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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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主要内容:导论、行政法主体论、行政行为论、行政救济论
第一编 导论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的概述 administration 行政:公行政与私行政 (一)行政的定义
消极定义法(排除法)、特征描述法等方法。
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又被称作公共行政。(Public Administration) 特征:1、实现国家目的
2、权力分工产物 3、处于从属地位 4、执行、主动行为 (二)行政的分类
1.国家行政和非国家行政 2. 负担行政和授益行政
授益行政:赋予公民某种权益或免除其义务的行为。如发放许可证。 负担行政:课以义务或限制、剥夺权利的行为。如行政拘留。 3. 规制行政与给付行政
规制行政:通过限制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自由来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发放执照
给付行政:为消除和减少过度自由竞争带来的社会差别和维护社会公平提供的公共服务。又称“服务行政”。发布就业形势分析
4.权力行政和非权力行政 权力行政: 强制性、单方面性
非权力行政:非强制手段、双方合意、合作 下列哪些属于给付行政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 B.某公司为本单位职工发放年终奖金 C.税务机关向企业征税 D.民政部门给群众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
王某与其父在某县某镇居住,有私房一间。1969年文革时王某被当作反革命分子押送劳改农场。1976年其父病故,该私房一直无人居住,后被镇政府作为仓库使用。1980年王某的冤案平反,自愿留在农场任技术人员。1992年,王某返家,向乡镇政府提出退还其所占用的私房,镇政府一直以该仓库属于政府财产为由未予归还。1993年6月2日,王某以镇政府为被告,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认定镇政府侵占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判决镇政府退还所占的房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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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镇政府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是民事法律关系,还是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权 (一)含义
行政权即行政主体执行法律,采用各种方式以达到行政目的的法定权力。 (二)行政权的扩张 1、传统意义上的行政权 2、现代行政权的扩张 (三)行政权的特征
1、执行性 2、法律性 3、强制性 4、优益性 5、不可处分性 (四)行政权的内容
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决定权/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裁决权/?? 三、行政法 (一)行政法的定义 (二)行政法的功能 控权论、管理论、平衡论 1、控权论的主要观点:
(1)行政法的目的在于保障私人的权利和自由。 (2)行政法的基本内容是控制和限制政府权力。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严格依法行政,“无法律无行政”,行政自由裁量权几乎压缩至零。 (4)行政法的主要手段是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
2 、管理论主要观点
(1)行政法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行政法的内容是调整国家管理关系,规定国家管理的原则和制度。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管理至上,民主集中制。 (4)行政法的主要手段是命令与强制。
3 、平衡论
(1)行政法的目的是保障公民权利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2)行政法的内容是调整国家管理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建立和谐的行政法治秩序。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对积极行政适用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对消极行政适用无法律无行政。 (4)行政法的手段是命令与强制、行政程序与司法审查的并用。
(三)行政法的特征 1 、形式上的特征
(1)无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2)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3)行政法规范及其存在形式特别多。
2 、内容上的特征
(1)内容广泛;(2)易于变动;(3)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交织。
(四)行政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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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条约与协定。
法院判决:??因被告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实与村委签订的协议书经过了民主、公开方式。依据《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违背民主、公开方式的承包合同无效。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思考:万柏林区政府颁布了一个名为《关于万柏林区粮食市场管理办法》的文件,请问:该文件是否属于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下列哪些属于行政法的渊源?
