1.9%。

2011年【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部门历时八年共同编制完成《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地下水规划》),国务院于2011年10月10日正式批复。《地下水规划》首次对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是今后一段时间内地下水污染防治的重要依据。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水利部、财政部等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提出了调查评估方案,计划从区域和污染源两个层面,针对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石开采区、石油化工生产及销售区、再生水灌溉区和工业园区等6类重点污染源和地表水污染严重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区域、典型城市群、大型灌区、规模化养殖区和岩溶区等6类典型区域开展调查评估。典型区域的调查评估包括基本属性、管理状况、水质状况和风险源存在情况等4项调查和地下水污染状况综合评估、地下水防污性能评估、风险评估和修复防控方案评估等4项评估。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部际联席会议】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指导思想,推进“十一五”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完成,部署“十二五”水污染防治工作,于6月、7月、9月分别在重庆、内蒙古、北京组织召开了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部际联席会议、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促进各部门、各地方形成工作合力,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0年度实施情况考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对2010年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黄河中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太湖、巢湖、滇池等重点流域内的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的情况进行了考核。总体来看,2010年,重点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推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取得明显进展,规划项目完成率较2009年显著提高,水质进一步改善;“十一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完成情况要明显好于“九五”、“十五”规划的完成情况。山东省海河和淮河流域、吉林省松花江流域、贵州省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河南省海河流域和黄河中上游流域、辽宁省辽河流域的规划完成情况在全国领先。

【水专项实施进展】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十一五”期间,水专项围绕“三河三湖一江一库”等重点流域,设置6个主题、33个项目238个课题,启动了32个项目230个课题,中央财政投入32.1亿元。 “十一五”期间,水专项重点围绕“控源减排”的阶段目标,突破了典型化工行业清洁生产、轻工行业废水达标排放、冶金重污染行业节水、纺织印染行业控源与减毒、制药行业高浓度有机物削减等关键技术214项,在70项大型工程中得到验证,在辽河、海河、松花江等重点流域开展示范。初步突破了畜禽养殖废弃物生态循环利用与农村农田面源污染控制等关键技术,在太湖、洱海等流域进行了示范,效果明显。在典型城市开展城市污水深度脱氮除磷、污泥处理处置、工业园区清洁生产与污染控制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推广应用于50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规模近1500万吨/天,每年削减化学需氧量16万吨、氨氮5.4万吨和总磷1.4万吨。突破了受污染原水净化处理、管网安全输配等40多项饮用水安全保障关键技术,为自来水厂达标改造和应对水污染突发事件提供了支撑。针对水环境监测、污泥处理处置、水处理等设备国产化率低等问题,重点研发了50项国家急需的产业化关键技术和设备,培育环保产业产值约40亿元。在重点流域初步形成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管理两大技术体系,研发并系统集成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等关键技术,为重点流域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水体污染趋势得到控制提供了技术支持。

【重金属污染防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编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

治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重金属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协调机制,落实各相关部门任务措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妥善处置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切实保障群众权益;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相关环境经济政策。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cy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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