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往年试题及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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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春季学期刑法学(1)期末考试总复习资料 (中央开放专科生用)

本总复习资料包括五方面内容:1、往年试题14套。2、刑法学(1)期末考试总复习综合自测题10套。3、刑法学(1)综合练习题参考答案(《刑法学(1)期末复习指导》中的《刑法学(1)综合练习题》的参考答案)。4、《刑法学学习指导(上册?刑法总论)》204-209页的三套模拟测试题参考答案。5、《刑法学(1)综合练习与自我测试》80-87页的三套自我测试题参考答案。在对《刑法学(1)期末复习指导》中的《刑法学(1)综合练习题》和《刑法学(1)综合练习与自我测试》的习题进行充分练习的基础上,往年试题和刑法学(1)期末考试总复习综合自测题可以作为期末考试前数周冲刺使用。

第一部分 往年试题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刑法学(1)试题 (2008年7月)

一、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根据解释的方法划分,刑法解释可以分为 和 。

2、我国刑法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即空间效力的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 属人原则、 原则和 原则中的合理因素。

3、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是指 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 处罚的行为。 4、刑法上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 与 之间的因果关系。 5、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为 周岁 周岁。 6、犯罪的故意有两种类型,即 与 。

7、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 处罚。教唆 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8、管制的期限为 以上 以下。 9、数罪并罚时,拘役最高不能超过 。

10、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得少于 。

二、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3分,共24分)

1、刑法条文中的“但书”表示的是( )。

A、对前段的补充 B、对前段的限制 C、对前段的强调 D、是前段的例外 2、按照( )划分,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A、犯罪行为的多少 B、犯罪行为侵犯具体社会关系的次数 C、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 D、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多少 3、盲人犯罪后可以( )。

A.不负刑事责任 B. 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 减轻处罚

4、某甲故意用言语挑逗某乙,诱使其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然后对某乙实行“防卫”而造成某乙损害的行为,刑法理论上称为( )。

A. 提前防卫 B. 事后防卫 C. 防卫过当 D. 防卫挑拨 5、犯罪既遂的类型有( )。

A、行为犯 B、危险犯 C、结果犯 D、举动犯

1

6、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 )全部罪行处罚。 A. 集团所犯的 B.他组织、领导的 C.他参与的 D.他指挥的 7、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 )决定罚金数额。 A.犯罪所得 B.犯罪性质 C.犯罪情节 D.犯罪人经济状况

8、某甲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同时应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为( )。 A.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B. 一年以上八年以下 C. 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D. 与主刑期相等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犯罪构成 2、刑事责任年龄 3、减刑 4、时效中断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什么是犯罪的不作为?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简述适用假释应遵守的条件。 五、案例分析(16分) 案情:

王某,男,25岁。1998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1年4月26日刑满释放。

王某于2005年12月在江某开办的工厂找了份临时工。2006年3月中旬,江某以王某偷拿单位东西为名开除了王某,并拒绝给其发放1至3月份的工资。王某不服,几次与江某交涉,均不欢而散。4月23日,王某再次找江某商谈,结果发生争执,人高马大的江某还打了王某一拳。次日中午,王某抱着不是鱼死就是网破的心理,揣着一把剔骨刀(刃长15cm)出现在江某家门前。江某出门时与王某碰个正着,,他问王某有什么事,王某说:“还是工资的事儿!今天你得给我个满意的答复,不然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听到江某很不客气地说出“没门”二个字后,王某一下子火了,大叫一声:“好,你有种!”从怀里掏出刀来就刺向江某的胸部。江某躲闪了一下,但还是被刺中腹部。江某随即与王某展开搏斗,并抓住王某的手将刀夺下。保安员闻讯赶来协同江某将王某制服。搏斗中,江某的胳膊和手指又被刀划伤。经鉴定,江某的伤情属于轻伤。

请运用刑法总论中的相关理论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只答处罚原则)?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刑法学(1)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2008年7月) (供参考)

一、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文理解释 论理解释 2、保护 普遍 3、严重危害 刑罚 4、危害行为 危害结果 5、已满14 不满16 6、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

7、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不满18 8、三个月 二年 9、一年 10、一年

二、选择题(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3分,共24分) 1、ABD 2、C 3、B 4、D 5、ABCD 6、A 7、C 8、C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2

