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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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庆 油 田

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

二 O O

六 九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地质设计、工程设计与井控设计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附件2-1 附件2-2 附件2-3 井控装备的配备、使用、管理 作业前的井控准备 井下作业施工井控工作

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 井控技术培训 井控管理八项制度 附 则

长庆油田井喷失控事故信息收集表(快报) 井下作业关井程序规范

长庆石油勘探局井控设备管理台帐

长庆油田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井下作业井控技术,是确保油、气井试油(气)作业、压裂酸化作业和修井作业的必备技术。做好井控工作,既可以有效防止和避免井喷及其失控事故,实现作业过程的安全生产,又有利于试油(气)、修井中发现和保护好油气层,通过压裂酸化改造储层提高单井产量,顺利完成井下作业施工。

第二条 长庆油田井控工作的原则是立足一次井控,搞好二次井控,杜绝三次井控,指导方针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环保优先、综合治理”,牢固树立“井喷就是事故”和“井喷是可防可控的”工作理念。井控安全管理的目标是杜绝井喷失控和井喷着火爆炸事故,杜绝有毒有害气体伤害事故。井控工作的重点在试油(气)队和修井队,关键在班组,要害在岗位,核心在人。 第三条 长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的重点是探井、评价井、天然气井、超前注水开发区块的油井、地层压力系数大于0.9和气油比大于100m3/t井的作业。

第四条 井下作业井控工作包括地质设计、工程设计、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配备及管理、作业前的井控准备工作、井下作业施工过程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措施、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技术培训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八个方面。

第五条 本细则是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

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并结合了长庆油田井下作业的特点而制定的。

第六条 天然气井不压井作业和高压油、水井不压井作业等特殊作业井控技术要求和管理由作业设计作详细规定。

第二章 地质设计、工程设计与井控设计

第七条 井下作业的地质设计(试油任务书、送修书或地质方案)、工程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相应的井控要求和提供必要基础数据。

1 、地质设计(试油任务书、送修书或地质方案)中应提供井身结构、套管钢级、壁厚、尺寸、水泥返高及固井质量等资料,提供本井或邻井产层流体的性质(油、气、水)、本井或邻井目前地层压力或原始地层压力、油气比、注水注汽区域的注水注汽压力、与邻井地层连通情况、地层流体中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以及与井控有关的提示。

2、 工程设计中应提供目前井下地层情况、套管的技术状况,必要时查阅钻井井史,参考钻井时钻井液密度,明确压井液的类型、性能和压井要求等,提供施工压力参数、提示本井和邻井在生产及历次施工作业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

3、施工单位应依据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做出施工设计和井控设计,在井控设计中细化各项井控措施,必要时应查阅钻井及修井井史等资料和有关技术要求,施工单位要按工程设计提出的压

井液、泥浆加重材料及处理剂的储备要求进行选配和储备。

4、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完成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施工。

第八条 在高压(高压油气井是指以地质设计提供的地层压力为依据,当地层流体充满井筒时,预测井口关井压力可能达到或超过35MPa的井。)、高危(高危地区油气井是指在井口周围500m范围内有村庄、学校、医院、工厂、集市等人员集聚场所,油库、炸药库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地面水资源及工业、农业、国防设施<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作业坑道>,或位于江河、湖泊、滩海和海上的含有硫化氢<地层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高于15mg/m3(10 ppm)> 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井)、高含有毒有害气体( 高含硫油气井是指地层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高于150mg/m3(100ppm)的井)地区(以下简称“三高”地区)以及预探井、天然气井、评价井、调整更新井、钻井作业中发现异常的井、地层压力不明、老井新层、注水活跃的井区等进行试油(气)、射孔、小修、大修、增产增注措施或特殊作业施工的井要做单井井控设计。其它井采用标准格式的井控设计或在施工设计中附标准井控设计。

第九条 井控设计的主要内容: 1、满足井控要求的井场布臵。

2、井身结构:套管程序、尺寸、钢级、固井质量和水泥返高井筒现状等。

3、油气层基本数据:射孔层位、井段、压力系数、气油比等。

6、长庆局和油田公司每半年共同组织一次井控工作大检查,督促井控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油气田工作的项目部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井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井喷事故的发生。

7、井下作业机组岗位井控职责: 7.1 驻井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7.1.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和落实现场应急预案准备情况;

7.1.2巡回检查,指挥各岗正确操作,制止并纠正违章操作; 7.1.3控制溢流、井涌,及时向项目部请示汇报,组织压井;发生井喷、井喷失控时,按《重大井喷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7.1.4取全取准资料。 7.2司钻

7.2.1发现井口溢流,立即发出报警信号; 7.2.2组织全班按以下方法控制溢流:

射孔作业:立即抢装防喷井口或油管旋塞,关闭防喷器,关防喷井口或油管旋塞,控制溢流。

起下钻作业:立即关闭防喷器和抢装油管旋塞阀。 空井:立即抢装防喷井口或简易井口,控制溢流。 7.3副司钻

a、负责关闭防喷器; b、巡回检查各岗操作情况; c、倒好循环系统闸门。

7.4 坐岗观察人员

7.4.1作业过程中及时发现气侵、井涌、溢流等井喷预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7.4.2负责记录《井控装备检查、维护、保养记录表》、《——井坐岗观察记录表》、《防喷演习记录表》、《——井射孔前井控检查表》,关井后记录油套压力和压井情况。

