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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兰\奖创优活动流程图.........................................1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检查评选标准...................1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创优工程参赛预报表.........................1 创优要点.........................................................3 综合赛区会员企业申报白玉兰奖工程评审的暂行办法...................6 现场评审须知.....................................................8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有关条款说明....8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9 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创建上海市白玉兰奖观摩工程的试行办法》的通知....13

\白玉兰\奖创优活动流程图

企业制订创优目标—>协会提供创优指导咨询—>企业向赛区申报创优项目—>各赛区预审评出申报项目—>白玉兰评委会现场检查评选—>投票揭晓预评入选项目—>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经一年使用用户无反映

审核确认—>颁奖表彰

[2006-06-05]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检查评选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的检查评选,根据实物质量的实际水平,按照“三级五档”标准进行评选。

A:无质量缺陷,工艺上有创新,质量有特色,可推荐观摩的工程。 A-:基本无质量缺陷,细部精细,观感质量好。 B+:无明显的质量缺陷,细部处理较好,观感质量较好。 B:有质量缺陷,细部处理较粗,观感质量一般。 C:有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质量问题,有功能性缺陷。

[2007-05-19]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创 优 工 程 参 赛 预 报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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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企业名称(章) 企业地址 电 话 邮 编 联系人姓名 工 程 概 况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址 开 工 时 间 建筑面积(m) 优质结构验收时间 2资质等级 手 机 企业法人 电 话 (万元) 优质结构评定单位 结构类型 竣工时间 工程造价 优质结构情况 区级 结构层次 市级 工 程 施 工 进 度 情 况 简 要 说 明 本 会 预 审 意 见 年 月 日 注:本会地址:海宁路55号长治公寓12楼 邮编200080 联系电话63060114

此表可放大复印使用,须采用B5复印纸

[200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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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要点

关键做到“三个抓”

一、 抓优质结构 二、 抓细部质量 三、 抓成品保护

重点掌握“五个要”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禁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材料和淘汰的产品。 二、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创优规划,加强目标管理。 三、要认真做好施工前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四、要合理安排施工工艺和施工进度的搭接。

五、要不断提高工人的技术操作水平,提高产品一次成活率,降低成本。

现场检查“六须知”

一、初装饰工程土建完成,且已安装好卫生洁具;工程应通水、通电;洗涤盆、浴缸等用水设施应盛水,盛水高度为用水设施高度的2/3。

二、全装饰工程(住宅及公共建筑)必须完成全部装饰并提供空气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 三、住宅群体、群体建筑的总体工程应基本完成,道路、绿化初具规模。

四、申报工程应接受全面检查,建筑工程的外墙、顶层、底层、屋面、地下室为必查项目。 五、配电、泵房、电梯机房等设备用房,必须全部开启,且各设备系统能正常运行。 六、电梯及消防系统等须完成全部验收。

施工质量(土建)“二十六注意”

室内部分

一、不得在水泥粉刷成品表面刷浆;内外墙装饰面不得空鼓、开裂。

二、水泥地坪不得出现起砂、空鼓、批嵌、开裂等质量通病,块材地坪面不应打磨。 三、初装饰住宅的厨房、卫生间的地坪应低于室内地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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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铝合金、塑钢门窗的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弹性材料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推拉窗的内、外侧窗扇均应装限位装置。

五、玻璃安装应符合安全、使用功能和建筑节能的有关要求。

六、阳台栏杆、栏板、低窗栏杆及楼梯扶手高度、防护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七、初装饰住宅的分户门扇和起居室阳台门扇的下部应预留出地面装修的余量。 八、木门上、下帽不得漏刷油漆,防火门的防烟条不得涂刷油漆。 九、公共建筑的管弄井内应保持整洁,并符合防火要求。 十、顶屋楼梯平台应设置10公分防护反口。 十一、地下室不准冲水洗刷,保持干燥。

室外部分

十二、室外台阶面标高应低于室内地坪面标高;注意控制建筑物室外第一步踏步与路面的高差尺寸。 十三、明沟、散水坡与墙面间应设置伸缩缝,并填嵌弹性材料,明沟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在雨水管下端窨井处形成“月亮湾”。