1、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2、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3、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4、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犯罪分子又犯新罪而使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的制度。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什么是犯罪的不作为?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所谓犯罪的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4分)

构成犯罪的不作为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2分) (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而未履行。(1分)

(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1分) 2、简述适用假释应遵守的条件。 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1)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是假释的对象条件,即对假释适用范围的限定。(2分)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了一定期限的刑罚。这是假释的限制条件,也是前提条件。(2分) (3)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假释的实质条件,也是关键性条件。(2分)

(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这是假释的排除性条件,即假释对象条件的例外。(2分) 五、案例分析(16分) 评分要点:

1、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

2、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3分)

3、王某出于报复心理,以刀刺杀他人,欲致其于死地,只是由于被害人的反抗这一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其犯罪行为,未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犯罪结果,其行为完全符合刑法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因此,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7分)

4、王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前罪刑满释放后5年以内又故意犯罪,且根据其犯罪情节,所犯新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完全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因而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4分)

3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未考试 法学专业刑法学(1)试题 2008年1月

一、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 和 的科学。 2.我国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 和 。 3.享有 和 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4.按照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范围不同,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三种,即:一般客体、 、 。 5.精神病人在 或者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6.防卫过当是盘在实行正当防卫过程中,明显 造成 ,因而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7.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包括 和 两个方面。 8.拘役的期限,为 以上 以下。

9.对于构成 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缓刑和假释。 10.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 之日起计算。

二、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3分,共24分)

1.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所谓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是指( )。 A.犯罪的行为和结果均发生在中国领域内 B.犯罪人和受害人均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 C.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 D.犯罪人或者受害人有一方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 2.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在于它是( )。

A.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B.违反法律的行为 C.触犯刑律的行为 D.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3.某甲已满15周岁不满16周岁,当其犯( )时,应当负刑事责任。 A.盗窃罪 B.敲诈勒索罪 C.放火罪 D.抢劫罪

4.生理醉酒后犯罪的人属于( )。

A.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B.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C.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D.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 5.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处罚。 A.从轻或者减轻 B.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C.减轻 D.从轻 6.死刑不适用于( )。

A.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 B.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人 C.犯罪时怀孕的妇女 D.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7.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为( )。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二年

8.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 )之日起计算。 A.犯罪 B.犯罪行为停止 C.犯罪结果发生 D.犯罪行为终了

4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刑事责任能力 2、犯罪的过失 3、犯罪集团 4、自首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及其基本适用规则。 五、案例分析(16分) 案情:

胡某,男, 17岁。2005年2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05年11月某日晚9时左右,胡某与其朋友陈某喝完酒后在本县城关镇大街上驾车兜风,行至一个夜市小吃区时,撞上了正在马路边行走的张某、王某。张某被撞倒卷入车下,挂在车右前避震器与方向横拉杆上,王某被撞倒在马路边(手在地上蹭破了皮)。胡某没有停车救人,而是继续向前开。因被撞的张某还在车下,车辆行驶不正常,陈某便对胡某说:“好象那人在车上呢。停车看看吧。”胡某说:“管他呢!”继续驾车逃跑。夜市上的群众见此情景,大喊“车下有人,把车停下”,边喊边往胡某车上扔啤酒瓶、饮料盒,进行阻拦。但胡某不仅不停车,反而加大油门快速行驶。车行至县城南郊一加油站前时自行熄火,而张某被拖带长达2000多米,已血肉模糊、面目全非,惨死于车下。

试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张某的死亡,胡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是什么?对于胡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罚(只答处罚原则)?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未考试 法学专业刑法学(1)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08年1月

一、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刑事责任 刑罚

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3、外交特权 豁免权 4、同类客体 直接客体 5、不能辨认 不能控制 6、超过必要限度 重大损害 7、特殊预防 一般预防 8、一个月 六个月 9、累犯 10、裁定减刑

二、选择题(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3分,共24分) 1、AC 2、D 3、CD 4、A 5、B 6、ABD 7、C 8、D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2、犯罪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3、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4、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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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4分)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2分) (2)犯罪构成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2分) (3)犯罪构成由刑法加以规定。(2分)

2、简述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及其基本适用规则。

数罪并罚,是对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是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衷原则。(4分) 根据我国刑法典的规定,数罪并罚时应遵守如下基本适用规则:

(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最重刑为死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应决定执行死刑。(1分) (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只应决定执行无期徒刑。(1分)

(3)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自由刑即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即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3分)

(4)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采用并科原则,附加刑仍须执行。(1分) 五、案例分析(16分)

1、对于张某的死亡而言,胡某的心理态度属于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犯罪。(2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

2、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其显著特点表现为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抱着漠不关心的放任态度,即不希望、不追求结果的发生,但也不反对结果的发生。(3分)

3、胡某交通肇事撞倒张某后,不仅不停车救人,反而加速逃跑,并且在陈某提醒、路人阻拦的情况下,明知车下有人,继续行驶可能会致人重伤甚至死亡,但他却无动于衷,对张某的死活放任不管,驾车猛跑,以致张某被拖带至死,其心理态度完全符合间接故意的特征,故其行为已由过失犯罪转变为间接故意犯罪。(4分)

4、胡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应当撤销缓刑,在对其新罪作出判决的基础上,将原判刑罚与新罪所判刑罚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3分)

5、胡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分) 6、胡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能适用死刑。(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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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 刑法学(1)试题 (2007年1月)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4分)

1、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是 。 2、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 和 。 3、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为 。 4、为了犯罪, 、 的,是犯罪预备。

5、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 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人民法院对犯罪人裁量刑罚时,必须遵循 、 的原则。 7、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应当根据其 决定罚金数额。

8、对犯罪分子减刑以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

二、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3分,共24分) 1、我国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有( )。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C、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D、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2、我国刑法分则中“侵犯财产罪”一章规定有12种具体犯罪,这些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属于( )。 A、一般客体 B、同类客体 C、直接客体 D、复杂客体 3、构成不作为犯罪前提的特定义务来源于( )。 A、社会公德的要求 B、职务上或者业务上的要求 C、法律的明文规定 D、行为人先行的行为导致的危险状态

4、某甲在与某乙争吵中捅了某乙一刀后扬长而去,某乙因失血过多死亡。对于某乙的死亡,某甲的行为属于( )。

A、意外事件 B、过失犯罪 C、直接故意犯罪 D、间接故意犯罪 5、犯罪既遂是指( )。

A.犯罪结果已经发生 B.犯罪人的目的已经达到 C.犯罪行为已经完成

D.犯罪行为已经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6、某乙没有实行某甲教唆的犯罪,对某甲可以( )。

A.不予处罚 B.免除处罚 C.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减轻处罚 7、管制的执行机关是( )。

A、人民法院 B、司法行政机关 C、公安机关 D、人民检察院 8、某甲被判处无期徒刑,依法假释时,其考验期限为( )。(教材285页) A五年 B.十年 C.十五年 D.二十年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犯罪客体 2、犯罪未遂 3、主犯 4、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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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成立正当防卫应当具备的条件。 2、简述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五、案例分析(16分) 案情:

韩某,男,40岁,外国籍,该国驻中国某地领事馆职员(不享有外交豁免权)。

2005年6月25日晚,韩某以向胡某(女,20岁,该领事馆雇员)表示感谢为名,将胡某带至自己宿舍喝酒。随后,韩某向胡某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在遭到拒绝后,韩某将胡某按压在床上,扯下自己的领带将胡某的双手捆在床架上,又用毛巾塞住胡某的嘴,随后与胡某发生了性行为。期间,胡某由于不断反抗以致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属轻微伤)。凌晨2时许,胡某觉得韩某已经入睡便悄悄挣脱捆手的领带溜出韩某宿舍,不料却碰倒了门口的衣架。响声惊醒了韩某,韩某随即赶出来将胡某抓住并拖回房间。胡某大声喊叫,韩某便死死掐住胡某的脖子,直至胡某不再动弹为止。当韩某将胡某的尸体运出领事馆准备抛弃时被巡警发现抓获。

请分析并说明理由:韩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我国法院是否有权管辖?如果我国法院有权管辖,应当如何处理(只答处理原则)?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 刑法学(1)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2007年1月) (供参考)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4分) 1、从旧兼从轻原则 2、作为 不作为 3、已满16周岁 4、准备工具 制造条件 5、犯罪情节

