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洞总体规划文本(成果)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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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许家洞镇总体规划

(2013-2030)

第一部分 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城镇发展目标及战略 ........................................................................................................................................................................... 2 第三章 镇域村镇布局规划 ............................................................................................................................................................................... 3 第一节 村镇布局结构 ................................................................................................................................................................................... 3 第二节 综合交通规划 ..................................................................................................................................................................................... 5 第三节 公共设施规划 ................................................................................................................................................................................... 5 第四节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 6 第五节 镇域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 7 第六节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风景旅游规划 ............................................................................................................................................... 9 第七节 防灾减灾防疫规划 ........................................................................................................................................................................... 9 第八节 空间管制与区域协调 ..................................................................................................................................................................... 10 第九节 镇域近期建设规划 ......................................................................................................................................................................... 11 第四章 镇区规划 ............................................................................................................................................................................................. 11 第一节 镇区发展目标 ................................................................................................................................................................................. 11 第二节 镇区职能、性质与规模 ................................................................................................................................................................. 12 第三节 镇区空间发展与控制 ..................................................................................................................................................................... 12 第四节 镇区总体布局 ................................................................................................................................................................................. 14 第五节 镇区对外交通规划 ......................................................................................................................................................................... 16 第六节 镇区道路交通规划 ......................................................................................................................................................................... 16 第七节 镇区绿地系统和景观风貌规划 ..................................................................................................................................................... 17 第八节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 18 第九节 防灾工程规划 ................................................................................................................................................................................. 20 第十节 环境保护规划 ................................................................................................................................................................................. 21 第十一节 近期建设规划 ............................................................................................................................................................................. 21 第十二节 远景规划构想 ............................................................................................................................................................................. 22 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政策与措施 ..................................................................................................................................................................... 22 第六章 附则 ..................................................................................................................................................................................................... 23

附表

附表一:镇区用地汇总表

附表二:镇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表三:镇域村庄布点一览表

附表四:镇域村镇职能结构规划一览表 附表五:镇区建设用地适应性评价表 附表六:镇区道路规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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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许家洞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城镇建设与管理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镇人民政府的行政管辖范围在本规划中称为“镇域”;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规划建设区在本规划中称为“镇区”。 本规划是许家洞镇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文件。规划区范围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遵照《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 5、建设部《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划》(建规[1998]16号); 6、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 7、《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8、《湖南省村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2】80号); 9、《湖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规划(暂行)》(湘建规【2007】404号)

10、《湖南省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湘建规【2012】300号) 11、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湘南地区开发开放的决定》;

12、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郴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措施》; 13、《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14、《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建设总体规划》; 15、《郴州市大十字城镇群区域规划》;

16、《苏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四条 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

1、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基本指导思想,按照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科学确定许家洞镇区和各村庄的发展规模,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功能要求,合理安排镇区及各村庄的空间布局、生产力布局、人口分布及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确定科学的建设标准,促进城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规划原则

(1)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

(2)贯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原则; (3)贯彻尊重城镇历史和城镇文化的原则; (4)贯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原则。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2013—2030年。 近期:2013-2015年; 中期:2016-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远景为2031年以后,展望到20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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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规划范围

镇域规划范围:包括郴州市苏仙区原许家洞镇清泉村、天堂村、联盟村、许家洞村、黄草村、袁家村、何家村、焦冲村等8个行政村的行政管辖范围,镇域总面积为61.11 k㎡。

镇区规划控制区范围包括镇区及许家洞村、联盟村、天堂村等三个行政村的范围,总面积27.49 k㎡; 镇区规划范围2.69k㎡,其中建设用地1.97k㎡。

第七条 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文本中黑体字条文为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乡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镇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 城镇发展目标及战略

第八条 城镇发展总体目标

郴州市中心城区北部的重要卫星城镇及重要交通节点、文化休闲旅游基地和优质农林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第九条 城镇发展分项目标

1、经济发展目标

近期(到2015年),经济继续以高于全区平均速度增长,GDP年均增长率为11.0%,全镇域生产总值达到5.56亿元,人均GDP达到43000元左右,财政总收入达到450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500万元,三类产业比例调整为42:28:30。远期(到2030年),对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GDP年均增长率8%以上,全镇域生产总值达到17.60亿元,人均GDP达到55000元左右,财政总收入达到1300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亿元,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30:25:45。

2、社会发展目标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发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近期(到2015年),城镇化水平达到46.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农业人口人均收入近期达到12000元,城镇人口人均收入近期达到20000元,高中教育入学率达8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0%,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0%。远期(到203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58.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5‰以内,农业人口人均收入远期达到35000元,城镇人口人均收入远期达到60000元,高中教育入学率达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覆盖率达100%。

3、生态环境发展目标

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人为本,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倡导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近期(到2015年),全镇万元GDP能耗下降至1.0T标准煤/万元以下,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镇域森林覆盖达70%,镇区绿地率达到30%,绿化覆盖率超过40%,人均公共绿地8㎡。远期(到2030年),全镇万元GDP能耗下降至0.7T标准煤/万元以下,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镇域森林覆盖达75%,镇区绿地率达到35%,绿化覆盖率超过45%,人均公共绿地13.0㎡。

4、城镇建设目标

加快城镇建设,形成设施完善、配套齐全、宜业宜居、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城镇。近期(到2015年),镇区人口达到0.60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0.66k㎡,供水普及率达到90%,燃气普及率达到70%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以上。远期(到2030年),镇区人口达到2.0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1.97k㎡,供水普及率达到100%,燃气普及率达到90%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3.0㎡以上。

第十条 城镇发展战略

1、区域一体化战略

以郴资桂、郴永宜城际大道为发展主轴,统筹城镇空间布局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为许家洞镇社会经济和城乡建设克服发展瓶颈,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发展动力。

2、城镇带动战略

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推进“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乡村城镇化、城镇现代化。通过“做大新城区、做好中心村、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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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村”,统筹镇域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城乡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3、生态发展战略

利用许家洞毗邻飞天山的自然环境资源,建设生态休闲旅游、旅游中转接待基地,利用天堂温泉地热资源优势,大力发挥温泉文化旅游,做大品牌、做出特色,带动城镇发展,兼顾为发展旅游提供配套产品。

4、农业转型升级战略

引导传统农业向特色农业、都市农业、旅游休闲业转型升级,克服传统产业链条不长、附加值不高、就业机会不多的劣势,提高新型产业的生产经营效益,增加劳动就业机会。

5、非均衡发展战略

优先发展镇区,将其建设成为郴州市北部的卫星城镇和旅游接待中转站,其它乡村地区则以生态农业和环境保护为主,建设优质农林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和特色菌类蔬菜基地,要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们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章 镇域村镇布局规划

第一节 村镇布局结构

第十一条 镇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规划近期(2015年)镇域总人口1.3万人,镇域城镇人口0.6万人,城镇化水平达46.2%;中期(2020年),镇域总人口2.0万人,镇域城镇人口1.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50.0%;远期(2030年)镇域总人口3.4万人,镇域城镇人口2.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58.8%。

第十二条 镇域经济分区

规划以镇区为中心,以郴江河、梁马公路和乡道X509为发展轴建立中部、西北部、东南部三个经济片区。 1、中部城镇经济区

以许家洞镇区为中心,依托许资公路(造香公路段)、京广铁路及京港澳高速公路郴州北互通口发展温泉旅游产业和生态休闲度假产业。主要包括天堂二组、许家洞村早禾田组和谢家湾组及联盟村。

