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条橙》小说读后感及电影观后感

更新时间:2023-08-22 01:50:01 阅读量: 经典范文大全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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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条橙》小说读后感及电影观后感

《发条橙》是英国作家安东尼·伯吉斯写的小说,后来被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拍成了电影,声名大震。这部电影自问世后多次获奖,但因为其中有较多暴力和色情元素,曾在多国成为禁片。我最近读了译林出版社出版、杜冬翻译的《发条橙》小说,也从网上看了电影,感觉这是一部很有哲学深度的作品。因为电影基本是忠实原作的,所以我结合两者一起谈谈自己的读(观)后感。

先说说“发条橙”这个标题的意思。这是作者虚构出来的一个意象,它明指装了发条的橙子,也就是安装了机械装置的有机体,暗指被洗脑成机器的人。作者反对洗脑,对制造“发条橙”的做法持否定态度。

故事的主人公阿历克斯,是个还在上学的小年轻,但他不学无术,放浪不羁,常常纠集几个伙伴,做些斗殴、抢劫、奸淫的罪恶勾当。他们无端地殴打一位老学者,在大冬天当街剥光了他的衣服;他们抢劫了糖果烟酒店,并将店主暴打了一顿;他们在郊外疯狂飙车,酿成多起车祸;他们闯进一位作家家中,当着作家的面轮奸了他的妻子。阿历克斯还在家中诱奸了两名十多岁的幼女,折磨了她们一个下午。最后,他在抢劫一位独居的老太太家的时候,失手打死了主女人。并且由于同伙的出卖(因争夺团伙领导权,他之前得罪了他们),他被警察逮捕,后被判处14年监禁。

可以说,阿历克斯无恶不作,恶贯满盈。他在监狱中呆了两年多,秉性并无改变。为了早日出狱,他自愿成为监狱正在实验的“厌恶疗法”的试验品——这个疗法是政府中一些人力推的号称能减少犯罪、将犯罪分子改造成新人的措施。在进行“厌恶疗法”期间,医生强制他观看了大量的色情、暴力影片,使他产生了对色情、暴力的严重反感。只要一看到、一想到这样的画面,强烈的恶心感就涌上心头。更令他无奈的是,他先前最喜爱的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它以前总是让他充满犯罪的激情),如今也成了厌恶疗法的一部分。只要听到这首曲子,他就恶心得想要自杀。

根据与官方的协议,他被释放出狱。此时的他和先前已经判若两人,变得温顺懦弱,谁欺负他都不敢还手。他回到家,发现父母已经将他的房间租给别人,此人当了他父母的干儿子。他在家中已无立足之地,只好浪迹街头。在外面又遭到他以前欺负过的人报复(包括那位老学者),他无法反抗;他以前的同伙和对头,现在居然都当了警察,他们捉弄他,将它胖揍一顿,丢弃在荒郊野外。

他爬到一家人那里求救,发现救他的人就是当年他和同伙袭扰过的作家,而且作家的妻子还因为他们的强奸和殴打去世了。作家最初并未认出他,还在了解了他在监狱中被洗脑的事实之后,邀请他参与他们的反政府大业——作家是反政府组织的领袖。实际上他们利用了他:他们将他软禁在一间房里,然后给他播放《第九交响曲》,他在无法忍受恶心感的情况下从窗户中跳下。作家想通过对他的死的报道,借以“揭露”政府的洗脑疗法所产生的恶果,从而打击政府的威信。

不过阿历克斯没有摔死,反而得到了政府的救治,醒来后发现自己已经变回了以前的自己(政府在他昏迷期间又对他的脑子动了手脚),可以观看和想象又黄又暴力的画面了,也可以欣赏《第九交响曲了》。内政部长亲自来看他,告诉他害他的人是作家,已经被捕了;政府很照顾他,使他得以痊愈。最后内政部长还和他亲切地合影。他又再次被利用了一次。

