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拾村村村庄规划文本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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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SHANGHAI URBAN PLANNING AND DESIGN RESEARCH INSTITUTE

规划设计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081146 )

规划设计证书等级:甲级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00313Q20679R2M

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拾村村村庄规划

任务编号: 2013395004042G

院长:张玉鑫 分管院长:孙珊 总工程师:苏功洲 项目负责处所:规划三所 所长:俞进

副所长(所总工):周晓娟、林华

项目参加所:重大办、交通分院、市政分院 所长(主任):许俭俭、高岳、徐国强

副所长(副主任、所总工):卢柯、郎益顺、夏凉 项目负责人:周晓娟、苏志远

项目参加人:何宽、秦战、张维、郑豪、刘帅、陶楠、张睿杰、

沈海洲、金敏、李坤恒

校对人:张彬

二〇一三年十月

前 言

党的十八大,把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2013年本市十四届人大会议上,杨雄市长在政府报告中指出“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加快郊区新城和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规划和建设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村庄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在上海市规土局的领导下,市规划院对全市村庄展开调研,经多次研究,最终上报奉贤区四团镇拾村村作为村庄规划的试点。

拾村村是上海远郊贫困村,本次规划工作得到了上海市有关领导、权威专家、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和市发改委、市建交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奉贤区委、区政府及相关区级部门、区规土局、四团镇的大力关心、指导和支持。

规划按照“村庄规划、专题研究、规划编制导则和建设管理导则”相结合的形式,注重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二五规划以及近期建设规划的相互衔接,力争通过科学务实的规划,引导贫困村的健康发展,探索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村庄发展新模式、新机制。

拾村村村庄规划工作于2013年4月份开始启动,前期工作重点是现状调研和发现问题,工作组现场调研分为四个阶段,总计151人日,其中第三、四阶段工作组驻扎拾村村,全日制调研,并在村委会设置了工作室,现场与村干部、村民代表和骨干农户充分沟通交流。规划编制过程中,前后多次召开专家和部门研讨会,并向镇政府进行过五次专项汇报,得到充分肯;同时,村民参与贯彻规划的全过程,包括方案编制、项目研讨、规划公示等方面。市规划院和拾村村进行支部结对,不定期组织活动,增强相互了解,请村委会老支书等参与联合规划团队。

本成果由文本/图集、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专题研究报告(共7个专题)等内容组成。

上 海 市 奉 贤 区 四 团 镇 拾 村 村 村 庄 规 划

文 本

(10)村民自主产业引导区:位于村庄的东侧和中部,约37户农宅,用地面积1.0公顷。服务产业发展时机成熟后向村庄内部延伸,适当放宽建设要求,由村民自发利用农宅加建扩建改造的经营性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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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土地使用规划

第十二条 镇村统筹

土地使用规划首先应在镇域内协调发展,统筹镇村关系和村村关系。未来村庄发展遵循集中建设的原则,逐步向城镇集中,较偏远的村庄向上位规划确定保留的中心村适当集中。

依照镇村统筹的原则,确定拾村村总体用地布局和用地指标。拾村村是四团镇保留发展型的村庄,规划考虑容纳部分周边村庄居民的迁入。 第十三条 建设用地布局

1.村庄建设用地

村庄建设用地总面积31.6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9.2%。

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增加耕地面积,形成农村居民点的紧凑布局。南部零散农宅用地逐步有序收缩,尊重村民意愿,引导拆迁农户进入新建住宅组团。规划各类住宅用地21.1公顷。在村庄北部安排归并住宅用地1.7公顷;保留住宅用地18.4公顷;置换住宅用地1.0公顷。

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置水平的提升,并利用闲置和低效的宅基地建设村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9公顷和市政设施用地0.3公顷。

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3.7公顷。盘活原有建设用地,通过置换农宅用地发展农村多层次的服务业,鼓励住宅用地的灵活使用。农家乐用地1.3公顷,娱乐康体用地(主要指休闲养老)2.3公顷,其中村集体橡胶厂工业用地置换为娱乐康体用地。

规划村庄道路广场用地5.2公顷。 2.城镇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19.3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5.5%。主要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防护绿地以及一块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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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农用地布局

以有利生产为原则,优化农用地布局,推动农用地的适度规模化经营。 农用地总面积261.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75.4%。