6、以犯罪事实为根据 以刑事法律为准绳 7、犯罪情节

8、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10年。

二、选择题(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ABD 2、B 3、BCD 4、D 5、D 6、C 7、C 8、B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

2、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3、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4、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成立正当防卫应当具备的条件。

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件:

第一,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即不法侵害的产生与存在。(2分)

第二,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即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2分)

第三,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即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而不能对没有实施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实行。(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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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即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防卫意图。(2分) 第五,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即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2分) 2、简述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为: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2分)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此为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3分)

(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2分) (4)前后两罪均非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前后两罪之一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此为构成累犯的罪质条件。这是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的区别所在。(3分) 五、案例分析(16分) 评分要点:

1.韩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由我国法院管辖;对其所犯两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2分)(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

2.韩某采取捆绑等暴力手段强奸胡某,后又为了掩盖罪行而将胡某杀害,出于两个故意实施两个行为,其行为显然已分别构成犯罪。(5分)

3.韩某的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而且韩某虽是外国人,但其并不享有外交豁免权,此案中并无法律特别规定的例外情形,因此,根据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此案应由我国法院管辖(6分)

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韩某所犯两罪应当先分别定罪量刑,然后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3分)

(视论述情况适当给分)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5-200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 刑法学(1)试题 (2006年7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根据解释的方法划分,刑法解释可以分为 和 。

2.我国刑法解决空间效力的原则是以 原则为基础,兼采 原则、 原则和 原则中的合理因素。

3.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是指 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 处罚的行为。 4.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为 周岁 周岁。

5.精神病人在 或者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6.防卫过当是指在实行正当防卫过程中,明显 造成 ,因而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7.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包括 和 两个方面。 8.拘役的期限,为 以上 以下。 9.对于 ,不能适用缓刑和假释。

10.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 之日起计算。

二、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刑法条文中的“但书”表示的情况有( )。

A、对前段的补充 B、对前段的强调 C、对前段的限制 D、是前段的例外 2.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是( )。

9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 从新兼从轻原则

3.在刑法理论上,以( )为划分标准,犯罪客体可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三种。

A、犯罪行为的多少 B、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 C、犯罪行为侵犯具体社会关系的次数 D、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多少 4、生理醉酒后犯罪的人属于( )。 A、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B、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C、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D、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

5、某甲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了犯罪,没有造成损害。对某甲应当( )。 A、免除处罚

B、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D、减轻处罚

6、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 )全部罪行处罚。 A. 集团所犯的 B.他组织、领导的 C.他参与的 D.他指挥的

7、某甲为迫使某乙还债,将某乙非法拘禁了10天。某甲的行为属于( )。 A、连续犯 B、牵连犯 C、继续犯 D、结果加重犯 8、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应当根据其( )决定罚金数额。 A. 犯罪性质 B. 犯罪情节 C.犯罪所得 D.家庭经济状况 9、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为( )。 A.二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二年

10.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为( )。 A.十年 B.十五年 C.二十年 D.二十五年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刑事责任年龄 2、犯罪的过失 3、共同犯罪 4、自首 5、时效中断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刑法总则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 3、简述适用假释应遵守的条件。 五、案例分析(16分) 案情:

王某,男,23岁,某厂工人。

王某于2004年在江某开办的厂子里找了份临时工作。2005年4月中旬,江某以王某偷拿单位东西为由开除了王某,并拒绝给其发放2至4月份的工资。王某不服,几次与江某交涉,均因双方各执一词不欢而散。4月23日,王某再次找江某商谈,结果发生争执,双方扭打起来,人高马大的江某还打了王某一拳。感觉吃了亏的王某遂起意报复。4月24日中午,王某提着一桶汽油出现在江某家门前。江某开门发现是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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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问王某有什么事,王某说:“还是工资的事儿,今天你得给我个满意的答复,不然没你好果子吃!”王某一边说一边晃了晃手中的汽油桶。江某一闻到汽油味,马上返身进屋并锁上门,然后打电话给保安员。王某则在门外高声叫骂并将汽油泼在江某的门口。保安员赶到时,正好听见王某说:“你再不出来,我就烧死你!”便立即将王某扑到在地,并从其衣袋中搜出一只打火机。

