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架劳务合同

更新时间:2023-09-12 09:4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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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架(内外防护)单项工程施工班组合同

用人单位: (简称甲方) 劳 务 代 表: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劳务承包范围及内容:

包工包料:材料包括施工现场周边维护、场内各种防护、钢筋制作棚、

外架、卸料平台、内架、内防护、木工用柱墙梁板的支撑及加固等凡是施工现场所需用的钢管、扣件、工字钢、钢丝绳(架体加固用)、顶筒、脚手架所需铁丝、竹跳、密目网(必须用建设方规定目数)、安全警示带等材料;做工包括脚手架的搭拆、钢管除锈及刷漆(漆甲供)、预埋件的制作及安装、卸料平台的搭设、拆除、安全通道、上人楼梯、室内洞口及临边防护、挂密目网、大眼网的搭拆、材料的堆放、清理、场内场外的转运、外架的铺设及钢管上下车转运。

第二条: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及工作内容

1、劳务分包价:

(1)主楼材料工资包干价38.00元/M2(建筑面积)。

(2)合同外现场签证记日工:技工 200.00 元/天,普工100.00 元/天。 备注:本单价中已包括材料及脚手架的搭拆、钢管除锈及刷漆、预埋件的制

作及安装、安全通道、上人楼梯、挂密目网、大眼网的搭拆、材料的堆放、清理、场内的转运、外架的铺设及钢管上下车转运、各种工资、津贴、超高增加费、各类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超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等,自备辅材费、劳保费、医疗费、养老保险费、差旅费、管理费等各种费用。

2、工作内容: (1)外架工程

根据施工图纸,工作内容包括:所有外围架体的支拆、龙门架的支拆、阳台及楼梯、电梯井与其他洞口防护的支拆、门窗防护的支拆、周边防护的搭拆、安全网的搭拆、踢脚板的搭拆、所用钢管的油漆及倒运、踢脚板的制作、涉及外架所有全部材料的倒运及堆放、自身材料的清理、外架维护和安全突击检查等;做到工完场清和现场的文明施工。

(2)脚手架工程:

①、乙方必须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相关构造要求和安顺市安监站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搭建和拆除。

②、本工程所有脚手架工程搭拆和维护,包括上楼马道、安全通道、悬挑架的工字钢及卸载钢丝绳安装拆除、钢管刷漆(油漆用量为1kg/20M钢管,超出此用量部分,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在结算时予以扣除)、踢脚板及安全挡板和分层标识板刷漆,及竣工验收前的安全围护栏杆、密目封闭安全网、施工通道口、栏杆、水平防护软硬防护等安全与文明设施搭拆。

③、所有工序、工作都必须符合安顺市标准化文明施工的要求。

④、要求做到现场验收及检查符合国家标准及文明施工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达标。

第三条: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乙方签订的绝对工期。施工期间不受农忙、季节及节假日限制、乙方须无条件按时完成。

1、开工日期:本劳务分包工程拟定于 年 月 日开工(以甲方通知为准;

3、合同工期总:以栋为单位,每栋工期七个月(内防护除外),超期由甲方按实支付租金。

4、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材料、劳动力数量充足,在施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要求的阶段性进度计划(含月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按照 500.00 元/天对乙方处以违约罚金,乙方必须积极调配材料及劳动力以满足要求。

5、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工程进度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委派其它劳务班组进场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同意在竣工结算时按1.00元/m2进行扣罚。

6、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退场,并且乙方同意甲方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结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与检验

1、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若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造成返修、返工或其他损失,乙方必须承担所有费用。

2、施工过程中,甲方按规定进行检查,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要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返工、拆除、重新施工,乙方同意接受直至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整改,则甲方将按 200.00 元/次对乙方处违约罚金。甲方也

有权自行安排返工、拆除、重新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以防应承担建设单位对甲方因质量未达到标准的相应处罚。

3、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工程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委派其它劳务班组进场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同意在竣工结算时按1.00元/m2进行扣罚。

4、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施工质量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退场,并且乙方同意甲方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结算。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2、付款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10号楼主体混凝土浇筑完成,甲方

支付该栋楼总工程款的50%,以后每月支付总工程款的10%,到外架撤出完毕支付到总工程款95%。 4号、5号楼第十一楼楼面混凝土浇筑完成,甲方支付该栋楼已完工程量的50%,、主体花架完成甲方支付该栋楼总工程款的50%,以后每月支付总工程款的10%,到外架撤出完毕支付到总工程款95%。余下的5%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月内支付。

3、甲方每月在付给乙方进度款后,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当月民工的工资发放表(当事人必须签字并按手印),若乙方不积极配合,甲方次月有权拒绝支付进度款,并因此造成利润虚增,其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按

时提供民工工资表,每发生一次甲方将按 20000.00 元/次 对乙方处违约罚金。

4、民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超产奖金构成,其中基本工资每月按3200.00元/月计算,剩余部分作为超产奖金向乙方发放(超产奖金的分配由乙方根据乙方个人当月的表现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作出决定)。每月工资由乙方代表乙方全体

到甲方财务室领取,然后到工作现场发给乙方个人,工资必须在3日内发放完毕。

第六条:工程结算

1、乙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与甲方核实、确认工作量。

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专业分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算,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增减的工作量(除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外)按实际施工图纸进行调整,单价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3、进度结算程序:乙方进度计划完成工作内容后,由甲方主管工长开出已完工程量任务书,经项目质检、安全、材料人员在两天内评价签字,经甲方预结算员进行工程量的核定,并依据评价结论和本合同规定办理结算交项目经理签字,于 5 日内报公司合约部审核,再经领导复核批准后,作为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唯一依据。

第七条:组织保证

1、甲方派项目经理 周向权 ,组项目经理部,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 2、乙方委托 作为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履行施工现场乙方的管理职能。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在合同期内坚守在施工现场,不得擅自离开,每擅自离开一天,乙方承担违约金 200.00 元/天。

3、如果甲方有充分理由认为乙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正常合格的代表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撤换乙方现场负责人。

第九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①、甲方按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的文字交底,对乙方施工人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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