规划基本农田面积为203.1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1面积104.5公顷。 设施粮田位于村域南部,面积60.6公顷;设施菜田位于村域的北部和东南部,用地面积43.9公顷;果园位于村域北部,面积17.2公顷;其他园地21.1公顷;养殖水面位于村域南部,用地面积60.3公顷;林地位于村域的东面,面积10.1公顷;保留并整理宅间农用地,促进家庭庭院经济的发展,面积35.7公顷;生态景观绿地是指利用原有的小规模自留地,种植部分乡土经济作物或苗圃等,面积7.7公顷;田间道路用地4.2公顷。 第十五条 空间管制

1.禁建区:完全禁止建设区域(除消防及管理所必要的小型建筑)。为保护基本农田,并满足高压走廊、公路等防护的需要,在规划中划定的禁止安排建设的地区。主要指城市防护绿化、涵养林、特殊市政设施防护安全区域、河流水系、基本农田区等。

2.限建区:在规划中划定的不宜建设地区,在这个范围内原则上不进行大规模的新建活动,确有必要进行建设时,应符合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建设行为没有环境影响,并且有利于各项功能的实施。具体建设行为需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进行统一建设。具体包括果园、其他园地等。

3.适建区:适建区主要包括符合规划导向、建设条件较好、以及禁限建区之外的其他区域,包括规划的农村居民点、规划产业发展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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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在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后达到标准的原有基本农田和新划定的基本农田。 13

表1 土地使用规划汇总表

用地分类

村庄住宅用地

保留住宅用地

其中

置换住宅用地 归并住宅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

农家乐用地

村庄建设 用地

其中

娱乐康体用地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宗教用地)

工业用地

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市政设施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其中

道路用地 广场停车场用地 小计 工业用地

城镇建设 用地

防护绿地 道路广场用地

小计 耕地

其中

粮田 菜田 园地

其中

农用地

果园 其他园地 林地 养殖用地 农业辅助设施用地

其他农用地

田间道路用地

其中

宅间农用地 生态景观绿地 小计

水域

河湖水域 小计 总计

用地面积(公顷)

21.1 18.4 1.0 1.7 3.7 1.3 2.3 0.1 0.4 0.9 0.3 5.2 4.5 0.7 31.6 0.5 11.1 7.7 19.3 104.5 60.6 43.9 38.3 17.2 21.1 10.1 60.3 0.6 47.6 4.2 35.7 7.7 261.4 34.3 34.3 346.6

占总用地 比例(%) 6.1 1.1 0.1 0.3 0.1 1.5 9.2 0.1 3.2 2.2 5.5 30.2 11.1 2.9 17.4 0.2 13.7 75.4 9.9 9.9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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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十六条 配置原则

1. 镇村统筹设施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拾村村距离四团镇镇区较近,部分公共服务设施依托镇区发展。

2.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以需求为导向,充分结合村民意愿和偏好,本着方便、适用为原则,相对集中布置,并混合利用。

3. 针对人口老龄化和社区空心化日趋严重的情况,规划建议依托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护理和精神慰藉服务,采取上门服务和日托管理等方式。 第十七条 布局和规模

1. 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共计3050平方米,每千人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380平方米。

2. 规划乡村活动中心位于拾村村中心,连心路以北,结合千岁庙和原闲置的村小学进行改扩建。

3. 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含村庄综合管理用房(村委会)1处,利用废弃的原南十家村委会用地重建,用地面积1100平方米,位于A-06片区;

卫生室1处,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利用闲置建筑重建,位于A-06片区; 文化活动室1处,利用原废弃的小学改造,用地面积790平方米,位于A-07片区;

为农综合服务站1处,用地面积600平方米,位于A-06片区; 体育健身房1处,用地面积450平方米,位于A-07片区;

乡村会所1处,为现状村委会改造,用地面积5300平方米,位于A-01片区。 4. 结合村内养老产业布置1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村内老人,用地面积600平方米,位于A-06片区。

5. 可根据需求结合开放广场设置小型体育健身点,位于A-02、A-04、A-08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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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农贸市场分时段使用,位于A-07片区。

7. 结合砖街改造,鼓励沿街住宅设置经营性商业设施,以餐饮、手工业为主。

表2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表 设施类别 村庄综合管理用房(村委会)