《发条橙》的电影就到这里戛然而止了(不知道相对原版有没有剪辑),而小说还有最后一节。这一节其实在作者那里很重要。阿历克斯康复之后,又回归了原来的生活,又纠集伙伴们为非作歹了。一天晚上,他突然对打打杀杀的混混生涯产生了厌恶感,没有参加和同伙计划好的“行动”。他在咖啡馆遇到以前的同伙彼特,后者已经成家立业,身边是温柔贤惠的妻子。阿历克斯心里的弦动了一下。他突然醒悟了,决心改邪归正,娶妻生子,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

小说讲的故事就是这样。从文学上看,这部小说也是不错的。它故事曲折,读来让人兴趣盎然。语言大量采用了街头混混的黑话,半文半白,很有特色(杜冬的翻译很到位)。《发条橙》电影很忠实地表达了小说想要表达的内容,以至于使它自己成为电影史上的经典——这与很多改编电影有相当多的导演创作不同。

《发条橙》想要表达的观点,在小说作者安东尼·伯吉斯1971年写的《发条橙果酱》一文中已经讲得很清楚。作者承认,书中的作家原型就是他自己,他的妻子在当年就受到过暴力侮辱,因此他对暴力深恶痛绝。但他仍然认为,不能用书中提到的那种方式惩罚犯罪分子。通过洗脑剥夺人的自由意志,强迫人只能选择“善”,其实是最大的恶。

伯吉斯写道:“就神学理论而言,罪恶是不可度量的。可我提出,有些罪行更为恶劣,其中罪大恶极的莫过于剥夺人性,杀死灵魂——也就是能够选择善与恶的自在之心。强行让一个人行善,且只能行善,这就是杀死了他的灵魂,目的或许是社会安定。无论是我的,或者库布里克的寓言式作品(指电影《发条橙》),所强调的正是如此,宁愿要一个人们自己甘愿作恶的社会,恶行出自他们的自由意志,也不愿意要一个被硬拧成良善的、无害的社会。……我认为,消灭自由意志,就是反圣灵的罪过。”

作者的话是值得思量的。按一般人的看法,像阿历克斯这样凶恶的罪犯,没有判他死刑就算是对他的仁慈了。强制他观看暴力、色情影片,让他产生对暴力色情的厌恶,以杜绝他以后的犯罪行为,这不仅仅是对他的惩罚,而且是对他的拯救。如果都用这种疗法改造犯罪分子,那可能会一劳永逸地解决犯罪问题,促进社会的安宁。在一般人看来,这个办法不仅没有问题,反而益处多多。

但作者比一般人看得深远。作者是从人的本质来思考这个问题的。如果人被洗脑得失去了自由意志,那他就不再是人了。上帝造人,就给了人自由意志,让他有选择善恶的能力。如果现在由政府(或者其他一些人)代替上帝,取消人的自由意志,那本身就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也必将带来可怕的后果。可以对恶进行惩罚(按照罪刑相当的原则),甚至可以有死刑,但不能取消人的自由意志。在作者看来,罪犯要靠自己的觉悟来拯救自己。这就是他小说最后一节所要表达的意思。

作者有些话没有说清。我以为,在谈这个问题的时候,应当要区分启蒙与洗脑。对人的启蒙和教育还是很有必要的,但不能洗脑。简而言之,启蒙就是要培养人们辨别善恶能力,它依赖人们的自由意志;洗脑就是灌输各种各样的结论,强迫人们接受,它视人们的自由意志为防碍。看某种“教育”是启蒙还是洗脑,就看它是否鼓励人们独立思考。

如果这个世界有一群人,自以为掌握了绝对真理,然后他们将关于善恶的标准强行灌输给每一个人,并且杜绝他们的独立思考,那将会建立一个可怕的社会。它将是机械的世界,而不是人的世界。

正常的人的世界,应当容许罪恶的发生,这是自由的代价。

在历史上,那种没有罪恶的乌托邦,一直以来被人们追求。但历史的教训是,那些看似良善美好的理想,最终都给人类带来了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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