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运输安全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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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安全保证措施

一、行车人身及作业安全标准 (一)铁路行车人员人身安全通用标准

1、班前要充分休息,禁止饮酒,保持精神饱满。

2、工作中,穿着规定的服装、防滑鞋,佩带易于识别的章证,按规定配备好防护用品;

3、严禁在道心、枕木头上行走;不准脚踏钢轨面、道岔连接杆、尖轨。

4、横越线路时,应一站、二看、三通过,注意左右机车、车辆的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

5、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先确认机车、车辆暂不移动,然后在该机车、车辆较远处通过。严禁在运行中的机车、车辆前抢越。

6、因工作需要必须横越列车、车列时,应先确认机车、车辆暂不移动,然后由通过台或两车车钩上越过,但不要碰开钩销,注意邻线有无机车、车辆运行,严禁钻车。

7、严禁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上、道心里坐卧或站立。 8、非调车作业人员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如确需登乘机车车辆时,必须持有登乘证得到有关人员的同意,并在机车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严禁在机车车辆运行中上下车。

9、在运行中的机车车辆上作业时,要抓牢站稳。 (二)行车作业有关人员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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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车作业人员安全注意事项

1.1必须熟知调车作业区的技术设备和作业方法,以及接近线路的一切建筑物的形态和距离。

1.2上下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2.1上车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下车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1.2.2在站台上上下车时,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1.2.3在路肩窄、路基高的线路上和高度超过1.1米有货物堆放的高站台上和利用扶手上下车作业时,必须停车上下。

1.2.4蹬乘机车作业时,必须在机车停稳时再上下车。 1.2.5上下车前应注意脚蹬、车梯、扶手,平车、砂石车的侧板和机车脚踏板的牢固状态。

1.2.6不准迎面上车。

1.2.7不准反面上下车(牵出时最后一辆除外)。

1.2.8上下车时要选好地点,注意地面障碍物。在冬季注意地面是否有冰雪,以防绊倒、碰伤、滑倒。

1.3在车列、车辆运行中,禁止下列行为:

1.3.1在车钩上、平车、砂石车边端或端板支架上坐立。 1.3.2在棚车顶或装载超出车帮的货物上站立或行走。 1.3.3手抓篷布或捆帮货物的绳索,脚蹬轴箱或平车鱼腹形侧梁。

1.3.4在车梯上探身过远或经站台时,站在低于站台的车梯上。 1.3.5在装载易于窜动货物的车辆间和货物空隙间站立或坐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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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骑坐车帮。

1.3.7跨越车辆(使用对口闸除外)。

1.3.8两人及以上站在同一闸台、车梯及机车一侧脚踏板上。 1.3.9进入线路提钩、摘管或调整钩位。

1.4去专用线或货物线调车作业,须事先指派专人检查线路有无障碍物、大门开启状态及线路两侧货物堆放情况。

1.5在电气化区段,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的情况下,禁止到车顶调车作业。在带电接触网线路上调车时,禁止登上棚车和敞车使用手制动机。

1.6带风作业时,必须执行“一关、二摘、三提钩”的作业程序,防止未关闭折角塞门就摘风管而打伤人。

1.7摘接风管、调整钩位、处理钩销时,必须等列车、车列停妥,并得到调车长的回示,昼间由调车长防护,夜间必须向调车长显示防护信号。

1.8调整钩位、处理钩销时,不要探身到两钩之间。对平车、砂石车、罐车及特种车辆,应特别注意端板支架、缓冲器、风档及货物装载状态。

1.9严禁使用折角塞门放风制动。

1.10单机或牵引运行时,严禁在机车前后端坐卧。

1.11使用折叠式手闸,须在停车时竖起闸杆,确认方套落下,月牙板关好,插销插上后方可使用。

1.12作业中严禁吸烟。 1.13冬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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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必须配戴好个人的防护及防寒用品。

1.13.2穿衣服要利落、穿暖,扣紧纽扣,保持手脚灵活。 1.13.3不要穿塑料底的鞋、带钉子底的鞋,要穿防滑鞋。 1.13.4带手套要分五指,不要太厚,以免影响抓车的灵活 1.13.5 提前上岗,适当降低上下车速度。 2、扳道员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2.1接发列车时,必须站在《站细》规定的安全地点,随时注意邻线机车、车辆动态。

2.2扳动道岔必须执行“四程序”,作业中认真执行要道还道制度,并随时注意邻线机车车辆动态,除因作业必须进入道心外,均应站在安全地点。

2.3接收计划时必须复诵,计划不清严禁开始作业。

2.4接发列车时要认真执行三面迎送制度,密切注意列车运行和货物装载状态,发现问题果断处理;接车时应认真确认列车尾部是否过标,天气不良时应走近确认。

2.5拭擦道岔时,应向车站值班员报告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开始拭擦。

3、运转车长值乘安全注意事项

3.1必须熟悉担当值乘区段的沿线及各站设备情况和《站细》有关规定。

3.2按时出乘,检查备品是否齐全,认真与车站办理票据和列车交接工作。

3.3在值乘时要坐稳、站稳扶牢,按要求执行车机联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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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显示信号或作业时要注意邻线来车。

3.5列车在站停留时,根据停留时间对货物装载加固状态进行仔细检查,处理车辆下部异状时,要通知司机,并做好防护工作。

3.6不准飞乘飞降,不准在车梯上探身过远,在列车运行中,严禁跨越车辆。

3.7参加调车作业时,严格按调车作业有关安全要求执行。 4、机车乘务人员值乘安全注意事项

4.1开始工作前,应先认真检查使用的工具、设备以及工作有关的机械、机件和周围的环境,如有不利于安全的现象必须排除或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4.2移动机车前,应加强联系,确认机车下部无作业人员,无止轮器、联系无误并鸣笛后方可动车。

