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滨江汽车城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更新时间:2023-09-11 22:5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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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港滨江汽车城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告

小港滨江汽车城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由北仑区人民政府小港街道办事处负责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是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浙江省环保局浙环发[2008]55号文《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予以公示如下,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小港滨江汽车城配套设施工 (2)项目概要:

表1-1 工程概况 项目内容 公共通道 1号路 设计标准 道路长:159m 宽:7m 道路等级:城市支路 3K0+000~3K0+159.024 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 路面设计荷载:BZZ-100 公共通道 道路长:210m 路拱横坡:机动车道2.0% 2K0+000~2K0+209.761 2号路 宽:7m 路面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公共停车场 用地面积:4073m2 ,长:77.6m,宽:52m 沿河沿路绿化北近江南路,南邻经十路,沿江南大河两侧进行绿化,总占地面积39720 m3,对南侧纬景观 十路道路两侧进行绿化 山体复绿 对南侧象鼻山山体进行复绿,分1、2、3号三块边坡进行复绿 其他配套设施 雨污水排水管道、排水沟、道路标志标线等 工程建设周期约12个月,计划于2014年4月开工,2015年4月建成通车,资金由北仑区人民政府小港街道办事处自筹。 二、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主要影响

本项目主要为公共通道、公共停车场及附属设施、沿河沿路绿化景观和山体复绿工程,为非工业性项目。项目在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表现在以下方面: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项目施工期,材料的运输、装卸、拌和过程中大量的粉尘散落到周围大气中,建设材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会引起扬尘污染;道路施工燃油机械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CO、NO2、THC;项目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显示,公共通道道路两侧空气中CO、NO2小时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

2、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泥浆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多余上清液排入市政雨水管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道。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是路面径流,路面径流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各类施工机械噪声对沿线声环境将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不大;运营期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情况下,道路沿线声环境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在施工期道路、沿河沿路绿化及山体复绿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表现在毁损植被、土方开挖、引起水土流失、改变土地利用方式、造成景观破坏等。道路在营运期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是占用林地,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影响植物生境和动物生境,改变原有的景观状态等。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保措施

A、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道。(2)施工泥浆水设置沉淀池,泥浆外运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上清液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多余部分排入市政雨水管道。

B、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地坪应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采取砼地坪。(2)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外运。(3)选用尾气达标的施工设备。

C、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2)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敏感点,施工现场采取临时的隔音围护结构。(3)合理安排工期,尽量将施工集中在白天,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施工公告。

D、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2)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3)对有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的堆放方法处置。

E、施工期社会影响防治措施:(1)施工期间采取分流保通措施,以防造成交通堵塞,并应提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发布告示。(2)在施工现场安置告示牌,说明工程主要内容、施工时间,敬请公众谅解由于施工带来的不便,并在告示牌上注明联系人、投诉热线等。(3)征地拆迁影响:征地工作均必须以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按照国家、宁波市北

仑区政府有关征地补偿的原则予以落实。

F、施工期生态景观的保护措施:对项目施工地段内现有的花草树木需做好移栽保护工作,施工过程应注意保护相邻地带的树木绿地等植被。 2)营运期环保措施

A、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结合当地生态建设等规划,在靠近道路两侧多种植乔、灌木。既可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路容。(2)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其采取加盖蓬布等封闭运输措施。

B、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在道路沿线两侧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生态隔离带。(2)完善公路警示标志,设置车辆限速、禁止鸣笛标志;保持路面平整,减少面高程差,以减少汽车刹车、起动和颠簸产生的声级增加值。

C、水环境保护措施:完善道路两侧排水设施建设。 D、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加强路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E、生态补偿措施及绿化方案:沿河沿路设置景观绿化,南侧象鼻山部分山体进行复绿。 四、本次环评初步结论

本工程为公共通道、公共停车场及附属设施、沿河沿路绿化景观和山体复绿工程,符合《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北仑片区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该区域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评价按国家环评要求进行公众调查,让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提出自己的意见,以供工程设计、规划、施工参考。

主要征求意见内容:

1.您对本项目选址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2.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3.您认为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采取哪些环保措施;4.您认为本项目建成后应重点采取哪些环保措施;5.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总体看法和态度;6.其他意见和建议;7.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直接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主管部门反映对项目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公示时间:2014年3月7日~3月20日。 2、意见反馈信箱:albomars@tom.com

3、联系方式: 单位 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574-86781576 2014年3月7日

北仑区人民政府小港街道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办事处 院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江南东北仑新大路1069-2号C座路788号 201室 俞海明 杜麟 86785843 0574-86823939 公告发布单位:北仑区人民政府小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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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81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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