7.5一岗

7.5.1负责井架二层平台的操作或井口操作;

7.5.2听到报警信号,在二层平台作业时迅速撤离至地面,井口操作时协助装防喷井口或油管旋塞,协助关防喷器,负责控制放喷。

7.6二岗

装油管旋塞或防喷井口,协助关防喷器。 7.7三岗

配合装油管旋塞或防喷井口,负责关井口闸门。 7.8柴油司机、司助

7.8.1接到报警信号后做好紧急停车准备工作; 7.8.2开探照灯,关闭井口、井架照明灯; 7.8.3保证液压防喷器控制室用电。 第五十一条 《井控操作合格证》制度

1、油田下列人员必须经井控培训、考核并取得有效的《井控操作合格证》:

⑴ 指挥、监督井下作业现场生产的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监督、

专业技术人员;

⑵ 从事井下作业地质、工程、施工设计的技术人员; ⑶ 试油及井下作业监督、试油(气)队和修井队队生产管理人员、 HSE监督员、大班司钻、正副司钻;

⑷ 井控车间、站(点)的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现场服务人员;

2、现场组织指挥抢险人员必须是《井控操作合格证》持证人员;未取得《井控操作合格证》的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无权指挥抢险,未经井控培训的工人不得上岗操作。

3、取证培训采用集中培训的方法,所有需要取得《井控操作合格证》的人员必须进行脱产培训,《井控操作合格证》取证培训为49个学时。

4、对《井控操作合格证》持证者,每2年由局井控培训中心(点)复训一次,复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5个学时。复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或不发放《井控操作合格证》。

5、井控培训部门在培训考核后发放《井控操作合格证》并同时向长庆局工程技术部、人事劳资处,长庆油田分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分别申报取证和复训人员名单、培训课程、考试成绩等资料备案。

6、长庆局井下作业队伍的《井控操作合格证》制度的落实由长庆局的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和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其他队伍《井控操作合格证》制度的落实由建设单位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五十二条 井控装备的检修、安装、试压制度

1、长庆局井下作业系统井控车间设在井下技术作业处,主要负责长庆局井下作业系统井控装备年度大修工作。第一、二、三采油技术服务处分别设立井控装备维修站(点),主要负责本单位井控装备建档、配套、维修、试压、回收、检验、巡检服务,提出本单位井控装备、工具配套计划等。

2、井控车间负责井下技术作业处井控装臵的建档、配套、维修、试压、回收、检验、巡检服务。

3、作业机组应专岗定人、定时对井控装备、工具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认真填写保养检查记录。

4、试油、气作业的每口井开工后,要对防喷器进行现场试压检查,试压压力为套管抗内压强度、采油气井口工作压力、防喷器工作压力三者工作压力最小值,并填写试压记录。

5、各级生产部门、安全部门、作业队井控管理人员、HSE监督员在例行检查和日常井控安全检查中应及时发现和处理井控装备存在的问题,确保井控装备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井控车间或井控站(点)应有专人负责井控装备、工具、材料的配套及储备,并随时解决井控装备中存在的问题。

7、井控车间应建立分级负责制、保养维修责任制、巡检回访制、定期回收检验制、资料管理制度、质量负责制度、奖罚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维修和服务水平。

8、井控车间站(点)每季度要对的井控装备使用动态、巡检报告情况,按《长庆石油勘探局井控设备管理台帐》(格式见附件3)

要求,及时上报勘探局工程技术管理部门。

第五十三条 防喷演习制度

1、试油(气)机组根据不同工况,每个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喷演习,对超过三个月未进行过的作业要求先进行防喷演习,然后再正常作业

2、作业机组应制定旋转作业、起下钻作业、起下大直径管柱(工具)、射孔作业(电缆作业)、空井等5种作业时发生井涌、溢流等的应急预案。

2、防喷演习应按应急预案制定的程序进行。 3、作业机组人员应按岗位进行防喷演习分工。

4、井喷井控演习统一用作业机气喇叭信号声音报警,指挥: 报 警 信 号:一声长鸣喇叭声; 关闭防喷器信号:两声短鸣喇叭声; 解 除 信 号:二短一长鸣喇叭声;

长鸣长鸣喇叭声为15秒以上,短鸣喇叭声为3—5秒 5、演习要求,完成射孔防喷演习时间不超过2分钟,起下钻防喷演习时间不超过3分钟,空井防喷演习时间不超过2分钟、旋转作业防喷演习时间不超过5分钟。 6、机组人员熟练掌握井控岗位职责。岗位分工明确,处理程序准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演习为合格。如达不到上述要求,演习为不合格,必须重新安排演习,直到合格为止。

7、每次防喷演习后必须写好防喷演习记录,认真讲评。演习记录包括:队号、机组、井号、时间、演习工况、演习情况、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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