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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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4] 154号 有效期至:2016年12月

总 册 数 本 册 号 总顺序号

(十本为一册,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科技厅填写)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调查表 (转制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也适用)

机构详细名称(盖章): 上级主管单位名称: 机构负责人(签章): 填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〇一四年十月

填 报 说 明

一、调查目的:掌握全国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与转制研究机构的年度活动规模、结构和发展水平,跟踪转制研究机构改革情况。

二、调查范围:国务院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属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研究机构和转制研究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三、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四、填报时间: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 五、填报要求:

1、统计报表上报时,必须由本机构负责人签章确认,并盖机构公章。

2、要按各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名称、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编号代码等认真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3、字迹工整,用钢笔填写,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文字用汉字,英文字母用大写。

4、填报时,除课题基本情况表可保留1位小数外,其他表一律按照计量单位取整。如果数字取整后为零,须填“0”;如某项指标值没有,填“—”;如整个表的内容不发生,请在该表右上方注明“不发生”。

六、填报软件及规则:填报所使用的软件及其报表中一些属性指标的分类标准及代码请到中国科技统计网站上查看或下载,网址为:www.sts.org.cn,具体位置在主页的“统计业务”中。要下载软件请点击其中的“统计软件”,要查看指标分类标准请点击其中的“统计资料”。

报 表 目 录

表 号 JG1-01 JG1-021 JG1-022 JG1-03 JG1-04 JG1-051 JG1-052 JG1-061 JG1-062 JG1-07 JG1-08 JG1-09 JG1-F01 JG1-F02 JG1-F03 JG1-F04 JG1-KT

机构概况 人员情况 人员年龄结构 经常费收入 经常费支出 基本建设与固定资产 科学仪器设备 科技课题综合情况 R&D课题来源 R&D人员 R&D经费 科技产出 对外科技服务及与产业的联系 机构重点发展学科情况 人员流动和培养研究生毕业去向 院所分类改革 科技课题基本情况表 表 名 页 码 3 5 6 7 8 9 10 11 11 13 15 17 18 19 20 21 24 1

表1 填 表 说 明

机构代码:按《科技统计工作文件》中的“全国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代码编制方案”填写。 上年机构代码:在报告期内机构代码有变化的机构,请同时填报上年机构代码,无变化的机构不填。

机构详细名称:按年末单位公章的详细名称填写,不要填写简称。若单位有多个公章,请填写对外公章上详细名称,不得填写代号和内部名称。若单位名称变更,按变更后的单位名称填写,而公章未换,以旧章代用。

机构通讯地址:填写本机构的详细通讯地址。如果机构分设在不同地点时,填写机构负责人办公室所在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按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填写。

行政区划代码:按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以及行政区划变更对照表填写,须填满六位。

上级主管单位:指机构的行政直接主管单位,如果本机构为双重领导,请填写最主要的一方。 机构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指本单位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按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的中类代码填写,须填满三位。从事于多个国民经济行业的单位按其最主要的从事行业填写。

机构服务的国民经济行业:指本单位服务的国民经济行业,按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1)的中类代码填写,须填满三位。服务于多个国民经济行业的单位按其最主要的服务行业填写。

机构的学科:指本单位从事科技活动的主要学科领域。按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一级学科代码填写,须填满三位。

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对企业进行审核认定后,正式发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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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机构概况

机构代码 BA02 上年机构代码 BA00 表 号:JG1-01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4] 154号 有效期至:2016 年12月 机构详细名称 BA01 机构通讯地址 BA03 E-mail地址 BA05 — 法人性质 BA29 1.事业法人 2.企业法人 组织机构代码 BA19 机构类型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BA20 A. 政府部门属自然科学与技术领域机构 B. 政府部门属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领域机构 C.已不是政府部门属研究与开发机构 行政区划代码 BA04 传真号码 BA15 BA16 BA13 上级主管单位名称 登记注册类型 BA14 BA10 11.国有 12.集体 13.股份合作 14.联营 15.有限责任公司 16.股份有限公司 17.私营 19.其他内资 20.港澳台商投资 30.外商投资 BA17 机构服务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BA07 机构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机构的学科 内设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个数 BA08 BA51 按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填写。 如无此类机构,须填0。 如无此类机构,须填0。 1.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 企业会计制度 0.否 1.是 BA70 BA80 0.否 1.是 0.否 1.是 内设国家工程 (研究/技术研究)中心个数 BA54 财务制度情况 本机构是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BA56 BA60 是否填报了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调查表》 是否填报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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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填 表 说 明

