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油库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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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油库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灯塔油库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灯塔油库 二○一三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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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油库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保障油库运营期间的设备和人身安全,提高应对运营期间期间突发环境事件处理能力,高效有序地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和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大运为主;全面预防、重点保障;统一领导、快速反应;依法规范、科学决策;资源整合、协同合作。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9年5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998年1月1日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6月1日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09年5月1日施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总体应急预案 2006年1月8日施行。 贵州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黔字监应急[2011]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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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适用范围和时间 1.4.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处置灯塔油库内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突发环境事件。具体包括: 1、水环境污染事件。

2、大气环境污染事件。

因油库事故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 3、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弃物环境污染事件

油库发生的溢油污染,油料运输过程中因交通意外等原因引发的溢油污染事件;

4、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 1.4.2核心控制区域

油库所在的铜仁市碧江区灯塔办事处坳上坪村半径3公里范围内区域,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1.5重点风险分析

1.5.1主要危险物质分析和重大危险源辨识

1.5.1.1灯塔油库重点要害部位及存量(灯塔油库重点要害部位划分图详见附图2)

灯塔油库储存的油品为汽油、煤油和柴油,其存量与分布如下: 1#罐储存柴油,为立式内浮顶油罐,容积为1000m3; 2#罐储存汽油,为立式内浮顶油罐,容积为100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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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罐储存汽油,为立式内浮顶油罐,容积为2000m3; 4#罐储存汽油,为立式内浮顶油罐,容积为2000 m3; 5#罐储存柴油,为立式拱顶油罐,容积为3000m3;

6#罐储存柴油,为立式拱顶油罐,容积为3000m3,1-6号油罐布置在同一罐组堤内。

7#罐储存煤油,为卧式油罐,容积为80m3;

8#罐储存煤油,为卧式油罐,容积为80m3,7号和8号油罐布置在同一罐组内,目前该储油罐已停用。

灯塔油库总容积为12160m3。 1.5.1.2危险物质特性分析

油料,特别是轻质油料,具有较强的挥发性和扩散性,具有易燃、易爆特性,具有易积聚静电和热膨胀性,正是由于这些特性的存在,使它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灯塔油库主要储存汽油、煤油和柴油,其危险特性分述如下:

汽油:为GB3.1类易燃液体,(31001)

(1)危害健康:吸入汽油蒸气能引起头痛、眩晕、恶心、心动加速等现象,吸入大量蒸气时,会引起严重的中枢神经障碍。空气中浓度为0.02%(体积分数)时,对敏感的人有轻度的症状。长期皮肤接触工业性汽油会产生脱脂作用。误饮汽油会引起呕吐、消化道的黏膜敕症状,进而出现抽搐、不安、心力衰弱、呼吸困难。

(2)燃爆危险特性:汽油闪点为-43℃,自燃点280~456℃,蒸汽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强氧化剂有引起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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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的危险。爆炸极限1.4%~7.6%。

(3)急救措施和灭火方法

急救措施:吸入蒸汽的患者应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皮肤接触用肥皂彻底洗涤。误服立即漱口,急送医院救治。

灭火方法:小面积可用雾状水扑救,面积较大时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砂土、水泥灭火。

煤油:为GB3.3类易燃液体(33501)

(1)危害健康:毒性与汽油相似,但对皮肤、黏膜的刺激性较强。

(2)燃爆危险特性:易燃,闪点≥40℃,自燃点,210℃,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1.4%~7.5%,遇高热、明火、氧化剂有燃烧的危险。

(3)急救措施和灭火方法

急救措施:吸入蒸汽的患者应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皮肤接触用肥皂彻底洗涤。误服立即漱口,急送医院救治。

灭火方法:小面积可用雾状水扑救,面积较大时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砂土、水泥灭火。

柴油:可燃液体

(1)健康危害:吸入柴油蒸气能引起头痛,皮肤接触会发红,眼睛接触会发红、刺痛;误饮会恶心、肚痛、严重时会造成呼吸困难。

(2)燃爆危险性:自燃点350~380℃,爆炸极限为0.6%~6.5%,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爆蒸气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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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急救措施和灭火方法