建筑面积

2

(m) 550

用地面积

2

(m) 1100

内容

村委会服务中心 农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物业管理中心 便民服务点

卫生室 文化活动室

200 630

600 790

文化活动室 阅览室 青少年娱乐室 老年活动室

为农综合服务站

体育健身房 乡村会所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农贸市场 体育健身苑

300 270 800 300

长度>10米

600 450 5300 600 100 用地面积100-300

文化宣传栏 农业培训、农业生产资料购买

婚丧嫁娶,节庆活动、餐饮

日托管理、上门服务

每处设置小型绿化,场地铺装,石桌石凳三套,健身器材一套

搬迁改造

利用原小学改造,增加图书阅览室、棋牌、座椅、音像设备、儿童游戏设施 搬迁改造 新建

现状村委会改造 利用闲置土地新建 建筑整治,增加树池兼作休息座椅 备注

利用废弃的原南十家村委会用地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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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农村居民点规划

第十八条 农村居民点分类建设

对住宅用地进行分类引导,依据对农宅的综合评估,结合规划导向,分为新建扩建型、保留整治型、功能置换型和拆除搬迁型。

1.新建扩建型

相对集中建设的居住组团,选址在交通比较便捷的地区,完全新建或在一部分原有基础较好的住宅基础上扩建。

建筑形式依据农民意愿,以联排院落式和叠加并联式为主,建筑层数以4层为主。房型经过统一设计、风格统一、并能延续四团镇的特色风貌。

2.保留整治型

对现状建筑质量较好、区位适中、有利于组织农民生活和现代化农业生产的居民点进行保留改造。通过改造,营造一个环境清晰、街道整洁、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建筑协调、美观的居住环境。

保留整治型的农村居民点的宅基地,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允许在原址改建或者翻建。

整治策略包括:

环境整治:完善绿化空间和公共开敞空间,拆除影响环境的破旧杂乱建筑; 增配设施:填空补缺相应的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整合道路:形成清晰的道路系统,改善路面材料和道路景观;

疏浚河道:形成江南水乡特色的水系网络,包括改善水质、驳岸处理、岸边绿化种植等;

建筑改善:对建筑质量尚好、但立面不协调的建筑进行必要的外装修。形成“白墙、黛瓦、硬山墙”的基本特征。

3.功能置换型

依据农民意愿,对部分农宅进行功能置换,发展农家乐和休闲养老设施。对农宅建筑和宅前屋后环境进行统一整治。包括统一门窗材料风格、统一招牌设计、院落环境整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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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拆除搬迁型

对于保留整治点以外的零星分布的、建筑质量较差的、低效闲置利用的农村居民点采用搬迁等方式,逐步向城镇和新建住宅组团集中。

严禁在拆除搬迁点进行新建和扩建住房。原则上也禁止对住房进行改造,但要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条件。如果近期难以对撤销点的居民进行统一安排,则需要对质量较差的住宅进行基本的维修,以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安全等需求。 第十九条 公共空间分类引导

1. 滨水空间:滨水以开敞空间为主,可沿道路设置小规模广场、景观生态林地及经济果林,形成生态绿带,与农宅交融渗透。

2. 小型广场:在居住组团之中设置小广场,是村民生活起居和社会交往的主要场所,可用作晒谷场等农业生产用途,也可布设体育健身点,同时可结合周边需求设置临时停车位。

3. 村口空间:应结合连心路,通过特色景观、雕塑的塑造,强化标识性。同时通过绿化及水系整治,引导进入村庄内部空间。

4. 小规模自留地:着重塑造田在村中,村在田中的乡村风貌,同时将生产与生态结合,并成为村民自发的半公共交往场所。

5. 院落邻里:结合居住组团,开放院落围墙,塑造交往空间。

6. 街巷:打造砖街及水街特色街巷,进行立面、建筑色彩、铺地材料、开放空间等风貌特色要素的改造。 第二十条 新建住宅组团

规划新建住宅组团塑造配套完善、宜居舒适的生活环境,增强居民生活的归属感,并延续村庄传统空间格局与景观风貌。包括近期的分户建房以及部分拆迁归并住宅。

新建住宅组团位于村庄西部,南十家中心路东北侧,用地面积为1.7公顷,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净容积率为1.2,建筑密度为40%,总户数约150户,建筑高度控制在16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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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道路整治

