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作业指导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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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指导书

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部

目录

一般分析煤样制备作业指导书 (2)

全水分测定作业指导书 (3)

工业分析作业指导书 (7)

发热量测定作业指导书 (12)

全硫测定作业指导书 (16)

入厂煤人工采样作业指导书 (18)

入厂煤制样作业指导书 (29)

入厂火车煤机械采样作业指导书 (36)

1

一般分析煤样制备作业指导书

1 范围

一般分析煤样制备作业指导书(以下称“作业指导书”)按化验程序和分析项目对一般分析试验煤样制备试验和材料、试验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及安全注意事项作了规定,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入炉煤的分析操作。

2 安全注意事项

制备一般分析煤样时,制样人员应佩带防尘用具、手套,严禁用手触摸转动部件,清扫制样机械时应先切断电源

3 制样步骤

3.1 化验人员接收到全水分煤样和一般分析煤样后,应认真检查样品的密封性是否完好,然后将其表面擦净后称重,精确至质量的0.1%,并与容器标签的总质量核对。按来样的试样标识,填写交接记录,交接人员签名。

3.2 化验人员将3mm煤样,使用的二分器进行缩分,使用前应先检查二分器料箱中是否清理干净。缩分出不少于100g用于制备一般分析试验煤样。

3.3 将缩分出来的煤样放入浅盘中,放好标签,摊成均匀的薄层,在温度不超过50℃的鼓风干燥箱中连续干燥1小时后,煤样的质量变化不超过0.1%,即达到空气干燥状态。

3.4 在粉碎成粒度小于0.2mm的煤样之前,应用磁铁将煤样中铁屑除去。

3.5 制粉完毕,使之全部通过0.2mm的标准筛,待煤样与周围空气的湿度达到平衡后,装入贴好标签的瓶中,煤样量不应超过煤样瓶容积的3/4。

3.6 制样结束后应清理制样设备。

2

全水分测定作业指导书

1 范围

全水分测定作业指导书(以下称“作业指导书”)按化验程序和分析项目煤中全水分的测定试验和材料、试验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及安全注意事项作了规定,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入炉煤的分析操作。

2 测定方法和要点

目前GB/T211—2007《煤中水分的测定方法》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有三种方法:两步法、一步法和微波法,测定方法及要点见表1

目前使用较多的是微波法和一步法(B2)。

3 仪器设备与工具要求

3.1 水分测试仪能够自动称量、结果计算、储存、处理数据。

3.2 专用水分坩埚。

3.3 玻璃称量瓶:直径70mm,高(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3

3.4 分析天平:感量0.001g,工业天平;感量0.1 g。

3.5 空气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每小时可换气5次以上。

4 安全注意事项

4.1 各种设备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4.2 禁止在设备内加热挥发性液体或受热挥发性固体及爆炸性物品,以免发生爆炸。

5 作业步骤

5.1 微波干燥法

5.1.1 依次打开总电源、仪器电源开关,预热30分钟。

5.1.2 检查空坩埚是否清洁、干燥,并将坩埚放置在转盘孔上。

5.1.3 预热后,点击“进入测试”菜单,输入试样编号。

5.1.4 称量空坩埚质量之后,将粒度小于6mm全水分煤样充分混匀至少1min,多点称取(10g~12g)放置到对应的坩埚里摊平,关好炉门,然后进行“称样重”,待样重称量完毕,按“开始分析”,进入自动测量过程。

5.1.5 待测试过程结束时,显示测试结果并打印报表,并执行散热功能。

5.1.6 等到炉内温度接近室温时,把坩埚内的试样倒掉,把坩埚清理干净。

5.1.7 如还需继续测试,重复以上步骤即可。

5.1.8 待所有试验做完后,打印测试结果,粘贴在原始记录上,关闭仪器电源。

5.2 空气干燥法

5.2.1 化验员检查电子天平是否水平,通电预热半个小时,开启鼓风干燥箱电源,并设置测试温度(105~110)℃。

5.2.2 称取煤样之前,应将密闭容器中的煤样充分混匀至少1min。

5.2.3 将预先干燥的玻璃称量瓶称重,并记录下称量瓶编号、质量,迅速多点称取粒度<6mm的煤样(10~12)g(称准至0.001g),平摊在称量瓶中。

5.2.4 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05~110)℃的空气干燥箱中,在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2h,无烟煤干燥3h。

5.2.5 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冷却约5min。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约20min),称量(称准至0.001g)。

5.2.6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 min,直至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

4

5 0.01g 或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水分在2%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5.2.7 重复性测定合格后,取两次测定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报告值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5.2.8 将称量瓶清理干净,放入干燥器备用。

5.2.9 结果计算:

按式下式计算煤中全水分:

1100t m M m =

?

