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评考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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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评考试整理题

2、预评价阶段危险有害因素的辩识应侧重于(A物的不安全因素、C环境的不良影响)。 A、 物的不安全因素 B、 人的不安全因素 C、 环境的不良影响 D、 管理缺陷

2、安全评价基本原理有(B、相关性原理; C、类推性原理; D、惯性原理。还有量变到质变原理)

A、因果对应原理;B、相关性原理; C、类推性原理; D、惯性原理

6、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应符合的原则是(A、针对性 C、可操作性; D、经济合理性; )。 A、针对性; B、灵活性; C、可操作性; D、经济合理性; E、符合性

8、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验收评价所用的评价方法主要是(C、安全检查表)。

A、事故树分析; B、预先危险性分析; C、安全检查表; D、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方法

13、根据GB/T13861-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 (A、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B、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C、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E、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F、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还有D心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等六类)。

A、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B、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C、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D、有心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E、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F、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

14、道化学方法评价过程中的依据是(A、以往的事故统计资料; C、物质的潜在能量D、现行安全措施的状况)。

A、以往的事故统计资料;B、装置的工艺条件;C、物质的潜在能量D、现行安全措施的状况

15、道化学公司(第七版)中物质系数MF是由(A、物质可燃性Nf; B、化学活泼性Nr;)决定的。

A、物质可燃性Nf; B、化学活泼性Nr; C、 物质毒性系数Nh。

16、ICI蒙德火灾、爆炸、毒性指数评价法单元物质系数B的计算,一般可燃物质的物质系数B为(A、B=ΔHc×1.8/1000,ΔHc单位:千卡/摩尔)。 A、B=ΔHc×1.8/1000; B、B=ΔHR×1.8/M;

7、在安全评价中以(A、可接受的危险)作为衡量安全与危险的标准。

A、可接受的危险; B、社会允许危险; C、固有的危险; D、现实的危险 10、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主要有(A、格雷厄姆和金尼法; B、道化学方法; C、预先危险分析法;D、事件树分析法,E、故障树分析法;)。

A、格雷厄姆和金尼法; B、道化学方法; C、预先危险分析法; D、事件树分析法; E、故障树分析法; F、预评价方法 10.为了做好预评价大纲和预评价报告的评审,专家组应具有(A、权威性;;C、合理性; 还有适合性)

A、权威性;B、客观性;C、合理性; D、对应性;E、特定性。 2、《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生效实施的时间是:()

A. 2004年1月1日 B. 2005年1月1日 C. 2005年6月1日 D. 2005年3月1日

3、采石场上部需要剥离的,剥离工作面应当超前于开采工作面()以上。

1

A. 5米 B. 4米 C. 3米 D. 6米 4、相邻采石场之间应当设置大于()的隔离带;隔离带矿体只能由一方开采并应予以确定。

A. 35米 B. 20米 C. 30米 D. 25米

5、安全生产标准实施后,应当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不超过( )。复审不合格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或者废止。

A. 5年 B. 3年 C. 4年 D. 6年 6、建设单位应当在验收前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施工、竣工情况的综合报告。()

A. 15日 B. 30日 C. 45日 D. 60日 7、( )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指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A. 地区级 B. 市级 C. 县级 D. 省级

8、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

A.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B. 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C.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D. 5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的罚款。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的日期是()。

A.1983年01月03日 B.1983年01月06日 C.1984年01月03日 D.1984年01月06日 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九、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11、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时,所应遵循的等级顺序的具体时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

12、根据《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储存方式,化学危险品储存方式分为三种:隔离储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 )。

1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内部预案)和(外部预案)构成,彼此相互独立又协调一致。 15、在考虑提出安全对策措施时,有如下基本要求:(能消除或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危害);处置危险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危害;(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条件。

安全评价总论习题

论述题

1、易燃液体的危险特性有哪些?贮运危险因素如何辨识? 答题要点:

易燃液体的危险特性主要是:

易燃性、易产生静电和流动扩散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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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液体贮运危险因素辨识应从如下方面进行: (1)对于整装易燃液体的辨识:

从易燃液体的贮运状况、技术条件方面去辨识其危险性; 从易燃液体贮罐区、堆垛的防火要求方面去辨识其危险性; (2)对于散装易燃液体贮运危险辨识:

应从防泄露、防流散、防自聚、防静电、防腐蚀、装卸操作、管理等方面辨识其危险性。 2、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为了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答题要点: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3)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4)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有关保护规定。 3、试述安全评价方法选择的原则 答题要点:

在进行安全评价时,应该在认真分析并熟悉被评价系统的前提下,选择安全评价方法。选择安全评价方法应遵循充分性、适应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的原则。 (1)充分性原则

充分性是指在选择安全评价方法之前,应该充分分析评价的系统,掌握足够多的安全评价方法,并充分了解各种安全评价方法的优缺点、适应条件和范围,同时为安全评价工作准备充分的资料。

也就是说,在选择安全评价方法之前,应准备好充分的资料,供选择时参考和使用。 (2)适应性原则

适应性是指选择的安全评价方法应该适应被评价的系统。被评价的系统可能是由多个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评价的重点各子系统可能有所不同,各种安全评价方法都有其适应的条件和范围,应该根据系统和子系统、工艺的性质和状态,选择适应的安全评价方法。 (3)系统性原则

系统性是指安全评价方法与被评价的系统所能提供安全评价初值和边值条件应形成一个和谐的整体,也就是说,安全评价方法获得的可信的安全评价结果,是必须建立真实、合理和系统的基础数据之上的,被评价的系统应该能够提供所需的系统化数据和资料。 (4)针对性原则

针对性是指所选择的安全评价方法应该能够提供所需的结果。由于评价的目的不同,需要安全评价提供的结果可能是: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发生概率、事故后果、系统的危险性等,安全评价方法能够给出所要求的结果才能被选用。 (5)合理性原则

在满足安全评价目的、能够提供所需的安全评价结果的前提下,应该选择计算过程最简单、所需基础数据最少和最容易获取的安全评价方法,使安全评价工作量和要获得的评价结果都是合理的,不要使安全评价出现无用的工作和不必要的麻烦。 4、论述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步骤 答题要点:

(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2)收集资料并评价;

(3)辨识危险源并评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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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价能力与资源; (5)建立应急反应组织

(6)选择合适类型的应急计划方案 (7)编制各级应急计划 (注意:应加上适当论述)

5、论述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答题要点:

(1)制订预案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①采取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 ②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和处理事故,尽力减轻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影响。 (2)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原则

生产安全使”人一机一环境”系统相互协调、保持最佳”秩序”的一种状态。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由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发生后损失的控制两个方面构成。

①从事故预防的角度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提高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和”将事故控制在局部”是事故预防的两个关键点。从事故预防的角度看,事故预防应由技术对策和管理对策共同构成。

a.技术上采取措施,使”人一机一环境”系统具有保障安全状态的能力; b.通过管理协调”人自身”及”人一机”系统的关系,以实现系统的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对安全生产所持的态度、人的能力和人的技术水平是决定能否实现事故预防的关键因素,提高人的素质可以提高事故预防和控制的可靠性。 ②从事故发生后损失控制的角度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进行救援处理”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是事故损失控制的两个关键点。 从事故发生后损失控制的角度来看,事先对可能发生事故后的状态和后果进行预测并制定救援措施,一旦发生异常情况:

a.能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救援处理; b.可最大限度地避免突发重大事故发生; c.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对环境的污染; d.同时又能及时恢复生产。

值得注意的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定期进行演练。只有这样,才能在事故发时做出快速反应,投人救援。

综上所述,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原则是”以防为主,防救结合”。

6、按照安全预评价导则要求编写安全对策措施及评价结论,应注意哪几方面? 答题要点:

(1)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根据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建议。 安全对策措施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总图布置和建筑方面安全措施; ②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安全措施; ③安全工程设计方面对策措施; ④安全管理方面对策措施; ⑤应采取的其他综合措施。 (2)安全预评价结论

简要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指出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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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应重视的重要安全对策措施,给出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结论。(注:详细论述略)

场景分析题

1.某化工厂爆炸事故 (1)企业概况

某化工厂于1999年6月创办,企业注册资金为58万元,建筑面积1000多平方米,职工25人,产品有无色促进剂、洗衣粉、过氧化甲乙酮、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醋。 企业建有一个南北向4开间单层砖混结构的生产厂房和其他辅助用房。 生产厂房内设3个车间:东面一间是过氧化甲乙酮车间,西面一间是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醋车间,中间两间是洗衣粉车间。

过氧化甲乙酮车间为一开间,只有南面一扇双开门,西面靠南墙有一过道与其他车间相通,合成、过滤、配置、包装等均在这一开间内,没有任何隔离。

过氧化甲乙酮和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酷车间的厂房及工艺设备系自行改造、安装,均未经具有化工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和施工安装。

(2)事故经过

2002年1月3日7点30分,过氧化甲乙酮车间1号釜开始生产第一批号产品。 8点30分,2号釜开始生产第二批号产品。

当天上午回收来的10桶(250kg)不合格过氟化甲乙酮(退货产品)临时堆放在邻间的洗衣粉车间内。

约12点,2号釜开始生产第五批号产品。

此时,在配制作业点上有21桶(525kg)半成品,在合成釜西侧地面手推车上有275KG成品。 12点25分左右,运料工袁某看到2号釜加料口冒出大量橘黄色烟雾并冲出料液,瞬间燃烧爆炸,大约15分钟后,洗衣粉车间发生更猛烈的爆炸,除西面过氧化苯甲酸叔扩酶车间外;整个厂房坍塌,造成过氧化甲聊车间当班的4名作业人员死亡。

(3)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操作不当使合成釜内物料剧烈反应导致冲料,在釜外发生可燃性气液夹带物产生静电火花引起可燃性混合气体燃烧爆炸。 车间结构不合理,从而使可燃性混合气体燃烧爆炸导致车间内存有的约800kg过氧化甲乙酮成品和半成品发生持续燃烧。

临时堆放在邻间的10桶不合格过氧化甲乙酮爆炸和持续燃烧,产生分解,发生更猛烈的爆炸。 间接原因

化工厂车间厂房及工艺设备均未经具有化工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和施工安装,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基本条件。

企业没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没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大部分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培训,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差。 政府有关基层组织和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严重事故隐患没有给予有力的监督和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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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每起事故分析时,都分析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怎样区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2)这起事故结案归档材料应包括哪些材料?

(1)每起事故分析时,都分析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怎样区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答题要点: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 ①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见GB 6441一1986附录A中A.6不安全状态 ②人的不安全行为:

见GB 6441一1986附录A中A.7不安全行为。

属于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

①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②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③劳动组织不合理;

④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⑤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⑥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⑦其他。

(2)这起事故结案归档材料应包括哪些材料?

(2)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这起事故结案归档材料如下: ⑴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⑵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 ⑶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⑷技术鉴定和实验报告; ⑸物证、人证资料;

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⑺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⑻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论断书;

⑼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⑽处分决定和受处分的人员的检查材料; ⑾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⑿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2.某机械加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为金属切削机床:车床、铣床、磨床、钻床、冲床、剪床等,同时,车间还安装了3t桥式起重机,配备了2辆叉车。根据该公司近几年的事故统计资料,大部分事故为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事故,其中2003年内发生冲床断指的事故共有14起。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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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在金属切削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2)为杜绝或减少冲床事故的发生,应该采取哪些有效的安全对策措施? (3)简述防止触电的安全对策措施。

(1)简述在金属切削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答题要点:

(1)金属切削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 ①机械伤害

由于机械设备旋转部位(齿轮、联轴节、工具、工件等)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装置失效,人员操作失误或操作不当等可能导致发生咬、绞、切等伤害; 由于机械设备防护不到位,工件装夹不牢固,操作失误等造成工件、工具或零部件飞出伤人;机械设备之间的距离或设备活动机件与墙、柱的距离过小,活动机件运动时造成人员挤伤; 切削加工时长屑未断或短屑防护不当造成割伤或崩伤;冲剪压作业时由于防护装置失灵、人手误人冲剪压区等造成伤手事故;

机械设备上的尖角、锐边等可能引起划伤;检修过程中防护措施不到位,人员配合失误、未佩带合适的防护用品等,都有可能导致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 ②触电

由于设备漏电,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安全电压、等电位联结等),安全措施失效,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或违章作业等可能导致人员触电。 ③起重伤害。

由于起重设备质量缺陷、安全装置失灵、操作失误、管理缺陷等因素均可发生起重机械伤害事故。 ④火灾。

机械设备使用的润滑油属于易燃物品,在有外界火源作用下可能会引起火灾。由于电气设备出现故障、电线绝缘老化、电气设备检查维护不到位等还可能引起电气火灾。 ⑤车辆伤害 ⑥噪声。 ⑦振动。 ⑧高处坠落。

(2)为杜绝或减少冲床事故的发生,应该采取哪些有效的安全对策措施? 答题要点

为杜绝或减少冲床事故的发生,可以采取以下安全对策措施: ①应选择本质安全性能好的冲压设备。 ②在冲压设备上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如固定栅栏式或活动栅栏式防护罩,双手按钮式或双手柄式操作的安全装置,光线式、感应式等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连锁装置等。 ③工模具选用、安装合适,防止其飞出伤人。

④冲压工人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工作前仔细检查并进行试车;设备运转时,严禁手或手指伸人冲模内放置或取出工件;在冲模内取放工件必须使用手用工具;冲模安装调整、设备检修,以及需要停机排除各种故障时,都必须在设备启动开关旁挂警告牌;工作结束时,关闭电动机,直到设备全部停车,并清理设备工作台面,把脚踏板移到空挡或锁住。 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发现机械设备有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⑥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3)简述防止触电的安全对策措施。 答题要点:

防止触电的安全对策措施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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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接零、接地保护系统 ②漏电保护 ③绝缘

④安全电压;

⑤屏护和安全距离; ⑥连锁保护。

3.简要分析一个丙烷钢瓶库房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答题要点:

物质危险性分析:

危险物质为丙烷气。丙烷气属于液化易燃气体。

可以和空气混合形成处于燃烧浓度范围之内的混合物遇火源可能发生着火或爆炸。 发生泄漏时,丙烷气蒸发时会从环境中吸取大量热量,可能引起人员冻伤。 丙烷气具有一定的毒害性,在发生泄漏时如果短时间吸人浓度过高可能引起中毒,长时间吸人较低浓度的丙烷气也可能引起人员的毒物危害。

丙烷气具有扩散性,泄漏出来后,由于比空气重,往往飘浮于地表、沟渠、隧道、厂房死角等处,长时间聚集不散,易与空气在局部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火源可能发生火灾或爆炸。 生产条件危险性分析: 钢瓶危险性分析:

丙烷气钢瓶属于压力容器,若出现误操作、压力表失灵或温度过高等情况可能导致瓶内压力过高,压力升高致使器壁的平均应力达到材料的屈服极限,器壁产生明显的塑性变形,罐容积迅速扩大,但压力仍继续升高,达到材料的断裂强度,容器即发生延性破裂; 此外丙烷气钢瓶在使用过程中可能腐蚀造成性能下降,引起腐蚀破裂。 自然条件危险性分析:

雷电可能引起人员伤亡、设施损坏和雷电火灾,高温可能使丙烷气钢瓶压力升高,严重时可能引起物理性爆炸。

4.2003年4月x日,某建筑公司周某在本市一商厦南楼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清理时,无视作业区设置的警告标志,跨过护栏进人作业管制区内进行清理,此时作业区上方一工人正在12米高的平台上寻找工具,不慎将作业面上的一块料板碰落滑下,正好击中周某头部,虽周某戴有安全帽,但安全帽被砸破,造成周某脑部重伤,经治疗和康复,出院后无法从事正常工作,周某生活基本不能自理。 结合上述案例情景回答问题:

(1)请指出此事故所属性质和类型,并简述理由。

(2)事故调查组应由哪些人员组成,由谁组织展开,指出你所依据的有关法规、

(3)如果你是该事故调查组组长,你准备如何开展对该事故的调查,简述二般程序和要求,并说明你所依据的法规或标准。

(1)请指出此事故所属性质和类型,并简述理由。 答题要点(1)事故性质及类型

现场作业人员忽视安全警告,跨越栏杆在危险场所进行作业,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关于”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要求,该事故是一起工人违章作业的重伤责任事故。

(2)事故调查组应由哪些人员组成,由谁组织展开,指出你所依据的有关法规、或标准。 答题要点:(2)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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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或国务院75号令; ②由该建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调查工作;

③调查组成员应包括该公司技术、生产、安全、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人员。 答题要点:(3)事故调查程序及依据 依据:

①《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或国务院75号令;

②《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或GB 6443一1986的有关要求。 调查组长需要着手进行的工作和程序包括: ①事故现场处理;

②事故事实材料的收集; ③证人材料的收集; ④向被调查者搜集材料; ⑤对证人提供材料进行考证; ⑥现场摄影和拍照; ⑦绘制事故图(表); ⑧事故原因的分析; ⑨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写; ⑩事故调查结案归档。

5.××年夏末秋初,某电化厂液氯工段发生液氯钢瓶爆炸。使该工段414耐厂房全部摧毁,相邻的冷冻厂厂房部分倒塌,两个厂房内设备、管线全部损毁。 并造成附近办公楼及厂区周围280余间民房不同程度损坏。 液氯工段当班的8名工人当场死亡。

更为严重的是爆炸后氯气扩散7平方公里,由于电化厂设在市区,与周围居民区距离较近,事故共导致千余人氯气中毒,数十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63万元(时值)。 最初爆炸的一只液氯钢瓶是由用户送到电化厂来充装液氯的。

由于该用户在生产设备与液氯钢瓶连接管路上没有安装逆止阀、缓冲罐或其他防倒罐装置,致使氯化石蜡倒灌人液氯钢瓶中,这属于违章行为。

而且在送来此钢瓶时也未向充装单位声明情况,留下重大事故隐患。 负责充装钢瓶的电化厂液氯工段工人违章操作,在充装液氯前没有按照操作规程对欲充装的钢瓶进行检查和清理,就进行液氯充装。

充装时,钢瓶内的氯化石蜡和液氯发生化学反应,温度、压力升高,致使钢瓶发生爆炸,并导致周围钢瓶相继爆炸,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 经调查:

双方工人均未经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

当地政府和化工厂均没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措施。 问题:

(1)试根据上述材料,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2)根据《安全生产法》,试提出处理建议。 (3)试提出防范措施。

(1)试根据上述材料,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答题要点:(1)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①用户方违章在液氯钢瓶内混入氯化石蜡,且未向充装方说明此情况、形成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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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充装方工人违章操作,在充装前未按规定检查和清理,就时进行充装作业。 间接原因

①用户方的生产设施存在缺陷(缺少必要的防倒灌设施);

②压力容器灌装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用户方和充装方的工人都属违章操作,也未经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说明双方单位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不足; ③无论何种原因,化工厂建在居民区都是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要求的。政府和厂方也没有应急救援预案或措施。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一讲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体系

第一节 基本概念

一:法律

二法律规范 1 社会规范; 2 技术规范;(遵守技术规范规定为法律义务从而成为法律规范);