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解释 B.某省政府的会议纪要 C.太原市政府颁布的《太原市娱乐场所消防管理办法》 D.某民族乡政府的第12号文件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Elmar的祖父遗嘱中决定将财产赠予他,但后来Elmar的祖父再婚,Elmar担心祖父以后会变更遗嘱,因此下手谋杀祖父。本来,依照法律规则,Elmar无可争议地可以继承祖父的财产,但他的姑姑却提起诉讼,认为Elmar不该获得财产,Elmar的律师强调遗嘱的法律效力不容置疑。法庭最后不理会法律规则的明白规定,判决Elmar无权继承遗产,其理由是: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传统中,一直遵循、实践“无人应由其罪行中获得利润”这个原则,这已成为法律原则。
依据国务院2004年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和建构法治政府的目标,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包括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便民高效和权责统一等六项内容。
一 、合法行政 (一)基本含义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合法行政要求?2013/2/76
A.某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B.行政机关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C.行政机关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另一行政机关行使
D.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重要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止使用和立即改正
《行政许可法》第63条: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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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1款: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行政许可法》第68条第2款: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
(二)两个子原则 1、法律优先原则
法律对于行政权具有优越地位,所有行政主体实施的所有职务行为都必须受法律的约束,不得违法法律,否则无效并且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2、法律保留原则
有关人民基本权利限制等重大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如加以规定必须有法律的授权。
立法法第8条的规定,法律保留的事项包括:(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七)民事基本制度;(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立法法》第9条: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法律保留分为绝对保留(涉及人身自由)和相对保留(立法机关特别授权) 设置斑马线?——行政行为
《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人行横道线为白色平行粗实线(斑马线),表示准许行人横穿车行道的标线。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志。
创意斑马线带来认知和辨识困难,对交通安全、畅通将带来隐患,给交通管理带来困难。各地产生创意斑马线的目的是为了“引人注目”,这与斑马线提示车辆慢行、行人快速通过的功能是对立的。
二、合理行政原则
李某系从事饮食业的个体户,出售自制蛋糕,未经有关部门检验,被某工商所查获。根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此类违法行为,应予以警告、没收违禁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工商所查获前李某出售蛋糕共获利590元。根据上述规定,工商所没收李某尚未出售的蛋糕,没收其违法所得590元,并且认为李某曾因伤害罪而被判刑3年,一年前刚出狱,因此要重罚,又处以李某1500元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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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一)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原因:作为客观事实的广泛自由裁量权 1、自由裁量权的概念
行政主体在法律规范明示或默示的范围内,基于行政目的,在合理判断的基础上决定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权力。
2、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 (1)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
(2)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3、自由裁量与法治: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 (1)行政合理性原则 (2)行政程序的控制 (3)接受行政诉讼的监督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容
1、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不偏私、不歧视。 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正当考虑,禁止不当联结 3 、比例原则
车主申请换发行车证时,公安交管部门首先要查看该车是否有尚未缴纳的罚款记录,否则不予换发。请思考公安交管部门该行为的合理性。
违背禁止不当联结原则。
汽车的行车执照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换发,主要目的是掌握汽车状况,以确保汽车行驶品质进而维护人民生命、身体、财产权益;而该汽车的罚款尚未缴纳是行政处罚的执行问题。换发行车执照和车主未缴纳罚款欠缺实质上的关联,公安交管部门的行为构成不当联结。
江苏南通下属的启东市公安局出台《出租、客运车辆驾驶员维护社会治安有功行为奖励办法》:各类车辆驾驶员如果协助公安机关进行社会治安管理,抓获或者扭送交通逃逸者或其他犯罪逃窜者等违法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效制止违法犯罪,或者通过各种方式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破获案件,构成立功行为的,除了给予经济奖励,还根据立功程度相应扣减其交通违章处罚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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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四级与学位证书是否正当联结? 纪律处分与学位证书是否正当联结?