式中: t M —煤样的全水分,%;

m —称取的煤样质量,g ;

1M —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g 。

5.2.10水分损失补正

如果在运送过程中煤样的水分有损失,则按下式求出补正后的全水分值。

11100100t t M M M M -'=+?

式中:

't M —煤样的全水分,%;

1M —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百分率,%;

t M —不考虑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时测得的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当1M 大于1%时,表明煤样在运送过程中可能受到意外损失,则不可补正,但测得的水分可作为试验室收到煤样的全水分。在报告结果时,应注明“未经水分损失补正”,并将容器标签和密封情况一并报告。

6 精密度

全水分测定的重复性限如表1规定。

表2 煤中全水分测定结果的精密度

7 审核与报出

7.1 化验员负责每日原始记录的填写、粘贴与互审,并盖章或签名。

7.2 化验员或班长将分析结果汇总,填写在煤质分析台账上,由班长或统计员(编码人员)审核报出。

7.3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试样编号、依据试验标准、结果计算、试验中观察到的异常现象、试验日期。

6

工业分析作业指导书

1 范围

工业分析作业指导书(以下称“作业指导书”)按化验程序和分析项目对煤的工业分析试验和材料、试验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及安全注意事项作了规定,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入炉煤的分析操作。

2 测定方法和要点

GB/T212-2008《煤中工业分析的测定方法》包括三个项目:空气干燥基水分Mad、灰分Aad、挥发分Vad,目前大多数使用工业分析仪完成。

3 仪器设备与试剂要求

3.1 电热鼓风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装置,并能保持温度在(105~110)℃范围内。

3.2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3.3 玻璃称量瓶:直径40mm,高25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3.4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

3.5 智能马弗炉。

3.6 全自动工业分析仪。

3.7 瓷灰皿:长方形,底面长45 mm,宽22 mm,高14 mm。

3.8 挥发分坩埚:带有配合严密的盖的瓷坩埚,尺寸符合GB/T212-2008的要求,坩埚总质量为15~20g。

3.9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4 安全注意事项

4.1 各种设备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4.2 在高温炉内取送物品时,身体要与炉门保持一定距离,以免烫伤。

4.3 禁止在设备内加热挥发性液体或受热挥发性固体及爆炸性物品,以免发生爆炸。

5 作业步骤

5.1 使用工业分析仪法

5.1.1 依次打开总电源、仪器、打印机、计算机开关,并预热30分钟。

5.1.2 从干燥器中取出洁净、干燥的坩埚及坩埚盖,放入仪器的转盘坩埚孔中。

5.1.3 进入工业分析仪测试程序,输入样品数量及编号。

7

8 5.1.4 关闭仪器炉盖,称量空坩埚质量。

5.1.5 称量完毕后,打开炉盖,将试样放入对应的坩埚内,摊平试样,单击“称样重”,开始称量。待全部称量完毕后,若不符合要求,添加或减少后,再进行“称样重”,直到所有试样质量符合要求后,开始测试。

5.1.6 试验结束时,打印测试结果,粘贴在原始记录上。

5.1.7 待炉内温度冷却后,取出坩埚并清理残渣,然后放入马弗炉内灼烧20min ,冷却到室温后,擦净放入干燥器中备用。

5.1.8 若还需继续测试,应重复以上步骤。

5.1.9 所有试验做完后,关闭仪器、计算机、打印机、总电源开关。

5.2 使用空气干燥箱测定水分Mad 。

5.2.1 化验员检查电子天平是否水平,并通电预热半个小时;开启鼓风干燥箱电源,并设置测试温度(105~110)℃。

5.2.2 将预先干燥玻璃称量瓶称重,并记录下称量瓶编号,质量。

5.2.3 多点称取已搅拌均匀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1±0.1g ),称准至0.0002g ,平摊在称量瓶中。

5.2.4 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中。在一直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干燥1 h ,无烟煤干燥1.5h 。

5.2.5 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 )后称量。

5.2.6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 min ,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0010g 或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为计算依据。水分小于2.00%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5.2.7 重复性测定合格后,取两次测定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报告值修约至小数点后两位。

5.2.8 结果计算:按下式计算煤样的空气干燥基水分:

1001?=

m m M ad 式中:

9 ad M —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的水分的质量分数,%;

m —称取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

; 1m ——煤样干燥后失去的质量, 单位为克(g )

5.3 缓慢灰化法灰分的测定灰分Aad 。

5.3.1 化验员检查电子天平是否水平,并通电预热半个小时。

5.3.2 将预先灼烧至质量恒定的灰皿称重,并记录下坩埚编号,质量。

5.3.3 多点称取已搅拌均匀的粒度小于0.2mm 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1±0.1)g ,称准至0.0002g ,均匀地摊平在灰皿中,使其每平方厘米的质量不超过0.15g 。

5.3.4 将灰皿放入不超过100℃的马弗炉恒温区内,关上炉门并留有15mm 缝隙,启动马弗炉的慢灰程序,开始试验。

5.3.5 试验结束后,从炉中取出灰皿,放在耐热瓷板或石棉板上,在空气中冷却5 min 左右,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 min )后称量。

5.3.6进行检查性灼烧,温度为(815±10)℃,每次20 min ,直到连续两次灼烧后的质量变化不超过0.0010g 为止。以最后一次灼烧后的质量为计算依据,灰分低于15.00%时,不必进行检查性灼烧。

5.3.7重复性测定合格后,取两次测定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报告值修约至小数点后两位。

5.3.8结果的计算:按下式计算煤样的空气干燥基灰分:

1001?=

m m A ad 式中:

ad A —空气干燥基灰分的质量分数,%;

m —称取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

m—灼烧后残留物的质量, 单位为克(g)。

1

表2 灰分测定的精密度

5.4 挥发分的测定挥发分Vad。

5.4.1 化验员检查电子天平是否水平,通电预热半个小时;将马弗炉设定为挥发分测试程序,升温到920℃。

5.4.2 将预先灼烧至质量恒定的挥发分坩埚称重,并记录下坩埚编号、质量。

5.4.3 多点称取已搅拌均匀的粒度小于0.2mm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1±0.01)g (称准至0.0002g),然后轻轻振动坩埚,使煤样摊平,盖上盖,放在坩埚架上。

5.4.4 打开炉门,迅速将放有坩埚的坩埚架送入预先升温至920℃的马弗炉恒温区,立即关上炉门并计时,准确加热7 min,要求炉温在3 min内恢复至(900±10)℃,否则此次试验作废,加热时间包括温度恢复时间在内。

5.4.5 从炉中取出坩埚,放在空气中冷却5min左右,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 min)后称量。

5.4.6 重复性测定合格后,取两次测定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报告值修约至小数点后两位。

5.4.7 把坩埚放在坩埚架上,放入马弗炉中灼烧,以备下次使用。

5.4.8 如果需要判断焦渣特征时,按下列规定加以区分:

a) 粉末—全部是粉末,没有相互粘着的颗粒。

b) 粘着—用手指轻碰即成粉末或基本上是粉末,其中较大的团块轻轻的一碰即成粉末。

c) 弱粘结—用手指轻压即成小块。

d) 不熔融粘结—以手指用力压才裂成小块,焦渣上表面无光泽,下表面稍有银白色光泽。

e) 不膨胀熔融粘结—焦渣形成扁平的块,煤粒的界线不易分清,焦渣上表面有明显银白色金属光泽,下表面银白色更明显。

f) 微膨胀熔融粘结—用手指压不碎,焦渣的上、下表面均有银白色金属光

10

11 泽,但焦渣表面具有较小的膨胀泡(或小气泡)。

g) 膨胀熔融粘结—焦渣上下表面有银白色金属光泽,明显膨胀,但高度不超过15 mm 。

h) 强膨胀熔融粘结—焦渣上、下表面有银白色金属光泽,焦渣高度大于15 mm 。

5.4.9 结果的计算:按下式计算煤样的空气干燥基挥发分:

ad ad M m m V -?=

1001 式中:

ad V —空气干燥基挥发分的质量分数,%;

m —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

; 1m —煤样加热后减少的质量, 单位为克(g )

; ad M —一般分析试验的水分的质量分数,%。

6 审核与报出

6.1化验员负责每日原始记录的填写、粘贴与互审,并盖章或签名。

6.2 化验员或班长将分析结果汇总,填写在煤质分析台账上,由班长或统计员(编码人员)审核报出。

6.3 按月将所有原始记录及报表进行装订,归档保存。

发热量测定作业指导书

1 范围

发热量测定作业指导书(以下称“作业指导书”)按化验程序和分析项目对煤的发热量测定试验和材料、试验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及安全注意事项作了规定,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入炉煤的分析操作。