2、西北部绿色蔬果产业经济区

郴江河以西,以天堂村、联盟村、清泉村为发展节点,重点发展葡萄和菌类蔬菜种植,打造郴州北部农产品供应基地,兼顾发展俞家寨休闲旅游产业。

3、东南部农副产品加工经济区

郴江河以东,京港澳高速沿线,以黄草村、袁家村、何家村、焦冲村为发展节点,以油茶及楠竹种植为主的特色农业,深化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形成规模产业。

第十三条 村镇体系结构

规划村镇体系结构构建“一横一纵”的镇村空间发展轴。 1、“一横”

许资公路(造香公路段)镇村发展轴线,是连接郴州和资兴方向重要的城镇发展空间区域,主要镇村有联盟村、许家洞村、黄草村。

2、“一纵”

梁马公路沿线村庄发展轴线,主要镇村有清泉村、许家洞村、袁家村、何家村以及焦冲村。

第十四条 村庄布点规划

以村庄建设发展需要进行的村庄布局规划分改扩建型村(含转社区村庄)、保留型村、新建型村、迁移型村四种类型。 1、改扩建型村(含转社区村庄):主要是镇区内村庄、中心村和部分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村庄,其中镇区内村庄必须按城镇规划建设要求发展。此外,随着城镇规模扩展及产业发展,部分集体用地将转变为国有城镇建设用地,村庄居民点将整体改变转为城镇社区管理。

2、保留型村:主要是一些规模不够大,但具有一定基础,不宜大规模发展,但也不便于撤并的村庄。 3、新建型村:原村庄聚居点不宜居住或因城市发展需要整体搬迁而择址新建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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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迁移型村:主要指现状位于地质灾害或其他不利于生活居住地段的村庄,为保证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需求,对村庄进行统一搬迁安置。或因城市发展需要而搬迁的村庄。(各村庄布点情况详见附表三--镇域村庄布点规划一览表)

第十五条 村镇等级规划

镇域村镇等级分为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个等级。

1、许家洞镇区(2.0万人):主要涉及许家洞社区、许家洞村和联盟村两个行政村,镇区建设目标是建设成为郴州市北部重要卫星镇和重要交通节点,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中心村:清泉村的孙家洞,联盟村的槐树下,天堂村的王家,许家洞的早禾田,黄草村的上黄草,袁家村的彭家,何家村的江家,焦冲村的陈家,共8个。

3、基层村:许家洞的谢家湾,清泉村的向水垄、大芒铺、谭家湾、邓家坳和俞家寨,黄草村的曹家、谢家、孙家湾、李家湾、钟家冲和上黄草,天堂村的邱家、万家、方冲、天堂、蛇形垄、棉花岭和大茅坪,联盟村的砂子岗、樟木垅、杨家湾、武家垄、何家井、朱家,袁家村的花屋里、王家、杨泥冲、蔡家冲和李家湾,焦冲村的上喻家、下喻家、新屋里、高家、上陈家、下陈家、罗家、黎家、江家、一板桥、高家垄、金沟岭、白上岭坳下、梨头嘴,何家村的江家坳、小桥下、上何家湾、新屋上何家、何家村林场和江背塘,共50个。

第十六条 村镇职能结构

根据许家洞镇各行政村的产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规划将许家洞镇各行政村划分为综合型、农旅型和农贸型三种职能类型。 1、综合型:许家洞镇区,是全镇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主要有许家洞村和联盟村。

2、农旅型:以生态旅游业和农业种植为主,适当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主要有清泉村,黄草村、天堂村等。 3、农贸型:以现代农业种植、农业贸易为主,适当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主要有袁家村、何家村、焦冲村、天堂村。 镇域内村镇职能划分详见附表四--镇域村镇职能结构一览表。

第十七条 村镇规模结构

根据许家洞镇各行政村的现状基础和发展潜力,规划将许家洞镇村镇规模规划为镇区、大型村、中型村共3个等级。 1、镇区:1个,包括许家洞社区,规划镇区人口2.0万人。 2、大型村:601-1000人,主要有清泉村、黄草村、焦冲村3个村。

3、中型村:201—600人,主要有许家洞村、天堂村、联盟村、袁家村、何家村5个村。

第十八条 村庄发展策略

1、对于镇区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村庄,根据镇区总体规划,积极鼓励以城镇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为标准进行整体开发建设,同时使其它各功能用地逐渐成为城镇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满足镇区发展功能格局要求下,近期在原地进行村庄整治和改造(主要以道路拓宽及其它基础配套设施、社会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为主),中远期进行“城中村”改造建设。

2、对于分布较为独立的村庄,条件许可时,应向临近村庄搬迁,或搬迁至规划的安置小区内。 3、允许村庄自筹资金,在确保满足镇区总体规划和改造要求的前期下,提前实施改造。

第十九条 土地利用与村镇建设用地规模

1、土地利用规划

(1)认真贯彻“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目标,城镇建设发展量少占或不占耕地。

(2)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保护区档案,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农田不被占用。

(3)城镇总体规划尽可能与土地利用规划相互协调,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全面规划,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4)全面规划一般集镇和农村居民点,让出多余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2、村镇建设用地规模

(1)村庄应根据自然资源条件、合理耕作半径等,因地制宜确定选址与发展规模,宜聚尽聚、聚散相宜,村庄最小集聚户数一般应达到10户(35人)以上。

(2)镇区、集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按国家《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进行确定,最高不应超过140㎡/人。 (2) 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标准:镇区、集镇内,城镇郊区以及人均耕地不足776㎡的建制村,每户用地不超过120㎡;人均耕地超过776m2的建制村,每户用地不超过140m2;山区、丘陵区利用荒山荒地每户用地不超过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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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村民住宅建设建筑面积标准:4人以下小户不超过200㎡,超过4人的大户不超过300㎡。

第二节 综合交通规划

第二十条 镇域公路交通

公路交通:规划期内提高现有主要公路的技术标准,改善路面结构,充实完善区域公路网。 京港澳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线为50m;

近期将许资公路(造香公路段)镇区段改造并按城镇道路建设,路基拓宽至30m,建筑控制线10~20m; 将县道梁马公路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建筑控制线12~18m;

规划完善其它连网公路,使公路联系更加顺畅。规划在许家洞村2组新建京港澳高速公路郴州北互通口。

公路站场:规划许家洞镇区纳入郴州市中心城区远期公交系统,开通许家洞镇区至各中心村的公交线路,并在镇区设城乡公交首末站。

规划保留并扩建许家洞铁路站场,远期形成以铁路、公路为一体的综合交通体系。

第二十一条 镇域村庄道路建设标准

按照《湖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规划导则》,村庄布局规划中道路分三级:一级道路是联系乡镇(集镇)和村庄之间的道路,二级道路是联系村与村之间道路,三级道路是村组之间的道路。

1、乡(镇)村道路:为乡镇一级道路,路面宽度6~8m,建筑控制线12~18m。 2、村村道路:为乡镇二级道路,路面宽度4.5~6m,建筑控制线10~14m。

3、村组道路:包括新农村宅间道路,为乡镇三级道路,路面宽度3.5~4m,建筑控制线8~10m。被撤并村组的道路不再拓宽改造。

第二十二条 镇域村庄道路配置

1、中心村:设置乡镇一级道路、乡镇二级道路和乡镇三级道路。 2、基层村、居民点:设置乡镇二级道路和乡镇三级道路。

3、根据村庄不同的规模,选择相应的道路等级系统。2000人以上的中心村可按照一~三级道路系统进行布置,2000人以下的村庄可酌情选择道路等级与宽度。另外,由于私人机动车停车方式的不同选择(集中布置、分散布置),对道路的组织形式与断面宽度的选择也要因地制宜。

