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合同制教师聘用和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03-21 03:14: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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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合同制教师聘用和管理办法为规范合同制教师的聘用和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合同制教师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院,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纪录。

2.年龄条件

首聘者年龄在45岁以内。

3.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有学院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能胜任教学一线工作。

4.学历、学位或职称条件

(1)理论课教师具有普通二本学历(其中教职工子女和配偶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三年以上本专业实践工作经验,取得本专业中级职称者,起点学历可为普通专科,受聘时达到本科学历。

(2)实训课教师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起点学历可为普通专科,受聘时达到本科学历。(教职工子女和配偶具备本专业中级职称者,起点学历可为普通中专,受聘时达到专科学历;具备本专业助理级职称者,起点学历为普通大专,受聘时达到本科学历)。

5.业务条件

专业对口;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计算机等级二级合格证书。

二、合同制教师聘用计划的审批

1.每年十月份,各教学系部向院人事处报送各系部下一年招聘教师计划,报送计划必须明确招聘教师数量、专业、学历等要求,特殊要求需加以说明。

2.人事处负责汇总各教学系部的教师招聘计划,经主管院领导审核后,报

院长审批。

三、合同制教师的聘用程序

1.信息发布

人事处发布招聘信息,内容为:招聘人数、专业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试讲、面试时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2.报名

应聘人员到人事处报名并填写《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合同制教师录用程序表》,同时提交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自荐材料。

3.资格审查

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试讲、面试。

5.体检。

6.根据试讲、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7.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合同制教师的解聘、终止、辞退手续

1.学院和合同制教师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2.学院一方解聘或辞退合同制教师,由教学部门提出,人事处审核,经主管院领导同意,提交院长批准后下发书面通知,并由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合同制教师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先向所在教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人事处审核,经主管院领导同意,提交院长审批同意后下发书面通知,在其归还学院用具及其他公用物品后,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合同制教师离校前应填写《合同制教师离校手续卡》,需要相关部门签章。

5.各教学部门在本部门合同制教师离校前,应监督其归还学院用具及其它公用物品,未办妥归还手续离校而使学院遭受损失,追究所在部门领导责任。

五、合同制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服从应聘教学部门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4.按学校规定的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5l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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