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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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

参 展 指 南

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福建商品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

二○一四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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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展会基本信息 1.1 展会概况

1.2 展会时间、地点及日程安排 1.3 展区规划及布局图 1.4 大会组织机构及联络方式 1.6 主场服务商及联络方式

第二章 参展规定事项 2.1 参展须知 2.2 展务管理规定 2.3 证件管理 2.4 布撤展管理规定 2.5 消防安全规定 2.6 申请表格索引

第三章 展台搭建

3.1 标准展位配置(含标准展位示意图)3.2 特装管理规定 <1> 特装布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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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装展台布展申报 <3> 特装展台相关费用

第四章 各项服务及申请表 4.1 参展服务

表格1 《参展企业报名表》

表格2 《参展(参会)人员信息表》 表格3 《采购洽谈会登记表》 表格4 《参展企业承诺书》 4.2 标准展位必填

表格5 《标准展位楣板信息表》 4.3 特装搭建商必填 表格6 《特装施工申请表》

表格7 《展位施工、消防安全承诺书》4.4 展具及设施租赁说明 4.5 其他展会服务表格 表格8《展场进货申请表》 表格9《展会物品出馆条》 表格10《展馆会议室租用申请表》 表格11《展厅高空悬挂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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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其他服务 5.1 推荐特装搭建商 5.2 推荐运输物流商 5.3 推荐展会期间接待酒店 5.4 推荐展会志愿者机构

5.5 市区到展城建议参考路线(公交路线)

(展馆福州市区位置图、展馆中心交通图(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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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展会基本信息

1.1 展会概况

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概况

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简称“海交会”或“5.18”活动,前身是创办于1994年的“中国(福州)国际招商月”,每年5月18日—22日在福州举行,迄今已成功举办了十五届。在两岸各界共同努力下,海交会已发展成为由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支持,福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的两岸合作规模最大的经贸展览会之一,内容涵盖商品展销、项目推介、产业对接和文化交流等系列活动,是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和对台经贸政策先行先试的重要平台。

海交会是海峡两岸交流和对台经贸政策先行先试的重要平台,历史上曾创造了诸多“第一”:2001年海交会签订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两马协议”,率先形成“两马先行”的格局;2002年海交会签订了向马祖岛供水协议,实现了大陆首次向台湾地区供水;2005年海交会实现了台湾农产品首次零关税直航大陆;2006年海交会率先扩大台湾农产品准入及零关税种类和范围,并率先实施台湾居民在大陆申办个体工商户;2007年海交会率先启动了福建沿海与澎湖地区货运直航,台湾台中六县市首次由地方政府组团参展参会;2008年海交会福州市政府与台北市政府签署了加强交流合作共同声明,这是海峡两岸地方政府签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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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协议,同时,参展的台湾县市首次基本覆盖台湾全岛;2009年海交会推出了“两岸邮件总包直封关系启动仪式”;2010年海交会首次从福州口岸引进台湾大米;2011年海交会首设ECFA早收清单产品展区,开创了ECFA正式实施以来海峡两岸大型经贸展会此类展区的先河;2012年海交会揭牌成立了海关总署福州原产地管理办公室,是大陆首个专门负责管理对台优惠和非优惠贸易原产地业务的机构;2013年海交会举办“福州国际招商月20年回顾展”,首次举办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和榕台服务外包合作峰会论坛。

20年来,招商月、海交会规模和层次不断提升,参会的国家和地区数量越来越多,外商项目投资、经贸交易、参展客商迭创新高,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累计签约外资项目4000多项,利用外资300多亿美元,成为福州集聚开放要素的平台、提升开放层次的载体、展示开放形象的窗口。据不完全统计,海交会累计签约外资项目4722项,利用外资335.02亿美元;内资签约项目总投资6023.7亿元人民币。参展海交会专业客商累计11万人次,展览面积66.45万平方米,参展观众380万人次。2013年,第十五届海交会福州市签约项目309项,外资项目113项,利用外资28.04亿美元;内资项目196项,总投资2757.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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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展会时间、地点及日程安排 展会名称:第十六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 展会时间:2014年5月18日至22日

展会地点: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霞洲路,

电话:0086-591-88039800,网址:http://www.fsicec.com/)

展会日程安排:

时间 5月8日-16日 8:30—17:00 5月10日-16日 8:30—17:00 5月15日-16日 8:30—17:00 布展搭建 5月16日 15:00—21:00 5月17日 8:30-13:00 展品入场 事项 大会公共布展 备注 布展人员凭证件从各展厅后门进馆;布展材料及货物由各展厅背后货物通道进特装展位布展 门。5月16日下午15:00—21:00,17日上午8:30标准展位布展 -下午13:00为展品入场时间,需凭《展位证》、《参展证》并将展品开箱核对一致方可入场,展示交易时间内禁止展品入场。参展单位如需补充展品,可于展期内每天下午15:00—17:00由各展厅后门凭《展位证》、5月17日 13:00以后 展馆封馆 《参展证》并将展品开箱经进行安检等相关工作 现场安保人员审验后入场。其余时间一概不予补充展品。 5月18日上午开幕式 9:00-9:30 所有参展商及工作人员请于7:50前进馆就位。 各参展商凭证件由1号、5号展厅前后安检门进入展馆。货物从展厅背后货运通道(1.8)、(2.8)、(3.8)、(4.6)、(5.8)、(6.8)(7.8)、(8.6)等安检门进馆。 5月18日 展期 12:00-17:00 5月18日12:00开始对公众开放; 人员凭证件由会议中心正门及展馆1号、3号、5号、7