2 仪器设备和材料要求

2.1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2.2 工业天平:感量1g,最大称量不少于5kg。

2.3 自动量热计:符合GB/T213-2008《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中仪器设备的要求。

2.4 氧气:至少99.5%纯度,不含可燃成分,不允许使用电解氧,压力足以使氧

MP。

弹冲氧压力至3.0

a

2.5 苯甲酸:基准量热物质,二等或二等以上。

2.6 点火丝:直径0.1mm左右的铂、铜、镍丝。

3 安全注意事项

3.1 氧气瓶、氧气表及扳手等工具绝对禁油;氧气瓶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阀门。

MP时不能再继续使用。

3.2 氧气瓶内压力低于

4.0

a

3.3 氧弹绝对禁油、充氧压力不得超过3.2MPa,若超过此压力,则要放出氧弹内的氧气,重新充氧。应经常观察氧弹内外各部件是否有松动的现象、或其他异常现象,若有,应及时修理。

3.4 当样品在氧弹内点火燃烧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到热量计上方。

4 作业步骤

弹筒发热量是实验室用氧弹热量计直接测得的发热量,即单位质量的试样在充有过量氧气的氧弹内燃烧,根据燃烧条件发热量分为弹筒发热量、高位发热量及低位发热量。

4.1 弹筒发热量

4.1.1 化验员检查室内温度是否在(15-30)℃范围,电子天平是否水平,并通电预热半个小时。

12

13 4.1.2 仪器开机预热不少于30min ,启动测试程序,温度平衡后进入工作状态。

4.1.3在燃烧皿中多点称取已搅拌均匀、粒度小于0.2mm 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0.9~1.1)g (称准到0.0002g ),放在氧弹的坩埚架上。

4.1.4 将点火丝两端分别连接在两个电极柱上,与试样保持良好接触,并注意勿使点火丝接触燃烧皿。

4.1.5 往氧弹中加入10 mL 蒸馏水,平稳地将氧弹芯放入氧弹内,小心拧紧氧弹盖,注意避免燃烧皿和点火丝的位置因受震动而改变。

4.1.6 往氧弹中缓慢充入氧气,直到压力到 2.8a MP ~3.6a MP ,充氧时间不得少于15s 。

4.1.7 检查氧弹的气密封性,若漏气则应放掉氧气,找出原因,纠正后重新充氧。

4.1.8 输入样品质量及编号,点击开始试验,系统自动进行试验。

4.1.9 试验完毕后,打开氧弹,仔细观察弹筒和燃烧皿内部,如果有试样燃烧不完全的迹象或有炭黑存在,试验应作废。

4.1.10 冲洗氧弹,清理燃烧皿,用抹布将氧弹各部位擦干,进行下一个煤样测试。

4.1.11待测试全部结束后,进行结果打印,粘贴在原始记录上,重复性测定合格后,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4.1.12 关闭量热仪主机、打印机、计算机及总电源开关。

表1 发热量测定的重复性限和再现性临界差

5 恒容高位发热量

恒容高位发热量在数值上等于弹筒发热量减去硝酸形成热以及硫酸校正热之差后得到的发热量。

)1.94(,,,,ad b ad b ad b ad gr aQ S Q Q +-=

式中:

14 ad gr Q ,—空气干燥煤样(或水煤浆干燥试样)的恒容高位发热量,单位为焦耳每克(J/g);

ad b S ,—由弹筒洗液测得的煤的含硫量,

以质量分数表示,%;当全硫低于4.00%时,或发热量大于14.60MJ/kg 时,可用全硫(按GB/T 214测定)代替Sb,ad ;

1.94—空气干燥煤样(或水煤浆干燥试样)中每1.00%硫的校正值,单位为焦耳每克(J/g );

α—硝酸形成热校正系数:

当ad b Q ,≤16.70MJ/kg ,α=0.0010;

当16.70 MJ/kg <ad b Q ,≤25.10 MJ/kg ,α=0.0012;

当ad b Q ,>25.10 MJ/kg ,α=0.0016。

6 恒容低位发热量

恒容低位发热量:在数值上等于恒容高位发热量减去水(煤中原有水和煤中氢生成的水)的气化潜热后得到的发热量。

t ad t ad ad v gr ar v net M M M H Q Q 23100100)206(,,,,---?