第三节 公共设施规划

第二十三条 行政管理

近期保留位于镇区中部的行政办公用地,远期在镇区许家洞路以东选址新建镇人民政府及其它行政管理机构,配套目前尚缺的其它行政管理机构,各行政村(居委会)不再新建办公楼,对现有办公楼进行改扩建。

第二十四条 教育机构

规划保留并改扩建位于许家洞镇区的许家洞学校,该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将原小学改造为镇中心幼儿园;此外,在镇区西面的联盟居住组团新设完全小学、幼儿园各一所。镇区外其他行政村不再新增学校,完善现有中小学校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学环境。各中心村配套幼儿园1所。

第二十五条 文体科技

利用许家洞镇良好的温泉资源,在镇区西部(郴江河以西)的中心建设温泉度假区,并以此温泉度假区为契机,打造温泉小镇。 镇区设农技站、文化站,配套其它需要的文化娱乐设施。 各中心村设村民活动中心。

第二十六条 医疗保健

全面推进医疗保险制度。近期重点改善许家洞镇卫生院的硬件与软件设施。在各行政村设卫生所(室),培训、增强医务人员的医技水平,配备较先进的医学器械与消毒设备,为患者提供良好的住院环境。

第二十七条 集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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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区选址新建许家洞集贸市场,位于马岭路以南。各行政村建立商业网点,组建成镇村两级市场体系。

第二十八条 老年设施与殡葬设施

许家洞镇民政工作将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为重点,全镇努力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结合,能够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养老服务新格局。特别是将把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投入到位。规划将老镇区北面的敬老院远期搬迁至镇区中部,建设老年公寓(中部湿地公园以南)。

殡葬设施:规划殡葬设施近期使用香山陵园,远期与107国道绕城线以西骆仙街道办的高壁村西侧新建的郴州市佛像山陵园统一使用。

第四节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第二十九条 给水

镇域村庄给水分为集中给水和分散给水两种形式。规划水源接现状南岭大道供水管。到规划期末,中心村集中给水率达到90%,饮用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选择地下水作为给水水源时,不得超量开采;选择地表水时,其枯水期的保证率不得低于90%。

各村庄建设以地下水为水源的高位水池供水。镇区附近的村庄可以考虑城乡统筹,采用集中供水,即镇区管网延伸到附近农村,向农村地区供水。村庄综合用水量指标选取:近期为100-150升/人?日;远期为150-250升/人?日。

规划在镇区南部(京广铁路以南)山体上部设高位水池。

第三十条 排水

污水处理采用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两种方式。

镇区和水源保护区的村落到规划期末全部集中污水处理;其它村庄可结合沼气池、氧化塘建设采用分散污水处理。在镇区北部临郴江河以西(清泉村境内)设污水处理厂。

第三十一条 电力

坚持电源与电网同步建设,大电网和小水电相结合原则,近期保留镇区35kV变电站,远期搬迁至郴江河西岸,完善供电设施。

第三十二条 电信

镇区设邮政支局1座,各村设邮政代办点。镇区设电信支局1座。加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开通数字电视、微波网络,全镇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

第三十三条 燃气

许家洞镇区、中心村近期规划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供气气源,气化率近期为80%,各中心村远期达100%,供气站设在镇区;远期,镇区实施管道燃气供气。基层村近期发展沼气、秸杆制气等再生型、清洁型能源供热为主,近期以电代燃户率达到50%;远期全面实现以电代燃户率100%,100%住户建有沼气池或秸杆气装置。

第三十四条 环境卫生设施

规划期末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90%,卫生水厕普及率85%,每个中心村设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分别不少于1座。垃圾最终转运至郴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马头岭乡板子楼村西面)处理。

推进村庄整治,将“五清五改五通五化”作为重中之重,即清垃圾、清水沟、清林带、清庭院、清路障;改房、改院、改灶、改圈、改厕;通路、通水、通电、通信、通广播电视;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 同时实施“门前五包、门内达标”: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看护、包秩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垃圾处理方式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操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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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镇域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第三十五条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1、环境保护目标 ⑴环境质量指标

镇域大气环境稳定在国家Ⅱ级标准以内,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日均值浓度均低于二级评价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控制在100%;镇域范围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质量标准Ⅲ类以上。

⑵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

大气污染物SO2 、烟尘、工业粉尘去除率,近远期为100%;规划期末,工业废水处理率100%,达标率100%以上,循环利用率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100%以上。

⑶环境规划管理目标

规划期,镇区燃气气化率100%,农村地区85%以上;近期,许家洞镇区绿地率为25%以上、绿化覆盖率为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以上,远期,许家洞镇区绿化覆盖率40%,绿地率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0平方米;镇域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

第三十六条 环境功能分区

1、地表水资源保护目标 (1)水环境功能分区

镇域内溪河水水质达到Ⅲ类地面水标准。 (2)水资源保护措施

1)控制地下水的开采,改善地面水质,达到水源保护目标的要求。

2)认真贯彻《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条例规定,强化监督管理,杜绝华湘化工等企业偷排滥排废水的现象。 3)积极疏通河道,以提高地面水的环境容量。 4)加强对农业污染的治理,减少农业污染源。 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类

联盟村、天堂村、清泉村和黄草村等位于风景名胜区内的区域为一类区;镇区和其他各村庄建设区为二类区。 3、环境噪声标准分区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为1类标准区域;居住、商业、仓储混杂区为2类标准区域;仓储区为3类标准区域;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为4类标准区域。

第三十七条 环境保护措施

1、所有工业企业必须达标生产,达标排放。

2、 强化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收集与处理,减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直接排放,尤其要做好河流水系沿岸的控制管理,将其划定为重点治理水域。

3、加强森林防护,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 4、推广高效低毒的化肥、农药。 5、推广沼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 6、加强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

7、控制城市生活和工业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

8、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积极治理恢复因修路、采石等原因遭破坏的生态环境。

第三十八条 景区周边景观控制措施

镇域范围内主要涉及飞天山国家地质公园和温泉小镇度假区两处主要风景名胜区,景区周边景观控制措施如下:

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景区周边进行各种违法建设。不得以任何借口破坏风景区以及其外围保护地带的天然植被、历史遗迹、建筑物和一切自然景观。

2、在风景区及其外围地带范围内,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设施和对环境有害的项目;禁止向上述范围排放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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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控制在风景区出入口摆摊设点,确需设置的,必须报经风景区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方可营业。 4、在风景区设置户外广告必须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并必须按指定地点、期限进行设置。

第三十九条 水源涵养林

进一步加大水源涵养林的补充建设和养护工作。水源地周边林带宽度应保证不小于500米,同时加强管理,严禁建设项目对水源涵养林的侵占和砍伐。新增林带以营造乡土树种为主,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第四十条 山体保护区