4.3处理带压力部件的泄露时,必须首先遮断压力来源,并放出剩余压力后方可进行。有风压时,禁止拧下管堵、塞门、阀、风动器具和拆卸其他风动装置。在摘制动软时,应按“一关前、二关后、三摘风管”的原则,在吹扫制动软管时,应用手握住软管端头,以防软管甩动伤人。

4.4所有乘务员必须接受电气化区段运行、作业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凡运行途经电气化区段的机车上所有可攀登到车顶的梯子、出口处都必须加装“高压危险、防止触电”字样的警示牌,并应加锁。乘务人员在电气化区段运行途中,在没有严格确认电气化网络断电的情况下,严禁攀登车顶或用可能接触电网的超长工具,向车顶上部延伸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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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机车各安全保护装置和监督、计量器具不得盲目切除及任意调整其动作参数。

4.6机车三项设备应在机车出库前,认真仔细地做好整备检查,状态必须良好,功能须满足铁道部的规定。各种参数、数据必须符合列车运行运行区段的需要,任何人不得更改。

4.7机车乘务员在列车运行中要做到:

4.7.1通过站段管内或其他特殊规定的线路时,应认真确认线路道岔开通状态,并注意邻线机车、车辆以及工作人员的动向,执行要道还道制度,严守限制速度,并不得将身子探伸门窗以外,以防与建筑物接触。

4.7.2通过桥梁隧道、进出站或交会列车时,不要探身窗外,并注意邻线列车货物装载情况,不得超越机车限界进行作业,防止互相碰撞。

4.7.3在交接行车凭证和行车命令时,一定要做好一切安全准备工作,并作到思想集中。

4.7.4严禁飞乘飞降。

4.7.5机车在运行中要集中精力,不间断了望,注意掌握区段内各种车辆、行人、牲畜经常行走的地点、时间。

4.7.6认真执行人员不齐不准动车,调车作业要严格执行呼唤应答制度和“十六字”令制度。

4.7.7值乘中严禁在机车上睡觉。 4.8列车在站停留时应做到:

4.8.1列车在沿途各站停车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乘务员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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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岗位,有人看守机车。

4.8.2必须施行制动后的保压停车。

4.8.3停放在机务段的机车,单独制动阀应施行制动,并拧紧手制动机,锁好车门,所有停放机车应设置止轮器。

4.9机车检查修理作业时应做到:

4.9.1检查蓄电池时,要先断开闸刀,严禁将金属工具放在蓄电池的跨线上,并注意防止电解液溅到衣服、皮肤、眼睛上,防止烧伤。

4.9.2进行水阻试验或机车带负荷运行时,禁止进入高压室作业。 4.9.3差示压力计作用后,在未判明情况前,不要立即进入机械间,更不要立即打开柴油机检查孔盖进行检查,防止烫伤。

4.9.4检查机车电气部分时,禁止手触各电器触头。不得带电检查处理故障或接触高压带电部件。不得已需要闭合或断开电器时,必须使用绝缘物。

4.9.5禁止带电接触高压导线和各种用电设备的导电部分,严禁敲击、紧固有压力或带电的机车部件,检修前,必须切断压力来源,排尽剩余压力,切断电源。禁止带电作业。

4.9.6柴油机启动前,应进行呼唤确认有关人员已在安全位置后方可启动柴油机。柴油机空载试验时,必须先确认机控按钮在断开位或故障闸刀在中立位并将机车制动。

4.9.7需进动力室检查巡视,必须呼唤,经司机同意后方可进入。检查时,禁止接触各运动及有电的部件。

4.9.8库内制动实验,必须车上车下联系好,并鸣笛警示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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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实验。

4.9.9更换机车闸瓦时,机班人员应加强联系,注意人身安全,并对机车采取防溜措施,关闭相应制动缸塞门,然后将单阀置于制动位。作业中严禁移动自阀手柄并挂好禁动牌,更换闸瓦过程中,不得将手指在闸瓦和轮面间、闸瓦钎空中试探。更换闸瓦作业完毕后,应开放相应的制动缸塞门,进行制动试验,调整闸瓦间隙,然后撤除防溜措施。

4.10使用各种电源前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10.1对所用电源的性能了解清楚,并确认其电压及允许负荷。 4.10.2对所用电源开关必须确认无他人使用或不影响他人和其他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后,方可接通。

4.10.3如使用的电源开关有其他设备的电线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拆掉其他设备的电线,再接上所用电气设备的电线。

4.11副司机进行机车检查、给油作业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11.1进行机车检查、给油作业前,必须确认机车已制动(无风时使用手制动机,并打好止轮器),做好机车安全防护工作。

4.11.2在作业中,严禁跳越地沟。

4.11.3进行各种实验时,必须与本班人员充分联系、紧密配合、保证安全。

4.11.4各部件检查完毕后,必须复原位置和正常状态。 4.11.5进行电器实验时,严格遵守试验程序,使用试灯造成故障时应小心谨慎,防止人为短路故障发生。

4.11.6作业完毕后,须缓解手制动机,并确认轮对已完全处于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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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状态。

4.12机车整备作业中,司机进行各项机能试验时,副司机应做好如下安全配合工作:

4.12.1司机进行电器实验时,副司机应按“电器试验程序及要求”与司机配合,并呼唤应答,确认各项试验正常。

4.12.2司机进行制动机试验时,副司机应确认撒沙管路是否畅通和制动缸鞲鞴行程是否符合规定。

4.12.3司机进行柴油机升、降速及前、后方向加载实验时,副司机应对机械间各部进行巡视,确认柴油机启动后各部工作是否正常。

4.12.4机车出段前,应协助司机确认机车安全装备状态良好,手制动机缓解以及闸瓦与轮箍踏面的间隙是否符合规定。

4.13机车整备完毕,出入段的安全事项:

4.13.1机车全员上车后,确认出入信号或股道信号、道岔开通信号显示正确,执行呼唤应答,鸣笛动车出入段。

4.13.2移动机车前,应注意邻线机车、车辆的情况,段内走行严守速度规定。

4.13.3机车到达站、段分界点停车,应签认出入段时分,了解挂车股道和径路,按信号显示出入段。

4.14机车进入挂车线的安全注意事项:

4.14.1机车进入挂车线后,应严格控制速度,确认防护信号和停留车位置。

4.14.2距离防护信号、车列前10m左右必须一度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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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3确认防护信号撤除后,显示连挂信号,以不超过5km/h的速度平稳连挂。

4.14.4连挂时根据需要适量撒砂。

4.14.5连挂后,司机应下车对机后前三辆的车辆状态进行检查,并应符合《技规》要求。

5、列检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5.1列检人员在进行日常技检作业中,应认真执行“四不 、三做到、一注意、三不检”制度,即:

5.1.1不臆测列车进路。 5.1.2车辆未停稳不作业。 5.1.3未设防护信号不作业。 5.1.4不钻无防护车辆。 5.1.5做到不靠车体休息。

5.1.6做到接发列车到达预报,作好准备工作,同去同回。 5.1.7做到处理车辆制动故障时,必须首先关闭截断塞门排风。 5.1.8注意信号的准确使用。 5.1.9列车未编完不检。 5.1.10无安全防护不检。

5.1.11机车试风时不接通软管不检。 5.2列检作业人身安全

5.2.1在站内线路上检查、修理、整备车辆时,必须安设防护信号后,方准进行作业。

5.2.2在列车检修作业完了时,须确认车下无人,并在车列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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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分段均对好作业完了的信号后,方可撤去防护信号。严禁在未设防护信号的列车下部进行作业,严禁在列车运行中处理故障。

5.2.3接车时,要提前到达接车地点,蹲在两线路中间安全地点,进行列车进入检查。狭窄线路、邻线上、下行同时到发列车时,要在两线路外侧接送列车。

5.2.4接、送列车要目迎目送,并注意车辆运行、货物装载、蓬布绳索状态等,防止意外伤人。

5.2.5列车试风,应按规定安插防护信号。严禁在未设防护装置的列车(车列)中接、摘地道长风管或车辆软管。

5.2.6从停留车辆的端部横过线路时,要留有安全距离,徒手通过时不少于5m,搬运材料时、工具时不少于8m,并迅速通过,不得在轨道中停留。

5.2.7两人以上从事同一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指挥,统一行动,相互配合,更换大型配件时,班组长要亲自组织指挥,负责安全工作。

5.2.8搬运材料配件时,应在两线路中间走,不得紧靠线路,不得在无防护信号的车下传递料具,搬运物品时应同肩、同步、同起、同落,做好呼唤应答。

5.2.9开启燃轴车的轴箱盖时,身体和头部要闪在一旁,研磨轴瓦时,两手持瓦放在轴颈两侧。擦拭轴颈时,要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将手置于轴颈上部或轴瓦背面,填充干油或油卷时,要用力适当,以防被热油脂溅出烫伤。

5.2.10处理制动故障时,要先关闭截断塞门,排除副风缸余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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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方可进行作业,完工后恢复开通位置。调整鞲鞴行程时,严禁用手指探摸圆销孔。清洗制动缸前要先装设安全套,插上安全销。卸除制动缸盖螺母时,头部要闪开。更换折角塞门时,要关闭本车另一端及邻车的折角塞门。更换闸瓦时,严禁将手伸入闸瓦与车轮踏面之间。

5.2.11列检人员在检查车辆下部时,头部应躲开制动机的杠杆和鞲鞴,以免制动时碰伤头部。更换钩舌及钩舌销时,要防止缓解时车辆移动造成人身事故。

二、运输安全保证措施 (一)车务部门安全保障措施

1、防止调车作业冲突的安全保障措施: 1.1严禁违章溜放作业或提活钩。

1.2接近连挂时,必须严控速度,防止超速连挂、撞重钩。 1.3调车作业计划必须正确、齐全、清楚。

1.4带车连挂时,前端必须有人显示信号,夜间应有人显示停留车位置信号。

1.5调车作业人员必须对停留车位置心中有数,连挂车辆时,严格执行十、五、三车距离信号。

1.6严禁停放压标车和堵门车。 1.7推送车辆必须执行试拉制度。

1.8越区、转场必须联系好,两台机车同时接近一个进路道岔,要先防护一台,敌对进路未消除不得撤除防护。

2、防止调车作业脱轨的安全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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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扳道员必须提前正确地准备进路,严禁抢扳道岔。 2.2调车人员与扳道员之间,必须执行要道还道制度,调车人员要认真确认进路,防止造成挤岔后,又盲目后退,发生脱轨。

2.3车辆挂妥后,应认真检查并撤除防溜措施,防止忘撤铁鞋即盲目牵出或推进。

2.4进入有装卸作业的线路前,应预检线路,货物堆放或装卸机具侵入机车车辆限界时,不得进入线路作业。

3、防止调车作业挤岔的安全保障措施:

3.1调车领导人应严格按规定向扳道员布置计划,计划不清或没有计划,严禁开始作业。

3.2扳道员准备进路必须执行“一看、二扳、三确认、四显示”的扳道作业程序,对进路上不需扳动的道岔也要认真确认,严防“关门”调车。

3.3调车人员与扳道员之间,应严格执行要道还道制度(尤其是“原路返回”时),严禁未联系即盲目牵出。

3.4由调车人员负责扳动的道岔,必须提前派人扳动或确认,接近道岔时应严控速度,瞭望条件不良时,必须一度停车,确认无误后再通过。

3.5调车领导人变更计划时,必须彻底传达清楚,严防漏传发生计划不一致。

4、接发列车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4.1车站值班员必须按《站细》规定的时间,正确、及时地布置进路,防止忙中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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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布置进路应使用规定用语,不得简化,布置列车进路的命令不得与其他作业命令、通知一起下达。

4.3扳道员接受命令时必须复诵,当两个及其以上人员同时接受准备列车进路的命令时,由车站值班员指定一人复诵,车站值班员要认真听取复诵,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4扳道员准备列车进路必须执行扳道作业“四程序”制度,对列车进路上不需扳动的道岔也应认真检查、确认。