-=

式中: ar v net Q ,, —煤或水煤浆的收到基恒容低位发热量,单位为焦耳每克(J/g); t M —煤的收到基全水分或水煤浆的水分(cwm M )(按GB/T 211测定)的质量分数,%;

ad M —煤(或水煤浆干燥试样)的空气干燥基水分(按GB/T

212测定)的质量分数,%;

ad H —煤(或水煤浆干燥试样)的空气干燥基氢的质量分数(按GB/T 476测定),%;

206—对应于空气干燥煤样(或水煤浆干燥试样)中每1%氢的气化热校正值(恒容),单位为焦耳每克(J/g);

23—对应于收到基煤或水煤浆中每1%水分的气化热校正值(恒容),单位为焦耳每克(J/g)。

7 热容量的标定

7.1 热容量的标定条件一旦确定,发热量测定时就必须保证与其一致。

7.2 热容量标定值的有效期为三个月,超过此期限时应重新标定,但有下列情况应立即重新标定;

a)更换热量计的大部件,如氧弹头、连接环等;

b)标定热容量和测发热量时的内筒水温相差超过5K;

c)热量计经过较大的搬动。

8 审核与报出

8.1化验员负责每日原始记录的填写、粘贴与互审,并盖章或签名。

8.2 化验员或班长将分析结果汇总,填写在煤质分析台账上,由班长或统计员(编码人员)审核报出。

8.3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试样编号、依据试验标准、结果计算、试验中观察到的异常现象、试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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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硫测定作业指导书

1 范围

全硫测定作业指导书(以下称“作业指导书”)按化验程序和分析项目对煤中全硫测定试验和材料、试验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及安全注意事项作了规定,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入炉煤的分析操作。

2 测定方法和要点

GB/T214-2007《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中规定的测定方法有:艾士卡法(重量法)高温燃烧中和法和高温燃烧库伦法。其中高温燃烧库伦法应用最为普遍。

3 高温燃烧库伦法仪器设备、试剂要求

3.1 电子天平:最大称量不小于100g,感量0.1mg。

3.2 三氧化钨(HG10-1129)。

3.3 变色硅胶(HG/T2765.4)工业品。

3.4 氢氧化钠(GB/T629)化学纯。

3.5 电解液

称取碘化钾(GB/T1272)、溴化钾(GB/T649)各 5.0g,溶于(250—300)mL 水中并在溶液中加入冰乙酸(GB/T676)10mL。

3.6 燃烧舟:素瓷,装样部分长约60mm,耐温1200℃以上.

3.7 管式高温炉;能加热到1200℃以上,并有至少70mm长的(1150±10)℃高温恒温带。

3.8送样程序控制器能灵活前进、后退。

4 安全注意事项

4.1开机前,应检查电源线绝缘及接地情况。

4.2 试验时, 应用镊子从炉口取出瓷舟,放在耐火板上,注意防范烫伤和失火。

5 作业步骤(库仑滴定法全硫的测定St,ad)

5.1 化验员检查电子天平是否水平,通电预热半个小时后。

5.2 打开定硫仪,启动计算机,进入定硫仪测试程序,开始升温。

5.3 加入电解液,检查气密性。

5.4 当炉温上升到1150℃并恒定,测试1-2个中等含硫量的废样,多点称量已搅拌均匀,粒度小于0.2mm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0.05±0.005)g,覆盖一薄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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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氧化钨,将试样依次摆放在转盘上,输入试样编号、质量,开始试验。

5.5试验结束后,进行结果打印,粘贴在原始记录上。

5.6 放出电解液,冲洗电解池,关闭定硫仪主机、打印机、计算机及总电源开关。

表1 库仑滴定法测定煤中全硫的精密度

6 仪器标定

6.1标定方法:使用有证煤标准物质,按一下方法之一进行测硫仪标定。

6.2多点标定法:用硫含量能覆盖被测样品硫含量范围的至少3个有证煤标准物质进行标定;

6.3单点标定法;用与被测样品硫含量相近的标准物质进行标定。

6.4标定程序和测定步骤按GB/T214-2007《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执行。

7 审核与报出

7.1 化验员负责每日原始记录的填写、粘贴与互审,并盖章或签名。

7.2 化验员或班长将分析结果汇总,填写在煤质分析台账上,由班长或统计员(编码人员)审核报出。

7.3 按月将所有原始记录及报表进行装订,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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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厂煤人工采样作业指导书

1、适用范围

入厂煤人工采样作业指导书(以下称“作业指导书”)规定了采样工作的职责及分工、采样员与设备、工具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及作业步骤,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入厂煤的人工采取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GB 474-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

2.2 GB 475-2008商品煤样的采取方法

3定义:

本作业指导书采用GB 474-2008、GB 475-2008中的定义。

煤样:为确定某些特性而从煤中采取的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煤。

商品煤样:代表商品煤平均性质的煤样。

全水分煤样:为测定全水分而专门采取的煤样。

一般煤样:为制备一般分析试验煤样而专门采取的煤样。

子样:采样器具操作一次或截取一次煤流全横截段所采取的一份样。

总样:从一采样单元取出的全部子样合并而成的煤样。

采样:从大量煤中采取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煤的过程。

批:需要进行整体性质测定的一个独立煤量。

标称最大粒度:与筛上累计质量分数最接近(但不大于)5%的筛子相应的筛孔尺寸。

4 职责与分工:

4.1入厂煤采样由燃料部采制样班负责具体操作,燃料部主任负责指导、监督与考核采制样班的工作。

4.2采制样班班长接受燃料部主任的指导、监督与考核。负责组织领导采制样值班员完成采样工作,并检查采制样员的工作质量,审核原始记录、并对当班的采样工作质量负责。

4.3 采制样员严格按本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及时准确的完成采样工作,对自己承担的工作质量负责,并认真填写原始记录。

4.4公司的监采小组成员监督采制样员是否认真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否执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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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对采样工作质量负责,并认真填写有关记录。

5采样员与设备工具要求

5.1 采样人员:

应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

5.2 采样器具和工具要求

5.2.1采样铲:长╳宽×高=300mm╳150mm×100mm

5.2.1.1采样铲的开口宽度应满足公式(W≥3d)的要求且不小于30 mm.

5.2.1.2采样铲容量应至少能容纳1个子样的煤量,且不被试样充满,煤不会从采样铲溢出或泄漏;

5.2.1.3子样抽取过程中,不会将大块的煤或矸石等推到一旁。

5.2.1.4粘附在器具上的湿煤应尽量少且易除去。

5.2.2铁桶:可最多装取10kg煤样的铁皮圆桶。

5.3采样地点和采样单元

5.3.1采样地点: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专用铁路重车线火车车厢上。

5.3.2采样单元:以每天一个单位的(一列火车)来煤作为一个采样单元和分析单元。

6.采样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及相关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6.1在采样工作现场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和工作鞋。

6.2必须在煤车停稳并接到调度值班员通知确认可以采样后,才能上车采样。6.3在确保现场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作业,工作中要注意周围环境情况。

6.4上、下煤车时应注意攀登、踩踏位置,双手不应同时抓住一个梯子蹬,保证抓牢、踩准、站稳,防止抓空、踩空和滑倒。

6.5严禁走车沿,如需车厢间跨越时,应注意跨车位置和落脚点,如果车沿结冰、落水、落雪,严禁跨车,雨、雪天要做好防滑措施,佩戴好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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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夜间采样时,应注意照明,必要时使用手电筒等照明工具。

6.7采样完毕后,如轻车线有车,严禁从连接处传递煤桶。

6.8发电厂运煤系统的各工作地点应有相互联系用的信号或通信设备。

6.9各工作场所活通道以及铁道沿线应有良好的照明。

6.10严禁在设备运行中进行任何检修或清理工作。

6.11严禁在可能突然下落的设备(如抓斗、吊斗、采样机采样头等)下面进行工作或行走。

6.12不准在有煤块掉落的地方通行或工作,并在周围设置围栏和安全警告标志。

6.13如发现雷管,在移去煤中的雷管时,必须有专业人员操作并特别小心,防止撞击、掉落、挤压或受热,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拉动导火线。取出的雷管,必须交有关部门处理。

6.14在机车完全停止前,严禁任何人上下车辆、作业或跳车。禁止在铁道上或车底下休息,不准从车辆下面或两节车的中间穿行。

6.15采样员及有关人员应从车厢上的脚蹬上下煤车,严禁从车上跳下。

6.16禁止在一个煤车车厢内同时进行机械采样和人工采样。

6.17凡在离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6.18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生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是,禁止登高作业。

7.采样工作的原则

7.1 采样目的:

采取出有代表性的初级字样,合并成总样。用于制备出全水分煤样、一般试验煤样,用于化验、检测结果,用来确定商品煤质量或与供煤方核对煤质、核算煤价。

7.2采样方式

以火车上人工采取上样为主,或人工抽查中样。(抽查下样,公司不具备条件,但,可以对翻完空车底部采取每节一桶)。

7.3 采制样值班

班制:四班倒(干24小时休息72小时);

班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班采制样人员,每班人员可以固定,也可以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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