⑴在镇域范围内将坡度25%以上的山体划定为山体保护区。

⑵在山体保护区内的坡耕地逐步退耕还林,对已遭破坏的山体、植被有计划地进行修复和治理,增强水土保持能力。对城镇用地内的山体保护区,以绿线形式进行控制保护,保护区内严格限制城镇建设,结合山地城镇特点,通过建设城市公园和风景林地等方式保护和合理利用山体。

第四十一条 风景林地

结合城镇内部的自然山体和植被资源,划定城镇风景林地,统一进行管理、养护。根据不同风景林地自身的资源特点,在保护原有植被基础上,大力植树造林,扩大绿化面积,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和特色树种,增加植物多样性,充分发挥城镇风景林地所具有的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

第四十二条 基本农田

认真贯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保护基本农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第四十三条 生态建设规划

⑴生态保护区

生态保护区主要包括镇域范围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点风景旅游区、水源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零星分布于周围山区、山间谷地和河流两岸。这些区域是生态系统极端敏感区域,同时也对镇域生态系统的协调共生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生态保护区控制措施:

第一,不得占用该区域的土地用于非农开发建设,对该区域内已有的村落和工业用地鼓励搬迁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不能搬迁的不再扩大规模。

第二,加强管理力度,禁止在该区进行有损生态环境的各种活动。如在水源区游泳、捕鱼、堆放垃圾、排放污水,在森林公园砍伐和狩猎等活动。

⑵生态控制区

生态控制区主要包括以各生态保护区为中心的半径为1000米的过渡地带,具有饮水保护任务的水体周围地区,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山地和丘陵地区和一般农业发展区,这一区域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大。

生态控制区控制措施:

第一,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性质的开发,可在生态保护区周围地带布局一些旅游项目,但要严格控制建筑的密度和体量,建筑风格要与区域自然环境相协调。

第二,已经开发的地区要严格控制建设量,对已经破坏的山体、水体和植被应有计划的修复,严格用地审批,将耕地和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要加强控制;泥土流失严重的山区要做好退耕还林工程,禁止陡坡开垦。

第三,加强对这一区域生态环境特点的研究,为制定合理的生态保护措施服务。 ⑶生态引导区

生态引导区除以上两区以外的所有区域均为生态引导区。此区域覆盖了现状所有城镇建设区及其周围适宜城镇发展的生态不敏感和低敏感区域。该区域是未来城镇重点生长的区域,是城镇扩展的方向。该区域的生态环境条件较好,建设时要注意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对规划和建设项目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生态引导区控制措施:

第一,村镇发展中加强对村镇容量的研究,切忌透支环境容量的过度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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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开发过程中强调生态环境的补偿和城市环境的美化,村镇建设的过程要与生态环境改善的过程相一致。 第三,沿河流进行村镇建设时要注意防止水体污染。

第四,现状已经是村镇用地的要加强村镇生态环境建设,扩大绿地面积,新建区域建设应与自然生态环境相符合。

第六节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风景旅游规划

第四十四条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原则

1、原貌保护与改造更新相结合; 2、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

3、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塑造许家洞镇区形象相结合。

第四十五条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和范围

1、保护修缮古建筑及周边环境。

2、按照历史真实性、生活真实性及风貌完整性原则,划定南仙寺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30m为其建设控制地带。

第四十六条 风景旅游规划

将俞家寨景区,711矿工业遗址纳入郴州市东部旅游线路。

第七节 防灾减灾防疫规划

第四十七条 防洪

1、地表水系要加强河洪防治,许家洞镇区郴江河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马岭河达到10年一遇防洪标准。镇区其它村庄河流水系达到1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2、规划期内,加大病险水库、山塘治理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移民避险搬迁工程,对有山洪、涝灾等地质灾害隐患的村庄实施搬迁避险。

第四十八条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许家洞镇地质灾害主要体现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灾害,位于该地区的村庄应搬迁至安全地区,并做好以下防治措施: 1、成立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信息反馈、宣传等工作。

2、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并制定和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预案,使受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内的每个居民了解灾害隐患、撤离路线、防灾避灾措施等事项。

3、各社区要督促居民、基层单位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尤其是加强监测频率,密切观察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部门及领导报告,如情况紧急要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4、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情巡查,做好防范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对重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减灾措施。

5、要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机制。当天气情况发生变化时,立即将相关信息通知到辖区各有关单位、企业、地灾监测人和受威胁的群众,并做好有关防灾减灾工作。

第四十九条 防雷

加强雷电灾害气象预报,普及雷电知识和防雷电注意事项,清查隐患,完善防雷设施。

第五十条 消防

1、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逐步实现消防法制健全、监督管理有力、基础设施完善、技术装备良好、体制组织合理、三支队伍强大”的目标,为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镇区设立一个三级消防站并配套建设公共消火栓。应通过全面查勘、积极排除缺防火设施、无消防通道、未留消防取水码头等隐患。

3、各村庄要配套公共消火栓或保留水塘作消防水源,临郴江河、马岭河等主要溪河水设消防取水码头。

第五十一条 人防

镇区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采取“平战结合”的方式,合理规划和利用人防工程。对重点区域和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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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分级保护。

第五十二条 防震

许家洞镇域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第五十三条 防疫

结合全镇医疗设施作好防疫工作,设立村镇两级防疫制度,配备专门的卫生防疫人员,完善镇区卫生防疫设施。

第八节 空间管制与区域协调

第五十四条 空间管制分区的基本目标

1、为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提供宏观上的依据; 2、为土地利用层次的规划控制提供宏观参考; 3、协调村镇建设活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第五十五条 空间管制分区的基本原则

根据资源空间分布的差异性和资源利用的自然与社会属性进行地域划分。

第五十六条 空间管制分区的类型

整个区域划分成: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

第五十七条 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包括: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区、防洪堤、历史文化古迹遗址、防护绿地、高速公路、省道县道乡道两侧,高压走廊以及山林地、生态敏感区域等。根据不同性质的禁止建设区提出不同的保护策略。

1、郴江河水源保护区

保护策略:重点是防止人为的污染和破坏。对于各类的毁林行为、乱采乱挖行为要坚决的制止,对于不合理的商业开发行为也要做出有针对性的预防。

允许存在的设施:科研设施、管理维护设施、原有农林户生产、生活设施、适量的观光旅游考察设施。 允许的人类活动:生态环境维护、科学考察研究、植树造林、环境容量允许下的观光考察设施。 2、小水利电站防洪堤

保护政策:制定防洪规划,提高防洪标准,严禁对防洪堤进行破坏,保证堤围的稳固与安全。 允许存在的设施:水利设施、桥梁等交通设施、电力设施。

允许的人类活动:堤坝维护工程,堤外绿化,水利、交通、电力设施。 3、历史文化古迹遗址

保护政策:适度的商业开发,在开发中促进保护。 允许存在的设施:适当的旅游开发和管理设施。 允许的人类活动:科学研究活动,适量的旅游开发。 4、郴江河两岸的防护绿地

保护政策: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开发破坏。 允许存在的设施:适当的维护管理设施。

允许的人类活动:在保证植被不被破坏的前提下,适度开放。

5、公路禁止建设区范围,从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算,高速公路不小于30 m,省道不小于15m,县道不小于10m,乡道不小于5m。预留和保证交通枢纽用地。高压输电线走廊安全隔离带的宽度,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