急救措施: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休息。食入,清洗嘴、喉,就医。

灭火方法:干粉、水成膜泡沫,泡沫、二氧化碳。 1.5.1.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汽油、煤油、柴油贮运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因素和潜在的危险、危害,如果不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就无法保障生产安全,会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该油库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如下:

(1)火灾爆炸危险

汽油、煤油为易燃易爆物质,与空气可形成混合性爆炸物,遇明火或火花会引起火灾爆炸危险。柴油为可燃液体,具有火灾危险,遇明火即燃烧,火焰传播速度较快,具有安全生产性。若油中含有水分,则可能发生喷溅现象,而且具有复燃性。因此该油库在储运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危险。

(2)泄漏危险

因进油管线及出油管线内含有油料,如遇地震、设备阀门损坏等原因可能造成管线内油料泄漏,污染环境。 1.5.1.4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登记建档和上报备案。现对灯塔油库储存的油品进行分类和确认,并根据国家标准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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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油库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1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

危险物质确定

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2002年版)(国家安监局2003年第1号),确定储存区存在的危险物质,再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中列出的爆炸性物质,易燃物质,活性化学物质和有毒物质4类危险物质表,来确认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物质。

I单元划分

根据灯塔油库的实际情况,以独立的储罐组为危险单元。 II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III重大危险源辨识指标

贮存区内储存的危险物质,其数量等于或超过标准中规定的临界量,即定为重大危险源。 2.重大危险源事故后果模拟分析

由于3#汽油储罐容积2000m3,所形成的液池面积最大,故本次模拟分析选取3#汽油罐作为分析对象。该罐区设高1.4m的防火堤,如果油品泄漏后流到地面形成液池,遇到火源燃烧会形成池火灾。池火灾的主要危害来自火焰的强烈热辐射。故选用汽油池火灾模型对该罐组事故后果进行模拟分析,依据稳态火灾作用下热通量伤害准则来确定各个伤害及财产损失半径,为重大危险源分级提供依据。经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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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辐射的不同入射通量所造成的损失

入射通量 对设备的损坏 kW/m2 操作设备全部损37.5 坏 在无火熖,长时25.0 间辐射下,操作设备损坏 有火熖,木材燃12.5 烧 4.0 1.6 对人的伤害 备注 在10s内有1%死亡,1min1、25 kW/m2为内100%死亡 木材燃烧的最低能量。 10s内造成重大烧伤,1min2、12.5 kW/m2内100%死亡 为塑料熔化的10s内造成1度烧伤,1min最低能量。 内100%死亡 重伤 轻伤 油罐区池火灾模拟结果

计算模型 死亡半径R1(m) 重伤半径R2(m) 财产损失半径R( 3m)池火灾 22.1 55.3 31.3 3.重大危险源等级

重大危险源等级是依据可能导致事故后果模拟分析得出的死亡半径、重伤半径和财产损失半径内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进行划分,其划分标准见下表。将罐区重大危险源周边情况与重大事故后果模拟分析结果相结合,对灯塔油库储罐区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

重大危险源等级划分标准

重大危险源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死亡人数(人) ≥30 10-29 3-9 重伤人数(人) ≥100 50-99 10-49 8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10000 5000-10000 1000-5000 灯塔油库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级 1-2 ≤9 <1000 罐区与周边环境的间距及人员、财产分布情况

与重大危险源所处周边建筑物名称 的方位 储油罐区南面 坳上坪村民组 离危险源人建筑物设施固定距离(m) 数 资产(万元) 200 300

油库储罐区重大危险源等级评估表

项目 计算值 特定半径内作可能伤亡人数 业人员 50人 可能重伤10人 分级结果 坳上坪200 m 村民组 三级 4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分级结果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灯塔油库储存的危险物质中汽油和煤油列入标准中的b类危险物质(易燃物质)。标准规定,汽油贮存区存量等于或大于20t时即定为贮存区重大危险源,灯塔油库汽油储罐总容量为5000m3,单罐最大存量可达2000m3,存在贮存区重大危险源。另,经汽油池火灾模型计算结果分析,在死亡半径、重伤半径内无任何人员及财产损失,财产损失半径内可能造成财产破坏损失约1500万元,因此,灯塔油库的重大危险源等级为三级。 1.5.2其他危险源及分析 (1)洪水