从业人员:指由本机构年末直接组织安排工作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总数。包括固定职工、国家有编制的合同制职工、招聘人员和返聘的离退休人员。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停薪留职人员。 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指从业人员中的科技管理人员、课题活动人员和科技服务人员。

科技管理人员:指院、所领导及业务、人事管理人员。包括:从事科技计划管理、课题管理、成果管理、专利管理、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管理、科技外事工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财务等与科技活动有关的人员。

课题活动人员:指编制在研究室或课题组的人员。

科技服务人员:指直接为科技工作服务的各类人员,如从事图书、信息与文献、测试、试制、咨询、物资器材供应等工作的人员,以及实验室、试验工厂(车间)、试验农场的人员。不包括司机、门卫、食堂人员、医务人员、清洁工、幼儿园和托儿所的工作人员,以及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人员。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人员:指主要从事定型产品的批量生产,单位内部招待所、商店、出版印刷等生产经营和对外服务活动的人员。在机构办经济实体中的院所编制人员也应包括在内。

其他人员:指从业人员中除了从事科技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人员以外的其余人员,包括从事医疗、工程设计、教学培训和生活后勤服务人员等。

外聘的流动学者:外聘短期或长期的访问学者、研究人员(编制在其它单位)。

招收的非本单位在读研究生:本单位招收的在读的研究生,不包括本单位职工在读的研究生。 离退休人员总数:指历年由本机构离退休,并在本机构领取离退休费的人员。

学位和学历:由人事部门或干部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填报本机构从事科技活动人员的学位和学历情况,按获得的最高学位和最高学历填写。

专业技术职称(务):填报本机构从事科技活动人员中专业技术职称(务)情况,未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单位,按原技术职称填报。

高级职称:指研究员、副研究员;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正、副主任医(药、护、技)师;高级实验师;高级统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编审(正、副编审);译审(正、副译审);高级(主任)记者;正、副研究馆员等。

中级职称:指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农艺师;主治医(药、护、技)师;实验师;统计师;经济师;会计师;编辑;翻译;记者;馆员等。

初级:指研究实习员;助教;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助理实验师、实验员;助理统计师、统计员;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助理编辑、见习编辑;助理翻译;助理记者;助理馆员、管理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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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 人员情况

指标名称 一、人员情况 (一)从业人员(包括招聘人员) 1.从事科技活动人员 其中:女性 其中:科技管理人员 课题活动人员 科技服务人员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人员 3.其他人员(医疗、工程设计、教学培训、后勤服务等人员) (二)外聘的流动学者(编制在其它单位) (三)招收的非本单位在读研究生 (四)离退休人员 二、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按学历与资历分类 从事科技活动人员(=PE2010) 其中:博士毕业 硕士毕业 本科毕业 大专毕业 其中: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PE1010 PE2010 PE2013 PE2110 PE2210 PE2310 PE4010 PE5010 PE6010 PE7010 PE3010 PA00 PA01 PA02 PA04 PA05 PA11 PA21 PA31 编码 表 号:JG1-021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4] 154号 有效期至:2016 年12月

计量单位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数量 注意:一个人同时从事两种活动,如果既从事科技管理,又进行课题活动,按其编制填写。例如编制属管理人员,则填

科技管理人员。

平衡关系: PE1010≥PE2010 PE1010=PE2010+PE4010+PE5010 PE2010=PE2110+PE2210+PE2310

PE2010≥PE2013 PA00= PE2010 PA00≥PA01+PA02+ PA04+PA05 PA00≥PA11+PA21+P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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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 人员年龄结构