十四、住宅工程外墙下部应按规定高度和厚度做水泥墙裙,抹纹方向顺直一致。 十五、离室外地坪面较低的地下室采光窗应设置防护措施。 十六、住宅工程的阳台晒衣架、阳台灯安装上下应成直线。

十七、室外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坡道宽度、栏杆高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十八、变形缝应按沉降、伸缩、抗震等不同要求处理,变形缝的两边均应设置沉降观察点。

屋面部分

十九、出屋面门洞上方的雨蓬应居中,上屋面的外开门应有防风装置,铰链、螺丝不得明露、反装。 二十、保温屋面应按要求做排气槽和排气孔。

二十一、卷材屋面的防水卷材不准逆向铺贴,确保长边向和短边向的搭接宽度要求,并保证女儿墙的铺贴高度和转角处圆弧弧度。

二十二、刚性屋面的保护层应设分隔缝,并按规定留设与墙体间的缝隙宽度,并填实密封材料。 二十三、瓦屋面的泛水、瓦伸入天沟、檐沟长度及搭接须符合有关规定。 二十四、出屋面管道根部四周应设附加层,管道上防水层应用金属箍紧固。

二十五、屋面天沟水落口杯上口标高应设置在沟底最低处,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的坡度不应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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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并采用防水涂料或密封材料涂封,其厚度不应小于2mm。 二十六、屋面明露的防水层应作浅色反光涂料处理。

施工质量(安装)“十八注意”

一、各类管道穿越墙、板应设置套管,管道接口不得设置在套管内。

二、给、排水管道不得穿越配电间、卧室,管道不得半明半暗敷设,给水管不应用开口卡作管卡,排水管应坡度正确。初装饰住宅的厨房、卫生间的地漏应略高于该地坪的标高。 三、金属电导管严禁对口焊接连接,不应采用给水管道配件作为连接件。

四、燃气管道暗敷或穿越吊平顶,应严格执行相应技术规定;该吊顶与卫生间、厅、卧室的相邻部位应无相通的缝隙。

五、各类管道及设备上安装的安全阀,阀门把手不得低于水平面,排放口应设在安全排放处。 六、邻近室外易冰冻的部位,如顶层、底层、地下室(包括百叶窗)及无门公用部位的给水管、消防管等均应保温,保温接口应严密、无缝隙。 七、配电柜、电梯曳引机正上方不宜安装灯具。

八、导线应色标正确,连接方式正确可靠,吊顶内无外露导线。 九、固定灯具带电部位的绝缘材料(如圆木等),应耐燃烧和防明火。

十、金属电缆支架、桥架、电缆导管、基础型钢等金属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连接应可靠,接地线截面选择正确。

十一、屋面上不带电的金属导体、幕墙金属构架、建筑高度30m以上金属门窗、金属栏杆应与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相连接,连接方式可靠正确。

十二、屋面上避雷带的截面积不得<100mm2,焊接连接不少于三面,无漏焊、气孔、结瘤、飞溅等现象。

十三、管道和泵(设备)连接处,应设独立支、托架;泵的水平吸入口连接偏心异径管时,要采用上平形式;立式泵不应采用弹簧避震装置;管道伸缩节两端法兰应平行,无高低扭曲现象。 十四、风管、电导管、桥架、线槽、避雷带、管道等过变形缝时应有补偿措施,管道穿越结构伸缩缝,应在墙体两侧柔性连接并设支架,支架应设置在伸缩节外端。

十五、安装后的静止设备应固定,固定装置拆卸部位不应埋设在混凝土或粉刷层内。 十六、防火阀离防火墙表面间距应≤200mm,长边尺寸≥650mm时,应设独立支、吊架。 十七、矩形低压风管单边面积>1.2m2、中、高压风管>1.0m2、圆形风管表面积>4.m2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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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加固措施。

十八、风管系统中,柔性短管的长度应为150~300mm,安装时连接应严密、牢固、无强扭现象。

一个“不提倡”