保护政策:制定保护措施,保证交通顺畅。 允许存在的设施:适当的维护管理设施。

第五十八条 适建区的范围

城镇适建区包括建成区和城镇规划建设区,农村地区适建区包括控制村的建成区及发展村的建成区和规划区。

第五十九条 限制建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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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建设区的范围包括:禁止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以外的区域,主要包括除基本农田外的一般农用地、园地,荒地,未利用地等。 非经规划部门同意,不得在限制建设区内进行非农建设项目的开发。

第六十条 村庄建设区地点的选定原则

1、尽量靠近交通便利和水源丰富的地区,并且充分利用现有的道路交通网。 2、在耕地面积较少的山区,尽量选在丘陵地带,避免侵占基本农田。 3、充分利用现有的已经具有一定积聚规模的村庄进行建设。

4、充分考虑不同的自然地势条件,以便形成丰富多彩的村庄聚落形态。 5、避开地质灾害区等禁建区选址。

第六十一条 区域协调

1、与桥口镇、白露塘镇协调许资公路建设工作;

2、与郴州市中心城区协调郴江河及相关水系水环境保护,确保水质达Ⅲ类标准,以及五大连池、郴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 3、落实沿许资公路经镇区铺设燃气管线的预留通道,并在镇区规划预留燃气调压站位置; 4、落实经镇区的城北—裕农110Kv高压走廊; 5、与白露塘镇协调梁马公路建设工作;

6、与郴州中心城区、桥口镇、五里牌镇、资兴市协调公交线路开通工作。

第九节 镇域近期建设规划

第六十二条 村镇建设重点

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先导、要素集聚为基础、产业发展为支撑、城乡一体化为目标,突出扩容提质,重点突出新镇区建设。加快许资公路(造香公路段)、梁马公路沿线行政村建设,组织协调好村庄居民点建设。

第六十三条 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抓好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完善农村生态体系,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1、与资兴市协调许资公路建设工作;

2、与郴州市中心城区协调郴江河及相关水系水环境保护,确保水质达三类标准,以及五大连池、郴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 3、与白露塘镇协调梁马公路建设工作;

4、与郴州中心城区、桥口镇、五里牌镇、资兴市协调公交线路开通工作。 5、与郴州市中心城区协调好供水、垃圾处理、燃气、殡葬设施等问题。

第六十四条 公共设施建设

继续加强农村教育设施建设,改善办学环境。 重点建设村级文化、卫生、体育设施配套项目。

第六十五条 村庄整治

推进村庄整治,将“五清五改五通五化”作为重中之重,即清垃圾、清水沟、清林带、清庭院、清路障;改房、改院、改灶、改圈、改厕;通路、通水、通电、通信、通广播电视;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 同时实施“门前五包、门内达标”: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看护、包秩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第四章 镇区规划

第一节 镇区发展目标

第六十六条 镇区发展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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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期限内,将许家洞镇区建设成为温泉旅游、文化和生态休闲旅游为主导,商贸、物流、种植业发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突出的现代化宜居城镇,打造成郴州市北部的重要卫星城镇。

第六十七条 镇区发展分目标

1、温泉旅游、文化和生态休闲旅游基地:依托许家洞镇良好的温泉资源打造温泉小镇、利用郴江河两岸较广湿地公园及711矿近现代核工业基地遗址,主推文化和生态休闲旅游;保护改造郴江河,以发展垂钓、休闲为主的旅游。

2、郴州市北部物流次中心:依托京港澳高速公路郴州北互通口、京广铁路许家洞货运站以及改扩建的许资公路(造香公路段),发展以物流为主的客货运交通节点,打造郴州市中心城区北部的重要卫星城镇。

3、现代化农业产业基地:依托现有联盟、清泉、天堂为主的葡萄基地,以焦冲、袁家、何家为主的茶油基地,许家洞、黄草的菌类蔬菜,打造许家洞现代化农业产业基地。

4、宜居宜业城镇:加强镇区各项服务功能,改造郴江河,建设郴江河铜坑湖至许家洞段五大连池中的 “联盟池”和“天堂池”,建设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宜居城镇。

第二节 镇区职能、性质与规模

第六十八条 镇区职能、性质

1、镇区职能

(1)郴州市北部的重要卫星城镇;

(2)郴州市北部温泉旅游、生态和文化休闲旅游基地及物流中心; (3)许家洞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镇区性质

郴州市北部的重要卫星城镇、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温泉旅游、生态和文化旅游为主导,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和区域物流为辅的现代化城镇。

第六十九条 镇区人口规模

近期(2015年):0.60万人; 中期(2020年):1.0万人; 远期(2030年):2.0万人; 远景(2050年):2.80万人。

第七十条 镇区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2015年):0.66k㎡,人均用地110.0㎡/人; 中期(2020年):1.05k㎡,人均用地105.0㎡/人; 远期(2030年):1.97k㎡,人均用地98.5㎡/人; 远景(2050年):2.66k㎡,人均用地95.0㎡/人;

第三节 镇区空间发展与控制

第七十一条 镇区土地利用控制

1、镇区规划范围

镇区规划范围东起京港澳高速公路,西至联盟村、711矿区,南靠苏仙岭风景区,北临许家洞镇清泉村、黄草村,规划区范围总面积为2.69k㎡,建设用地面积为1.97k㎡。

2、镇区规划建设区占用耕地37.0ha,规划在镇域范围内新开垦耕地37.0ha以上,实现占补平衡。

第七十二条 空间管制

综合生态适宜性、工程地质和资源保护等方面因素,明确划定已建区、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指导城镇开发建设行为。 1、已建区

已建区包括现状城镇建成区和村庄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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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区一般保持现状,环境质量和开发强度较低的可以进行开发改造。 2、禁建区

禁建区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建设行为,任何不符合资源环境保护要求的建筑必须限期搬迁。 禁建区包括:河流湿地及镇区水系绿化带、坡度大于25%的山体、基本农田保护区、镇区绿线控制范围。 3、限建区

限建区多数是资源环境重点保护地或敏感区,将根据资源环境条件进一步划分控制等级,科学合理地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城镇建设用地选择应尽可能避让。对于限建区内的城镇建设,应按照相关保护要素提出具体建设限制标准,严格控制发展、严格实施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补偿政策,达到相应的保护要求。

限建区包括:镇区以外河流湿地生态控制区、地下水源防护区、行滞洪区、坡度15-25%的山体、森林公园及防护林、经济林、地下文物富集区、工程地质不适宜和较不适宜区、采矿区及地下矿产富集区、绿化隔离地区、生态绿地等。

4、适建区

适建区是城镇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建设行为也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满足各类保护区的标准要求。

已建区、禁建区、限建区以外的地区为适建区。

第七十三条 “四线”控制

为加强对城镇不可再生的自然生态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维护城市安全,以定性、定量和定位的方式划定城市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的用地控制范围,并提出相应的空间管制要求。

1、城镇绿线

城镇绿线是指城镇各类绿地,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范围的控制线。

城镇绿线范围内的所有绿地必须按照《镇规划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有关部门不得擅自批准在城镇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城镇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城镇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镇区绿线控制范围包括镇区内郴江河两岸沿河绿地、马岭河两岸沿河绿地、京广铁路防护绿地、京港澳高速公路防护绿地以及镇政府后山公园等。

2、城镇蓝线

城镇蓝线是指为加强对城镇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镇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提升城市人居生态环境,需要确定的河、湖、库、渠、湿地、滞洪区等城镇河流水系和水源工程的保护与控制的地域界线,以及因河道整治、河道绿化、河道生态景观建设等需要而划定的规划控制区。