根据规划交通需要,连接一些道路,使之有利于形成更为连通、便捷、完整的道路交通体系。

对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平整处理。 主要道路两侧,有条件的地方种植绿化。

沿河有步行道路的,修整完善,营造优美舒适的步行环境。

表3 道路整治措施表 类型 村庄主路

道路宽度 4-6米

整治措施

局部拓宽道路、平

整硬化道路

路面材料 路面材料沿用现状混凝土路面,待条件成熟可改为沥青路面。

硬化的砂石或碎石路面 乡土材料,混凝土砖、碎石、鹅卵石等

道路绿化 香樟等

村庄次路 3-5米

整理一般路径,减少断头路,统一材质

线型自由、道旁设置休闲坐登

蔬菜、果树等

滨水休闲步道 2-3米 观赏性植物

第二十二条 水系整治

1. 水体处理

目标:清淤河道,改善水质 具体措施:

? 清除河道淤泥,加快河道流动

? 清理水面上一些破坏水质与视觉景观效果的浮游植物 2. 驳岸处理

? 基本保留原有河流岸线走向 ? 驳岸基本采用软质处理手段

? 结合沿岸环境场所特征,适当采用一些适宜活动的硬质驳岸形式 ? 清理驳岸旁农民杂乱搭建的构架以及散落的垃圾 驳岸形式主要有:

? 人工驳岸:建筑与水系距离较近时采用,间隔布置亲水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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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驳岸:用于河流腹地较大,建筑离水较远。采用水生植物或蔬菜护

坡。

? 混合驳岸:用于需要设置滨水活动的场所。 3. 岸边绿化种植

? 基本保留岸边的原生植被状态

? 在岸线上形成水生植物——灌木——乔木过渡结合的层次,根据视觉景

观需要在不同河段进行疏密布置

? 绿化种植乔灌结合,开花与常绿灌丛间隔布置。树种可选择柳树、水杨、

水杉、芦苇、菖蒲等具有喜水特性的植物 4. 桥梁处理

原有桥梁:保留桥梁现有特色,对其进行修整美化处理,例如,栏杆修缮、桥面清洁整理、拆除桥梁栏杆旁乱搭建的构架。

新建桥梁:桥梁形式应与村落整体风格相一致。步行桥宜采用木平桥、石板桥等形式;车行桥需考虑交通量,主要采用混凝土的材质。 第二十三条 宅前屋后绿化空间整治

1. 改造重点

? 界定公共通道及每户院落空间

? 变完全硬地为软硬结合,增加植被种植面积 ? 树种配置反映四团特色 2. 村舍前后绿化

统一宅前自留地内凌乱种植,建议种植具有观赏价值的蔬菜,如辣椒、茄子、西红柿等。

3. 宅后庭院绿化

建议采用开花果树如:桃树、李树、橘树等形成宜人的庭荫空间,局部种植竹子等形成特色。

4. 村舍间公共绿化

采用规整的具有观赏价值的蔬菜,如豌豆、油菜花等具有色彩对比的条带状的村舍公共绿化,烘托乡村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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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乡村风貌设计引导

第三十六条 总体目标和策略

规划拾村村将形成“前后良田、宅旁菜园;小桥流水、林木掩映;空气清新、环境洁净;科技生产、蔬果丰盛”的上海大都市郊区典型乡村景观。

规划策略:

1. 保护传统风貌和空间格局、维护乡村地域特色 。 2. 保育生态生境、塑造乡村地貌风景。 3. 保持人居活力、提升环境品质。 4. 保全多样性、创造可持续性景观。 第三十七条 乡村风貌分区

结合村域不同地区的的景观风貌特征,划分为8个风貌分区。

(1)乡间洲苑:位于村庄西侧,结合养老服务区设置的景观苗圃,与村庄农业大地景观相得益彰。

(2)流水人家:位于村庄南侧,通过曲折的水体联系,构建灵活多变的空间,建筑形体与自然环境耦合交融。

(3)时代新风:位于村庄北侧,新营造的住宅组团与原有的村庄空间格局相呼应,既体现新旧区别又有内在的联系,成为有机的整体。

(4)众邻相聚:位于村庄中部,自然形成的住宅集聚型的村庄风貌,属典型的村庄空间肌理,体现浓郁的生活氛围和密切乡亲关系。

(5)居田相间:位于村庄外围边缘,居田无生硬的分割,形成相互渗透的关系。

(6)碧水泽田:属农业生产的主体空间,河水沟渠与农田密不可分,再加上田间路和田间林共同构成村庄景观基底。

(7)林茂清源:位于村域东北部,片林构成块状、带状的生态屏障,划分景观区块。

(8)渔歌唱晚:位于村域南部,面状的养殖水体呈现舒展、纯净的景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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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