4.5进路准备妥当,确认影响列车进路的调车作业已停止后,方可向值班员汇报进路准备妥当。车站值班室必须和扳道员执行对道制度,防止错办进路。

4.6指示发车或发车前,要认真确认行车凭证已交付,列检作业完毕、防护信号已撤除,作业人员处于安全位置后方可指示发车或发车。

4.7列车到达后必须确认列车整列安全停于到达线警冲标内方,接车人员、扳道员方可收岗。

4.8进路准备妥当后,无特殊情况严禁变更进路。变更发车进路时,车站值班员必须严格遵守“先通知、后取消”的原则。

5、前方站向工地开行续行列车时安全保证措施

5.1前方站向工地开续行列车时,须昼间天气良好,进入工地的列车,无线调度电话通话必须良好。

5.2列车凭车站值班员的命令进入区间,车站值班员必须在各次列车命令中注明安全注意事项,亲自向司机交待清楚。

5.3续行列车与前行列车发车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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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超长、超重列车不得作为前行列车,推进运行的列车不得作为续行列车。

(二)机务部门安全保障措施 1、防止冒进信号安全保障措施

1.1出乘前充分休息、睡眠,不得饮酒,出乘后保证精力充沛。 1.2出乘前认真阅读并抄写行车命令和达示,听取值班员的指示。

1.3机车出入段前认真检查制动机性能和电阻制动装置作用良好,鞲鞴行程符合标准。机车“三项设备”必须作用良好,运行中严禁关机。

1.4连挂车列后,司机亲自按规定进行制动机试验,严格按《机车操作规程》执行。

1.5开车前必须二人确认行车凭证、发车信号并执行呼唤制度。 1.6列车始发(包括换挂)后,第一次制动时,司机应掌握制动时机,根据减压量和速度的变化,确认列车制动力,预测制动距离,做到心中有数。制动后缓解时,要掌握速度和充风时间,以防充风时间不足造成列车失控。

1.7运行中严格按照信号的显示要求和规定的速度行车,严禁超速。

1.8遇信号显示不明、不正确、无信号时,必须果断停车。 1.9信号了望困难的车站,应提前采取措施,降速确认信号,进站停车施行两段制动时,必须掌握速度和充风时间。

1.10机车乘务员严格执行呼唤应答制度,自列车接近预告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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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时,到列车停车或出站时止,严禁做其他工作,坚持不间断了望。

2、防止断钩安全保障措施

2.1充满风再动车,充风要掌握时间,确认列车主风管压力,少量减压停车时,要追加减压后再缓解,全列车缓解后再动车。

2.2伸开钩再加速,压缩车钩时,车辆停稳后再起车。 2.3途中调速时不得前拉后涌。途中调速或制动,应根据线路纵断面、列车编组等因素,选择适当的操作方法;空重混编时,初次减压量不宜过多。

2.4常用制动后,机车制动缸至少保持50-100kpa压力,非常制动和低速制动时,列车未停稳不得缓解(空电并用时除外)。

2.5停车为起车做好准备。坡上停车时,先用单独制动阀,再用自动制动阀,使车钩呈压缩状态,便于起车。下坡起车时,要注意平稳,防止冲动。

3、防止坡停安全保障措施

3.1做好思想准备。出勤时,根据人、天、地、车、时间等情况,采取预想、预防措施。

3.2准备好再出段。对机车要精检细修,彻底给油,消除松漏,保证砂路畅通,砂管适中,流量标准,上满燃料、砂。

3.3准备好再开车。内燃机车使油水温度达到规定值。 3.4动能闯坡保速度。根据牵引吨位、线路纵断面、地形、天气等情况,充分利用动能闯坡。

3.5防止空转。手柄进位不要过猛,在曲线和速度发生变化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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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转的地方,适合适量撒砂。

3.6机车轮缘喷油器油嘴位置正确,油量适当。 4、防止关闭折角塞门开车安全保障措施 4.1与车列连挂后必须对机车折角塞门加强检查。 4.2司机在始发站认真执行制动性能实验。 4.2.1试风前列车主管要充满风; 4.2.2试风时减压量要准确;

4.2.3试风减压时,要注意观察充、排风时间,做好记录,作为再试风时核对的依据;

4.2.4试风完了不能立即开车时,要再行制动,待开车时再缓解。 4.3运行中通风检查和试闸。

4.3.1在列车始发后的第一个停车站前必须提前用闸,其他停车站应在区间提前调速;

4.3.2在固定的试闸标处,必须认真进行试闸;

4.3.3电阻制动良好的机车,在调速或停车时应先使用电阻制动,再使用空气制动;

4.4列车停车保压。

4.4.1列车停车时必须保持制动状态,减压不小于100Kpa; 4.4.2列车停车超过20分钟时,必须进行制动机简略实验,认真观察排风时间,并与始发站排风时间进行核对;

4.4.3在中间站调车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连接风管,并做简略实验。

4.5在运行中发现列车折角塞门关闭时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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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机车乘务员要沉着冷静,加强配合,切莫惊慌失措; 4.5.2电阻制动良好的机车,司机施行常用制动最大减压量,缓解小闸,电阻制动给至最大值,注意撒砂,防止滑行;

4.5.3电阻制动不良的机车,应立即使用紧急制动停车; 4.5.4副司机用无线电台通知前方站或列车调度员,并鸣示紧急停车信号;

4.5.5电阻制动良好的机车,司机禁止使用非常制动,副司机禁止拉紧急制动阀。

5、防止动轮弛缓安全保障措施

5.1检修机车时,严格按《技规》123条规定对轮对进行检测,查验防缓标记,不清晰时重新打印,移动时进行鉴定或整修。

5.2机车乘务员交接班前认真检查动轮轴防缓标记是否正确,动轮是否符合运用状态。发现防缓标记移动时,要报告机务值班员,并会同技术、检修等技术人员鉴定,不得盲目出段。