合 从业人员 编码 PA50 计 0 <30 1 表 号:JG1-022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4] 154号 有效期至:2016年12月 ≥60 8 30~34 35~39 40~44 45~49 50~54 55~59 2 3 4 5 6 7 其中: 从事科技活动人员 PA51 其中1: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其他 其中2:博士人员 PA52 PA53 PA54 PA55 PA56 平衡关系: PA500= PE1010 PA510= PE2010 PA50(0,1,2,3,4,5,6,7,8)≥PA51(0,1,2,3,4,5,6,7,8)

PA51(0,1,2,3,4,5,6,7,8)=PA52(0,1,2,3,4,5,6,7,8)+PA53(0,1,2,3,4,5,6,7,8)+PA54(0,1,2,3,4,5,6,7,8) +PA55(0,1,2,3,4,5,6,7,8)

PA5(0,1,2,3,4,5)0=PA5(0,1,2,3,4,5)1+PA5(0,1,2,3,4,5)2+PA5(0,1,2,3,4,5)3+PA5(0,1,2,3,4,5)4 + PA5(0,1,2,3,4,5)5+ PA5(0,1,2,3,4,5)6+PA5(0,1,2,3,4,5)7+PA5(0,1,2,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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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经常费收入

指标名称 一、上年结转 二、本年收入总额(不含代管经费和转拨外单位经费) (一)科技活动收入 1.政府资金 其中:财政拨款 承担政府科研项目收入 其他 全部政府资金中:来自地方政府的资金 2.非政府资金 其中:技术性收入 其中:来自企业 其中:来自大中型企业 其中:国外资金 (二)生产、经营活动收入 (三)其他收入(含医疗、工程设计、教学培训等活动收入) 其中: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政府拨款 三、用于科技活动的借贷款 编 码 FI9000 FI0000 FI1000 FI1100 FI1110 FI1120 FI1190 FI1130 FI1200 FI1210 FI1215 FI1216 FI1230 FI2000 FI3000 FI3200 FI1220 计量单位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表 号:JG1-03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4] 154号 有效期至:2016 年12 月 数量 平衡关系:FI0000=FI1000+FI2000+FI3000 FI1000=FI1100+FI1200 FI1100=FI1110+FI1120 +FI1190

FI1200≥FI1210+FI1230 FI3000≥FI3200

经常费:包括暂收(暂付)款,经常费收入中各项皆为毛收入。

代管经费收入:由外单位委托本机构代管的,并与活动无关的经费收入。不包括机构创办的经济实体上缴的经费。 科技活动收入:指本单位开展科技活动所获得收入,不论来源渠道如何。

政府资金:指由各级政府部门直接拨款或企事业单位利用政府资金委托本机构从事科学技术活动所获得的收入。 财政拨款:指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本级财政拨款,含一般预算拨款和基金预算拨款。根据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财政拨款”项目填报。

承担政府科研项目收入:指本机构为了开展科学研究、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科技成果示范性推广等科技活动,通过签订协议、合同或其它形式申请并获得的政府经费,包括课题专项、设备专项和其它专项。

技术性收入:指本机构从事科学技术活动所获得的非政府资金(毛收入),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利用自有资金委托本机构开展科学技术活动所提供的资金,由技术开发收入、技术转让收入、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收入、学术活动和科普活动收入几项合计。

国外资金:指中国境外的企业、大学、国际组织、民间组织、金融机构及外国政府提供给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单位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不包括外国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提供的经费。

生产、经营活动收入:指本机构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商品)销售收入、经营服务收入、工程承包收入、租赁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指开展科技活动与经营活动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医院的医疗活动、工程设计活动、教学培训等活动收入。 用于科技活动的借贷款:指本机构为开展科技活动从各种渠道获得的各类借、贷款。不论偿还形式、期限和数额如何,均按当年获得的借、贷款额填报。不包括基本建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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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填表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具体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上述未包括的人员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的对应项填报。

抚恤金:指按规定支付给烈士家属、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革命残疾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指按规定支付给优抚对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家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补助费等。

救济费: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助学金:指支付给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贴息、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以及按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就业补助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及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对应项填报。