第三十八条 乡村风貌构成要素

规划提出十大乡村风貌构成要素,分别是水、田、路、林、场、宅、院、街、桥、社。

1. 水

规划形成五种水系模式:缓坡入水,菜园驳岸模式;沟、渠、塘、河结合的多层次的水模式; 生态排水浇灌系统模式;伴水而居模式以及湿地模式。

2. 田

规划形成六种农田模式:生态农场模式;设施蔬菜地模式;设施粮田模式;整合型农林塘互作模式;花田模式以及鱼塘 。

3. 路

路的形态风貌分为两种:鱼骨状路网,即水系围绕村落布局,主要道路穿越村落形成鱼骨状的布局方式;和线性滨水路网,即村落沿水系线性展开,主要街巷沿与水系平行方向设置,形成滨水的街巷空间。

4. 林

规划形成七种林地模式:人工种植林模式(林木培育基地);田间林模式;畔水生态林模式;生态涵养林模式;果林模式;防护林模式以及宅间林模式

5. 场

规划场(公共交往空间)沿街增长模式分为三种:沿与道路垂直方向向两侧拓展,形成路边广场,受道路分割,易于发生动态的交流;以道路为中心向单侧放射状拓展,形成街角广场,空间较为完整,便于组织活动,易发生静态交流;以道路中心向周围放射状拓展,形成街心广场,空间分割较为严重,但空间较开阔,极易形成动态交流。

6. 宅

规划模式一:宅水相依——村宅建筑沿水系线性分布 规划模式二:宅田交错——村宅建筑与农田错落相间 规划模式三:宅街相邻——村宅建筑沿街巷伸展 7.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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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四团镇传统院落布局为“路西、井东南、面宽宽、进深浅、院子、两层、小三楼坡顶、菜地、南门前大路、北面河、自家围墙”,当地村民常以此作为农宅选址和建设的标准。

规划院落整治分为五种:前院式、后院式、前后院式、半周边式、全周边式。 8. 街

街:砖街和水街为历史形成,呈现出带状的条形空间。街道两侧的建筑参差不齐,从而使街道空间忽宽忽窄,或者出现某些小转折,形成丰富多变的街道空间。

巷:巷与街共同组成交通网络,密如蛛网地延伸到村的各个角落,这种网络形同树状结构,以街为主干,巷为树杈,通过它连接各家各户,对于传统的生活环境具有特殊的功能和审美意义。

9. 桥

桥一般多于路口小广场形成开放的村民公共空间,桥头附近也是人们活动频繁的地段之一。桥及桥头广场不仅提供了行人驻足欣赏村落风貌整体景观的空间,其本身也是水上游线的重要景观。

规划修建十个桥头广场,丰富、美化拾村公共空间与村落风貌。 10. 社

规划形成四种模式:村庄会所院落式模式、寺庙临水而居模式、零售店沿街设置模式、文化活动中心沿街围合而成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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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建筑设计引导

第三十九条 新建住宅建筑

1.设计原则

从节约用地的角度倡导多层、联排、叠加等住宅类型。提出菜单式的分类房型模板以及指引。

2.设计引导

设计针对拾村居民安置点的规划,在安置点的新建建筑设计中按照经济、适用、美观三个原则进行。控制建设成本,以村民为使用者量身定制,延续江南水乡传统建筑形式,既能满足生活方式的需求,同时又能体现拾村所特有的江南水乡文化特质。

建筑设计根据居民意愿,提出菜单式分类房型,包括:多层叠加户型、多层户型、联排户型(A)、联排户型(B)。

多层叠加户型建筑设计为四层建筑,一梯两户,其中一二层叠加为一户,三四层叠加为一户,户型建筑面积138平方米。建筑风格延续江南传统风格白墙,青砖,灰瓦等建筑元素。对于立面阳台构件根据每户使用功能进行结合设计,在传统风貌建筑中加入悬挑、构架结构突显现代元素。

多层户型建筑设计为四层建筑,一梯两户,户型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建筑风格延续江南传统风格白墙,青砖,灰瓦等建筑元素。对于立面阳台构件根据每户使用功能进行结合设计,在传统风貌建筑中加入悬挑、构架结构突显现代元素。