城镇蓝线划定应统筹考虑城镇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的完整性、协调性、安全性和功能性,满足堤防建设、防洪安全、原水供应、环境保护、景观营造、生态修复的需要,并遵循强制性、可操作性和动态性原则。城镇蓝线划定对象包括河道、水库(湖泊)、滞洪区和湿地(包括公园湿地)、大型排水渠、原水管渠等5大类。

在城镇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1)违反城镇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2)擅自填埋、占用城镇蓝线范围,破坏河流水系与水体、水源工程、从事与防洪排涝、水源工程保护要求不相符合的活动;(3)影响蓝线保护范围内设施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活动;(4)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擅自建设与河道防洪滞洪、湿地保护、水源工程安全无关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5)其它对城镇蓝线保护与控制构成破坏的活动。

在蓝线管理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1)设置阻碍行洪物体或围垦、种植阻碍行洪植物;(2)堆放、倾倒余泥渣土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或阻碍行洪的物体;(3)堆放、倾倒、掩埋或排放污染水体的物质;(4)清洗装储过油类或有毒物的车辆、容器等污染水质的物品;(5)其他妨碍蓝线管理的行为。

镇区蓝线控制范围主要为镇区内郴江河(含联盟池、天堂池、湿地公园)、马岭河等。 3、城镇紫线

城镇紫线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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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整体性、差异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与延续性原则,将市(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以及部分保存完好的传统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划入城镇紫线范围,包括:(1)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界线: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地段和建设控制的地区;(2)历史建筑的保护界线:历史建筑本身的保护范围和风貌协调区。

城镇紫线内的各项建设必须坚持保护真实的历史文化遗存,维护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的原则。历史建筑的维修和整治必须保持原有外形和风貌,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不得影响历史建筑风貌的展示。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工程,对保护范围内有碍景观的非文物建筑的拆除、改建以及为文保单位本身复原、配套而进行的建设工程,必须经文物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在保护范围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取土、开矿、采石、拦河截溪、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违章搭建、私设广告和其他有碍观瞻、破坏环境风貌的活动。确因特殊需要必须兴建其它工程、拆除、改建或迁建原有古建筑及其附属建筑时,需经市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它建设工程必须经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同意。

历史文化街区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在建设控制地带内,禁止破坏性的拆除、爆破、挖掘、填河等工程。新建、改建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其风格、高度、体量、色彩均须与文物建筑相协调,其设计方案经市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镇区紫线控制范围主要为镇区南部(京港澳高速公路以西)的南仙寺等历史建筑。 4、城镇黄线

城镇黄线是指对城镇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镇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包括交通设施、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燃气设施、防灾设施以及其它设施等九大类设施用地控制范围。

城镇黄线的划定遵循“全面覆盖、完善系统、远近结合、节约用地、保持延续”的原则。

在城镇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1)违反城镇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3)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镇基础设施;(4)其他损坏城镇基础设施或影响城镇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城镇黄线一经划定并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镇黄线内土地的,在不影响城镇基础设施实施建设和安全正常运转情况下,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城镇黄线划定前,在城镇黄线范围内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由镇政府依法收回用地并给予补偿;城镇黄线范围内已建合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改建和扩建,应按照基础设施建设时序,由镇政府适时依法收回用地并给予补偿。

镇区黄线控制范围主要为镇区内部四个社会停车场,消防站、公交首末站、加油站、高位水池及加压泵站、燃气调压站等。

第四节 镇区总体布局

第七十四条 用地发展方向

镇区平均海拔125-150m,东、南侧临山,不适宜再扩展,宜往西向联盟村、清泉村一带延伸。

第六十八条 布局结构

总体上形成“一轴一带两片五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轴:沿造香路发展轴。 一带:沿郴江河滨水风光带。

两片:指郴江河分隔成的东部马岭居住片区和西部联盟居住片区。

五组团:指以造香路、马岭路以及郴江河为界线,分为北部物流组团、东部居住组团、中部居住组团、中部配套组团、西部居住组团。

第七十五条 居住用地布局

1、规划至2030年,居住用地67.57ha,占城镇建设用地的34.22%,人均用地指标33.79㎡。

2、居住用地代码为R,分为一类居住用地(R1)和二类居住用地(R2),许家洞镇区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 3、居住用地主要集中布置于镇区的中部和西部。 4、居住用地内不得安排工业项目。

5、按照《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要求,进行住宅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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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老镇区应以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水平为目标,逐步加以改造,并应注意控制居住用地的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改善环境质量。

7、积极建设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其比例达到40%左右,廉租房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套 以内,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套左右。

第七十六条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对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公共服务设施应予以优先安排,提供用地保障。按照“调整结构、分级配置、布局均衡”的原则安排公共设施系统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代码为C,分行政管理用地(C1),教育机构用地(C2),文体科技用地(C3),医疗保健用地(C4),商业金融用地(C5),集贸设施用地(C6)。

规划以指标控制为主,注重规划的引导性。

规划到2030年,公共设施用地达到30.60ha,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5.50%,人均用地15.30㎡。 1、行政管理用地:

规划到2030年,行政管理用地4.78ha,约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2.42%。

近期保留镇政府办公用地,远期将镇政府迁至谢家湾路与许家洞路交叉口的东南面,原镇政府调整为镇医院用地,规划调整镇属行政管理设施,在有条件的地段集中布置,提高行政运作效率。

在镇区布置行政管理用地,加强对镇区的服务与管理。 2、商业金融用地:

规划到2030年,商业金融用地5.25ha,约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2.66%。

规划在老镇区的中部形成镇级商业中心,在居住组团内布置相配套的商业金融用地,形成分级明确、配套完善的商业金融网络。此外,利用较好的温泉资源打造温泉小镇,并结合温泉小镇设置商业中心。

3、文体科技用地:

规划到2030年,文体科技用地11.17ha,约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5.66%。 规划在镇区共布置三处文体科技用地,其中含温泉度假区用地10.04ha。 4、医疗保健用地:

规划到2030年,医疗保健用地3.51ha,约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1.78%。 规划对现状许家洞镇卫生院进行改造、扩容,使之达到6床/千人的标准。 5、教育机构用地:

规划到2030年,教育机构用地4.78ha,约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2.42%。

规划保留原有教育科研用地,并进行改造扩建,重点改造许家洞学校,并结合学校在其北面设镇中心幼儿园,规划在造香路与规划三路交叉口附近设完全小学和幼儿园各1所。

6、集贸设施用地:

规划到2030年,集贸设施用地1.11ha,约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0.56%。 规划在马岭路与规划二路交叉口的西南位置设集贸市场。

第七十七条 仓储用地布局

规划到2030年,仓储用地10.59ha,约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36%。

规划在郴江河以西,711矿区以北的站场路两侧利用对外交通条件较好的地块布局物流仓储用地,该部分仓储用地临近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郴州北互通口以及造香公路。

第七十八条 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

建立由地下人防设施、地下停车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贮存设施、市政管线工程等组成的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体系,综合考虑地面土地的使用性质和建筑功能,做到地面地下相互协调,实现地下空间集约化利用。

规划地下空间平时作为商业、市政、社会停车、公园、体育场等空间,兼作人防设施,分别位于旧城的商业中心和新城的行政中心、公园、社会停车场、体育场等空间的地下。

新区开发必须按相关要求配套建设地下人防设施,并要求配套停车泊位数的90%设在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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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影响城镇广场正常使用和不破坏城镇公园景观风貌的前提下,鼓励开发利用城镇广场、公园的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场、商场、仓库等,服务周边居民。