5月19日-22日 9:00-17:00 5月22日 撤展 17:00—20:00 5月23日-24日 8:30—17:00 参展商每天8:30进对公众开放。 标准摊位撤展 特装展位撤展 7号展厅前后安检门进入展道安检门进馆。 货物分别从各厅的货物通道出馆,22日下午16:30前物品如需出馆的请到组委会展务组办理相关手续 馆,8:50前就位,9:00馆;货物从展厅背后货运通备注:

1、大会期间,参展人员可凭有效证件进入展馆,每天开馆时间为9:00—17:00。

其中,5月18日上午暂不对公众开放,只对专业采购商开放。

2、参展商凭参展证每天8:30起开始进馆(5月18日上午7:20起进馆)。 3、参展参会人员凭证件由会议中心正门及展馆1号、3号、5号、7号展厅前后安检门进入展馆。

4、5月16日下午15:00-21:00,17日上午8:30-下午13:00为展品入场时间,需凭《展位证》、《参展证》并将展品开箱核对一致方可入场,展示交易时间内禁止展品入场。参展单位如需补充展品,可于展期内每天下午15:00—17:00由各展厅后门凭《展位证》、《参展证》并将展品开箱经现场安保人员审验后入场。其余时间一概不予补充展品。

5、为确保展会安全,请参展人员自觉遵守展馆治安、消防相关规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馆,严禁在展馆内吸烟,注意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提箱包及贵重物品。

6、所有进馆布展人员需向组委会申请办理布展证(要提供照片),同时向组委会申请施工审批单,展馆需凭组委会的施工审批单通电,布展单位方可施工。

1.3 展区规划及布局图 展出规模:80000平方米

东侧展馆:

5号馆——境外日用精品展区 6号馆——海峡两岸食品展区 7号馆——台湾食品展区

8号馆——海峡两岸机电展区、福州经济合作展区

西侧展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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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馆——海峡两岸旅游休闲展区(海峡两岸中医药休闲养生展

区)

2号馆——海峡两岸茶业茶文化茶用品展区 3号馆——海峡两岸家居工艺礼品展区

4号馆——海峡两岸珠宝、玉石展区(台湾珠宝展区)

附图:全馆平面图(标示各人员进馆安检门、货物通道)会议中心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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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大会组织机构及联络方式 网址:www.china518.gov.cn

通关组联系人:魏金旺 联系电话:87761933

证件组联系人:施丽贞

联系电话:0086-591-87803402 电子邮箱:slz76@qq.com

布展施工组联系人:张煌

联系电话:87803402、13860669113 电子邮箱:niccandy92@qq.com

展会期间组委会在东西两侧登录厅设置采购商报到处,采购商凭邀请函换取入场证件,采购商活动时间为5月18日至20日。

展商报到处位置: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东侧登录厅

电话:0086-591-88039782(2014年5月10日正式对外办公)

1.5 各组展机构联系方式

1号馆:海峡两岸旅游休闲展区

单位名称:福建省金钥匙商务会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志超

联系电话:0086-591-87304962 电子邮箱:1031003455@qq.com

1号馆:海峡两岸中医药休闲养生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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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福建世创商务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雪秋 汪榕生;

联系电话:0591-87890175;18305910561;18046033424; 传真号码:87807607

电子邮箱:fj-strong@fj-strong.com

2号馆:海峡两岸茶业茶文化茶用品展区 单位名称:深圳华巨臣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荣得

联系电话:18938977739 电子邮箱:450187772@qq.com

3号馆:海峡两岸家居工艺礼品展区 单位名称:深圳华巨臣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得顺

联系电话:13922848989 电子邮箱:563071763@qq.com

4号馆:海峡两岸珠宝、玉石展区 单位名称:深圳华巨臣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丽丽

联系电话:18938977650 电子邮箱:happyxll@163.com

4号馆:台湾珠宝展区 单位名称:台湾宝石协会 联系人:杨府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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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0886-2-27754795 电子邮箱:union0168@seed.net.tw

5号馆:台湾日用精品展区

单位名称:台湾大展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弘泓

联系电话:00886-2-27588175 电子邮箱:2519412785@qq.com

单位名称:台中世贸中心 联系人:张彩仪

联系电话:00886-4-23582271 电子邮箱:vivian@wtctxg.org.tw

单位名称:高雄市世贸会展协会

联系电话:886-7-2417698 18659263689 联系人:吴丽煌.曾雅音

台湾医疗美容展区

单位名称:台北市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 联系人:方肇鈜

联系电话:886-2-25813521分机411 电子邮箱:bob@ieatpe.org.tw

6号馆:国际食品展区

单位名称:福建乘源会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洪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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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086-18906031950 电子邮箱:18517778@qq.com