二 法的效力

1 关于人的效力

2 关于地域的效力 3 关于时间的效力 三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法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它与法律制裁相联系。 违法行为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法律制裁是追究法律责任的必然后果。

按照违法的性质程度的不同,法律责任分为: 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

四 法的制定

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订; 法律: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订; 行政法规、法令:国务院制定;

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订。 经济特区法规:经济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订。 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和直属机构制定和修订。

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和修订。 五 法的分类 1 按层级分

宪法:按法律地位效力的层级分为最高法,母法。 法律:在中华人名共和国领域内具有约束力。

行政法规:通常为条例、规定、办法、决定等。法律地位和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具有效力。

地方性法规: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前三项,但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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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章:部规章,全国适用。 地方政府规章:本行政区域有效。 2 特殊法和一般法

空间效力:特定地区的为特殊法,全国的为一般法。 时间效力:非常时期为特殊法,平时的为一般法。

对人的效力:适用特殊公民的为特殊法,一般公民的为一般法。

在同一层级上的适用原则:

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后法优于前法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第二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11月1日实施 第一节 总则

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掌握)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 二 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

空间适用:自2002年11月1日起,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海域和领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

排除适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等。

三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掌握)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 安全意识在先; 2 安全投入在先; 3 安全责任在先; 4 建章立制在先; 5 隐患预防在先; 6 监督执法在先; 四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熟悉) 遵守本法和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五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了解)

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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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的职责

(1)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支持、督促。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一般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2) 国务院有关部门 专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部:道路建设和运输企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 ●铁道部:铁路运输安全; ●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

●国防科工委:民用爆破器材安全; ●国家民用航空总局:民用航空安全;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七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掌握) 1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性质和规定

● 性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属于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依法有偿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监测、检验和咨询服务等专门业务的 技术服务活动。 ● 特征:独立性、 服务性、客观性、有偿性、专业性。 2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服务。

八 安全生产标准

●分类:产品标准

方法标准 安全技术规范 管理标准

●涉及安全生产方面标准主要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其中多数是强制性标准。 ●有关保障人身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是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标准。 ●国家标准和制定部门: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化委员会。

第二节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

生产经营单位的概念:依企业法注册登记或经批准成立的企业;依公司法设立的公司。 包括:

依法设立的生产经营单位

依《公司法》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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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公民(一人或数人从事小规模生产经营活动) 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安全生产服务中介机构

一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掌握)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检查规制保投入,制定预案报事故) 二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掌握)

●投入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投入的决策和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或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保障 ---公司制:由董事会决定;

---非公司制:由其主要负责人决定;

---个人投资并由他人管理的单位:由投资人或股东决定;

●安全投入不足的法律责任:安全投入的决策主体承担法律责任。 三 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掌握) 三高危行业必须配置; 其他企业以三百人为界限;

四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 生产经营单位的必须具备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三高危行业经考核合格后(取得资格)方可任职。 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证书。 五 从业人员安全 生产培训的规定 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培训上岗。 (规章技能靠培训,生产知识新工艺) 六 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新、改、扩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安全 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七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

设计人、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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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

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八 有关设备的四项规定(掌握)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设备的全生命周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须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作好记录,有关人员签字。

特种设备:国家实行强制性检测、检验制度,专业生产,专业资质检测,取得标志。 设备淘汰:不允许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九 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掌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处置危险物品的须执行法律、法规和国标行标,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监督管理。 以上单位须得到审批并接受监督管理。

十 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规定(掌握)

登记建档;(摸清情况)

定期检测、评估、监控;(便于及时采取措施) 制定应急预案;(有备无患)

告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报监管部门备案。(是一种审查制度)

十一 生产设施、场所安全距离与紧急疏散的规定(掌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不能三合一)。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十二 爆破、吊装等作业现场管理规定

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禁止违反操作规程和无关人员擅入现场。

十三 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标、行标的;劳动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 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十四 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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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十五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安全管理规定