比例原则
含义:行政权的行使应当选择使相对人的损害最小的方式来行使。行政权所要维护的公共利益要大于相对人所受的损失。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2条 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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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 第6条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当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在场无关人员应当服从人民警察的命令,避免受到伤害或者其他损失。 比例原则包含三个子原则:
(1)适当性原则:所采取的手段必须能够实现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行政目的的达成。 (2)必要性原则(或称最温和原则) :选择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手段。
(3)法益相称原则:行政手段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的损害必须小于该行政目的所实现的社会公共利益。 2000年7月16日早晨7时40分,年仅21岁的临盆孕妇徐文英因“无情”的行政检查而耽误抢救时机离开了人世.当日早晨6时许,一位个体司机经徐文英家属请求,送即将生产的徐文英去医院,但在途中遭遇一辆 “运政稽查”的长安面包车拦截检查,尽管个体司机好言相商,说明车上有孕妇;尽管孕妇的家人跪在地上哭着求救命,这几名运政人员依然慢头斯里一遍遍地检查司机的行驶证、驾驶证、养路费、交管费等,最后竟强行将该车熄火,拨掉钥匙。据威远县群众反映,这次“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的行政检查整整耽误了20分钟。送到医院,手术的准备工作还未做完,孕妇已停止了呼吸,胎儿也在腹中死去。医院的整个过程持续了10多分钟。
运政冷漠/孕妇惨死/人道缺失
检查非法营运:运政稽查人员将非法营运车辆拦截以后,发现车上有待产孕妇,完全可以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来保护孕妇的生命安全,比如可以将该车扣下,立即用稽查小组的车送孕妇去医院;或者让稽查小组跟随该车将孕妇送往医院,然后再对该车车主进行检查或处罚。
高校管理:凡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 合理行政原则是依法行政原则的重要补充。 三、 程序正当原则 (一)含义
行政主体在做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的决定,尤其是不利决定时,必须遵循正当、公正的程序。
(二)内容
1、行政公开;2、回避;3、说明理由;4、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5、不单方接触;6、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
黄某与邻居孙某打架双方互有伤害。当地派出所民警接报案后,到现场看了一下,规劝双方到医院治疗,从医院回来后,派出所没有前来调查事实情况。但是派出所却上报公安局批准对孙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而对黄某却没有给予任何处罚。孙某了解到派出所负责办理此案件的工作人员李某是黄某的表哥,平时与黄某有密切往来。随后,孙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孙某起诉后,派出所派工作人员李某到孙某和黄某那里作谈话笔录,向当地许多知情者了解情况,并作了详细的记录。在向法院提交答辩状时,公安局向法院一并提交了刚刚收集来的证据。本案哪些方面违反了法定的正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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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7.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 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 四、高效便民 内容 1、效率原则
(1)严格遵守法定时限;(2)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2、便利当事人原则
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012/76.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 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
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 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
2011/77.高效便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关于高效便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补充 B.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C.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 D.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 五、诚实守信 内容
1、政府提供全面、准确、真实的信息; 2、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 (英美法系:legitimate expectation)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的广告牌封杀令
2004年3月,为了整治乱设广告牌现象,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执法局对成都机场高速路两侧所有的广告牌进行强制拆除。
怎样保护黄河湿地资源?
为了保护黄河湿地资源,2007年10月31日,包头市政府出台《关于清理整顿黄河湿地周边环境的通告》,决定对辖区内黄河航道以北堤坝两侧1公里范围内违章建筑依法进行清理整顿。 2008年4月1日,包头市九原区政府组织近200人的队伍,一天内顺利拆除20多家砖厂。
2014年1月14日,浙江温岭一家鞋厂发生火灾,16人丧生。1月17日,市政府做出决定,全市所有鞋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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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整顿一周。
1、政府决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2、鞋厂停业的损失如何弥补?
信赖保护原则的含义:公民对行政权力的正当信赖应当予以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行为;确需改变行政行为的,对于由此给公民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补偿。
信赖利益保护的两项内容:存续保护和财产保护 信赖保护原则的基础何在?——政府诚信
“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去兵”。 “去食”。“信,国之宝也。” 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条件 1、存在信赖基础 2、公民有信赖表现 3、信赖值得保护
某市政府发布通告:凡本市市民能够取得充分的证据、证明并检举非法运营出租车辆的,经公安交通管理局核实后,对检举人的奖励按每辆车1000元计算。张宏等三人花28000元买了微型摄录机,耗费近一年时间精心取证,把935辆非法运营出租车用摄像机拍摄了下来。当张宏等三人向该市政府及公安交通管理局要求兑现奖励时却遭到拒绝。
信赖保护原则的具体要求
(1)行政主体应当以诚实信用的方法做出行政行为。
(2)行政机关原则上不得制定对相对人具有溯及力的抽象行政行为。 (3)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受到限制 变化莫测的限速标志
钓鱼式执法:2009年10月14日,上海打工者孙中界驾驶车辆被“职业钓钩”搭乘,后被交通执法部门抓获并处罚。
武汉外滩花园——外滩花园是武汉著名房地产项目,曾以“我把长江送给你”“我家就在岸上住”等广告吸引众多的购买者。但该项目建造在长江防洪堤内,妨碍行洪,同时也违反了防洪法规。于是有关部门下达了拆除命令,2002年1月25日 ,外滩花园在一片爆炸声中变成了一片废墟。1.6亿元的巨额投资化为乌有。
六、权责统一 (一)含义
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统一,也是依法行政原则的必然要求。 (二)内容 1、行政效能原则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 2、行政责任原则