取暖费:指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统一支付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差旅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支出。 劳务费:指支付给单位或个人的劳务费用,如翻译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工会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扣除按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的2%计提并拨交给工会使用的经费。 福利费:指单位按国家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科技活动支出:指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内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来自科研渠道以及其他各种渠道的经费实际用于科技活动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

人员劳动报酬:是指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支付给科技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以及所有其它的劳务费用,如奖金、奖金税、社会保障支出等。

设备购置费:指本单位使用非基建投资购建费购买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的实际支出额,固定资产指长期使用而不改变原有的实物形态,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主要物资设备。如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材料和标本以及其他科研设备。

其他日常支出:指本单位用于科技活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例如:用于科技活动的原材料费、水电能源费、差旅费、加工试验费、设备使用费、计算机机时费、资料印刷费等。培训研究生的消耗性支出也一并统计。

生产、经营活动支出:指本机构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其他支出: 指开展科技活动与经营活动以外的各项活动的内部支出,包括医院的医疗活动、工程设计活动、教学培训等活动内部支出,离退休人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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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经常费支出

指标名称 一、本年内部支出总额(不包括基建投资的支出) (一)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分 1.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企业可以不填) 其中:抚恤金 生活补助 救济费 助学金 奖励金 生产补贴 3.商品和服务支出 (企业可以不填) 其中:取暖费 差旅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 劳务费 工会经费 福利费 4.其他 (企业可以不填) (二)按支出的活动性质分 1.科技活动支出 其中:人员劳动报酬(含工资) 设备购置费 其他日常支出 2.生产、经营活动支出 其中:经营税金 3.其他支出(含医疗、工程设计、教学培训等活动支出) 其中:离退休人员费用 二、本年外部支出总额 其中:科技活动经费外部支出 编 码 FE0000 FE0100 FE0200 FE0210 FE0220 FE0230 FE0240 FE0250 FE0260 FE0300 FE0310 FE0320 FE0330 FE0340 FE0350 FE0360 FE0900 FE1000 FE1100 FE1200 FE1300 FE2000 FE2300 FE3000 FE3002 FE4000 FE4001 表 号:JG1-04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 2014] 154号 有效期至:2016 年12月

计量单位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数量 注意:本表本年内部支出总额中不包括基建投资的支出。

平衡关系:FE0000=FE0100+ FE0200+FE0300+FE0900 FE1000=FE1100+FE1200+FE1300

FE0000= FE1000+ FE2000+FE3000 FE2000≥FE2300 FE4000≥FE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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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号:JG1-051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4] 154号 有效期至:2016 年12 月

表5-1 基本建设与固定资产

指标名称 一、基本建设情况 (一)基本建设投资实际完成额 按用途分:科研仪器设备 科研土建工程 生产经营土建与设备 生活土建与设备 (二)科研基建(FB11+FB12) 按来源分:政府资金 企业资金 事业单位自筹资金 其他资金 二、固定资产情况 年末固定资产原价 其中:科研房屋建筑物 科学仪器设备 其中:进口 编码 FB00 FB11 FB12 FB13 FB14 FB20 FB21 FB22 FB23 FB24 AT120 AT121 AT122 AT123 计量单位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数量 平衡关系:FB00=FB11+FB12+FB13+FB14 FB20=FB11+FB12=FB21+FB22+FB23+FB24 AT120≥AT121+AT122 AT122≥AT123

基本建设投资实际完成额:指本机构在当年完成的用货币表示的基本建设工作量。

基本建设投资科研仪器设备:指在基本建设投资的实际完成额中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总值。非科研设备购置不计入此项。

基本建设投资科研土建工程:指在基本建设投资的实际完成额中完成的科研土建工作量(如科研楼、试验用房等)。非科研土建工程 (如住房等)不计入此项。

年末固定资产原价:固定资产指能在较长时间内使用,消耗其价值,但能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设施和设备,如房屋和建筑物等。作为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即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财产、物资。 固定资产中科研房屋建筑物:指可直接用于科技活动的各种建筑设施。包括实验楼、实验室、实验性工厂(车间)、农场的有关建筑设施、学术报告场所、科技管理的办公建筑、科技器材物资仓库。不包括食堂、职工宿舍等福利性建筑。若以上各种建筑设施不是用于单一目的,按比例折算分别统计。