7号馆:台湾食品展区 单位名称:台北世贸中心 联系人:刘俊鑫

联系电话:00886-2-27255200 电子邮箱:tonyliu@taitra.org.tw

8号馆:海峡两岸机电展区 单位名称:台湾电机电子同业公会 联系人:陶慧仪

联系电话:00886-287926666-255 电子邮箱:momoco@teema.org.tw

8号馆:福州经济合作展区 单位名称:福州市经委 联系人:林忠强

联系电话:0086-13328662058 电子邮箱:fzsdkb@126.com

台湾特色小吃

单位名称:台湾餐饮小吃发展协会 联系人:沈世铭

联系电话:(+886)2-25213881、13655081177 传真:(+886)2-2521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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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台南庙会文化观光美食协会 联系人:李锦泉

联系电话:886 6-2097516、0935950161、13799268257 传真:886 6-2387025(F)

第二章 参展规定事项

2.1 参展须知

为维护展馆秩序,创造良好的展会环境,请各参展机构遵守以下规定:

展区严格禁止的相关事项

(一)、禁止危险品或其它导致不安全因素的展品入场。 (二)、禁止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及产品入场参展。 (三)、禁止参展单位私自拆分或合并展位。 (四)、禁止参展单位转让、倒卖自身租用的展位。 (五)、禁止伪造、倒卖海交会会期相关证件(券)。 (六)、禁止一切无证及条件不符合的人员进入展区。 (七)、禁止展区内的流动性广告。

(八)、禁止参展单位在自身展位范围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展示活动。

(九)、禁止在展区外围、路边地段及其它经营场地设置展位、摆摊设点。

(十)、禁止提前撤展。

如因提前撤展导致展位被占引起的消费纠纷,产生的后果由参展单位负全责,并扣罚保证金。

十不准:

一、不准展示和出售假、冒、伪、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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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准展示、销售与参展报名表上不相符的展品。 三、不准自行转让展位、侵占他人展位、公共空间展示或销售展品。

四、不准携带扩音设备进馆。展会期间若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其他展商洽谈,不听组委会劝阻,组委会将给予展位断电、直至取消参展商参展资格处理。

五、不准超高、超限布置展位。 六、不准转让或转借相关进馆证件。

七、不准展示、出售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的样品和使用他人商标对外报价、成交。

八、不准在展馆现场烤、炸食品。 九、不准擅自更改展位和楣板。 十、不准违反《参展指南》中相关规定。

2.2 展务管理规定

一、为维护展馆秩序,创造良好的展会环境,参展单位及展品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及标准。

二、申购展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资料: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注册的相关法律文件 展品资料:

a、国内单位须提供: (1)参展展品的详细清单;

(2)与展品清单匹配的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 (3)保健品类展品,还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证书; b、海外单位须提供:

(1)2014年4月20日前提交参展展品的详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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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展品清单匹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需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醒:有食品类展品的国内单位须在展期备齐近半年第三方出具的与展品清单完全对应的产品检验报告,以备相关部门查验;

三、组委会根据展位合同、展位到款情况、上述第2条所述相关资料、参展单位填写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第16届海交会参展承诺书》(由组委会提供标准格式),经核实后发放《展位证》(《展位证》费用为100元/张,于展商现场报到领取参展证时一并收取费用)。《展位证》作为参展单位拥有该展位及进货凭证,须妥善保管,如因遗失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参展单位负全部责任。

四、参展单位须严格按照《展位证》上所规定的时间、面积设计布展,不得更改展位规格,不得拆分或合并展位。

五、参展单位凭《展位证》及与《展位证》上参展单位名称相符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到,办理入场布展、参展手续。对于证件提供不全或内容不准确的参展单位,组委会有权拒绝其入场参展,并有权将已办入场手续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清理出场。

六、参展单位入场报到时,组委会按每个标准展位申请3张《参展证》,特装按展位面积每6平方米申请1张《参展证》,依此类推。

七、参展企业在展会期间,所有产品销售都要提供印有参展公司名称的收据。

八、入场办理程序

在展会现场<参展单位办证服务中心>按如下程序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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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未领取展位证的参展单位,请到相应窗口凭展位合同,付款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办理展位证后再完成入场报到程序。

2、《参展证》需本人凭有效证件现场领取,或由各参展单位指定的展位现场联系人凭有效证件统一领取,其他人无权代领,限本人使用。

3、凡参展面积达36平米以上的参展单位必须进行特装搭建。 九、展示交易期间展商、观众入场规定

(1)每日早上8:30,所有参展单位都须有人进场到达各自展位守护,开馆期间的展品、个人物品安全由参展参会单位自行负责。

(2)展区设置门禁管理系统,所有人员一律凭组委会制发的《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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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证》、《组委会工作证》、《专业观众证》等经检录通道进入展区。

(3)所有参展、参观人员都须按海交会闭馆时间准时离场;展位有贵重物品(包括展品)的参展单位须在闭馆时由相关参展参会人员自行带离保管。

(4)5月16日下午15:00—21:00,17日上午8:30-下午13:00为展品入场时间。展品入场,需凭《展位证》、《参展证》并将展品开箱核对一致方可入场,展示交易时间内禁止展品入场,参展单位如需补充展品,可于展期内每天下午15:00—16:00由各展厅后门凭《展位证》、《参展证》并将展品开箱经现场安保人员审验后入场。其余时间一概不予补充展品。