灯塔油库所在的铜仁市,依山傍水,河穿城而过,于2011年5月,本地曾发生大雨洪水,但对油库付油区、接卸泵房、储油区等均无重大损害,未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但在长时期暴雨可能导致油库发生山体滑坡、卸油泵房、付油区被淹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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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林火灾

灯塔油库周围杂树杂草众多,四周又被生活居民区逐渐包围,周围居民如用火不善,引发山木林火灾,极易可能蔓延到油库内,引发火灾等危险。

2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2.1应急组织机构

油库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机构由油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设物质保障组及医疗救护组、抢修组、警戒疏散组、战斗组。

2.2应急组织体系

2.2.1油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运营期间,油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油库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总指挥:罗开云(油库主任)电话13985337383,副总指挥:张勇(油库副主任)电话13595672116、何朝江(主任助理)电话13985852878,成员:油库管理人员及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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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1)协调制定油库突发环境事件管理的政策和实施办法; (2)协调和指导制定突发环境事件专项预案;

(3)组织、指挥和协调开展各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和实施本预案,

(4)决定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5) 组织开展环境事件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 2.2.2专业应急组织及职责

专业应急救援组织 战斗组 负责人 组成人员 职责 警戒 疏散组 抢修组 医疗 救护组 a) 接受救援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负责油库计量员 HSE管理员发生各类应急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抢救、现场接卸班巡视梁巨军 灭火、油品拦截、回收等抢险工作; 员 b) 承担油库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a) 接受救援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负责油库发生各类应急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隔离区秩序维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疏散现场人员门卫 设备管理员和物资、告知周边居民存在的危险,协助政府付油、化验李涛 部门开展周边居民疏散等; 员 b)在事故现场设置安全疏散方向标志; C)承担油库救援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a)接受救援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负责设备设施的抢修,提供应急设备和有关参数,安全维修班维修工 保障抢险用电供及; 长崔道宏 电工 b)承担油库救援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a) 接受救援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抢救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并对伤员初步救护,配合当地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综合管理员开验票员 负责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何朝江 帐务员 器材进入指定地点; b) 承担油库救援应急执行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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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保障组 a) 接受救援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负责油库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所需抢险物资的供应工作,包括抢险设备、消防灭火器数质量管理后勤人员 材、个人防护用品等;保障参与应急救援员杨正宇 驾驶员 工作人员及被疏散人员的生活所需,并提供交通工具 b) 承担油库救援应急执行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3指挥权的衔接

1) 应急预案启动后,油库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转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油库应急总指挥或其指定代理人即为现场应急指挥。 2) 如仓储中心 (或上级)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则现场应急指挥权立即移交给仓储中心(或上级)现场应急指挥。

3) 若当地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介入时,则现场应急指挥权应移交给政府应急管理机构。 3 事故分级、预防和预警措施 3.1事故分级

根据环境污染、人体危害、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将突发环境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I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III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四个等级并实行相应的预警级别。 3.2预防措施

3.2.1运营期间,各相关职能小组定期检查油库功能区(附图3)的消防安全情况、消防器材布置(附图4)、学习和演练巡查线路图(附图5)、油库灭火方案(附图6)、灯塔油库疏散图(附图7)。 3.2.2巡查小组负责每天巡查污染源单位的安全生产记录及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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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

3.2.3巡查小组加大对油库核心控制区域的重点污染源(附图8)的巡查和监管力度,如发现异常,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妥善处理;

3.2.4运营期间,应急监控保障组安排值守人员,配备各种常用应急处置物资,一旦有突发污染事故,迅速进行先期处置。 3.3预警措施

3.3.1 预警等级

根据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受事故影响的范围等,将预警级别由重到轻分为红、橙、黄、蓝四级:

预警级别 Ⅰ级预警 Ⅰ级事故及险情 预判为重大事故,即有可能发生Ⅱ级Ⅱ级预警 事故及险情 预判为较大事故,即有可能发生Ⅲ级Ⅲ级预警 事故及险情 预判为一般事故,即有可能发生Ⅳ级Ⅳ级预警 事故及险情 3.3.2 预警发布、解除

Ⅳ级预警信息由油库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并发布和解除,Ⅲ级及以上预警信息由上级或政府应急机构发布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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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预判为特别重大事故,即有可能发生预警颜色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灯塔油库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3.3预警行动