固定资产中科学仪器设备:指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直接使用的科研仪器设备。不包括与基建配套的各种动力设备、机械设备、辅助设备,也不包括一般运输工具(科学考察用交通运输工具除外)和专用于生产的仪器设备。若科研与生产共用的仪器设备,则按其使用目的,统计在主要一方(不包括长期闲置不用的仪器和设备)。

科学仪器设备中进口:指报告期末固定资产中从国外购入的仪器和设备的原价(不包括长期闲置不用的仪器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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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 科学仪器设备

计量 单位 台/套 台/套 台/套 台/套 台/套 台/套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当年数量 10 表 号:JG1-052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4] 154号 有效期至:2016 年12 月

当年报废 当年新增 11 数量 20 指标名称 编 码 一、科学仪器设备数量 其中:单台原值﹤50万元 50万元≤单台原值﹤200万元 200万元≤单台原值﹤500万元 500万元≤单台原值﹤800万元 单台原值≥800万元 二、科学仪器设备原值 其中:单台原值﹤50万元 50万元≤单台原值﹤200万元 200万元≤单台原值﹤500万元 500万元≤单台原值﹤800万元 单台原值≥800万元 AE10 AE11 AE12 AE13 AE14 AE15 AE20 AE21 AE22 AE23 AE24 AE25 平衡关系:AE(10-15)10≥AE(10-15)11 AE(20-25)10≥AE(20-25)11

AE10(10,11,20)=AE11(10,11,20)+AE12(10,11,20)+AE13(10,11,20)+AE14(10,11,20)+AE15(10,11,20) AE20(10,11,20)=AE21(10,11,20)+AE22(10,11,20)+AE23(10,11,20)+AE24(10,11,20)+AE25(10,11,20)

科学仪器设备:指纳入单位资产管理以并直接服务于各类科技活动的仪器和设备(含配套附件及软件),包括教学仪器设备。不包括与基建配套的各种动力设备、机械设备、辅助设备,也不包括一般运输工具(科学考察用交通运输工具除外)和专用于生产的仪器设备。

原值:指仪器设备的购置单价或研制成本,按资产登记价格填写。单位为“千元”(人民币),进口仪器设备根据建帐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单台原值:指某一台(套)仪器设备的原值。如果某台(套)仪器设备是分部件逐步购进的,最后组成完整的仪器,那么则按各部件原值的和来计算单台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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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 科技课题综合情况

课题数 经费内部支出 课 题 类 型 (个) 合计 基础研究 应用研究 试验发展 研究与发展成果应用 科技服务 编码 JI0 JI1 JI2 JI3 JI4 JI5 10 (千元) 30 政府 资金 31 表 号:JG1-061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4] 154号 有效期至:2016 年12 月 本单位课题人员折合全时 外聘的 在读 工作量 其中: 其中: 流动学者 研究生 研究 技术 (人年) 人员 人员 (人年) (人年) 40 43 44 60 70 注:本表由课题基本情况表生成

表 号:JG1-062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4] 154号 有效期至:2016 年12 月 表6-2 R&D课题来源

课题数 经费内部支出 课 题 来 源 (个) (千元) 合计 国家科技项目 地方科技项目 企业委托科技项目 自选科技项目 国际合作科技项目 其他科技项目 编码 JO0 JO1 JO2 JO3 JO4 JO5 JO6 10RD 30RD 政府 资金 31RD 工作量 其中: 研究 (人年) 人员 40RD 43RD 本单位课题人员折合全时 外聘的 在读 其中: 流动学者 研究生 技术 人员 (人年) (人年) 44RD 60RD 70RD 注:本表由课题基本情况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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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是指为了增进知识(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新应用,所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工作。它具备四种基本要素:⑴创造性;⑵新颖性;⑶科学方法的运用;⑷产生新的知识或创造新的应用。

