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技术研究院构建思路及路径研究-浙江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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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工业领域综合性科研机构 助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构建思路及路径研究

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浙江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李明珍 宁建荣 贾玉平

建立工业技术研究院,是一些国家和地区致力于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应用技术研发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如德国的弗朗霍夫协会、日本的产业综合技术研究院(AIST)、韩国科学技术院(KIST)以及台湾工研院等。这些机构在区域科技发展中,都扮演着产业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和转移等多重角色,发挥了承上启下、密切产学研合作、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的关键核心作用。因此,加强工业技术研究院的构建思路与路径研究,对于指导我省工研院的实际建设,推动地方科技进步和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国内外若干工业领域综合性科研机构建设概况 (一)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

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是隶属于美国商务部的技术服务与研发部门,致力于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服务支撑。其前身是成立于1901年的美国国家标准局(NBS),随着使命的不断扩大,1988年更名为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NIST)。

NIST主要功能体现两个方面:一是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开发,这是形成企业专有技术,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一些新技术、新工艺往往始于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突破和创新。二是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发展。NIST的4个实验室和2个研究中心,都在自己的专长技术领域里肩负了相关标准制定和技术研发的职责,并用其研究的成果推进了新技术的应用及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NIST不是一个单纯的独立研发机构,而是一个集管理、组织、研发于一身的公共服务机构。这种特殊的机构属性,确保了NIST在标准领域和共性技术研发领域的绝对权威,便于有效地推进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力量的有效整合,以及对于国家发展意图的快速响应。NIST现有科研及管理人员2900多人,客座研究员1600余名。此外,NIST在全国的附属中心还有2000名制造业专家和工作人员。经费9O%左右来自于联邦政府,2009年度经费为16亿美元,其中有14.29亿直接由联邦政府拨款。

(二)德国弗朗霍夫协会

弗朗霍夫协会是联邦德国政府在二战结束不久,为加快经济重建和提高应用研究水平而支持建立的一个公共科研机构。在法律上是以协会身份注册的独立社团法人,通过与政府签订合约来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现下设58个研究所,拥有12500名工作人员,分布于德国的40个地区,2010年经费达16.57亿欧元。

弗朗霍夫协会的管理体制主要由会员大会、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高层管理者会议等机构组成。其所属研究所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都设立于全国各地的大学之中。研究所实行所长负责制,通常从所在大学的知名教授中选聘。研究所实行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人事管理,只有在研究所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骨干科研人员才能获得固定岗职位,其余人员按照3-5年的合同聘用;两类人员享受不同的薪酬待遇,前者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标准,而后者则按照合同的规定付酬。此外,其研究经费来源于多种渠道,通常分为“非竞争性资金”和“竞争性资金”两大类型。其中三分之二为“竞争性资金”,其余三分之一为“非竞争性资金”。

(三)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AIST)

日本“产综研”的前身是工业技术院,2001年1月,随着日本中央省厅的重组,为推进科研机构重组改制,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产业政策与技术政策的融合,经济产业省对工业技术院进行了重组,将该院所属15个研究所重组为经济产业省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2001年4月,随着国立研究机构独立行政法人化政策的实施,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也成为独立行政法人。

作为一线研究单位,“产综研”承担国家基础和共性产业技术的研发和扩散,其研究方向主要包括工业尖端研究、推进长期性政策的研究以及基础科学研究。为提高研究人员积极性,

“产综研”实行了科研人员任期制、能力薪金制、外界专家评估制、对成绩优异者给予重奖、加强同外部的交流合作等一系列新机制。研究所四分之三的经费由政府提供,其他来自于企业和其他组织。此外,AIST内还设有创新中心,享有对AIST专利的“独占实施权”,并负责以技术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共同开发和委托开发等形式,将高新技术出售给有意购买的相关企业。并结合衍生企业机制,开展技术转移。