5.3机车出库前必须检查制动机及基础制动传动装置作用良好。 5.4正确操纵。遇天气不良或特殊情况要采取点式或线式撒砂方法有效控制空转,在连续长大下坡道区间要合理使用单、自阀。

5.5途中停车必须检查动轮防缓标记和温度,发现异状及时采取措施,严禁盲目运行。

5.6运行中发现动轮严重弛缓不能运行时,未经处理和采取安全措施不得盲目运行。

6、长大下坡道行车及铺架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6.1列车管压力必须调整为600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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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接班按规定检查制动系统:

6.2.1机车两端制动机必须按“七步闸”进行机能实验。前方铺架机车,在前方站交接班时,按“五步闸”进行机能实验,在工地交接班时,按中间站交接班检查。并检查制动缸行程、闸瓦间隙应在规定范围内,缓解、制动时制动缸鞲鞴动作灵活。风泵打风时间符合要求。

6.2.2在电气实验完毕后,必须进行电阻制动实验。前方铺架本务机车电阻制动必须良好。

6.2.3检查制动软管、基础制动装置各传动杆、串销、开口销及闸瓦状态良好。机车必须有备用制动软管及皮腕。

6.2.4检查各轮轮箍声音清脆、应无迟缓、裂纹和透锈,轮毂、轮辐及轮辋无裂纹。

6.2.5检查撤砂装置状态是否良好,砂量是否充足。

6.2.6及时打开空气系统各排水阀排除积水,特别是冬季以防制动系统冻结。

6.2.7禁止机车制动机带病出车。

6.3机车定检严格按工艺、范围检修制动机,保持制动机状态良好。

6.4严格按照《技规》第189条、《行规》第84条、《操规》第12条中的规定,进行列车制动机实验。

6.5第一运行区间必须试闸,掌握减压量和排风时间,做到心中有数。

6.6运行中,机车乘务员随时注意各风表压力及空气压缩机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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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情况,按《操规》规定正确操动制动机。电阻制动良好时,空电结合制动,尽量利用周期制动合理减压,掌握充风时间,缓解列车制动时,尽量利用电阻制动创造凉闸条件,防止车辆闸瓦熔化,机车动轮弛缓。准确掌握制动时机,严格遵守各种限制速度和最小有效减压量的规定,防止制动失效造成放飏。运行中加强列车后部了望。

6.7中间站停车保压制动,并认真检查机车走行部状态。 6.8机车置于坡道下方时,机车不能熄火,列车必须保持制动压力。

6.9机车置于坡道上方时,除列车必须有足够的制动压力外,在列车尾部尚须打上止轮器(下坡道方向打两只),拧紧三分之一的手闸,防止列车溜逸。

6.10轨排车、桥梁车连挂、对位作业,应在调车人员的统一指挥下,做到稳、慢、缓,并充分做好防碰、防溜措施。

7、雨、雾、大风天气行车安全措施

7.1运行中了望困难时,应降低速度运行。遇有信号辨认不清时,必须立即停车,确认后再开车。

7.2运行中要不间断地了望信号,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制度,机车要开头灯,通过道口前要鸣长笛示警。

7.3严禁臆测行车和超速运行,列车接近信号机前及早控制速度。

7.4运行中遇有降雾或大风、雨等天气,了望困难时,司机及时报告列车调度员或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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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辆部门安全保障措施 1、一般作业安全

1.1各种机械、工具除负责使用者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动用。工作时服装须整齐,并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1.2工作开始前,须确认机械、工具等状态良好(必要时先进行试验)。在工作须互相关照,注意自身和别人的安全,精力集中。

1.3手脚不得放在机械的转动部分,一切工具、材料不得抛掷传递,不得放在车顶、机械转动的部位和边缘处所。

1.4在使用活动扳手、管钳时,不准加装套管,不准用两个扳手交合使用或用扳手代替手锤使用。

1.5挥抡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打击第一锤前,应注意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后,开始工作。

1.6在使用各种镐类、千斤顶起重时,重心要找准,底座安放平稳牢固。镐体垂直,镐与铁接触部要加防滑木垫,其行程不得超过全长的四分之三(或安全刻线)。

1.7使用多台镐架起一个起重物时,要有专人指挥,平衡起落,防止倾倒。在起重过程中,起重物尚未垫妥架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身体任何部位不得伸入起重物下方。

1.8一切电动机械、工具,其电压在50v以上的,都要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2、修车作业安全

2.1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确认所使用或规定交接的工具,是否技术状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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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修理专用线应按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插、撤安全防护信号。 2.3架落车作业前,应在车辆的另一端打好止轮器。在架落车的过程中,车顶、车内、车下均不得有人停留。

2.4在架落车时,禁止手扶心盘销,必要时,须在两侧旁承上各垫200mm以上厚的防护垫,方可进行作业。在任何情况下不准将头和身体探入枕梁与摇枕之间。

2.5车体架起后,必须支好枕木,再将转向架推出。落车时,必须先将转向架推到车体下部后,方可撤除枕木,推动转向架时,头和手不得超过轮缘高度。

3、分解组装转向架作业安全:

3.1应根据不同型号的转向架,按各项的作业程序进行,对一切零配件、工具严禁抛掷。

3.2在分解和组装侧架、构架、摇枕等较大配件应使用专用工具。由两人以上操作时,应作到:步调一致、用力均衡、呼唤应答、放稳垫实。

3.3分解组装各部螺栓,要选用合适的扳手,使用电动工具时,精力要集中。

4、检修制动装置时的作业安全:

4.1拆装检修各阀门、管路等配件时,必须先截断风源,排净余风后,再行作业,作业结束后,恢复开通位置。

4.2分解制动缸盖螺母前,要在鞲鞴杆端部套好安全卡子,插上安全销,头部要偏离开鞲鞴杆伸出的方向。

4.3使用单车试验器试验制动机性能时,每次试验都要大声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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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鸣笛,确认车下无人后,方可进行。