联排户型(A)建筑设计为两层建筑,户型建筑面积140平方米。建筑平面延续拾村原有建筑三开间平面形式,南侧布置主要生活居住功能,北设置厨卫、楼梯间等辅助功能,最大程度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室内居住环境适宜。建筑风格在延续江南传统风格白墙,青砖,灰瓦等建筑元素的同时,在门、窗、阳台、栏杆等细部建筑元素中融入金属、玻璃、木材等现代风格元素,在传统风格中突显现代、时尚感。

联排户型(B)设计为两层建筑,户型建筑面积136平方米。建筑平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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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两开间平面形式,户型布置相对紧凑,土地使用更为有效。卧室与起居空间设置于南侧,能较好的进行自然采光。建筑风格在延续江南传统风格白墙,青砖,灰瓦等建筑元素的同时,在门、窗、阳台、栏杆等细部建筑元素中融入金属、玻璃、木材等现代风格元素,在传统风格中突显现代、时尚感。 第四十条 改建建筑

1. 外部改建

在村民自主产业引导区内,结合产业发展要求,对于有加建改造需求的住宅,在安全且不影响周边居民的前提下,在其主体建筑上进行建筑的加建和改建,建筑风格需与原建筑统一。

表8 加建改造指标表(适用于村民自主产业引导区) 主体建筑面积

可加建面积

可加建高度

可加建二层,总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

建议加建方式 顶层式、 单边

式、围合式、 顶层式、 单边式、 顶层式、 单边式、

顶层式

120平方米以下 <60%

120-180平方米 <40% 可加建二层,总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 可加建一层, 总建筑高度不超过16

可加建一层, 总建筑高度不超过16米

180-240平方米 <25%

240平方米以上 <15%

2. 局部功能改造

对于拾村砖街、水街沿街建筑内部功能改造,沿街建筑底层功能由居住改变为商业性功能,包括裁缝店、豆腐店、米行、酱菜房等,形成底商上宅或者前店后宅的格局,建筑底层开放,对街道空间进行重新构造,打造休闲观光、购物、活动空间,使得砖街、水街恢复其历史形制,形成贯穿全村的特色人文景观。

3. 存量居住建筑改造

在三产发展区,对存量居住建筑进行整体改造,由开发商进行统一改造、统一管理、统一运营。本次规划主要将农宅建筑改造为农家乐和田园休闲养生设施。改造措施包括统一门窗材料风格、统一招牌设计、院落环境整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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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近期建设项目

根据启动道桥、河道、新建住宅组团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的研究、论证和规划报批的准备工作,已经批准的项目有1个,报送在批的项目2个,规划项目5个。近期8个项目共涉及资金1.04亿元。

表9 近期建设重点项目一览表 类别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资金总额主管部门/项目进设计或估算

(万元)资金来源展 单位 备注

①新增道路长度

拾村村新建道路及会通路、会乐路、上海市市政2.5公里

四团镇政

雨污管道专项工程南十家中心路、1488.8 在批 工程定额管②改造道路长度

(一期) 连心路等 理站 7.8公里

道桥 ③路灯80个

编号TQ09、TQ10、上海市市政

拾村村新建桥梁专四团镇政

TQ13、TQ18、TQ23207.6 在批 工程定额管

项工程(一期) 府

共5座桥梁 理站

奉贤区2013年度设

设施菜田灌溉系

施菜田水利配套项

统和排水系统 农田

目(拾村村部分)

水利

拾村村高标准农田设施粮田灌溉系水利工程 统和排水系统 村委会、文化活

公共服拾村村村庄综合服

动室、乡村会所

务设施 务设施建设工程

改造 河道 拾村村水系疏浚工河道整治疏浚 治理 程(一期) 新建农民住宅新建住拾村村农民小区规

151户,约2.0万

宅组团 划

平方米。

上海市水

已批

务局

上海市水上海交通大

规划 务局 学

①新增4处排灌

②涉及500亩农用地整理

425.2

2704

上海市城市

四团镇政

565.5 规划 规划设计研

究院 556

上海市水务清淤、驳岸整治6

奉贤区水

规划 规划设计研公里

务局

究院

上海市城市

四团镇政

4213.2 规划 规划设计研

究院

污水泵站1座,四团镇政上海市城市

环卫 拾村村环卫设施工

垃圾中转站1座,178.8 府、奉贤区规划 规划设计研

设施 程

公共厕所5座 水务局 究院

41

第五十条 建设机制

打破条块分割,统筹整合资源,市区联手创建“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运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上下联动、条块协作。由区政府进行指导,以镇政府为建设责任主体,以村委会为长效管理的实施主体,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沿着有序计划、逐步推进的工作路线推进村庄的建设实施。安排好资金投入和使用,积极筹措财政和专项补助资金,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立规范化项目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和程序公开。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村民自建住宅

