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交易规则差异对照表

更新时间:2024-03-26 20:3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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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所交易规则差异对照表

席位 收盘集合竞价 深交所 保留了席位概念,同时新增加了交易权限管理的条款。 引入了最后3分钟收盘集合竞价制度(2.3.2)。 证券的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收盘价 确定方式 的,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 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4.2.3)。 回转交易 交易商 债券、债券回购和权证实行回转交易,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 采用主交易商概念。 9:15至 11:30 、13:00至15:00。 竞价申报时间 9:20至9:25、14:57至15:00,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申报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 市价申报方式 债券和权证实行回转交易,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 采用一级交易商概念,并且在规则中明确写明债券大宗交易实行一级交易商。 9:15至 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9:20至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在其他申报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4.1.3)。 上交所 用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的概念取代了交易席位的概念(2.1.1),增加了交易权与交易业务单元一节(2.2.1、2.2.2、2.2.3)。 无此规定。 证券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前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证券复牌后的交易;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 采用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采用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和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两销申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及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共五种方式。并种。对申报价格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或对手方无申报,申报且对申报价格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或对手方无申报的情是否自动撤销未作规定。 况,明确规定申报自动撤销。 买入股票、基金、权证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份)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债券交易的买入(卖出)申报数量应当为1手或其整数倍, 申报数量 债券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卖出)以10张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债券质押式回购买入(卖出)以10张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买入(卖出)申报数量应当为100手或其整数倍,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买入(卖出)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手或其整数倍。 债券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债券质押式回购以100元标准券为1张。 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以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人民币1000元标准券为1手。 股票、基金、权证:不超过100万股(份) 单笔申报 最大数量 债券和债券质押式回购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万张 A股、债券、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为0.01元人民币; 基金、权证为0.001元人民币; B股为0.01港元。 规定连续竞价期间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有效申报可以暂存于主机,当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自动参加竞价(3.3.15)。 债券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5万手。 A股、债券、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为0.01元人民币; 基金、权证为0.001元人民币, B股为0.001美元。债券质押式回购为0.005元。 申报价格的 最小变动单位 有价格涨跌幅 限制的 中小板股票申报 无此规定。 分集合竞价阶段和连续竞价阶段确定不同的有效申报。集合竞价阶段规则如下: 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申报可以暂存于主机,当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自动(一)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参加竞价(3.3.16)。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确定有效竞价的50%; 范围: (二)基金、债券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一)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900%以内,前收盘价格的70%。 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无价格涨跌幅 集合竞价阶段的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无价格限制。 (二)债券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30%,连续竞价阶段规则如下: 限制证券的申报 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非上(一)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连续竞价、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三)债券质押式回购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二)即时揭示中无买入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最新成交价的上下1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价格中较低者视为前项最高买入价格; 的上下100%(3.4.4)。 (三)即时揭示中无卖出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高者视为前项最低卖出价格。当日无交易的,前收盘价格视为最新成交价格(3.4.15、3.4.16)。 有效竞价范围 集合竞价 成交价 分为有涨跌幅限制和无涨跌幅限制两种情况,并且对中小板股票的连续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调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只对有效申报范围进行规定,对有效竞价范围没有规定 (3.4.14-3.4.16) 。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 大宗交易 增加了多只A股、基金或债券的品种组合交易。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取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无此规定。 (一)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一)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民币; 万元人民币; (二)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 (二)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三)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万元美元; 人民币; (三)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四)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1万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额不低于300万元; 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大宗交易门槛 (四)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万手,或(五)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1万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五)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六)多只A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 且其中单只A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20万股。 (七)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00万份。 (八)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5万张。 大宗交易 申报时间 从9:15开始接受申报。 从9:30开始接受申报。 意向申报应当真实有效,申报方价格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意以规定的最低大宗交易 意向报价 无强制性规定。 价格买入或最高价格卖出;数量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意以大宗交易单笔买卖最低申报数量成交。并且当意向申报被接受时,申报方至少应当与一个接受意向申报的会员成交等强制性内容。 转托管 即时行情内容 转托管。 采用集合竞价参考价格、匹配量和未匹配量的概念。 实行指定交易。 采用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的概念,并且包含前收盘价格信息。 一、当股票上市首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至(一)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 (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 14:57。 (一)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 (二)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的。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本所于14:57将其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二、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首日等实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的盘中临时停牌,参照前条规定执行 上市首日证券临时停牌规则 (三)盘中换手率(成交量除以当日实际上市流通量)达到80%以上(含); 因前款第(一)项停牌的,当日仅停牌一次,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的,当日14:55复牌。因第(二)、第(三)项停牌的,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

B股买卖——B股,即“人民币特种股票”,是指中国上市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采取记名方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买卖,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中,在上交所上市的B股以美圆结算,在深交所上市的B股以港币结算。B股市场于1992年建立,2001年2月19日前,仅限外国投资者买卖。2001年2月19日后,B股市场对国内投资者开放。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6c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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