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压反革命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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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压反革命运动

镇压反革命运动简称镇反运动,是1950年12月至1951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清查和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政治运动,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同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并称的三大运动之一。 概念

镇压反革命运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同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并称的三大运动之一,简称镇反运动。[1]镇反运动如狂风暴雨般地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不可避免地给了国民党的潜伏势力和派遣特务以近乎毁灭性的打击。中共的镇反运动对于粉碎国民党东山再起的梦想来说,是一次巨大的成功。更何况,镇反运动极大地实现了毛泽东发动群众的目标。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各种形式的会议动员、血泪控诉,镇反之后明显地形成了群众向共产党一边倒的情况。共产党和新政府的权威已经相当牢固地树立起来了。 不仅如此,由于镇反运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捕杀地方恶霸,以及惩处那些历史上曾经危害共产党人的分子为重点,间接取缔打击任何可能结成团伙的社会黑恶势力,藉以发动社会上的积极分子,组成联防及居民治安小组,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大大加强了社会的治安力量,极大地降低了刑事案件的发案率。 但是,即使按照毛泽东自己的标准,镇反运动无疑也已经发

生扩大化了。 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的结果,是各地杀、关、管的数字都大大突破了原先的设想和计划。加上各地都没有足够的公检法机构和人员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审理如此多的杀、关、管案件,结果是多数案件都未能经过严格审理。相当多的人犯只是基于历史上有所谓“劣迹”,量刑的标准已远远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中的规定,自然更不重视“现行”与否。不讲证据,滥捕滥杀的现象相当普遍。 湖南衡阳茶市以刘伯禄为首的中共地下党组织,因多数人出身地主,再加上南下工作组干部靠“逼供信”怀疑当地有“反共救国军”,因此相信以刘为首的当地党组织和其所领导的青年团、农会和励淬学友会等组织,即系“反共救国军”及其外围,进而将刘定为“匪特头子”、“恶霸地主”。结果200余人受到株连,许多人被吊打逼供,8人被枪毙,5人被判刑,4人被开除公职,1人下落不明。 朱自清的儿子朱迈先,早年积极追随中共,投身抗日活动,八年抗战期间亦因中共指派随宣传团集体参加了国民党军队,解放战争后期并策动桂北国民党军政人员起义成功,同样既无民愤、亦无血债,却在镇反运动中被当成历史反革命判处死刑,执行了枪决。罗广瀛,四川大学教授,国民党军第七编练司令官罗广文及《红岩》作者之一罗广斌的堂兄,解放前夕冒着危险,成功策动罗广文率残部起义,但震反中却被捕,其妻写信说“一家八口全靠罗广瀛养

活,望政府给予宽大处理”,但还是被很快处决。马剑秋,时任忠县自卫总队的他在解放前夕通电忠县全县起义,并徒步数里出城迎接解放军,但时隔不久就成为阶下囚。获知被判死刑后,他流着泪写了一份“刑场上的演讲”,大意是:他一直在寻找救国之道,对于国民党他很失望,现在终于盼来了共产党,终于有了希望,可是却要被枪毙,再也看不到希望了。但是他对自己的起义之举依然不后悔,在最后的时刻,他要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毛泽东主席万岁,斯大林元帅万岁!此外,金庸的父亲查枢卿也是在镇反期间被作为“反功地主”处死的,1981年邓小平会见金庸时曾提过该事。上世纪80年代中期,广西要员反复邀请梁羽生回乡省亲,梁羽生要求对父亲一案重新甄别,隐然有不平反则不回乡之意。经查,陈信玉属错杀,蒙山县政府下文平反。 勉强凑数,滥捕滥杀的一个极其严重的后果,就是把大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打成了反革命。甚至包括曾受中共领导,但具有灰色掩护的地下武装人员,也被列入“杀”、“关”、“管”的名单之中。

编辑本段简介 镇反运动

1951年10月,中共上海市委根据中共中央批准的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通过的《继续开展镇压反革命的决议》,组织工作组到一些区进行检查和研究,认为自贯彻中共中央《双十

指示》以来,镇反运动取得了一定成绩,五类反革命分子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但不能说已经彻底,而且发展很不平衡。从受到打击的五类反革命势力看,城乡恶霸、土匪、反动党团骨干基本彻底,特务也比较彻底,而反动会道门头子还基本未动,外地逃亡来沪反革命还未受到致命打击。从地区和社会各个方面看,郊区比市区要深入,市郊结合偏僻地区、棚户区、水上、外来居民集中地区,尚未建立肃反委员会群众组织的街道里弄和工厂企业,镇反运动还很不深入。决定结合工厂企业民主改革、农村土地改革、机关清理中内层工作和“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进一步深入发动群众,开展调查摸底,深挖打击隐藏较深的反革命分子。根据中共上海市委指示,公安机关立即抽调150余名干部,组成16个工作组,到141个国营、公私合营工厂企业,参加“三反”、民主改革运动,抓住群众检举揭发材料,调查取证,依法逮捕反革命分子127人,交群众管制62人。通过民主改革运动,协助单位建立保卫组织,成立118个治安保卫委员会。1951年11月~1952年11月,全市逮捕处理反革命分子3000多人。在此期间,上海公安机关还协助外地公安机关逮捕逃亡来沪的反革命分子1万多人。1951年5月,党中央及时决定立即实行谨慎收缩的方针,集中力量处理积案。在处理中,强调要注重调

查研究,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反对草率从事,反对逼供信,坚持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即“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着重打击那些罪大恶极、为人民群众十分痛恨的反革命分子,对罪行较轻、愿意悔改的反革命分子采取从宽处理的方针。全国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到1951年10月基本结束。 编辑本段详细情况

国民党败逃台湾后,在大陆留下一大批特务、土匪、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等反革命分子。他们进行种种破坏活动,如炸毁工矿、铁路、桥梁,烧毁仓库,抢劫物资,杀害干部,妄图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特别是朝鲜战争爆发后,他们认为“第三次世界大战即将爆发”,“蒋介石即将反攻大陆”。因此,反革命气焰更加嚣张。据统计,从1950年春天到秋天的半年多时间内,就有4万多干部和群众积极分子遭到反革命分子的杀害。为了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保证抗美援朝和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1950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同年10月又发出《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要求坚决纠正镇压反革命中“宽大无边”的偏向,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根据这个指示,从1950年冬开始,在全国范围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运动打击的重点是土匪、特务、恶霸、反动会道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

于检举、控告、管制反革命分子,生产情绪高涨,在镇反运动中已经涌现出一定数量的积极分子,并建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 据有关材料显示,在历时三年的镇反运动中,仅广东省共逮捕了十几万人,处决了几万人。 编辑本段结果评述

历时两年多的镇压反革命运动,范围涉及到全国几乎所有地区,从基本上肃清了国民党残留的反革命势力,并清除了一批帝国主义间谍。曾经猖獗一时的匪祸,也已基本扑灭,使我国的社会秩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安定,有力地支持、配合了土改运动和抗美援朝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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