(四)台湾工研院

台湾工研院成立于1973年,是由政府设立、非营利、致力于科技服务的应用技术公共研究机构。其研发注重与学术界、产业界错位进行。创办初期,由政府提供稳定充足的经费补贴。后经1O年的探索运作,通过向产业界推广科研成果和提供服务,实现了在没有政府补贴情况下的收支平衡且略有节余,到1984年,政府停止了补贴。之后,特别是90年代以来,工研院强化产业服务,实现了承接公共部门项目的经费与面向产业服务的企业委托项目经费比例持平,且后者呈增长的趋势。

二、 我省工业领域科研机构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科研机构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我省已有各类科研机构近8000家,其中省部属科研机构67家。67家省部属科研机构中,工业领域科研机构共32家,占机构总数的48%左右。

按照机构专注的领域来分,我省省部属工业领域科研机构可分为综合性科研机构、行业性科研机构以及专业性科研机构。其中,综合性科研机构是指以工业领域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为研究对象,以推进先进技术的产业化和提升产业结构层级为目标的综合性研究机构;行业性科研机构是指以特定行业的关键或共性技术研发为对象,旨在促进该产业链整体技术提升的行业性研究机构;专业性科研机构则是以产业链上某一节点的技术研发为对象,专门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技术研发服务的研发机构。以此为标准,我们对32家省部属工业领域科研院进行细分,结果详见下表:

表1 我省科研院所中工业领域科研院所的类别分布

所属 类别 综合性 行业性 专业性 综合性 行业性 专业性 数量 0 4 4 0 17 7 合计 部属工业领域科研院所 8 省属工业领域科研院所 24 数据来源:根据《浙江省“十一五”科技条件建设进展汇编》整理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省工业领域科研机构基本以行业性科研机构和专业性科研机构为主,综合性科研机构在数量上目前还是空白。行业性科研机构中,部属院所中规模最大的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52所,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达到1890人,科研总经费达到2.85亿,技工贸总收入达到41.9亿元。省属院所中,规模较大的为浙江省化工研究院,专业技

术人员规模达到355人,科研总经费达到1.92亿元,技工贸总收入达到16.51亿元;专业性科研院所则整体呈现出规模较小的特点,在职正式职工人数普遍在200人左右,科研总经费普遍低于200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行业共性技术研发机构缺乏

现阶段,在我省技术创新过程中,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缺失已成为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普遍性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科研院所转制后,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创新主体缺失。1999年,我国对原行业的国家级科研机构进行了改革,或转制为企业,或进入国资委,进行企业化管理。这些转制科研院所迫于资产增值保值的压力,忙于生计,无暇顾及行业标准制订、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等公益性工作。二是缺乏对转制科研院所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的长期稳定支持。重大技术创新需要持续不断的努力和长期的积累。但目前转制科研院所承担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主要是通过项目竞标参与,项目完成后研究活动就中止了,研究团队也解散;竞标参与新的项目后,研究团队又不得不改变研究方向,没有形成持续稳定的技术创新支持机制。这种状况使得转制科研院所很难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上取得重大突破。

2.前沿及高风险技术研究薄弱

从技术创新的角度来看,在日益激烈的国际和国内竞争中,前沿和高风险技术研究是探索核心技术、提倡原始创新的源头所在。但总体上看,目前我省在前沿及高风险技术方面的研究还较为薄弱。主要表现为:原始创新能力不足,在可能发生重大突破的技术方向上,基本上处于跟踪水平,真正由自己科研人员率先提出和开拓的新问题、新技术、新方向很少;很多关键核心技术仍受制于人,许多重要产业技术对外依存度高,先导性战略高技术薄弱,直接影响了产业结构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随着我省经济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战略前沿与高风险技术领域研究积累不够、能力不强的问题逐步显现,这些问题如果不抓紧解决,将成为制约我省经济长远发展的新瓶颈。