不提倡住宅工程的室内墙面头角采用铜条、塑料条,踢脚线上口采用塑料条等费工费料的做法。

[2007-05-20]

综合赛区会员企业申报白玉兰奖工程评审的暂行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的申报推荐工作,通过各创优赛区层层组织、选拔。现对综合赛区会员企业的项目申报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赛区:

指除上海建工集团、中建进沪会员企业、浙江省进沪会员企业、江苏省进沪会员企业创优赛区以外,本市和其他中央部属、外地进沪会员企业组成的赛区,称综合赛区。 二、预报办法:

1、综合赛区会员企业应根据年度创白玉兰奖目标,按时填报《创优工程参赛预报表》。

2、遵照好中选优、限额申报的原则,一个企业一般申报一个创优工程,年施工量大,历年工程创优业绩显著的,可适当放宽限额。

3、上半年创优工程的预报截至3月底,下半年创优工程的预报截至9月底,逾期申报均不受理。 4、为了确保白玉兰奖工程申报项目的参赛标准,各企业应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择优挑选项目,严格掌握申报项目的竣工日期,即上半年度申报的工程需在4月底以前竣工,下半年度申报的工程需在10月底以前竣工。 5、《创优工程参赛预报表》送本会工程质量部。 三、预审办法: 1、预审内容

根据白玉兰奖评选办法的规定和申报的《创优工程参赛预报表》,主要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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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的隶属范围和规模; (2)工程应具备的申报条件; (3)工程的竣工标准和时间; (4)工程主体结构等质量情况。 2、预审方式

(1)预审《创优工程参赛预报表》; (2)征询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的意见; (3)现场察看工程的实物质量水平。 3、预审时间

上半年从4月份起,下半年从10月份起,组织专家组集中进行现场察看,根据查看的实际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和申报名额,确定申报参赛项目。

4、经预审,凡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均采用书面通知告知预报企业。 四、申报办法:

具体申报办法按《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执行。 本办法从2007年起实施。

[2007-05-21]

现场评审须知

为了有利于白玉兰奖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平、公正、客观、高效地评选优秀项目,特制定如下须知:

1、项目申报企业向评委介绍工程情况宜简明扼要,重点内容是参赛项目的工程概况和创优特色。现场提供的书面介绍资料要求简洁,不搞彩印和工程照片;参加汇报和陪同人员不宜过多。

2、不搞与现场评审不相适合的仪式,如铺地毯,张挂欢迎标语等,应力求简化形式,提高效率。 3、现场一律不搞水果、糖果等食品招待,更不准搞请客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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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审安排时间紧凑,午休时间不准安排娱乐活动。 上述各项,请参赛企业遵照执行。

[2007-05-22]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有关条款说

为便于理解和掌握《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特对其中部分条款作如下解释:

一、“评选办法”第一章第五条:“市白玉兰奖的申报,一律通过创优赛区进行选拔。”

1、各赛区应于每年3月底前制订好本赛区的全年度创优目标,报协会工程质量部备案,下半年的创优目标如有变动,须在9月底前将调整后的创优目标报工程质量部备案。

2、各赛区如有第一次创优的企业和项目,需专项注明,便于协会加强对这些企业和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和创优指导。

3、各赛区应严格把好预选关,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和竣工的进度标准,以维护“白玉兰”奖的品牌声誉。

二、“评选办法”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单位工程的划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应以设计图中的建筑总平面图和建筑总说明或项目立项批准及其报建手续为依据,不得人为地任意分割或合并,以确保工程结构的连续性和功能完整性。 1、条状建筑因超长而设置变形缝的不论由几个单元组成,均应视作一个单位工程。 2、主(塔)楼与裙房相连,尽管可能设置变形缝,应视作一个单位工程。

3、一个有整体连通式地下空间和多幢地面建筑的项目,原则上要求以群体工程申报。若非同期建成等原因以单体工程申报的,须报协会工程质量部核准,在该单体工程检查时,包括检查该建筑正面投影下的地下空间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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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办法”第四章:工程评审