请分析并说明理由:王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只答处理原则)?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5-200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 刑法学(1)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2006年7月) (供参考)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文理解释 论理解释 2、属地 属人 保护 普遍 3、严重危害 刑罚 4、已满14 不满16 5、不能辨认 不能控制 6、超过必要限度 重大损害 7、特殊预防 一般预防 8、一个月 六个月 9、累犯 10、裁定减刑

二、选择题(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ACD 2、C 3、B 4、A 5、A 6、A 7、C 8、B 9、C 10、B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2、犯罪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3、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4、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5、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犯罪分子又犯新罪而使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的制度。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4分)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2分) (2)犯罪构成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1分) (3)犯罪构成由刑法加以规定。(1分) 2、简述刑法总则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 (1)死刑适用条件的限制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这是刑法总则对于适用死刑所作的条件性规定。(2分) (2)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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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2分) (3)死刑适用程序的限制

即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分) (4)死刑执行制度的限制

即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2分)

3、简述适用假释应遵守的条件。 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1)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是假释的对象条件,即对假释适用范围的限定。(2分)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了一定期限的刑罚。这是假释的限制条件,也是前提条件。(2分) (3)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假释的实质条件,也是关键性条件。(2分)

(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这是假释的排除性条件,即假释对象条件的例外。(2分) 五、案例分析(16分) 评分要点:

1、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2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

2、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3分)

3、本案中,王某出于报复心理,为实施犯罪而事先准备好汽油并且带到现场泼洒在地,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即被保安员扑到制服而未能着手实施放火的实行行为,因此,其行为完全符合刑法关于犯罪预备的规定,属于犯罪预备而非犯罪未遂。(7分)

4、根据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对于王某的行为,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分) (视论述情况适当给分) 解题提示:

放火罪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分: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关键是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由于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如果只是准备犯罪工具、制造条件,尚未着手实行犯罪就由于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停止下来的,则是犯罪预备。放火罪的是否着手实行犯罪,应以行为人是否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放火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为标准。从司法实践来看,着手实行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这种行为必须是接触或接近了犯罪对象,对犯罪客体即刑法所要保护的、某种犯罪所要侵犯的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构成了直接的侵害或威胁;第二,这种行为本身具有导致犯罪结果产生的性质,即如果不是主客观方面的原因,而任其发展下去会造成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第三,这种行为与预备行为相比,能最直接地揭示行为人的犯罪意图。例如,于某为了报复某甲,准备放火烧死某甲。一天晚上于某潜入某甲的宿舍楼,趁某甲熟睡之机,偷偷摸到某甲的床前,掏出事先携带的火柴,擦燃了火柴,正要扔到某甲的床上,恰逢某甲醒来,吓得于某来不及扔火柴头就仓皇逃走。此案中,于某擦燃火柴,就是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放火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因为,于某擦燃火柴,正准备扔的时候,已经构成对犯罪对象的直接、现实的威胁,如果不是某甲醒来,则会造成火灾的发生。由此可见,于某的行为是着手实行放火犯罪的行为。如果于某正在掏火柴的时候,某甲醒来,致使于某未敢擦燃火柴,则于某的行为尚未对犯罪对象构成直接的、现实的威胁,也不具有产生犯罪结果的原因力量,应是犯罪的预备行为,对于某应按预备犯论处。

特别提示:以作为方式实施的放火行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要有火种;第二,要有目的物,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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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毁的财物;第三,要让火种与目的物接触。在这三个条件已经具备的情况下,行为人使火种开始起火(如擦燃火柴、打着打火机等),就是放火行为的实行(即着手实行放火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目的物一旦着火,即使将火种开始撤离或者扑灭,目的物仍可独立继续燃烧,放火行为就被视为实行终了。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5-2006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 刑法学(1)试题 (2006年1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根据解释的方法划分,刑法解释可以分为 和 。

2.我国刑法解决空间效力的原则是以 为基础,兼采 、 和 中的合理因素。 3.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是指 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 处罚的行为。 4.刑法上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 与 之间的因果关系。 5.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为 周岁 周岁。 6、犯罪的故意有两种类型,即 与 。

7.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 处罚。教唆 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8、管制的期限为 以上 以下。 9、数罪并罚时,拘役最高不能超过 。