5、车钩缓冲装置检修作业安全:

5.1分解组装车钩缓冲装置,应使用专用机具,严禁直接落地,在没有拧妥前、后托板螺栓的情况下,必须要有架起车钩的顶镐,确保作业安全。

5.2分解下来的钩舌销,不得放在钩头上,以防不慎掉下砸脚。 5.3在分解组装钩舌时,必须两脚分开,将钩舌贴身拢抱、钩舌入位后,立即穿好钩舌销。

6、车体检修作业安全:

6.1在车体上部作业时,必须站稳,用力要适当,防止失身跌下。 6.2由车体上向下抛掷物件时,必须呼唤应答,设人防护和了望,确认无人后,方可进行。

6.3拆除地板时,要确认车下无人,方可作业。换下来的旧木板上的铁钉,要全部打弯或拔出,以防伤人。

6.4敞车下侧门需要撑起时,应确认前方无人,用规定的专用工具或用吊钩撑牢。

6.5登高作业使用梯子前,应检查确认良好。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不得探身过远,以防失去重心。同一梯子上不得两人站立,梯子与地面的倾斜角度为60度左右,并有防滑装置。

(四)各站点机车、车辆防溜安全保障措施 1、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的措施安全保障措施: 1.1任何站点,严禁溜放、手推调车作业。

1.2凡参加调车作业的人员必须充分了解作业线路的坡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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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心中有数,作业中严格按《站细》、《段细》或相关要求切实做好防溜措施。

1.3调车作业中要有足够的人员参加调车作业,并准备好足够的铁鞋,要有明确的防溜分工,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规定对停留车做好防溜措施。

1.4参加调车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各站《站细》规定的调车速度进行调车作业,严禁超速连挂。

1.5挂车时(包括机库调车),挂妥并确认连挂状态后方准撤除防溜措施。

1.6摘车时(包括机库调车),要切实做好防溜措施,否则严禁摘开机车。

1.7推送车辆(机车),必须执行试拉制度,确认连挂状态良好后,方可推送车辆(机车)。

1.8调车作业中,无论线路坡度如何、车数多少、空中车比例如何,均必须接通全部制动软管。

1.9各站点在调车作业中,对临时过渡车辆(组)也必须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

1.10基地站同一线内停留的车辆原则上应连挂在一起,每端各打上不少于2只的铁鞋,因特殊情况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应分组按上述条件做好防溜措施。

1.11前方站(既有站)停留车辆时,无论坡度如何、停留时间长短,均应连挂在一起,拧紧两端车辆的手制动机,并以每端不少于2只的铁鞋作好防溜,因特殊情况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应分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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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条件做好防溜措施。前方站站长(驻站联络员)或运转车长必须对站内停留车辆的防溜措施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1.12在超过6‰的坡道上停留车辆时,原则上不得摘开机车,必须摘开时,应拧紧不少于《技规》第33表所规定的手制动机数,并在下坡道方向以不少于四只铁鞋做好防溜。

1.13各站行车室、扳道房,必须备有足够的铁鞋,每处不少于4只。

1.14机库停留的机车不进行调车作业时应连挂在一起,每台车均必须按《段细》做好防溜措施,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应分别作好防溜措施,机务外勤值班员于每班接班后必须对库内机车防溜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1.15机车检修时,乘务员必须对机车做好防溜措施,检修人员按规定做好禁动标志,作业前认真检查防溜措施。

2、发生车辆溜逸时的应急处理:

2.1发现车辆溜逸时必须采用铁鞋、防溜枕木等使车辆停车,如防溜工具不方便时,可利用轨道边的煤、土、沙石杂物甚至衣物置于轨面,以增加轨面摩擦力,制止车辆溜逸。

2.2当溜逸车辆有可能过标撞车或溜入区间时,可开通避难线、安全线或采取脱轨措施,使溜逸的车辆就地脱线,尽可能减少损失,并迅速报告车站(机务)值班员。

(五)轨道车、轻型车辆及小车管理使用安全保障措施 为了便于轨道车、轻型车辆及小车的管理使用,确保新线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请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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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车、轻型车辆及小车只限在新线管内使用。 1、重型轨道车的管理使用:

1.1重型轨道车在既有线不得单独运行,工地调转时应附挂于工程列车尾部。在新线内按列车办理。

1.2轨道车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昆明至曲靖段铺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运输组织方案中的派车制度,严禁私自调动使用。

1.3轨道车出乘前,由司机负责检查通信设备、安全防护用品(信号灯、旗、铁鞋、响墩、火炬等)是否齐全有效。短缺或失效时,必须补充配齐,方可出乘。

1.4轨道车运行速度应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部列车调度员下达的调度命令限速要求,与平车连挂推进运行时,不得超过30km/h(新铺线路未明令要求时,限速15km/h),且车辆前端须有胜任人员领车。

1.5沾昆二线使用的重型轨道车最大牵引重量为600t,严禁轨道车超载运输。

1.6轨道车在站内或区间停留时,必须按规定用铁鞋作好防溜措施,并拧紧手制动机,车上应有司机或副司机留守。

1.7运送施工作业人员时,附挂的平车必须有端、侧板,并有专人负责人身安全。负责人必须作到:

1.7.1对搭乘人员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1.7.2运行中人不得站立或坐在端、侧板或装载的货物上; 1.7.3监督乘车人员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确认相关人员上下完毕,方可通知司机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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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轻型车辆及小车的管理使用:

2.1施工单位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必须取得前方站值班员(驻站联络员)或项目经理部列车调度员的同意,负责人必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防护,并保证在承认的时间内撤出线路外。

2.1施工负责人必须指派专人使用轻型车辆或小车。

2.3施工负责人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员,保证能随时将轻型车辆或小车撤出线路以外。

2.4施工单位应备有防护信号和通信设备,并按下列要求防护: 2.4.1在线路上人力推行各种轻型车辆,应派人在车辆前后各800m处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如了望条件不良时,应增设中间防护员。