1、申报工程应接受全面检查,申报单位应事先做好受检准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 2、根据申报工程的具体情况,检查面可按下述标准掌握: ①单幢多层建筑的楼面检查面为100%。

②单幢高层建筑(包括住宅及高层公共建筑)的检查面由检查组在现场随机抽样决定,检查面一般控制在20~30%。

③群体建筑(包括住宅及公共建筑)的检查幢号由检查组在现场随机抽样决定,检查的幢号数一般控制在40~60%,但群体建筑内具有不同功能或不同类型的须按该群体功能类型的划分,每种类型不少于1幢。

3、对随机抽样的工程项目,检查组可根据具体情况指派1~2位检查人员对未抽查到的楼层或幢号进行巡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同样作为打分的依据。

4、当可供检查面小于第2条规定的范围时,取消该工程申报资格。

[2007-05-24]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质量兴业”的宗旨,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倡导科技进步,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市白玉兰奖)是我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受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委托,负责市白玉兰奖的评选工作。 第四条 申报市白玉兰奖工程的企业必须是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并且是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

第五条 市白玉兰奖的申报,一律通过创优赛区进行选拔。赛区分为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和中建总公司、江苏省、浙江省进沪企业分别组成的赛区,以及由其他本市和中央部属、外省市进沪企业组成的综合赛区(综合赛区的会员单位按预报预审的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条 市白玉兰奖的评选一律实行预评制,当年通过预评的工程,通过报刊向社会公告,并经受一冬一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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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考验后,无质量问题反映的,方能予以正式认定。

第七条 市白玉兰奖每年评选两次,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 第八条 申报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从市白玉兰奖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

第九条 市白玉兰奖评选工程范围是:工业、民用和公共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其工程的规模要求如下:

一、8层以上(含8层),且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工程。 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三、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 四、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群体。

五、单项安装工程应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且产值不少于3000万元。

六、单项装饰工程是指对原有建筑的改建,并全面完成工程的整体装饰,且产值不少于5000万元。 七、市政工程具有完整的使用功能,且产值不少于8000万元。 八、绿化面积4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园林绿化工程。 九、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园林建筑群体。

十、学校、厂房、医院、别墅、度假村等每个单体工程未达到评选工程规模,可以群体工程申报,但建筑面积应在20000平方米以上。其他要求还须参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九款的有关条件执行。

十一、个别建筑设计独特,工程质量突出,在社会上有影响的工程,本着严格控制的原则申报推荐。 第十条 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在市外、国外的工程。

二、凡属于地下隐蔽的、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工程。 三、改建历史保护性建筑的工程。

四、已经参加过市白玉兰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 各赛区推荐市白玉兰奖评选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上半年度申报的工程须在4月底以前竣工,下半年度申报的工程须在10月底以前竣工。

二、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部颁、市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设计单位在申报表中须签署评价意见。

三、工程已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或竣工验收手续,建设单位在申报表中须签署推荐意见。 四、经质量监督机构推荐,在申报表中须签署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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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政工程、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大型专业安装工程等,须提供本市相关协会(部门)的评价意见。 六、在施工中未发生重大事故和留有质量隐患。

七、初装饰工程,必须符合市主管部门规定的初装饰竣工标准,并符合交付使用的条件。

八、3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建、住宅、工业厂房及市政工程中的高架道路、立交桥、码头等工程结构必须经有关机构评定为优质结构工程。 九、住宅群体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次建成的住宅群体设施配套,道路绿化等初具规模。

2、住宅群体,除申报面积符合要求外,高层建筑应不少于2幢,多层建筑应不少于5幢,同时群体工程要保持其在总体平面布局上边界清晰,体现完整性和一体性。 3、群体住宅优质结构的比例,其面积或幢数在60%以上。

十、除特大型工程外,一项工程只能确定两个参建单位,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的产值占工程总量的20%以上。 2、完成的分部工程质量达到先进水平。 第四章 申报程序和要求

第十二条 市白玉兰奖的申报程序:

一、会员单位向各自所属赛区申报,由各赛区负责组织选拔和推荐。

二、各赛区对推荐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在《市白玉兰奖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和盖章。 三、向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上半年为五月底,下半年为十一月底。 第十三条 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市白玉兰奖申报表》,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意见并盖章。 二、工程承发包合同。

三、单位工程竣工备案表或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证明。 四、优质结构证书扫描件。

五、民用建筑须按规定提供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以及监理单位对住宅工程外墙保温验收证明等资料。

六、5寸工程主要立面彩照2~3张。 七、工程简易地盘图。

凡申报资料不齐全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第五章 工程评审

第十四条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成立由本会领导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市白玉兰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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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工作,评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评委会的成员适时按需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本会工程质量部,负责对申报资料的核查和评选的组织工作。

第十六条 评委会根据申报资料及对工程实物检查后,进行审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 第十七条 评审工作必须由评委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参加。评委应严格执行评审纪律,秉公评审,如发现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章 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每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市白玉兰奖的总承包(主承建)和参建单位授予白玉兰奖杯和证书,向该工程项目经理授予证书,并对获奖企业通报表彰。 第十九条 获奖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创奖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每年组织编辑《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专辑》,将获奖工程和获奖企业载入上海建筑业发展史册。专辑发至获奖企业。

第二十一条 凡获得市白玉兰奖的工程,在交付使用后,因施工质量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撤销工程所取得的荣誉,收回奖杯和证书。

第二十二条 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下承包企业,申报工程的范围仍执行8层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或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标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评选办法和补充意见同时废止。

[2007-05-25]

沪建施协(2010)24 号

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创建上海市白玉兰奖观摩工程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会员企业:

《关于鼓励创建上海市白玉兰奖观摩工程的试行办法》已经本会六届七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能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创建目标,加强管理、落实措施,创建出更多的有特色的观摩工程,进一步发挥其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提高企业和上海的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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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抄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抄送:上海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关于鼓励创建上海市白玉兰奖观摩工程的试行办法

各会员企业:

为了帮助会员企业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和提供创优服务,协会自创建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以来,坚持每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会员企业进行白玉兰奖工程的现场观摩、学习和交流活动,企业通过直观的实物质量观摩,从中借鉴学习质量创优的好做法好经验,广大会员企业受益匪浅。为了进一步充分发挥白玉兰奖观摩工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促进提高企业和上海的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同时也是为了向会员企业提供更多的白玉兰奖观摩工程,协会鼓励会员企业尤其是创优经验丰富的企业积极创建白玉兰奖观摩工程,具体要求和鼓励办法如下: 一、 创建范围和要求

1、 在白玉兰奖评选工程范围内,重点鼓励住宅等民生工程创建观摩工程。

2、 凡会员企业均可参加创建白玉兰奖观摩工程,已明确创建观摩工程目标的可向协会工程质量部预报,便于协会掌握创建信息。

3、 创建白玉兰奖观摩的工程应是市优质结构工程。

4、 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提高施工质量水平,创建有特色的观摩工程。 5、 创建观摩工程,不提倡采用超设计标准的做法提高细部观感质量。

6、 应企业创建观摩工程之需,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在创建过程中提供现场创优指导,帮助企业努力实现创建目标。 二、 评审认定和奖励

1、 创建工程竣工后申报白玉兰奖,经白玉兰奖评委会评审确定入选白玉兰奖和同意推荐为观摩工程。具体观摩活动另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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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入选白玉兰奖观摩工程的,协会给予以下表彰和奖励:

(1) 向荣获白玉兰观摩工程的总承包(主承建)单位、参建单位和项目经理分别授予白玉兰奖观摩工程的荣誉证书。

(2) 白玉兰奖观摩工程的规模达到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条件的,属本市企业的协会予以优先推荐申报,属进沪企业的由协会向该企业所属省的协会提出推荐的建议。

(3) 在协会组织的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实力排名考核计分时,对入选的观摩工程另按白玉兰奖相应评分标准的3倍计分予以加分。

(4) 在协会会刊、白玉兰奖专辑和相关媒体上组织专题宣传,扩大提高创建企业和项目经理的品牌知名度。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201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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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3q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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