十、展区广告宣传管理

(一)、展区内广告由组委会广告组统一规划、收费和管理。凡需要在展区内设置广告以及组织广告宣传活动的参展单位必须到组委会广告组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在组委会指定的位置和时间内设置和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展会期间,展区内(包含厅廊)任何未经批准的广告宣传活动和违规设置的广告将予以取缔。

(二)、参展单位若邀请名人参与有关活动,须提前向组委会申报方案,获批后方可实施,并在活动当日自行安排足够数量的安保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

(三)、禁止在展区使用扩音设备,参展单位只能使用电视机等45分贝以下小音量设备;音响设备的使用,不能影响相邻展位的展示和交易;对于不能自行控制音量的单位,组委会将拒绝对该展位提供相应服务。

十一、展区严格禁止的相关事项

(一)、禁止危险品或其它导致不安全因素的展品入场。 (二)、禁止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及产品入场参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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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禁止参展单位私自拆分或合并展位。 (四)、禁止参展单位转让、倒卖自身租用的展位。 (五)、禁止伪造、倒卖海交会会期相关证件(券)。 (六)、禁止锣鼓队等各类乐队和礼仪表演人员进入展区。 (七)、禁止一切无证及条件不符合的人员进入展区。 (八)、禁止展区内的流动性广告。

(九)、禁止参展单位在自身展位范围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展示活动。

(十)、禁止在展区外围、路边地段及其它经营场地设置展位、摆摊设点。

(十一)、禁止提前撤展。

如因提前撤展导致展位被占引起的消费纠纷,产生的后果由参展单位负全责并扣罚保证金。

十二、所有参展单位都须严格遵守展区安全防火规定,签订消防责任书。

十三、如遇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对现场展位及规划进行适当的调整,并通知相关承租方。

十四、参展单位须严格遵守本办法的各项条款,海交会组委会办公室对本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2.3 证件管理

一、证件种类、申请及相关要求 证件种类 要求 使用对象 有效期限 办证方式 参展企业于4月20日前向组委会报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质、展位合同、《第16届海交会参展承诺书》,并登录www.china518.gov.cn网站按每家企业1张比例登记网上申请 展位证 需展位号及相关信息 参展单位 5月18日-22日 19

参展证 需照片及个人相关信息 需照片及个人相关信息 现场服务证 参展单位展位工作人员 志愿者、餐饮服务人员、物流服务人员 特装展位施工人员 专业采购商 5月18日-22日 5月18日-22日 按每9平米申请3张的比例,于4月20日前登录www.china518.gov.cn凭帐号及密码提交办证资料办理参展证。 按每9平米申请3张的比例,于4月20日前登录www.china518.gov.cn凭帐号和密码提交办证资料办理现场服务证。 需照片及布撤展证 个人相关信息 需个人信采购商证 息 5月 8日-施工单位到组委会审图、缴费后,16日 根据展位数按1:2的比例申请布5月22日撤展证 -24日 5月18-20日 登录www.china518.gov.cn网上实名预登记,凭预登记信息至现场换取《采购商证》 备注:

1、企业请认真填写《参展人员信息表》并附电子照片(规格:2寸证件照,JPG格式,压缩品质为8,分辨率100像素/厘米以上,文件大小为15kb-30kb),于2014年3月31日前提交至各组展单位,由各组展单位统一登录展商在线系统办理参展证。

2、提前预申请,展位证工本费100元/张,参展证、现场服务证、布撤展证工本费10元/张,现场申请办证的,证件工本费30元/张。展位证办理截止时间:5月8日前。 二、证件领取

5月10日-16日是(8:30-17:00)参展商应到展馆展商报到中心的“展商报到处”(东侧登录大厅各组展机构窗口)报到并领取相关证件。报到时须提供《展位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件。

三、证件使用规定:

★所有进馆人员均须将“5.18”有效证件挂于胸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安保人员查验。

★《参展证》需本人凭有效证件现场领取,或由各参展单位指定的展位现场联系人凭有效证件统一领取,其他人无权代领,限本人使用。

★除参展证外,其余各种证件一律不能在展位上使用。 ★“5·18”各种有效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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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违者没收证件并予以相应的处罚。如证件遗失,请及时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否则因证件遗失造成的后果由证件持有人承担。

★开幕式贵宾证仅限5月18日上午7:30—12:00使用,12:00后不能在展馆使用,如有需要请到展商报到处办理入场手续。

2.4 布、撤展管理规定: 2.4.1 布展:

1、所有进出展厅的布撤展工作人员必须佩带由组委会发放的有效证件(证件必须有布展公司名称、布展人员像片),证件不得转借他人,违者一经查出,取消布展资格。

2、展馆负荷

1、4、5、8号展厅承重3吨/平方米,2、3、6、7号展厅承重5吨/平方米,单件展品高度不得超过8米。

凡有超规展品入馆须事先报告主场服务商,经协商核查征得同意后方可进馆。严禁在楼梯口等安全疏散通道上摆设任何物品。手推车严禁超载超重超宽物品,违者按规定予以罚款。

3、参展单位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特装搭建单位,进行展位设计、搭建、施工,所有图纸和方案应提交主场服务商进行审核,并签订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4、各参展单位的展品必须按规定入口进馆,禁止汽车开进展厅装卸物品。进货卷帘门宽5米×高5米,具体位置请关注组委会发放到各个参展单位的展馆示意图。