R&D活动的产出:是新的知识(无论是否具有实际应用背景),或者是新的或具有明显改进的材料、产品、装置、工艺或服务。

R&D活动的主要特征:在增加知识方面具有创造性,或在知识的应用方面具有新颖性,不具备这些特征的不是R&D活动。

R&D活动分为以下三种类型:⑴基础研究;⑵应用研究;⑶试验发展。

基础研究: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其目的是揭示观察到的现象和事实的基本原理和规律,而不以任何特定的实际应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也是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它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应用目的。应用研究通常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或知识的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某一具体的、预定的实际目的,确定新的(原理性)方法或途径。

* 区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主要标志:具有特定的实际应用目的的研究属于后者。

试验发展:利用从研究或实际经验获得的知识,为产生新的材料、产品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和系统,以及对已产生或建立的上述各项进行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 区分科学研究(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的主要标志:前者主要是为了增加科学技术知识,后者则是为了开辟新的应用(如新材料或新技术)。

下列活动不属于R&D活动(主要用于支持R&D活动或作为R&D项目组成部分的除外): ·对已有产品作技术上的微小改变以及外观、色彩、样式等方面的变化; ·试生产阶段的活动,如工装准备、小批量生产,试运转; ·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及材料、设备、产品的常规检验、测试;

·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的测试、标准化、计量、计算、质量控制和专利服务; ·地形、地质和水文考察, 资源的调查,天文、气象和地震的日常观察; ·矿产、石油、天然气的常规勘探与开采; ·市场调查、技术服务及市场分析;

·通用数据和资料收集,用运筹学、数学、统计的方法对数据的常规分析; ·系统维护和软件应用,一般的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 ·政策调研、评价与咨询,可行性研究。

R&D人员:指本单位人员及外聘研究人员和在读研究生中参加R&D课题的人员、R&D课题管理人员和为R&D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不包括为R&D课题提供间接服务的人员(如生活服务人员),也不包括全年从事R&D活动工作量不到0.1年的人员。

R&D全时人员:指本年度从事R&D活动的工作量在0.9年以上(含0.9年)的人员数。

R&D非全时人员:指本年度从事R&D活动的工作量在0.1~0.9年之间的人员数。工作量不到0.1年不计在内。

R&D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指全时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与所有非全时人员工作量之和,结果取整数。一个全时人员的折合全时工作量计为1,非全时人员按实际投入工作量进行累加。例如:有两个全时人员(他们的工作量分别为0.9年和1.0年)和三个非全时人员(他们的工作量分别为0.2年、0.3年和0.7年),则折合为:折合全时工作量=1+1+0.2+0.3+0.7=3(人年) (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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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R&D人员

指标名称 一、R&D人员 其中: 女性 按学历分:博士毕业 硕士毕业 本科毕业 其他学历 按工作量分:R&D全时人员 R&D非全时人员 二、R&D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 按工作性质分:研究人员 技术人员 其他辅助人员 编 码 RD100 RD101 RD141 RD142 RD143 RD144 RD110 RD120 RD130 RD161 RD162 RD163 计量单位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年 人年 人年 人年 表 号:JG1-07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4] 154号 有效期至:2016 年12 月 数量 平衡关系:RD100=RD141+RD142+RD143+RD144 RD100=RD110+RD120 RD130=RD161+RD162+RD163

R&D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按人员工作性质分:先将参加R&D活动的人员按其承担研究工作的工作性质来进行分类,再进行工作量计算。

研究人员:是指从事新知识、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系统的构想或创造的专业人员及R&D课题的高级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是指通常在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参加R&D课题,应用有关原理和操作方法执行R&D任务。他们的活动包括:进行文献检索、从档案馆和图书馆中筛选相关资料;编制计算机程序;进行实验、测试和分析;为实验、测试和分析准备材料和设备;记录测量数据、计算和编制图表;进行统计调查和访谈,及R&D课题的一般管理人员。

其他辅助人员:是指参加R&D课题或直接协助这些课题的熟练工和非熟练技工、秘书和办事人员,这一类还包括所有为R&D课题提供直接服务的财务、人事及行政管理人员。 R&D人员核算方法

在从事科技活动人员中先按人数统计R&D全时人员(本年度从事R&D活动的工作量在0.9年以上(含0.9年)的人员数); R&D非全时人员(本年度从事R&D活动的工作量在0.1~0.9年之间的人员数),工作量不到0.1年不计在内。然后计算全时人员与非全时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得到R&D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