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确认。 管理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十六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除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外 立即组织抢救。

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十七 工伤、保险的规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工伤社会保险与民事赔偿。

工伤社会保险:是以抚恤、安置和补偿受害者为目的补偿性措施。

民事赔偿:是以民事损害为前提,以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民事责任为目的,对受害者给予经济赔偿的惩罚性措施。

第三节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 从业人员的六项权利(掌握)

知情权: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批、检、控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批评、检举、控告。 拒绝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避险权:在发生紧急情况时,采取措施、撤离现场。(特殊职业不适用) 保障求偿权:享受工伤保险、民事赔偿权。

二 四项义务

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 技能的义务。

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 工会有纠正、建议、参加事故调查权

第四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掌握)

强调政府和社会共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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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

● 行政许可权: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需要审查批准验收的依法进行审查;(解决市场准入问题)

(1)不符合的不通过;

(2)未通过就生产的取缔、处理; (3)通过后,未保持的,撤消; (4)不收费、不指定;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时行使的权利 现场检查权

当场处理权(行政处罚通常不能当场作处决定) 紧急处置权

查封扣押权(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 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三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与管理

承担安全评价、人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 具备资质。 责任 :

中介机构必须独立对其服务结果的合法性、真实 性负责; 对违法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节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制定预案,建立体系。 三高危行业必须建立组织,配备器材。 生产经营规模小的要指定兼职人员。

小加油站、化工用品零售店必须由专人负责并配备器材。

第六 节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一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

行政责任: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关闭等11种。

民事责任:连带赔偿。

刑事责任: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七 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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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是本法的执法主体,除了法律特别规定之外的行政处罚,该部门均有权决定。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闭的行政处罚; ● 公安机关,拘留;

● 法定的其他行政机关:公安、工商、铁路、交通、民航、建筑、质检、煤矿等;

八 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共25项)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

-- 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吊销证照。

-- 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 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决策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责任(违法行为6项)

行政处罚:降职、撤职、罚款、拘留;

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椐虚假证明。 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消职业资格。

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违法行为5项)

行政处罚:行政降级、撤职;

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讲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4年1月13日实施 关于行政许可的几个基本概念

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

(1)国务院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者做出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2)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制定地方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3)省级人民政府通过制定行政规章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临时性的,期限为一年) 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以及设区的市、县、乡人民政府没有行政许可设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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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种类

(1)普通许可:防止危险、保障安全的许可, 一般没有数量限制。

(2)特许:主要适用于有限资源开发、公共资源配置和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入,一般有数量限制。

(3)认可:是由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技能的认定,没有数量限制。

(4)核准:是由行政机关对某些事项是否达到特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判断、确定,没有数量限制。

(5)登记:确立申请人的市场主体资格,没有数量限制。

一、空间范围

在我国国家主权所及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活动的企业适用本条例。

二、时间效力

2004年1月13日公布,生效时间自公布之日起算。 本条例具有法律溯及力(条例第二十二条)

三、适用范围(记忆:三类六种企业)

三类: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险物品生产企业。

六种:煤矿企业;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

以上三类六种企业必须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建设活动。

四 三类企业应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牢记)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金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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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章立制买安全,一机三人交保险,场所达标配防护,安评预案备齐全)

五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

1、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领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六 期限与延续(掌握)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不设年检。

有效期满的例行延续,期满前三个月内向原领证机关办理。

有效期满的免审延续;安全状况好,未发生死亡事故,不经审查延续三年。(须提出申请,经同意后) (记忆3.3.3)

七 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的规定

●两级发证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领发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非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领发管理。 ●一级发证(是特例):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煤矿:以矿(井)为单位,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之前,依本条例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垂直管理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两级发证; 建筑:除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外,其他建筑施工单位都要向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然后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两级发证;

八 安全生产许可违法行为应负的责任

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生产可证的。

---发现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发现有证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接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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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贿或谋取利益的。

