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考勤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4-02-27 05:0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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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车间职工考勤管理,确保公司生产有秩序进行,特制定本考勤规定。 二、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职工,包括所有未在办公楼打卡的全体生产人员。 三、考勤时间

计件职工工作时间以完成当日生产任务为原则;

计量职工(包括上下班时间不能固定的职工)以完成每天实际工作量为标准,根据两次考勤时长核定工时;

保洁员7:30~17:00;车间统计8:00~17:00;中午休息1小时(11:30~12:30) 四、职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因指纹原因不能打卡者,须在《职工签到表》上签到,由车间主任、生产经理签字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五、因个人忘记打卡,须填写《未打卡证明表》,由班长、车间主任签字证明,考勤审核时须结合车间生产记录,否则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六、职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及联络电话,按请假审批权限经领导审批通过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根据生产任务安排,职工上下班时间临时调整,须在《职工签到表》上签到,由车间主任签字注明时间、调整原因,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八、迟到、早退、旷工规定

1、迟到、早退

(1)迟到:工作时间已到未到岗位者为迟到;

早退:工作时间未到提前离岗者为早退。

(2)迟到、早退10分内,扣10元/次;10分钟以上至20分钟的每次扣款20元,30分钟以上扣款0.5日工资,同时取消当月全勤奖。

2、旷工

(1)无故在工作时间7:00~19:00之间空岗者,按旷工处理,3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3小时外按照旷工1天论。

(2)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假期满后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根据实际缺勤天数按照旷工处理。

(3)旷工1天按照3倍日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同时取消当月全勤奖。 (4)每月连续旷工2天或者累计旷工3天,给予除名处理。 九、请假规定

(1)车间一线生产职工请假1日内由班长审批;2日以上由车间主任审批; (2)非生产一线员工1日以内的假期由车间主任审批,3日内报生产经理审批,3日以上报总经理审批;

(3)因突发性事故(如患病或意外事件),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须本人(或委托他人)在上班时间20分钟内与车间主任联系,进行口头请假,并于上班当日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十、各车间由统计员负责本车间考勤管理,每月3日前将上月本车间职工出勤记录表(标明出勤、请假等详细情况)、各类考勤表单及打卡原始记录,经生产部经理审定、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汇总进入工资计发流程。

附则

十一、集团人力资源部对本制度拥有最终解释、修改权力。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 员工签到表 车间: 姓名 车间主任签字 时间 生产经理签字 未打卡原因 未打卡证明表

车间: 姓名 时间 原因 班长

车间主任 员工请假表

姓名 请假时间 请假事由 请假类别 □ 事假 □ 病假 □ 婚假 □ 丧假 □ 产假 部门 岗位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工作交接安排: 请假期间联系电话: 车间主任审批

生产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 月份 公司考勤记录表 姓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制表: 审核: 注意 事项: 1、用颜色标注考勤表 √表示正常出勤 ○ 表示休息 △ 表示迟到早退 ● 表示旷工 □ 表示事假 ■ 表示病假 2、如需体现时间,且小于一天,可在空格中用数字表示,以小时为单位; 3、当天考勤当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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