如果本单位以R&D活动为主,则可以将非R&D活动人员扣除,余下即为R&D活动人员 如果本单位活动种类多不便核算,则可以采取下列近似方法计算

R&D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R&D课题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管理R&D课题的科技管理人员和为R&D课题提供直接服务的科技服务人员的折合全时工作量

从课题调查数据得到R&D课题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再将科技管理人员和科技服务人员按R&D课题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占科技活动人员总数的比例分摊,即得到为R&D课题提供管理和直接服务的人员的折合全时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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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填 表 说 明

R&D经费内部支出:指当年为进行R&D活动而实际用于本机构内的全部支出,应按“全成本核算”的口径进行计量。包括劳务费、其他日常支出、仪器设备购置费、土地使用和建造费等。不包括与外单位合作研究而拨给对方使用的经费。

人员费用:是指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支付给R&D人员(见“R&D人员”指标说明)的工资、薪金,以及所有其它的劳务费用,如奖金、奖金税、社会保障支出等。

设备购置费:是指当年本机构为开展R&D活动在经常费中支出的仪器设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且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仪器设备购置)购置费;为开展此活动专用购买的设备费应计入此项;为几类科技活动公用而购买的设备费,按R&D活动实际使用(或预计使用)的时间分摊到此项中。

其它日常支出:是指当年直接或间接用于开展该活动的全部实际消耗支出,包括业务费和管理费。例如:原材料费、水电能源费、期刊书报资料费、加工实验费、设备使用费、计算机机时费、资料印刷费、差旅费、修缮费、房租等。计算R&D活动日常支出时,应将整个单位的公共管理费、公用非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费等,分摊到机构相应的R&D活动的日常支出中。

基本建设费中仪器设备费:是指当年本机构为开展R&D活动在基建投资中支出的仪器设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且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仪器设备购置)购置费;为开展此活动专用购买的设备费应计入此项;为几类科技活动公用而购买的设备费,按R&D活动实际使用(或预计使用)的时间分摊到此项中。

基本建设费中土建费:是指当年为开展R&D活动在基建投资中支出的土地使用费、房屋和试验场所等的建造费,以及用于对建筑和固定设施进行大规模改建、改装和修理,土地改良工作等的费用。为开展此活动专用基建的费用含在此项内;为公共目的而建的办公大楼实验室等费用可按人均占有面积乘以此类活动的人员所占的比例推算R&D活动的土建费。

R&D经费核算方法

如果本单位以R&D活动为主,则可以将非R&D活动经费扣除,余下即为R&D活动经费 如果本单位活动种类多不便核算,则可以采取下列近似方法计算

在按照上述原则对R&D活动投入人员进行折算之后,方可进行R&D经费的折算。

①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人员费用是用于科技活动人员的劳务支出,这些费用应按折算后R&D活动人员(投入工作量)占从事科技活动人员的比例分摊。

人员费用=(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人员费用)×(折算后R&D活动投入人员÷从事科技活动人员) ②年报的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其他日常支出主要是用于开展课题活动和非课题科技活动的全部实际消耗性支出(如原材料费、水电费、能源费、加工试验费、设备使用费、计算机时费、资料印刷费等);非基建设备购置费主要是购置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的费用。可按R&D课题经费占1~5类课题经费的比例折算出用于R&D活动的业务费和科研仪器设备费。也可按R&D人员占从事科技活动人员的比例折算出用于R&D活动的日常支出费用和科研仪器设备费。

经常费中的其它支出=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其他日常支出×(R&D活动的课题经费÷1~5类课题经费) 如果本单位的科研业务费少部分用于课题的支出,同时大部分用于非课题的科技活动支出,则:

经常费中的其它日常支出=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其他日常支出×(折算后R&D活动投入人员÷从事科技活动人员)