城镇建设中鼓励利用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第七十九条 旧城更新与改造

1、旧城更新的方向

优先发展第三产业,相应增加公共设施用地,尤其是文化娱乐、金融、服务等三产用地。 尽可能增加绿地和广场等外部公共开敞空间。

充分尊重原有城镇路网格局,局部狭窄或不畅路段予以拓宽或改线;对旧城区内的小街、小巷按规划道路系统进行适当调整。 逐步完善老镇区内给排水、电力电信、环卫、环保、消防等设施。 2、改造分区

老镇区划分为引导建设区和综合改善区两种不同的发展分区,针对不同的分区在用地功能、开放空间营造等方面推行不同的发展策略。

引导建设区:主要是老镇区的商业区和行政区,该片区的地段应按照新建标准执行,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可按二类高层控制。

综合改造区:主要指老镇区的居住片区,要改善整体环境,建立绿色开放空间体系,加强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绿地率不低于25%。 3、改造策略

统一规划、合理控制进度,保持城镇建设的连续性和自然的城镇秩序。

建立一定的指标控制体系,拟定合理的旧城区改造的容积率、绿地率、日照间距、建筑密度等技术经济指标。 有效控制旧城区中居住用地开发项目的数量、规模与定位等,特别注意人口容量控制。 编制旧城改造详细规划,明确近、远期改造目标与任务。

第八十条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

综合评定城镇环境对土地开发强度的承载能力,城镇用地区划类型及控制要求如下:

1、中低密度区:主要指城镇公园和郊野公园附近地区及村民安置区,控制建筑高度。建筑密度:30~35%,建筑高度:12~20m,容积率:0.8~1.5。

2、仓储物流区:建筑密度:30~48%,建筑限高:12~24m,容积率:1.2~1.8。

3、中高密度区:指城镇重要公共空间节点地区,是城镇对外展示的窗口和最具有活力的地区,该地区鼓励复合利用土地,形成多样性的城市环境和景观,塑造现代城市形象。建筑密度:30~40%,建筑高度:15~30m,容积率:1.8~2.5。

第五节 镇区对外交通规划

第八十一条 过境交通规划

构建梁马公路、许资公路(造香公路段)两条道路,在镇区北面的许家洞村二组设京港澳高速公路郴州北互通口,组成城镇区的对外交通联络干线。通过对过境交通的改道,减少对外交通与城镇交通之间的相互干扰。至2030年对外交通用地达到9.82ha,人均对外交通用地4.91㎡。

第八十二条 交通枢纽规划

1、公路客运站:规划在许家洞镇马岭居住组团(马岭路和造香路交叉口的西南侧)规划公交首末站结合公路客运站统一建设。 2、铁路货运站:规划保留扩建现有的许家洞铁路货站,完善功能,作为重要的货运通道。

3、水运码头:在郴江河东岸,许家洞老镇区规划一处水运码头,作为许家洞水路运输的中转站,并为旅游开发水上游线服务。

第六节 镇区道路交通规划

第八十三条 道路系统

规划至2030年,道路广场用地30.54ha,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5.47%,人均道路广场用地15.27㎡。 道路系统由主干路、干路、支路和巷路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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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网结构

镇区构建“两横三纵”的道路骨架:

“两横”即马岭路、谢家湾路,设计车速30—40km/h,道路路幅为18-24m。

“三纵”即许家洞路、造香路和站场路,设计车速30—50km/h,道路路幅分别18-24m。 2、路网间距

主干路间距为≥500m;干路间距为250--500m;支路间距为120--300m;巷路间距为60--150m。 3、道路交叉口

镇区内道路除许家洞路与造香路因高差较大采用立体交叉(即造香路以高架形式上跨郴江河和许家洞路)外,其余道路原则上均采用平面交叉,两条道路交叉的角度控制在60-90度之间,减少四条以上道路交叉,按规划合理组织镇区交通,确定道路交叉口形式。

第八十四条 交通设施

1、道路交通广场

结合公共设施共规划道路交通广场2处。 2、加油站、清洗站

在规划建设区的对外出入口规划加油站点;清洗站则可结合停车场、客运站和加油站统一布置。 3、公共停车场

规划镇区共设置2处社会公共停车场。镇区停车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规划的居住用地内应配置相应停车场地。停车场总面积中,80%应为机动车停车场。在机动车停车场中,地面停车场按每个车位25~30㎡计。

4、建筑退让

应严格控制道路红线宽度,道路两侧建筑按其性质、高度不同实施后退道路红线控制:主干路为5-10m,干路为4-8m,支路为3-5m,临造香路村民安置住房需退后道路红线≥20m,其余临造香路地块内建筑需退后道路红线≥10m。

第八十五条 公共交通发展规划

1、公共交通发展目标

建立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形成人性化、智能化、无污染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力争到规划期末公交出行占到居民出行总量的50%。 2、公共交通线网规划

保留中心城区—许家洞4路公交线路 新开镇区—各中心村、镇区内环形公交线路。 3、公交站场设施规划

规划在许家洞镇马岭居住组团(造香路与马岭路交叉口的西南侧)规划公交首末站结合公路客运站统一建设。

第七节 镇区绿地系统和景观风貌规划

第八十六条 规划目标

1、规划至2015年,绿地率不低于3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8㎡;至2030年,绿地率不低于35%,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5%,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13.0㎡。

2、至2030年镇区绿地与广场面积达到49.76公顷(其中绿地面积为46.09公顷,广场面积为3.6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5.20%。公共绿地面积26.3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3.33%,人均公共绿地13.17㎡。

第八十七条 绿地布局结构

利用现有的水域、山体等自然条件形成点状、块状和面状绿地,再通过道路的线状绿化串连,构成点、线、面一体化的绿地系统。

规划镇区绿地系统结构为“一心一环三带五节点”。

一心:即以郴江河、许家洞路和天堂池形成的滨河湿地公园中心。 一环:环镇区外围的生态林地。

三带:主要指郴江河和马岭河的两条滨水景观绿带,以及沿造香路两侧的道路景观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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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点:分布在镇区公园绿地及各主要道路的景观节点。

第八十八条 绿地布局规划

1、公共绿地

综合公园:郴江河与许家洞路“联盟池”、“天堂池”的湿地景观公园。利用镇政府东侧现状山体建设1处郊野公园。 带状绿地:沿主干路、郴江河两侧控制10-60m的绿化带,沿干路两侧一般控制3-5m的绿化带。 街头绿地:以绿地为主的公共游憩场所,面积不小于400㎡,其中绿化占地比例不小于70%。

广场绿地:结合广场的功能及其规模,配置绿化种植区域。以绿化为主的广场,绿化占地比例应不小于20%。 2、道路绿化

园林景观路的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小于24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3、居住区绿化

旧城区绿地率不低于25%。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5%。 4、附属绿地

老镇区的单位绿地率规划指标按所属用地的条件和性质分别控制为20-30%;镇区新开发地区按30-35%控制。卫生院、文化科研单位必须保证有35%以上的绿地面积;学校的绿地率应达到45%,商业中心绿地率不低于20%且集中绿化率不小于8%。

5、防护绿地

在城镇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叫防护绿地。 高压走廊绿带按高压走廊规范要求设置。