2、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违法行为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 取证后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持证违法) 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 转让、冒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九 行政处罚种类

对企业: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件颁发管理人员:降级、撤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

谁发证,谁管理,谁处罚。

发证权、管理权和处罚权三位一体不可分离 (按过罚相当原则处罚)

第三讲 矿山安全法 1993年5月1日实施

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的规定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三同时”; 安全设施的设计和竣工验收: ---矿山建设安全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营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的批准;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有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加审查。 ---竣工验收:由管理矿山的主管部门参加,并须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加

矿山设计下列项目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掌握)

(1)矿井的通风系统、风质、风速;

(2)露天矿的边坡角和台阶的宽度、高度; (3)供电系统;

(4)提升、运输系统;

(5)防水、排水系统和放火、灭火系统; (6)防瓦斯系统和防尘系统; (7)有关矿山安全的其他项目;

矿井安全出入口和运输通讯设施(掌握)

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律和行业技术规范。

矿山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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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的规定

1、矿山开采的基本要求

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2、矿用特殊设备、器材、护品、仪器的安全保障。

矿山使用的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器材、护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

矿山企业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3 开采作业的安全保障(了解)

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对下列7项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1、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地表塌陷; 2、瓦斯或煤尘爆炸;

3、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4、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灾;

5、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6、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 7、其他危害;

对使用机械、电器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规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配备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跟班检验;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存在的事故隐患)

二、矿山安全的内部监督管理

法律授权通过职代会、职工和工会的监督来形成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全员内部管理机制。 1、职代会监督:矿长应定期向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代会的监督作用。

2、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工会的监督:

---依法维护职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

---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建议组织职工撤离。

三、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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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培训: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种事故征兆的识别、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和撤退路线;自救装备的使用和急救方面的知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四、未成年人有女工的保护

不得录用未成年人(16-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不得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五、矿山事故防范和救护

矿山企业必须制定矿山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矿山企业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企业应当在24小时内向上汇报,保护事故现场,因需要移动时,必须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

矿山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

六、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

矿山企业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 该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技措费用于对安全设施进行建设、安全维护、改造和更新; 其他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可由以下列支: ---20%的矿山维简费;

----没有维简费的,按固定资产折旧费的20%具实列支

七 矿山安全的监督与管理的规定

监督与管理为何分开写? 监督管理的职责:

(1)企业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2)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3)矿山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专项费用的情况; (4)组织矿长和专职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 (5)调查和处理矿山事故; (6)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讲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一、条例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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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改进、扩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建设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二、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六~十条熟悉)

1、建设单位应当如实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施工资料。

● 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不得向有关单位提出非法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工期。 ●必须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开工前报送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

开工前报送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包括: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2)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情况; (4)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措施费用计划; (5)施工组织计划;

(6)拟进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 量;

(7)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花名 册;

关于拆除工程的特殊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上报如下资料: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拆除施工组织的方案;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三 勘察、设计及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

1、勘察单位的责任

勘察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勘察活动;

必须满足工程强制性标准要求(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环境保护和其他公共利益); 勘察文件应真实、准确、满足安全生产需求;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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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指根据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址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2、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必须具备资质,在许可范围内承揽设计业务;

必须依法和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设计质量和施工安全;

对设计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设计单位要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事故的措施建议;(要求牢记)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职业人员对其设计负责。 (要求牢记)

3、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审查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向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实施监理过程中:

---发现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节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依法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本条要求牢记)

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

按安全施工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出租单位

---出租物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对出租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安全性能检测,签协议时要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现场安装、拆卸单位的安全责任。

在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承担;

---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安装单位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例》的规定: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备达到国家规定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出具安全合格证明,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施工单位自验收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四、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掌握)

1、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人、财、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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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是由建设行政主管根据企业的建筑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条件来确定的。

2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

1、必须有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对安全施工负责;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 任职资格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以上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任职或上岗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进行相应培训

4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双方对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29-35条)

(1)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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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96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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