公用科研房屋基建费(即科研土建工程费用)是用于建办公大楼等的费用,其中不用于生产经营等活动,应按折算后R&D活动投入人员占从事科技活动人员的比例分摊。

非基建仪器设备费=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设备购置费×(折算后R&D活动投入人员÷从事科技活动人员) 基建仪器设备费=科研仪器设备费×(折算后R&D活动投入人员÷从事科技活动人员) 基建土地费=科研土建费×(折算后R&D活动投入人员÷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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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R&D经费

指标名称 一、R&D经费内部支出 (一)R&D经常费支出 按费用类别分:人员费用(含工资) 设备购置费 其他 按经费来源分:政府资金 企业资金 事业单位资金 国外资金 其他资金 按活动类型分:基础研究 应用研究 试验发展 (二)R&D基本建设费 按费用类别分:仪器设备费 土建费 按经费来源分:政府资金 企业资金 事业单位资金 国外资金 其他资金 二、R&D经费外部支出 其中:对国内科研机构支出 对国内高等学校支出 对国内企业支出 对境外机构支出

编 码 RD200 RD210 RD211 RD212 RD213 RD251 RD252 RD253 RD254 RD255 RD241 RD242 RD243 RD220 RD221 RD222 RD231 RD232 RD233 RD234 RD235 RD300 RD310 RD320 RD330 RD340 计量单位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表 号:JG1-08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4] 154号 有效期至:2016 年12 月 数量 平衡关系:RD200=RD210+RD220 RD210= RD211+RD212+RD213 RD220= RD221+RD222 RD210=RD241+RD242+RD243 RD220=RD231+RD232+RD233+RD234+RD235 RD210=RD251+RD252+RD253+RD254+RD255 RD300≥RD310+RD320+RD330+RD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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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 填 表 说 明

科技论文:指报告年度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最初的科学研究成果。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首次发表的研究成果;(2)作者的结论和试验内被同行重复并验证;(3)发表后科技界能引用。统计范围为在全国性学报或学术刊物上、省部属大专院校对外正式发行的学报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及向国外发表的论文。只统计本单位科技人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

科技著作:指经过正式出版部门编印出版的科技专著、大专院校教科书、科普著作。只统计本单位科技人员为第一作者的著作。同一书名计为一种著作,与书的发行量无关。

专利申请数:指调查单位在报告年度向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 发明专利申请数:指调查单位在报告年度向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

专利授权数:指报告年度由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向调查单位授予专利权的件数。 发明专利授权数:指报告年度由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向调查单位授予发明专利权的件数。 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总数:指报告年度调查单位作为专利权人在报告年度拥有的、经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指报告年度调查单位向外单位转让专利所有权或允许专利技术由被许可单位使用的件数,一项专利多次许可,算一件。

专利所有权转让与许可收入:指报告年度调查单位向外单位转让专利所有权或允许专利技术由被许可单位使用而得到的收入。包括当年从被转让方或被许可方得到的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收入,以及利润分成、股息收入等。包括以往年份签订转让专利所有权或允许专利技术由被许可单位使用合同的收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数:指报告年度调查单位向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并被受理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件数。

植物新品种权授予数:指报告年度调查单位向农业、林业行政部门(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被授予植物新品种的项数。

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数:指报告年度调查单位在自主研发或自主知识产权基础上形成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软件著作权数:指报告年度调查单位向国家版权局提出登记申请并被受理登记的软件著作权数。 新药证书数:指报告年度调查单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被批准新药证书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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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 科技产出

指标名称 一、科技论文与科技著作 本年发表科技论文 其中:国外发表 本年出版科技著作 二、专利 本年专利申请受理数 其中:发明专利 本年专利授权数 其中:发明专利 其中:国外授权 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总数 本年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 本年专利所有权转让与许可收入 三、其他产出 本年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数 本年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数 本年植物新品种权授予数 本年软件著作权数 本年新药证书数

平衡关系:OT010≥OT011 PT10≥PT11 PT20≥PT21 PT20≥PT22

编 码 OT010 OT011 OW100 PT10 PT11 PT20 PT21 PT22 PT30 PT41 PT42 PT51 PT52 PT53 PT54 PT55 计量单位 篇 篇 种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千元 项 件 项 件 件 表 号:JG1-09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4] 154号 有效期至:2016 年12 月 数量 18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bk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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