京港澳高速公路和京广铁路两侧在建设中应分别控制不小于50m、30m的防护绿带。 污水处理厂四周设20-30m的卫生隔离带,水渠两侧不小于7.5m设防护绿带。 设置于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之间设宽度不小于20m防护绿带。 6、其他绿地

其它绿地主要包括被建设用地包围的规划保留的不适宜城镇建设的山体等生态绿地和建设用地外围的风景区、自然山体、保留农田等生态绿地,生产绿地在镇区外布置。

第八十九条 生态圈

镇区生态圈由镇区外围山岭围合而成。

生态圈要加强封山育林和森林防护,为城市提供绿色屏障。

第八节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第九十条 给水

规划至2030年,人均综合用水350L/日,镇区总用水量为7000T/日。 近远期水源采用郴州市南岭大道市政管网供水。 对老镇区进行管网改造更新,远期形成环网配水。

第九十一条 排水

1、污水

逐步建成独立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和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率,保证镇区内的水系及其周围相关水系的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

规划污水量为给水量的80%计,则污水量为5600 T/日。

规划在镇区北部的郴江河西岸(清泉村境内)建设污水处理厂,用地1.5公顷,处理污水能力9000T/日。(考虑到711矿区无专门污水处理厂,考虑将711矿区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许家洞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至2030年,711矿区人口预计为1万人,其污水量约为2800T。)

污水排水管线布置在道路人行道以西、以北,并敷设在快车道下。 2、雨水

雨水排放基本以分片收集,就近排入郴江河和马岭河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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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用地计算表 类别代号 用地名称 现状年人 规划年人 面积(h㎡) 比例(%) 人均(㎡/人) 面积(h㎡) 比例(%) 人均(㎡/人) R 居住用地 12.32 30.53 35.20 67.57 34.22 33.79 R1 一类居住用地 0 0.00 0.00 8.14 4.12 4.07 R2 二类居住用地 12.32 30.53 35.20 59.43 30.10 29.72 C 公共设施用地 11.38 28.20 32.51 30.60 15.50 15.30 C1 行政管理用地 1.05 2.60 3.00 4.78 2.42 2.39 C2 教育机构用地 2.26 5.60 6.46 4.78 2.42 2.39 C3 文体科技用地 2.25 5.58 6.43 11.17 5.66 5.59 C4 医疗保健用地 1.56 3.87 4.46 3.51 1.78 1.76 C5 商业金融用地 3.18 7.88 9.09 5.25 2.66 2.63 C6 集贸市场用地 1.08 2.68 3.09 1.11 0.56 0.56 W 仓储用地 0.54 1.34 1.54 10.59 5.36 5.30 W1 普通仓储用地 0.54 1.34 1.54 10.59 5.25 5.30 T 对外交通用地 9.82 24.34 28.06 9.82 4.97 4.91 T1 公路交通用地 0.00 0.00 0.00 0 0.00 0.00 T2 其他交通用地 9.82 24.34 28.06 9.82 4.97 4.91 S 道路广场用地 4.02 9.96 11.49 30.54 15.47 15.27 S1 道路用地 4.02 9.96 11.49 26.87 13.61 13.44 S2 广场用地 0 0.00 0.00 3.67 1.86 1.84 U 工程设施用地 0.04 0.10 0.11 2.25 1.14 1.13 U1 公用工程用地 0.04 0.10 0.11 1.59 0.81 0.80 U2 环卫设施用地 0.00 0.00 0.00 0.11 0.06 0.06 U3 防灾设施用地 0 0.00 0.00 0.55 0.28 0.28 G 绿化用地 2.23 5.53 6.37 46.09 23.34 23.05 G1 公共绿地 2.23 5.53 6.37 26.33 13.33 13.17 G2 防护绿地 0.00 0.00 0.00 19.76 10.01 9.88 建设用地 40.35 100.00 115.29 197.46 100.00 98.73 E 水域及其他用地 218.22 71.16 E1 水域 42.16 38.68 E2 农林用地 176.06 32.48 H14 村庄建设用地 10.05 规划范围面积(h㎡) 268.62 注:镇区现状(2012年)人口为0.35万人,规划到2030年为2.0万人。

附表二

镇域现状村庄人口规模一览表

名称 村庄人口(人) 人口密度(人/k㎡) 比率(%) 排序 许家洞村 844 304.62 11.68% 6 清泉村 1213 158.49 16.79% 1 天堂村 845 134.10 11.70% 5 联盟村 942 175.68 13.04% 4 黄草村 1084 118.90 15.01% 2 袁家村 658 122.44 9.11% 7 何家村 587 95.29 8.13% 8 焦冲村 1050 134.02 14.54% 3 合计 7223 142.82 100% 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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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镇域村庄布点规划一览表

行政村 改扩建型村 保留型村 迁移型村 新建型村 许家洞村 早禾田、谢家湾 清泉村 孙家洞、谭家湾 响水垄、大芒铺、邓家坳 喻家寨、冯家、山步南 喻家寨 天堂村 王家 邱家、万家、方冲、天堂、蛇形垄、棉花岭、大茅坪 联盟村 樟木垅 砂子岗、武家垄、何家井、杨家湾、朱家 黄草村 下洪滩、上黄谢家、孙家湾、钟家冲、李家湾、草、刀冲牛家 曹家 新村 袁家村 花屋里、王家、杨泥冲、蔡家冲、崔家、李家湾 江家坳、江家、小桥下、上何家何家村 湾、新屋上何家、何家村林场、 江背塘 下陈家、罗家、新屋里、高家、上陈家、下喻家、焦冲村 彭家、上喻家 黎家、江家、一板桥、高家垄、何家坳、雷公井、欧家 金沟岭、白上岭坳下、梨头嘴 附表四

镇域村镇职能结构一览表

职能类型 个数 村镇划区 主 要 职 能 综合型 1 许家洞镇区(许家洞村、联盟村) 全镇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 农旅型 2 清泉村,黄草村、天堂村 以生态旅游业和农业种植为主,适当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 农贸型 3 袁家村、何家村、焦冲村、天堂村 以现代农业种植、农业贸易为主,适当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 附表五

镇区建设用地适应性评价表

用地名称 坡度控制 用地面积(公顷) 比例(%) 已建区 40.35 7.68 适建区 0.1%-15.0% 139.77 26.60 限建区 15.0%-25.0% 94.52 17.98 禁建区 25.0%以上 251.05 47.74 总计 525.69 100

附表六

镇区道路规划一览表

等编级 号 名称 起止地点 红线宽度(m) 车道(m) 人行道(m) 长度 面积 (m) (㎡) 主 1 造香路 规划三路-京港澳高速 38 6×3.75 2×.55 4601 174838 干 2 许家洞路 造香路-京广铁路 15 2×4.5 2×3 1404 21060 路 京广铁路-早禾田路 18 4×3 2×3 640 11520 3 马岭路 造香路-站场路 18 4×3 2×3 560 10080 干4 谢家湾路 许家洞路-京港澳高速 24 4×3.5 2×5 710 17040 路 路 5 站场路 马岭路-京港澳高速 15 2×4.5 2×3 1533 22995 支6 规划路1 许家洞路-规划二路 12 2×3.5 2×2.5 202 2424 路 7 规划路2 马岭路-谢家湾路 15 2×4.5 2×3 306 4590 8 规划路3 造香路-联盟4组 15 2×4.5 2×3 614 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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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4u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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