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派置业有限公司小港街道青墩片区6-1#地块房地产项目

更新时间:2024-04-12 14:1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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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派置业有限公司小港街道青墩片区6-1#地块房地产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小港街道青墩片区6-1#地块房地产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宁波天派置业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5亿元,总用地面积35633.2m2,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总建筑面积96165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1265 m2,地下建筑面积24900 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6幢点式高层住宅(1幢16F和5幢18F)、3幢板式高层住宅(1幢16F和2幢18F)、变配电房和地下室。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功能为住宅小区,并配套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经营用房。投入使用后,环境影响主要是居民生活产生的汽车尾气、厨房油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垃圾收集点引起的污染主要是臭气。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治理措施汇总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 气 污 染 物 1、地下 车库 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通过机械强制排放,换气频率不小于6次/h,收集后CO、的废气通过专用竖井升至住宅楼楼顶HC、NO2 排放;加强交通管理,确保行车路线畅通,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2、居民厨房 油烟 住宅厨房油烟废气均经家庭抽油烟机减少油烟废气对环境的净化处理后,经楼内专用排烟管道引致影响 楼顶排放。

3、垃圾收集点 垃圾臭气 垃圾收集点与本项目住宅最近距离保持在10m以上。对垃圾收集点进行定期消毒,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减少垃圾臭气对环境的影响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4、住宅及物池处理后排入季景路市政污水管道,水污 业管理、物生活污水 排至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染物 业经营 甬江。 产生的固废经妥善收集后,由环卫部固体 业管理、物生活垃圾 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废物 业经营 5、住宅及物无害化 ①地下汽车库出口须采取相应的防噪声措施。上下坡道上方加装隔声顶棚,并在坡道两侧墙体及顶部作吸声处理; ②在坡度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柏油路面,车库出口段路面采用橡6、车库出入口交通噪声 胶减振带,设置禁鸣、限速行驶(不超过5km/h)标志; ③加强地下车库出入口两侧的绿化隔声屏障,种植乔木带并辅以灌木,有效阻隔车辆进出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①地下层内的设备避开住宅正下方设置,地下层隔声效果好,其隔声量能达到40dB以上,则地下设备通过结构传导不会对上方居民楼产生影响。②风机数量较多,有部分不可避免的位于住宅楼下,则风机的进出风口及送风管、进风管等高噪声部位应根据其位置和对环境的影响情况,安装相应的消声器,通风管道弯管长边大于500mm时均加设导流叶片,以减少涡流声。③本项目变电所均为地上设置,不与住宅楼相连,与住宅楼最近距离保持在6.4m以上,独立设置成间,用实体墙包围。 本小区的空调室外机从美观的角度,安装部位和规格进行统一安排、统一设计和统一规格,以及考虑整体的协调性,尽量减少对周围住户的噪声影响。 应加强对商业用房经营的管理,商业用房临时车辆禁止进入小区内,均统一停放于预留的商业用房停车位,商业活动禁止使用扩音喇叭招徕生意。 提高建筑本身的隔声性能,建设单位应提高建筑墙体的隔声效果,采用隔声效果优的建筑材料,建筑门窗采用中空玻璃窗。同时加强场界的绿化措施,种植高大树种,吸音降噪,美化环境。建议交通部门采取措施,汽车通过时,不鸣笛或少鸣笛,并控制小区旁路段汽车车速。 7、设备噪声 噪 声 8、空调系统外机噪声 9、物业经营活动噪声 10、外界交通噪声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北仑小浃江片区规划,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以及建成运行后切实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及环境管理计划的前提下,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

效控制,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最低程度。

由于本项目西侧临小浃江,小浃江该段沿岸纵深50m为小浃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项目用地红线临河一侧虽然后退了20m作为小浃江沿河绿地,但是仍有约30m纵深范围位于小浃江饮用水源陆域保护范围内,不符合浙江省水功能区划要求。

根据我公司了解,为促进小浃江流域的开发建设,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早在2012年年初曾召集滨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北仑区环保局、建工局、水利局、发改局、规划局、农林局、小港街道及戚家山街道有关负责人召开过协调小浃江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建设事宜的专题会议(会议纪要见附件3),会议认为①小浃江附近现存取水口均为大工业供水;②该流域村镇居民实际饮用水均来自宁波自来水公司大网供水,小浃江已不再作为居民生活饮用水源;③支持小浃江长山至戚家山流域周边实施的市政、公建等非工业项目建设。此外,小浃江虽然进行了河道整治,但是现状水质还是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要求。目前小浃江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已经上报到宁波市市政府,正在逐级报批过程中,根据调整方案,调整后小浃江(长山赵家大桥-小港)段与上游水功能区合并,为小浃江北仑渔业、工业用水区,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根据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协调小浃江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建设事宜的专题会议精神,本项目涉及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在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环办函[2008]667号[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有关意见的复函]》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尚未明确法定调整的饮用水保护区,应按水源保护区的要求采取最严格的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如设立应急预案、设立防遗漏、防泄漏措施),设置专用收集系统,对所收集的污水和固体废物进行异地处理和达标排放,实施环境监理等跟踪措施,有效防止水污染。

基于以上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2z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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