油库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预测结果及各岗位上报的预警信息,经评估后采取以下预警行动:

1) 2) 3)

符合油库应急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通知各岗位进入预警状态;

指令相关岗位采取防范措施,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4事故报告 4.1事故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急小组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油库应急指挥部或相关部门,再由相关部门报应急指挥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的有关事宜。 4.2现场先期应急

事发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在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应迅速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采取应急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态,防止事故扩大。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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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一般、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油库应急指挥部启动本应急预案。

5.2.2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指挥部启动本应急预案做好处置,及时报市应急指挥机构,建议启动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2基本响应程序

5.2.1接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查明事故基本情况,初步给事故定级,并报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紧急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并将事故基本情况报区政府、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和相关成员单位。 5.2.3本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按应急指挥部要求: (1)组织、协调调查处置组紧急出动,前往现场;

(2)负责通知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参与应急工作

(3)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增派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赶运现场增援或请求上级部门给与技术支持。 5.3响应时间要求

油库应急办公室接突发事件警情后,属于一般、较大的污染事件,30分钟内将基本情况报应急指挥部,属于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15分钟内将基本情况报告应急指挥部,所有级别事件处理完毕后60分钟内将详细情况报告应急指挥部;各专业小组接警后,接报后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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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内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置。15分钟内启动相关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报告应急指挥部。需咨询专家的,30分钟内通知有关专家。 5.4扩大应急

当突发环境事件中衍生出新的污染事件,或污染强度和范围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超出预期的程度时,由应急指挥部启动扩大响应程序,并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6事故应急措施 6.1通用处置措施

6.1.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工作。

6.1.2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突发环境事件需要,启动相关专业应急组。参与处置工作的专业应急组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开展工作。 (1)警戒疏散组应迅速对事故现场实行安全警戒、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及时疏散人员; (2)抢修组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控,组织实施污染物的现场围堵,防止或减少污染物流入水道或扩散到大气环境,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监测等取证工作,确定事故影响程度和类型,按确定后的污染处置方案和救援方案开展相应工作,并对事发地周边区域进行水或大气监测; (3)医疗救护组负责对现场可能受伤的人员进行诊断和救治; (4)专家组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事件等级的判定进行科学评估,为应急工作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并指导应急处理和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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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专项处置措施

6.2.1 水环境突发污染事件,按照本预案的专项预案之一《突发水体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6.2.2 大气环境突发污染事件,按照本预案的专项预案之二《突发大气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6.2.3油库应急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环境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现场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6.2.4接到应急结束指令后,现场指挥部解散,后期处置工作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指导各相关单位继续完成。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7.1.1各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当地的正常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7.1.2调查处理组应尽快清除现场污染物,防止二次污染,尽快恢复到安全状态;

7.1.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配合上级部门对重、特大环境事件区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恢复重建建议。 7.2调查和总结

7.2.1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对事发原因、影响范围、程度、处置经过、评估核实事故所造成损失、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形成报告,并及时报油库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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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区政府对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监察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瞒报、漏报、迟报、不报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3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影响程度和类型,形成事故公告报应急指挥部,经同意报区政府审定,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向媒体和社会统一发布。 8保障措施

8.1应急队伍建设保障

8.1.1运营期间,为进一步提高油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立足现有应急资源,整合运营期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体系,统一指挥和调度。

8.1.2为确保运营期间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应急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贵州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8.2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要优先保障运营期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经费。 9预案编制和培训演练 9.1预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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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是油库运营期间环境质量保障方案的一部分,由油库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并于2013年10月底完成并付诸实施。 9.2培训演练

9.2.1油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应急演练、演习,提高各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种队伍要合理部署和配置,完善装备,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9.2.2所有担负应急救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都要按职责组织相应的演练。通过演练,查漏洞、补措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10附则

本预案由灯塔油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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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

根据环境污染、人体危害、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I级)、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II级)、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III级)和一般突发环境污染事件(Ⅳ级)四个等级并实行相应的预警级别。 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2)因环境污染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10000人以上;(3)因环境污染事件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4)因环境污染造成我区主要水源地(划入铜仁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水源)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2、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Ⅱ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l)发生3人(含3人)以上、10人(含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20人以上、50人(含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环境污染事件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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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4f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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