5、特装搭建单位对已通过审批确定的报审内容,一律不得自行更改,须严格按照图纸进行,并随时接受主场服务商的监督和检查,对擅自更改的,主场服务商将给予断电处罚,情节严重者直接取消其布展、参展资格。

6、为加强管理和服务,主场服务商将按标准收取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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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消防押金,同时收取特装管理费、加班费。

7、参展商的展位布置,应在实地了解展位后预先制作,再进馆安装,进行拼接组装和装饰。严禁将展馆当作工厂进行施工,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在现场进行原木施工及喷涂等,须按规定交纳施工管理费后在展馆指定地点进行施工;禁止在展厅内使用电锯、电刨、电钻。禁止在展厅内喷漆作业等;特装木质材料部分要涂刷防火涂料方能进馆;5米以上登高作业的要到现场服务台办理登高安全协议;展厅内高空悬挂应向现场服务台申请,由工程技术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悬挂;严禁在门、窗、栓、地面、墙面、柱子、展板、展具、电器及桌椅等设施上订钉、刻划或凿洞;损坏展馆设施的,须照价赔偿;严禁在展场内使用可燃或易燃材料进行搭建和装修;严禁使用明火作业,确需电焊的应事先向现场服务台申请批准后设备方可进馆;展厅内禁止吸烟;严禁使用破坏性固体物及胶水、双面胶、浆糊、黄色封带等残留性粘贴物,不得在展架、展板及咨询桌上使用大面积不干胶或即时贴;未经允许不得在场馆的柱子、墙壁上张贴,若遭到损伤,须予以相应赔偿;禁止使用双胶线(即花线),电源接线要使用接线端子;严禁私自接驳电源,违者当场取消用电资格。

8、展场内所有的搭建物不能封顶,与吊顶间的距离不少于50cm;与电源箱的距离不少于80cm;不得阻挡消防栓,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消防卷帘门下方不得摆放任何物品;展场应留足够的安全疏散通道,主通道不小于6米,次通道不小于3米,参展商不得在展位内超量堆放展品,摆放展品不得超出展位范围。注意防火,严禁在展厅内吸烟。禁止在展厅内使用明火。

9、参展单位根据自身装饰布撤展的需要,布展及撤展期间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须于加班当天16:00前到现场服务台办理预先申请,经组委会批准后方可进行。经批准后需加班的参展单位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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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缴纳加班费用。

10、特装展位用电申请,拖车、手动液压车、高空升降车等设备申请可到展厅现场服务台办理租赁。

11、参展商需要租用展具、电器等展览相关设施或安装水电和空压机的可向展厅现场服务台申请办理。

12、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场馆内的设施,并听从管理人员的调配,随时保持通道畅通。装卸完毕后及时清理遗留物品,按秩序根据指定线路撤离展馆。

13、机械展品如内燃机车、拖拉机及各类汽油、柴油发动机等应在室外展出,油箱内的燃油不应超过一天展出发动时的用量,若在室内展出,不应操作、维修,油箱内不应存油,电瓶应拆除。

14、布展期间,入场布展施工单位都须配戴企业标志、安全帽,自行保管好自己的工具和物料,若有丢失后果自负。

15、请注意保护展厅内所有的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施工垃圾由布展单位自行清理,并不得投放在本中心垃圾收集点,布展单位必须日产日清。随地吐痰罚款50元。展馆内设有专门的快餐供应点,赞助商未经允许严禁在场内派发食品及饮料。

16、各展厅均设有展厅现场服务处,参展商可随时向服务处咨询。 2.4.2撤展

1、为确保撤展安全,撤展开始后,展区内停止一切展示交易活动。

2、5月22日17:00开始打包撤展,特装展位5月23日—24日拆除。撤展人员须持有布展证或参展商证方可进馆作业。参展商不得提前撤展(除极特殊原因需提前撤展者,须经组委会批准)。

3、撤展时,大件或笨重物品应从各展馆的物(展)品货运通道(即后门)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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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接运展品的车辆5月22日16:00后方能进入会展中心,并须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司机不得离开车辆,严禁乱停,堵塞交通。

5、展位内所有自行悬挂、张贴物,应由该单位自行拆除并清理干净。

6、展示样品原则上要全部撤出展馆,如确需留在馆内暂时存放或需办理托运的,请提前到展厅服务台联系租用仓库或办理托运手续。

7、相关物品出门时由安保人员核验《出门条》内容和实际物品相符,对照身份证后放行,并收回《出门条》。

8、撤展开始,参展单位须清点好所属物品,自行打包,自行看管至所有物品离场,若有遗失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

9、5月22日不撤展的参展单位须向所在的现场服务台申报,并须在展位上自行留人看守直至本展位开始撤展,若因未及时撤展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参展单位负全部责任。

10、撤展时,须注意施工安全,保留足够的施工安全区,严禁野蛮施工。

11、展品及其它大宗物品运出展厅后,应当及时运离,禁止在通道范围内堆放。违规堆放的物品将被强制清走,如有遗失或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参展单位自行承担。

12、参展单位须切实做好展位的装饰废弃材料清运工作。撤展完毕后,经验收合格,即按规定退还清洁施工保证金,否则此款将用于清运工作费用。

2.5 消防安全规定

2.5.1 布展中的消防要求

1、参展单位的负责人是各自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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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对各自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2、参展单位的布展人员应当了解展厅的疏散路线、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和手动报警器的位置。