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并要建立完善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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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责任的机制。
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2011/76 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
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 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 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
权责一致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权责一致的要求?2013/2/77 A.行政机关有权力必有责任
B.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C.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D.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法律、法规应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
某县政府发布通知,对直接介绍外地企业到本县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金额的千分之一奖励。经张某引荐,某外地企业到该县投资500万元,但县政府拒绝支付奖励金。县政府的行为不违反下列哪些原则或要求?2013/2/78 A.比例原则 B.行政公开 C.程序正当 D.权责一致
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2/39) 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 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2/46) A.遵循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B.合理行政原则属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C.合理行政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 D.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之一
2014/2/78. 廖某在某镇沿街路边搭建小棚经营杂货,县建设局下发限期拆除通知后强制拆除,并对廖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廖某起诉,法院审理认为廖某所建小棚未占用主干道,其违法行为没有严重到既需要拆除又需要实施顶格处罚的程度,判决将罚款改为1000元。法院判决适用了下列哪些原则? A. 行政公开 B. 比例原则 C. 合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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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诚实守信
第二编 主体论
第三章 行政法上的主体
第一节 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概述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
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二)行政主体的特征
1、行政主体是组织,而非个人,公务员个人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3、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4、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三)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行政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3、行政主体与国家公务员
某市人民政府计划对本市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进行整顿,决定先由市人民政府的政策研究室组织制订一份关于整顿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的规范性文件。政策研究室经对各方面进行调查,征求有关工商、卫生行政部门的意见,最后起草的文件经政策研究室主任的批准,以本研究室的名义向全市公布,并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贯彻落实。
问:该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公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分析:该市人民政府的政策研究室公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是错误的。因为,市人民政府的政策研究室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本案中的规范性文件,应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对外公布,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机关 (一)含义
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的区别
行政机构是指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服务,对外不能以自己名义活动,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除外。 教育部社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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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区别
1、结果不同。授权的结果是产生一个新的行政主体。而委托只是改变行为的主体,法律责任的主体没改变。
2、授权与委托的主体不同。前者是由立法行为而产生,授权主体是立法者;后者是由具体委托行为而产生,委托主体是有权行政机关。
3、对象不同。授权只发生于原来没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一定组织机构身上,而委托可以发生于没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身上,也可以发生在已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身上,还可以发生在个人身上。
某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为了有效控制超生,将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给本单位的处罚职权委托给各村村委会行使。2009年2月25日,某村委会以自己的名义对超生二胎的村民刘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刘某不服,以“自己并未超生,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生育”为由,以该村委会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罚款处罚决定。问题:某村委会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本案的适格被告是谁?
依法委托
《行政处罚法》第18条第1款: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19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法》第17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行政许可法》第24条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理工大学的一个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证书时,遭到有关机关的拒绝。他想通过行政诉讼的途径来寻求法律救济,请问,应当以哪一个组织为被告?
A.国务院学位办 B.理工大学学位评审委员会 C.理工大学 D.教育部
思考:如果理工大学接受万柏林区公安分局的委托行使校内治安管理的行政职权。那么,理工大学行使治安管理权与前例中行使学位授予权二者的法律后果是否相同?