2.4.2使用小车应有专人随车显示停车手信号,并注意了望,使用装载较重的单轨小车及在了望条件不良区间使用各种小车时,还应按本条第1项防护。

2.4.3轻型车辆遇特殊情况不能在承认的时间内撤出线路或小车不能随时撤出线路时,应在车辆前后各800m处放置响墩,并以停车手信号防护。

2.4.4跟随列车后面运行时,应与列车尾部保持不少于500的距离,在长大坡道区间,禁止续发轻型车辆。

2.4.5运行中须显示停车手信号并注意了望,在双线地段,遇有邻线来车时,应暂时收回手信号,待列车过后再显示。

2.5轻型车辆必须有制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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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轻型车辆及小车使用完毕,应放置在固定的安全地点,作好防溜措施并加锁。

2.7其他按中铁一局《新线行车组织规则》第99条执行。 (六)车列顶送二号车对位的安全保障措施

1、二号车应在起机有风状态(或不起机打开无火塞门,保证总风缸有风),自阀取柄位、单阀运转位。

2、车列(包括二号车)全部接通风管,车列前端安装简易制动阀。一号车前停车点设止轮器一对,防止车列和二号车冲撞一号车。

3、车列顶送二号车对位时,以手信号为主对讲机为辅,严格遵守十、五、三制挂车,距一号10米处应一度停车。

4、一度停车后,连接员确认一号车对位条件并征得机组负责人同意后后,方可以不超过3km/h的速度徐徐接近,在接近位置严格控制速度,以随时可停车的速度接近一号车。

5、一度停车后,要求铺架机车双机小闸对位,同时二号车在接近地点辅以小闸制动(对位好后再缓解)。

6、对位好后,本务机大闸制动、补机换向手柄中立位、断开机控琴键开关。

7、对位时,工地值班员应掌握车钩压缩量,算好车钩伸张距离,果断显示停车信号。

8、对位完毕,坡道起车时,采取小闸制动增加牵引力起车方法,达到起车条件后方可缓解机车制动,防止车列后溜,冲撞一号车。

(七)长轨运输及放送安全保障措施

1、长轨放送时,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应配备一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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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人员现场监督。

2、长轨列车到达卸车地点前,严禁解锁。解锁人员与检轨人员应利用通讯设备呼唤应答,确认进行卸轨作业后,方可进行解锁和检轨作业。严格执行卸一对、解锁一对,严禁全部解锁待卸的作业方法。

3、长轨列车运行中,乘务员要做到平稳操纵,加速、起停要缓慢均匀,非特殊情况不得采用紧急制动。运转车长(押运人员)严密监视列车运行状态和长轨加固状态,发现锁定卡具松动或长轨窜动,应立即通知司机减速或停车处理。

4、长轨列车运行中,严禁人员搭乘车列,对位时,长轨端部3米以内严禁站人。

5、卸轨时,运行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防止发生钢轨鼓曲或翻转。

6、长轨放送前,卸车负责人应提前向所有参加作业人员说明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分工安排,作业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卸车负责人统一指挥,协同动作。

7、需要对位或停车时,卸车负责人应向运转车长详细说明作业要求,由运转车长指挥机车作业(使用手信号并辅以音响信号),运转车长应严格执行卸车负责人的要求,不得擅自指挥机车对位。发现危及人身安全或行车安全时,须果断显示停车信号。

8、放轨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长轨放送作业指导书》要求的程序、方法进行作业,车上、车下人员应根据作业情况,随时护好长轨,防止长轨翻滚伤人,卸车负责人在卸轨过程中要严密注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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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有异状,必要时应及时采取停车措施,处理故障。

9、卸长轨时,钢丝绳与挂钩、固定器要联接牢固,人员不得站在移动前方和钢丝绳附近。车上作业人员不得将撬棍插入长轨移动方向的横梁后面,前一根长轨通过本车后,方可拨动后一根就位。严禁在悬空的长轨下作业,并注意防止长轨尾端落下时摆动伤人。

10、卸下的长轨应拨顺,并按轨头10m、间隔20m的距离进行钉固,用短枕木连接基本轨和长轨。

11、卸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随时注意防止撞坏车上设备或砸坏轨枕。

12、新线区段一线施工另一线行车或新线临近既有线时,当邻线来车时,应停止长轨放送作业,确保邻线行车安全。

13、卸车完毕,卸车负责人、专职安质人员、运转车长要认真检查车列上遗留器具是否牢固,顺坡滚筒是否卸下放在安全位置,机具及卸下的长轨不侵限方可开车。

(八)区间及站内卸车安全保障措施 1、卸车工作的基本要求

1.1路料卸车前,卸车负责人应对全体卸车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布置卸车计划、地点、里程、数量、卸车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1.2卸料车出发、卸完返回及对位前,卸车负责人和运转车长必须确认卸车人员已上车或处于安全位置后,方可发车或对位。

1.3卸车时,施工单位领导要在现场组织指挥,配备足够的卸车人员和机械。卸车人员必须服从卸车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1.4每辆车应指派一名职工为组长负责具体卸车的安全事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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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开关车门和线路检查。卸车负责人在列车进入区间前,向全体参加卸车人员将卸车方法及安全检查注意事项布置清楚,并做到:

1.4.1组织足够的卸车人员及清道人员,卸车时配备足够的工具和信号用品等。

1.4.2卸车时间应尽可能安排在昼间进行,确因施工需要必须要在夜间卸车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风动卸碴车、片石车及半截长大、笨重材料的车辆只限在昼间卸车。

1.5区间或站内卸车必须严格执行“卸车十不准”。即严禁在下列地点或情况卸车:

1.5.1道岔区。

1.5.2无碴桥上(轨道吊卸轨除外)。 1.5.3道口。

1.5.4无底碴的新线路上。 1.5.5信号机导管处。 1.5.6站台处靠站台一侧。

1.5.7区间线路的道床有积雪覆盖超过轨面处所。 1.5.8线路两侧有大量堆积物地段。

1.5.9双线区间,两线不在同一平面时,向高处一线卸料有可能侵入低线限界的地段。

1.5.10邻线来车时,靠邻线的一侧。 2、区间卸车

2.1既有线区间卸车前,卸车负责人依据已批准的卸车计划,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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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车地点、时间、数量、卸车方法布置给驻站联络员,由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联系要点。路料列车凭调度命令进入封锁区间.