3、展馆的布展方案、装修使用材料应报大会主场服务商审核,并严格按审定的要求施工。

4、布展应选用非燃材料或阻燃材料,使用的电器或照明装置,其电热元件应与可燃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若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或贴邻可燃物,应采取隔热防火措施。

5、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展厅,展厅内禁止明火作业,禁止吸烟,确须动用明火的,应报大会主场服务商批准,并在有关人员现场监护以及做好灭火准备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6、布展应确保展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通畅,不得遮掩疏散指示标志,严禁圈占,遮挡室内消火栓、手动火灾报警器,严禁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7、发现火灾应立即组织扑救,拉动手动报警器报警,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报警。

8、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或其他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可直接向大会主场服务商或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举报。

2.5.2 展览中的消防安全要求

1、参展单位的负责人是所使用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2、参展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了解展厅的安全疏散路线,了解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和手动报警器的位置。

3、参展单位应保持通道、安全出口的通畅,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明显。

4、展厅内严禁吸烟(包括展场、展位、仓库、通道、楼梯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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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或使用明火,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禁止使用电热器具。

5、参展单位应落实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6、发现火灾应立即组织扑救,拉动手动报警器报警,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报警。

7、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或其他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可直接向大会主场服务商或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举报。

2.6 申请表格索引 2.6.1参展商表格

表格1 《参展企业报名表》

表格2 《参展(参会)人员证件信息表》 表格3 《参展企业承诺书》 表格4 《采购洽谈会登记表》 表格5 《标准展位楣板信息表》 表格6 《特装施工申请表》

表格7 《展位施工、消防安全承诺书》 表格8 《展览供电租赁表》 表格9 《展具、家具租赁表》 表格10《通讯及展览用水租赁表》 表格11《布展证及加班申请表》 表格12《展场进货申请表》 表格13《展会物品出馆条》 表格14《展馆会议室租用申请表》 表格15《展厅高空悬挂审批表》

第三章 展台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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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标准展位配置(含标准展位示意图)

标准展位(3m×3m)包含以下内容:

A、 展架、展板:八角铝合金展架和9块白色展板,每块展板为

950mm宽、2480mm高,位于边角的标准展位为6块白色展板。

B、 企业楣板:每块企业楣板为340mm高(实际内尺寸为200mm

高)、3000mm长,位于边角的标准展位有2块楣板。 C、 家具及照明:1桌(洽谈桌)、2椅、2盏射灯、1个单相电源

插座(用电限在500W以内)及纸篓一个 标准展位示意图如下:

3.2 特装管理规定

<1> 特装布展要求

1、凡参展面积达36平米以上的参展单位必须进行特装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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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光地展位无任何配置,特装布展的参展单位可委托大会组委会推荐的特装搭建商进行展位的设计及装修(联系方式详见第五章5.1 推荐特装搭建商),也可自行委托布撤展施工单位。在设计展台前,请仔细阅读有关特装展位的《布撤展管理规定》及《消防安全规定》。

3、参展单位所选择的布撤展施工单位须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具备从事展览设计、施工搭建资格和足够的人力、物力。遵守大会组委会和展馆方的各项规定,并在大会组委会规定的布展期、撤展期内完成各项布展、撤展工作。

4、光地展位在搭建展位时须在预订光地的范围内,即其垂直正投影不得超出预订光地的范围,展台搭建总高度限制在6米以下。组委会将在搭建期间对特装展台监督检查,有权对违反任何规定的特装展台进行罚款并勒令其整改,费用从特装施工风险保证金(清场押金)中扣除,费用为每警告一次,处罚人民币500元/次。

5、布展单位对所有已通过审批确定的报审内容,一律不得自行更改;须严格按图进行,不得超出审定范围,并随时接受大会组委会的监督和检查,如确需要更改,须经大会组委会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擅自更改的,大会组委会有权不予供电,并给予警告直至相应处罚,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布展单位负责。

6、布展单位不得在现场使用切割机、电锯,不得在现场喷漆。所有装修和装饰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或阻燃材料。

7、特装布展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应带好安全帽,系安全带,作业梯子及脚手架做好防滑处理。

8、特装展位的维护工作由该布展单位负责。

9、特装展台的参展单位(或其委托的特装搭建单位)须于2014年5月10日后,携带特装申报资料至东登录厅办理入场手续:

(1) 参展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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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装展位效果图、平立面图、结构尺寸图、电路图、施工材质说明1 套。

(3) 特装展位搭建委托书(加盖公章) <2> 特装展台相关费用 ★ 特装管理费:

特装展位需交纳特装管理费:20元/平方米/展期。

★ 设施租赁费用:

租赁电箱、水、气、展具等设施费用,详见4.4 展具及设施租赁

说明。

★ 布展证:(办理流程详见流程图)

提前申请,必须提供布展单位和布展人员像片,每证RMB10元;现场申请,每证RMB20元。

★ 加班费:

所有参展商及特装展台搭建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布置。如展商或承建商需加班工作,必须于加班当天下午16:00前至展厅服务台填报加班需求书,办理加班手续。 17:30-24:00 1200元/展厅/小时 24:00-8:00 1800元/展厅/小时 ★ 特装押金