第三章 第二节 公务员
西方:文官制度
一、公务员的概念、范围和条件 (一)公务员的概念
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不限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我国公务员的范围
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 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 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 6、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 7、民主党派的工作人员
(三)担任公务员的条件
1、肯定条件:(1)中国国籍;(2)18周岁;(3)拥护宪法;(4)良好品行;(5)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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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6)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排除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开除公职;(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身份保障权、执行公务权、工资福利权、参加培训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权、辞职权以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
守法的义务、依法执行公务的义务、为人民服务的义务、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忠于职守的义务、不得以权谋私以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公务员的职位分类 职务类别 综合管理类 非领导职务 职务序列 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领导职务 专业技术类 行政执法类 ?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是指在机关中履行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以及内
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每级分正职、副职) 根据公务员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部管理职责的公务员。 ?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多集中在公安、
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部门,且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 ?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如公安机关中的法医。 (六)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及其鉴别
某日中午,骑自行车下班回家途中的李某不慎将停在路边的轿车的车门划坏,从车里下来几个男青年要李某赔偿5000元,否则就别想走。正在双方争扯之时,李某看到身穿警服的民警张某路过此地,就上前寻求保护。张某说:“我已经下班了,这事不属于我管了。”说完就飞快离开现场。几个男青年见状,竟出手殴打李某,致使李某轻伤。李某对民警张某的行为非常气愤,于是决定状告张某所在公安机关。请问:李某可否以张某所在的公安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公务行为的几个判断标准:时间标准、公务标识标准、公务标准(密切联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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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欠某乙2万元,由于某甲长期拖欠不还,于是某乙便找到在县公安局工作的同学王某,请他帮忙解决问题,王某答应帮忙追款。2003年6月17日,王某身着公安人员制服,在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将某甲带到某招待所询问两个多小时,并扣押了某甲的手机、摩托车等物作抵押,令其5天内还款,否则将以经济诈骗论处。某甲无奈,第二天将2万元还给某乙。但王某却迟迟不将扣押的财物归还。经多次交涉无效,某甲遂以县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王某行为的性质,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务行为?本案应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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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行为纯系个人行为,不是县公安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同时告知某甲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被扣押财物问题。
二、公务员的进入机制 1、录用(考任)
(1)适用于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 (2)采用公开考试方式;
(3)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录用中央公务员,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录用地方公务员,必要时可授权地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4)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 2、公开选拔
(1)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2)适用范围: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 3、调任
(1)方式: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的公务人员调入; (2)适用范围:领导职务、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
(3)调任机关应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考试。 4、职位聘任
(1)适用范围: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职位和辅助性职位;
(2)方式:可参照录用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3)须签订聘任合同,聘用期限为1年至5年,可约定试用期(1——6个月)。 (4)聘任合同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5)实行协议工资制 (6)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直接因履行聘任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
关于聘任制公务员,下列做法正确的是:(2010/2/98) A.某县保密局聘任两名负责保密工作的计算机程序员 B.某县财政局与所聘任的一名精算师实行协议工资制 C .某市林业局聘任公务员的合同期限为十年
D.某县公安局聘任网络管理员的合同需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 下列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某市公安局与技术员李某签订的公务员聘任合同,应当报该市组织部门批准 B、人民政府办公厅机要处办事员职务可以实行聘任制 C、机关聘任公务员期限至少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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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机关聘任公务员的,试用期最长为1年。 三、公务员退出机制 1、辞去公职
(1)辞职申请:应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2)辞职审批:任免机关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批;对领导成员,应在90日内审批。 (3)不得辞职的情形
A、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
B、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脱密期限; C、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
D、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辞退 (1)辞退情形
A、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 B、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
C、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
D、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开除; E、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 (2)不得辞退情形
A、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 B、患病或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C、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离职手续
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规定接受审计。
(4)辞退后待遇
可领取辞退费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3、退休
(1)应当退休的情形 A、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 B、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2)可以提前退休的情形——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 A、工作年限满30年;
B、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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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3)退休后待遇
A、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它待遇
B、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A、某市国家安全局科员李某在未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时考上某重点大学的研究生,向单位辞去了公职
B、小王2005年6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市法制办工作,因表现突出于2006年1月转正 C、办事员张某辞职离开县政府,单位要求他在离职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D、县公安局办事员田某被单位开除,一年后,田某通过了另一地区的公务员考试,进入当地财政局任职。
四、公务员的奖励、惩戒与权利的救济 (一)奖励
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二)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职务和级别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职务。
(三)权利的救济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核,提出申诉、控告: 1、处分
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3、降职
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5、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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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影响其现已经有的待遇 不影响其现已经具有的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 受处分期间的待遇 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 受处分期间 6个月 12个月 18个月 24个月 级别降低 撤去现职,同时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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