3.缺乏吸引留住高层次人才的一流研发载体

高校、大企业和一流的科研院所是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基础条件。由于历史原因,我省大院名校、大企业相对较少。虽然经过30多年发展,但仍赶不上上海、广东、江苏、山东等地发展的步伐。2010年,浙江科研物质条件指数在全国只列第30位,而山东、江苏、广东分别位列第7、8、11位。全省研究与开发机构数量仅为99个,居全国第21位,远低于北京(370个、第1位)、山东(229个、第2位)、广东(186个、第3位)、江苏(147个,第9位)和上海(136个、第10位)。此外,全省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

设和服务相对滞后,创新资源的分布不均衡,都造成了我省对科技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承载和吸纳能力严重不足。2010年,我省每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数在全国仅为9位,研究与开发机构R&D人员数为5251人,排名第20位,远低于北京(91971人,第1位)、上海(26550人,第3位)、江苏(20085人,第5位)、山东(11179人,第9位)和广东(9488人,第10位)。

鉴于此,加快建立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并将其打造成高级别、高规格、高水平的前瞻性、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全省性创新研发服务机构,已成为当前我省科技创新过程中刻不容缓的任务。

三、 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的构建思路与路径选择 (一)机构性质与定位

根据国内外类似机构建设与发展的经验,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的主要功能定位是:根据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提升主导产业技术和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通过有效重组和新建各类创新资源,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及前瞻性技术开展研发、转化、推广、投资、孵化、培训等服务的综合性科研机构。

其研发定位为:在研究内容上,以产业前沿、高端、关键或共性技术的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为主。在技术层次上,较省内现有科研机构及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定位更高。

并与其形成错位、互补,构建和培育较为完整的技术创新链,促进研发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套用台湾工研院现任院长李钟熙的话来说,“业界能做的东西尽量躲避,要做业界不能做的东西,难度更高的东西。”

从设立省工研院的目标定位,以及有利于其设立有效的运作机制并实现稳步健康发展的角度考虑,建议省工研院性质定为省政府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性质的综合性科研机构。下属机构采用混合所有制,既有公益二类、三类事业单位,也有生产经营类(企业类)。

(二)组织形式与架构

通过“整合、改建与新建”的方式,组建实体与虚拟相结合的省工业技术研究院。整个机构采取“小核心、大网络”的组织架构。其中,小核心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2类。机构建设分二期进行:

一期建设通过3年的努力,建成下属科研机构(技术研究所等)5个左右,事业编制达到1000人左右。其中,包括整合原有事业编制院所约600人,新建领导管理机构50人,新建前沿技术及技术预见等研究机构编制350人左右。研究网络采取合作共建、特约聘请、研发外包、事务委托等形式,下设分院、技术研究所、实验室、中试基地、孵化器、服务中心等,整体从业人员达到3000人左右。

二期建设计划到2020年,建成下属科研机构10个以上,

从业人员规模超5000人。逐步发展成为集研发、转化、推广、投资、孵化、等服务于一体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工业技术创新研发科研机构,探索并形成一套有助于推动我省技术创新机构发展的独特的管理运行机制。

理事会监督委员会浙江省工研院(公益2类)专家委员会人事、行政、财务、后勤等管理服务部门计划、科研、对外合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技术转移推广服务公司(中心)工业技术经济、技术预见研究所专业技术研究院(所)、中心孵化器、产业化基地整合改建(已有转制院所)XX技术经济研究所XX技术研究院(所)XX技术转移推广公司XX孵化器、产业化基地……择优新建(公开招投标)合作共建(院所、高校、企业、孵化器、产业化基地) XX技术经济研究所XX技术研究院(所)XX技术转移推广公司XX孵化器、产业化基地……XX技术经济研究所XX技术研究院(所)XX技术转移推广公司XX孵化器、产业化基地……图1 浙江省工研院组织架构

(三)领导管理体制

省工研院作为服务全省工业经济发展的新型研发与创新服务机构,应充分体现“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的特点。在机构级别上,创新思路,不设行政级别,使机构运行管理上更具灵活性、机动性。在领导管理体制上,实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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