所有特装施工单位在登录厅办好手续后到展厅服务台缴纳特装押金后方能施工

1000-5000元/展位/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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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各项服务及申请表

4.1 参展服务

表格1《参展企业报名表》

公司名称 (中英文) 公司网站 联系地址 参展联络人 联系电话/手机 职 务 传 真 Email 参展产品的品牌、名称 (此栏目为参展资格审定及展品进馆的依据,请详细填写) 展位选择 1、标摊展位 □ 2、光地 □ 报名参展企业除填写本表格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交组委会审核(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资料: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注册的相关法律文件 2、展品资料: a、国内单位须提供: (1)参展展品的详细清单; (2)与展品清单匹配的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3)保健品类展品,还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证书; b、海外单位须提供: (1)参展展品的详细清单; (2)与展品清单匹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需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醒:有食品类展品的国内单位须在展期备齐近半年第三方出具的与展品清单完全对应的产品检验报告,以备相关部门查验; C、参展展品的实物图片 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后,企业的参展资格确定以组委会下发的展位确认通知书为准。 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宾西大道193号4座10层 邮 编:350003 传 真:+86-0591-87803402 电 话:+86-059187803402 年 月 日 网 址:http://www.china518.gov.cn 电子邮件: 251038258@qq.com 报名参展注意事项 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盖章: 30

表格2 呈交期限 2014年3月31日 表格2《参展(参会)人员信息表》 姓名 公司名称: (加盖公章) 此表格电子档请发送以下邮箱 电 话:86-591-87803402 法人代表: (签字) 传 真:86-591-87803402 联 系 人: 网 址:www.china518.gov.cn 电 话: 电子邮件:slz76@qq.com 传 真: (电子照片规格:宽249*高319mm、JPG格式、压缩品质为8、电子邮件: 分辨率100像素/厘米以上,15KB-30KB) 展馆-展位号: 性别 职务 手机号码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所属地区 二寸电子版照片 (照片另存文档) 注:展位负责人、展位现场联系人请在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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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3:《参展企业承诺书》

第十六届海交会参展企业承诺书

我公司自愿报名参加“第十六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已阅知并接受第十六届海交会参展指南中的所有条款及其他相关规定,保证在展会期间服从海交会组委会管理,并承诺以下内容:

一、我单位承诺:

1、相关展品均符合组委会规定、审核的参展范围。

2、我单位及相关展品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及标准。

3、无假冒伪劣与侵权展品,无危险品,无不安全因素的等一切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和展品,不在展厅内进行现场烹炸食品。

4、保证绝不转让或转租(卖)展位,不发生任何拼摊、拼展行为,不提前撤展。

5、特装展位的效果图保证事先报与海交会组委会审定,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展馆特装施工的各项规定。

6、保证严格遵守展馆现场管理秩序,不在展位位置以外销售产品,禁用扩音设备。

7、按照组委会要求在开馆时间准时到达展位,闭馆时准时离场。开展期间的产品及个人物品的安全保管自行负全责,所有贵重展品在闭馆时自行带离保管。

8、接受组委会统一补货的规定和时间安排。

9、按组委会规定的时间撤展,禁止提前撤展。如因提前撤展导致

展位被占引起的消费纠纷,产生的后果由参展单位负全责并扣罚保证金。

32

10、如有食品类展品的国内单位须在展期备齐第三方出具的近半年与展品清单完全对应的产品检验报告,提供相关部门查验。

11、参展企业在展会期间,所有产品销售都要出具印有参展公司名称的收据。

1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参展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参展经营者要求赔偿。参展企业须向组委会缴纳3000元人民币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如违约或有消费者投诉并经工商局确认系产品问题则认可,扣除相应的赔偿金额。参展企业如无违反合同条款,合同履约保证金将在展会结束两个月后退还。

二、参展展品清单

展品名称 展品数量

三、如果我司违反本承诺书内容,或出现与所列展品不相符的情况,同意大会组委会无条件收缴参展证件并现场取消参展资格,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地 址: 邮 箱: 参展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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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4

采购洽谈会登记表 采购商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传真: 联系人电话: 企业类型:【 】生产型 【 】贸易型 【 】工贸一体 主要产品: 年营业额: 参会人员 姓名: 职务: 移动电话: 姓名: 职务: 移动电话: 供应商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传真: 联系人电话: 企业类型:【 】生产型 【 】贸易型 【 】工贸一体 主要产品: 年营业额: 参会人员 姓名: 职务: 移动电话: 姓名: 职务: 移动电话: 产品类别 【 】食品、食品机械、包装工业 【 】电机、电子产品 【 】建材产品、节能照明及光电产品【 】汽车零部件产品 【 】珠宝首饰产品 【 】 其他 签字/盖章: 日 期: 请填写本表传真至组委会:87801128 或将电子文档发至: 854810563@qq.com 联系电话:0086-591-87761933 备注:

1、日程安排及地点:

举办时间:2012年5月18日下午2:00 举办地点: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二层多功能厅 2、报名方式:

参会人员请填写《参会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4月1

34

日之前邮寄、传真或E-mail至海交会组委会办公室。

4.2 标准展位必填

表格5 《标准展位楣板信息表》

表格4 呈交期限 2014年4月20日 参展企业楣板信息统计表 序号 楣板中英文名称 展位号 展馆号 展位数量 楣板数量 35

备注:楣板更改须经组委会同意,5月10日后更改的费用自理。

楣板更改申请单

企业名称 馆号 原楣板名称 展区名称 展位号 数量 更改后楣板名称 更改原因 组委会意见:

4.3 特装搭建商必填 表格6 《特装施工审批表》

特装施工备案表

施工单位名称 参展企业名称 现场施工负责人 布展用电参数(见收费一览表) 申请布展证件数量 收费一览表 项目 动力用电 单价 单相5A/220V 100+15元/天 单相10A/220V(2200W) 100+25元/天 单相16A/220V(3520W) 150+40元/天

36

展位号 手机号码 施工面积 是否用水 是 否

三相16A/380V(6080W) 300+125元/天 三相32A/380V(12160W) 400+250元/天 三相63A/380V(23940W) 600+500元/天 三相80A/380V(30400W) 800+600元/天 三相100A/380V(38000W) 1000+800元/天 三相120A/380V(45600W) 1200+950元/天 三相160A/380V(60800W) 1600+1250元/天 供水 施工管理费 布展证 备注:

1、特装展位参展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必须阅读 《参展指南》 中特装展位的相关规定。 2、特装施工单位须持展位平面图及效果图在登录大厅办理布展证,缴纳特装施工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经组委会相关管理部门同意签批后,持审批表表办理布展证后到展馆服务台申请通电施工。 3、现场施工须严格遵守展馆各项安全规定,不准超出本展位规定范围作业,并随时接受组委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组委会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施工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布展施工单位负责。

1000元/展期 20元/平米 20元/张 组委会签字盖章:

表格7 《展位施工、消防安全承诺书》

第十六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 展位施工、消防安全承诺书

展位为: 馆 号,面积 ㎡ 参展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现场安全负责人: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1、我公司将切实提高对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安全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人员落实;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05号令)》、《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消防、安全工作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责任和措施,明确防火、安全负责人,并认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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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3、严格遵守组委会相关要求,严格按《第十六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布展须知》、《第十六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展区安全及防火须知》及《参展指南》中规定的施工安全规则进行施工作业;服从大会主场服务人员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和人身安全;

4、我公司施工人员进入展馆将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不在展馆内吸烟;保证所搭建展位结构牢固、安全;保证搭建材料使用难燃或经过阻燃处理,符合环保要求;不在展厅内进行大面积喷漆、刷涂、万能胶粘贴、刮腻子作业;不在展厅内进行现场木结构初加工,只做现场拼接作业;未经许可不使用电锯、切割机、焊机、空压机等;不私自使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

5、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组委会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展位施工不使用易燃物品;不进行明火作业;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布展现场;在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做任何搭建,不堆放展位物品,不停放车辆;严格规范展位用电操作;不私拉乱接电源;电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合格的电工操作证;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均具有相关安全认证;并做到每日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我公司承诺遵守组委会相关音量控制的规定,承诺不组织锣鼓队等各类乐队和礼仪表演人员进入展区,不使用功率放大器等扩音设备,不组织举牌或模型流动广告进入展区,不在本单位承租的展位范围外向观众派发名片和宣传资料,为参展商和观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参展、参观和交易环境;

7、我公司如因未遵守大会和展馆相关管理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音量控制责任,将由我公司及委托的施工单位负责,接受相关处罚,并承担由此给大会及场馆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8、我公司严格遵守组委会规定的布、撤展时间进馆施工。

38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本施工单位愿意接受组委会、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及场馆保安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委托单位(盖章) 被委托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2014年 月 日

4.4 展具及设施租赁说明

一、展场施工管理费收取标准

授权代表签字: 201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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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特装管理费 加班费(17:30-24:00) 加班费(24:00-8:00) 特装押金

二、仓储服务收费标准 项目 仓储费

三、电器租用价格表 项目 宽带 市内电话

四、展具租用价格表 项目 洽谈桌 咨询桌 洽谈椅 玻璃矮柜 玻璃中柜 玻璃高柜 梯形展架 展架罩布 饮水机 桶装水 台板及支架 小平板车 大平板车 液压车

单位 元/平方米/展期 元/展厅/小时 元/展厅/小时 元/展位/展期

单价(元) 20 1200 1800 1000-5000

备注

单位 元/立方米/天

单位 条 元/部/展期

单价(元) 20

单价(元) 250 200 备注 不足1立方米按1立方米计

押金(元)

200(话机押金)

规格 650(L)*650(W)*680(H)mm 974(L)*474(W)*760(H)mm 1500(L)*500(W)*1000(H)mm 500(L)*500(W)*2000(H)mm 1000(L)*500(W)*2500(H)mm 镀锌管材质(三层)1400(L)*900(W)*900(H)mm 含矿泉水1桶、纸杯50个 990(L)*300(W)*12mm 1m (1小时起租) 2.5m (1小时起租) (1小时起租) 单位 张 张 张 个 个 个 组 块 台 桶 套 辆/小时 辆/小时 小时 单价(元) 80 80 30 200 200 200 200 15 200 20 30 40 60 60 40

押金(元) 200 200 200 200 50 200 50 50 200 400 100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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