村民新建、翻建或修缮的住宅应遵循村庄规划确定的统筹安排,由建房人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准许建设。由镇政府受区规土局委托,审核和验收。村民新建、翻建或修缮住宅由上海市村庄改造修缮专项资金进行补贴。该资金由市农委和市财政落实安排,每户2万元,合计1586万元。

2.新建住宅组团

涉及因集中居住和综合整治而拆迁的,本着自愿和等价交换的原则,应在村内新建住宅组团,或近镇住宅引导区予以统筹安排。村内新建住宅组团由镇政府负责主管,由区、镇两级政府财政补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个人适当出资,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并依照政策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3.公共服务设施

由镇政府负责主管,由市、区、镇三级政府财政补贴,利用各项专项补助,村委会和村民适当筹资并全程参与,按照村庄规划确定的类型和用地,统一建设。

4.基础设施

(1)村内道路:由市区两级政府给予补贴,比例为市45%,区55%。村主路给予145元/平方米、村次路给予135元/平方米的补助。区政府为责任主体,成立工作小组,由区建交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衔接。

(2)桥梁:由区农村桥梁改造协调小组统筹,由区建交委牵头,会同区相关部门参加,由市公路处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使用市、区两级政府补贴,使用十二五期间村庄建设市级补贴,市级占比65%,区级占比5%。

(3)给水管网:市级财政对郊区小口径管网改建实施补贴,奉贤区补贴标准为25万元/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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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三产建设

镇政府牵头组织规划产业研究,用活政策,积极接洽企业,筹措社会资金,注入管理经验,并实时跟踪与监督,逐步培育、规范发展三产服务业。

6.农业建设

(1)设施菜田:区组成协调小组,负责规划设计、实施、验收。区农委、水务局主持编制实施方案,区农委是建设管理主体。项目要落实生产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优先。资金列入市、区农业部门预算。资金列入市、区农业部门预算,市承担70%,区承担30%。

(2)设施粮田:区农委、水务局主持编制实施方案,分别承担农业设施和水利设施的管理主体。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市级财政补贴80%。

7.水体整治

水系整治由区水利局牵头,负责编制实施方案,上报申请市级专项补贴资金,并组织实施建设。其中生态河道整治市级财政补贴70%,中小河道轮疏市级财政补贴30%,农村生活污水市级财政补贴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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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 项目资金来源和管理部门 项目类别 村民自建住宅和新建住宅组团

主管单位 四团镇政府

资金来源与比例 市财政、区财政

专项资金或发文号上海市村庄改造修缮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数额 备注 1586万

每户2万元 村主路给予145元/平方米补助,村次路给予135元/平方米补助 市级补贴每座桥梁30万元以内

道路

市财政补贴

奉贤区政府 45%,区财政

55%

市财政补贴65%,区财政35%

沪府办(2012)115号

十二五期间上海市级村庄桥梁建设专项补贴,沪府办(2012)14号 沪农委(2012)5号,

桥梁

奉贤区建交委

奉贤区分得市级专项资金7900万元

农田水利

市财政补贴

奉贤区农

70%,区财政

委、水利局

30%

沪农委(2012)73 号,沪水务(2010)432号

公共服务 设施

市(含中央补助)、区财政、沪农委(2011)16

四团镇政府

镇财政、农民号 和社会筹资

市财政(含中央补助)、区

沪府办(2012)45

财政、镇财政、

农民和社会筹资

河道治理、 环卫设施 奉贤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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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规划法制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本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作为村庄建设的法规文件,村庄内各类建设项目必须服从本规划的规定。

奉贤区人民政府制订相应的乡村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法规文件,经法定程序审核通过后,落实执行。 第五十二条 规划管理和实施跟踪

根据四团镇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求,将明确管理职责。镇政府负责建设项目推进,村委会负责范围内公共管理服务,镇村联合负责村庄内招商引资,区规土局负责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

奉贤区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它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第五十三条 成果法律效用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集、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专题研究报告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图集是法定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是技术文件;专题研究报告是支撑文件。 第五十四条 解释权限

本规划由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规划生效日期

本规划报经奉贤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即行生效,由奉贤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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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r0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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