2.2卸车过程中卸车负责人须经常与运转车长、驻站联络员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卸车进度,严格按调度命令规定的时间完成卸车任务。严禁超点卸车。

2.3发生特殊情况时,预计未能按规定时间卸完时,应提前停止卸车,与运转车长共同检查确认路料不侵限,堆放稳固,车内余料不偏载时,由运转车长通知司机动车,在调度命令规定的时间内返回车站。待重新登记要点,调度重新发布卸车命令后,方可继续卸车。

2.4无论新线和既有线,区间卸车时,严禁机车与车辆摘钩。 2.5禁止在桥梁、隧道、道岔、道口、信号设备等处所卸轨枕等笨重材料。卸钢轨、混凝土轨枕等笨重材料(长钢轨列车除外)时,禁止边走边卸。道碴、河沙准许以5km/h以下的速度边走边卸。

2.6使用吊车卸车时,要注意上部高压线等障碍物,吊物不得侵入邻线限界,邻线来车时,必须停止卸车。

2.7双线区间或新线与既有线临近地段,卸车不得侵入邻线限界。当邻线有列车开来时,应停止向邻线一侧卸车。严禁打开两线间的车门。当卸车线高于邻线时,严禁向两线间卸片石、轨枕等易于滚动的笨重材料。对C65、C62型等中侧开门的车辆,靠近邻线一侧的车门应固定,防止侵入限界,造成行车事故。

2.8线路两侧卸下的石碴、河沙等路料,距钢轨头部内侧810㎜范围内不超过钢轨顶面以外,并堆放稳固,坡度不陡于1:1,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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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间(绕行除外)所卸的道碴、河沙不得高于轨面300㎜,卸车负责人应对照上述标准进行检查确认。

2.9卸车完毕后,卸车负责人应会同运转车长对列车两侧卸料情况进行检查,在确认卸车路料不侵限、堆放稳固、车门关好时,卸车负责人方准通知运转车长试风发车。

2.10卸车地段较长,卸下的路料较多时(尤其是钢轨时),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待列车开走后,再次检查卸下的路料堆码是否稳固,限界是否符合要求,对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地段,应先通知车站做好防护,再及时组织人员清理,确保行车安全。

2.11向施工封锁区间原则上每端只准进入一列施工列车,如超过时,应按昆明铁路局的安全措施和运行办法执行。

2.12施工列车需推进运行时,必须严格执行推进运行的规定,速度不超过30km/h(新线根据线路允许速度执行)。编组辆数在6辆及以上时,还应安装简易制动阀。

2.13卸车负责人及其他人员不得直接指挥司机动车。由卸车负责人通知运转车长,由运转车长指挥司机动车。

2.14卸车人员乘坐运料列车时,所携带的工具不得越出车体外,卸车人员不得打开车门及做其它影响安全的准备工作,开门前车上人员应离开车门,车下人员不得站在车门下。

3、站内卸车

3.1在站内卸轨枕、钢轨、岔料时,应注意选择地点,信号设备、道岔区、线路两侧有大量堆积物地段禁止卸车,所卸的轨枕、钢轨、岔料要堆码整齐、稳固、不侵入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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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人工拨卸钢轨、岔料时,应将所卸的钢轨拨向一边,方可拨卸,防止钢轨碰撞,损坏钢轨。

3.3使用吊车卸车时,要注意上部高压线等障碍物,吊物不得侵入邻线限界,邻线来车时,必须停止卸车。

3.4卸车时卸车完毕,车辆必须做好防溜措施。 4、电气化区段区间的卸车

4.1卸车人员所持有工具与带电接触网必须有2m的安全距离,凡敞车装载的货物,必须请求停电后,方可进行卸车。

4.2采用内燃机车牵引列车在区间停电卸车时,应在列车进入区间前办妥停电手续。

4.3使用风动卸碴车装运的石碴,允许卸车。

4.4平车装运钢轨、片石、混凝土枕(不超过两层)使用不长于0.8m的短撬棍卸车时,在作业过程中工具不得高于头部。

5、风动卸碴车的卸车

5.1卸碴负责人及卸碴人员应进行车辆构造知识、卸车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卸车任务。

5.2卸车前,全列车辆必须充足风。卸车时禁止开放主管塞门充风。当风动卸碴车风压不足0.4mpa时,应用手动装载配合操作。

5.3卸碴时不得推进运行。不得突然停车或后退,依据现场情况,适时开关塞门,避免道碴堆积成堆和造成车辆偏载。

5.4卸碴时尽量避免单侧卸碴,在曲线上禁止单侧卸碴,以免造成车辆的偏载脱线。

5.5卸碴时必须注意中央底门的开闭,避免线路内侧道碴过多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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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停车再开时,特别注意道碴堆积情况,适时开闭风门。

5.6风动卸碴车卸车时,可按3~5km/h的速度边走边卸。 5.7在双线4m线间距及新线临近既有线区段,注意控制卸碴量,不宜过多,道碴不得高于轨顶面300mm,堆放坡度不陡于1:1,防止道碴侵入线路危及行车安全。当邻线通过列车时,应停止卸车。

5.8卸车完毕后,必须关闭全部底门,并排除作用风缸的风,将操作受柄置于中立位。

5.9卸车完毕后,卸车负责人、运转车长确认车辆是否卸空、是否偏载、车辆底部石碴有无侵限、卸车人员全部上车等情况后,运转车长方可显示发车信号。需要时,组织卸车人员清道。

5.10除卸碴时间外,操作室内各进风塞门(包括储风箱的放风塞门)及操作手柄应处于关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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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cr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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