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

更新时间:2023-05-13 20:15: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E:\book\book3\09培训PPT

第一部分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是人事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去年以来,我市相继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人员录用调配、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有效控制了人员无序增长,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规范办事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好今后的人员调配工作,近期,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济人字 2009 28号)文件,提出了“七个严格”的规定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正确理解、把握人员调配政策,执行好“七个严格”的要求,下面进行说明。

一、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严格控制超编制或无计划调配人员;

(二)严格控制从县(市)区和外省市调配人员;

(三)严格控制机关从企事业单位调配人员;

(四)严格控制事业单位从企业调配人员;

(五)严格控制逆向调配人员;

(六)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配人员;

(七)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

二、人员调配政策及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E:\book\book3\09培训PPT

(一) 坚持按编制、增人计划和岗位职数进人

按照编制管理、人事计划管理和岗位管理的要求,机关事业 单位调入人员,一般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首先,要有编制空额,凡没有编制空额的单位,不得调入 人员。

●第二,要有增人计划,凡没有增人计划的单位,也不得调入人员。增人计划以年初市人事局下达的补充人员计划数为准,并根据单位进人情况和编制空额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拟调入人员审批同意后,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等5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卡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字[2009]24号)要求,办理人事计划卡,作为入编、核拨工资、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的依据。

●第三,要有相应的职位(或岗位)职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副处级以上干部,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一般应有空缺领导职数;事业单位调入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同时考虑岗位设置及岗位空缺等情况,岗位已满或无岗位的,一般不得调入该类岗位人员。具体要求按照去年12月市人事局下发的《关于在干部调整时妥善处理好与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关系的通知》执行。

(二) 关于机关调任、转任公务员和补充工勤人员问题

1.公务员调任

E:\book\book3\09培训PPT

公务员法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是指公务员队伍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以及公务员调出公务员队伍任职的行为。包括调入和调出两个方面,分别是公务员系统的一个“进口”和“出口”。

●调任的条件和程序。《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

[2008]6号)第二章第六、七、八条对调任条件有明确规定。调任方法一般是对拟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调任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进行考试,通过考试决定是否调用此人。一般的调任程序有:(1)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2)提出调任人选;(3)征求调出单位意见;(4)组织考察;(5)集体讨论决定;(6)调任公示;(7)报批或者备案;

(8)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严禁将未经公开招考录用人员调入公务员队伍。

△严禁将不符合调任条件的人员调入公务员岗位。

2.公务员转任

公务员法规定: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机关内部的平级调动,可以跨地区、跨部门,或在同一部门内部不同职位之间转换任职。转任属于公务员的内部交流制度,对于转任的对象没有特殊限制,也不涉及公务员职务关系

E:\book\book3\09培训PPT

的产生、消灭以及公务员身份的变更问题。

转任的原因:主要由工作需要、个人成长发展需要、个人工作或生活困难需要照顾(如长期两地分居、照顾父母等)等方面。

按照严格控制逆向调配人员的要求,我市市直机关急需补充公务员的,应首先考虑从市直机关相近专业公务员中转任,或公开从县(市)区以下单位公务员中考选转任。

3. 机关补充工勤人员

机关一般不再新进工勤人员,个别单位急需工勤人员的,应优先从城镇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

(三)关于从县(市)区和外省市调配人员的范围、条件 按照济人字 2009 28号通知要求,从县(市)区和外省市调配人员应实行严格控制。确需调入我市工作的,必须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有正当调动理由。调动人员范围、条件和方式按以下原则掌握:

1.工作确实需要的人员,应当符合岗位与专业要求,有利于优化队伍结构,并有基层单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2.因工作需要交流到市直部门的干部,其爱人和子女需调入我市工作的,原则上由本人联系接收单位;

3.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人员(一般2年以上),原则上由本人联系接收单位;

4.父母身边无子女需要照顾的人员,原则上由本人联系接收单位;

E:\book\book3\09培训PPT

5.符合随军条件的军队干部家属,按照国发 2000 19号和鲁政发 2001 19号文件规定,原则上由部队和本人联系接收单位。有特殊困难(如英模、烈士等)的随军家属,可由组织推荐安置。

上述五种情况中,除第一种属工作确实需要调入的人员外,其他4类人员联系接收单位时,应按照其原所在地工作单位隶属关系和个人身份确定。即:联系调入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为市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原工作单位为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的,应联系调入我市县(市)区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原在垂直管理单位工作的,应联系调入对口单位;原在企业工作的,应联系调入企业。

(四)关于事业单位从企业调配人员问题

按照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政策性安置、组织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为拓宽事业单位选人渠道,对在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调配条件的可调入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但对非高层次急需紧缺的人员,应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 2009 13号)要求实行公开招聘。

1. 事业单位从企业调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应当符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聘用高层次紧缺人才有

E:\book\book3\09培训PPT

关问题的通知》(济人字 2008 164号)规定的第一、二、三项人才条件。这三类人才指:

(1)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在省内外学术技术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优秀拔尖人才;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取得突出业绩,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的紧缺人才。

2.事业单位从国有企业选调高级管理人员,应参照公务员法规定的调任条件和中央、省委关于调任的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五)关于市属单位间人员流动问题

1.为减少行政支出,节约行政成本,我市对不同经费类型事业单位之间工作人员逆向流动实行严格控制(自收自支→差额→全额)。确属工作需要的,考虑到行业、专业相近,应首先从本系统事业单位内部调剂。原则上不允许跨系统人员逆向流动。

2.根据工作需要,市属同经费类型事业单位之间或顺向单位之间,工作人员可以相互流动。同经费类型之间指全额→全额、差额→差额、自收自支→自收自支之间的人员调动;顺向单位之间指全额(含机关)→差额→自收自支之间的人员调动。

三、严格调配权限和报批程序

E:\book\book3\09培训PPT

(一)管理权限

1.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处级以上干部和选调生,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审批。

2.政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调入人员,由市人事局负责审批。

(二)报批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按照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上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2.报批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请示。内容包括:编制情况、增人计划情况、职位(岗位)空缺情况、调入人员基本情况及调入理由。

(2)调入人员档案。

(3)随调市管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爱人和子女的,应当提供相关领导干部的任职文件;处级干部应提供处级干部备案函;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应当提供婚姻证明和在我市一方的户口簿;照顾父母的,应当提供其父母在我市的户口簿;随军家属调配工作的,应当提供军队干部军官证和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同意随军的审批材料。

四、关于调配业务的申报问题

E:\book\book3\09培训PPT

附: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3.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聘用高层次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字 2008 164号);

4.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 2009 13号);

5.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字 2009 24号);

6.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济人字 2009 28号)。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7ge.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