10、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得少于 。

二、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里的“但是”表示的是( )。

A. 对前段的限制 B. 对前段的强调 C. 对前段的补充 D.对前段的例外 2、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是( )。

A.从旧原则 B. 从旧兼从轻原则 C. 从新原则 D. 从新兼从轻原则 3、按照( )划分,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A、犯罪行为的多少 B、犯罪行为侵犯具体社会关系的次数 C、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 D、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多少 4.盲人犯罪后可以( )。

A.不负刑事责任 B. 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 减轻处罚

5、某甲故意用言语挑逗某乙,诱使其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然后对某乙实行“防卫”而造成某乙损害的行为,刑法理论上称为( )。

A. 提前防卫 B. 事后防卫 C. 防卫过当 D. 防卫挑拨

6.某甲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了犯罪,没有造成损害。对某甲应当( )。 A.减轻处罚 B.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D.免除处罚 7、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 )全部罪行处罚。 A. 集团所犯的 B.他组织、领导的 C.他参与的 D.他指挥的 8、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 )决定罚金数额。 A.犯罪所得 B.犯罪性质 C.犯罪情节 D.犯罪人经济状况

9、某甲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同时应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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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B. 一年以上八年以下 C. 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D. 与主刑期相等

10.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为( )。 A.十年 B.十五年 C.二十年 D.二十五年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犯罪构成 2、刑事责任年龄 3、共同犯罪 4、减刑 5、时效中断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什么是犯罪的不作为?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简述刑法总则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 3、简述适用假释应遵守的条件。 五、案例分析(16分) 案情:

王某,男,25岁。1995年5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8年4月刑满释放。

王某于2002年12月在江某开办的工厂找了份临时工。2003年3月中旬,江某以王某偷拿单位东西为名开除了王某,并拒绝给其发放1至3月份的工资。王某不服,几次与江某交涉,均不欢而散。3月23日,王某再次找江某商谈,结果发生争执,人高马大的江某还打了王某一拳。3月24日中午,王某抱着不是鱼死就是网破的心理,揣着一把剔骨刀(刃长15cm)出现在江某家门前。江某出门时与王某碰个正着,,他问王某有什么事,王某说:“还是工资的事儿!今天你得给我个满意的答复,不然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听到江某很不客气地说出“没门”二个字后,王某一下子火了,大叫一声:“好,你有种!”从怀里掏出刀来就刺向江某的胸部。江某躲闪了一下,但还是被刺中腹部。江某随即与王某展开搏斗,并抓住王某的手将刀夺下。保安员闻讯赶来协同江某将王某制服。搏斗中,江某的胳膊和手指又被刀划伤。经鉴定,江某的伤情属于轻伤。

请运用刑法总论中的相关理论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5-2006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 刑法学(1)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2006年1月) (供参考)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文理解释 论理解释

2、属地原则 属人原则 保护原则 普遍原则 3、严重危害 刑罚 4、危害行为 危害结果 5、已满14 不满16 6、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

7、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不满18 8、三个月 二年 9、一年 10、一年

二、选择题(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A 2、B 3、C 4、B 5、D 6、D 7、A 8、C 9、C 10、B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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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3、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4、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5、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犯罪分子又犯新罪而使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的制度。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什么是犯罪的不作为?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所谓犯罪的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4分)

构成犯罪的不作为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2分) (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而未履行。(1分)

(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1分) 2、简述刑法总则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 (1)死刑适用条件的限制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这是刑法总则对于适用死刑所作的条件性规定。(2分) (2)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即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2分) (3)死刑适用程序的限制

即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分) (4)死刑执行制度的限制

即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2分)

3、简述适用假释应遵守的条件。 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1)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是假释的对象条件,即对假释适用范围的限定。(2分)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了一定期限的刑罚。这是假释的限制条件,也是前提条件。(2分) (3)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假释的实质条件,也是关键性条件。(2分)

(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这是假释的排除性条件,即假释对象条件的例外。(2分) 五、案例分析(16分) 评分要点:

1、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

2、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3分)

3、王某出于报复心理,以刀刺杀他人,欲致其于死地,只是由于被害人的反抗这一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其犯罪行为,未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犯罪结果,其行为完全符合刑法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因此,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7分)

4、王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前罪刑满释放后5年以内又故意犯罪,且根据其犯罪情节,所犯新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完全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因而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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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1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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