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大数据与社会治理创新文

更新时间:2023-11-05 08:4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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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大数据与社会治理创新

当前,我国正处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这与当前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正好不期而遇。大数据伴随着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正在对全球经济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针对目前社会治理领域普遍存在的服务理念滞后、决策机制不够科学、部门协作亟须加强、工作效率亟待提升等问题。大数据技术从认识、理论、方法、实践和效果评估等方面都能给人们全新的视野,为社会转型期的社会治理创新带来了机遇。大数据时代给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我们把握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的特点,变革社会治理的研究方式,适应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的需要。

一、 大数据的概念及特征

大数据,指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来适应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在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及肯尼斯·库克耶编写的《大数据时代》中大数据指不用随机分析法(抽样调查)这样的捷径,而采用所有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大数据的5V特点(IBM提出):Volume(大量)、Velocity(高速)、Variety(多样)、Value(价值)、Veracity(真实性)。 二、大数据对政府创新社会治理的战略意义

1、促进社会治理体制从碎片化到网格化的转变

当前,社会治理碎片化是我国社会治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为:承担社会治理职能的各政府部门各自为政,协同性不足,同时不同部门的职能之间存在交叉和重叠,“信息孤岛”和“信息打架”现象并存。这种碎片化的社会治理体制使我国的社会治理陷入高成本、低效率的困境。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社会治理大数据成为可供所有社会治理主体使用的公共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实现社会治理大数据的完全共享,不断提升其使用效能、效率和效益,将有助于推动各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与合作,进而促进社会治理体制从碎片化向网格化转变。

2、促进社会治理方法从以有限个案为基础到“用数据说话”的转变 长期以来,基于少数人的社会治理需求推断、预判多数人乃至整个社会现时的或者未来的社会治理需求,基于部分地区的社会治理经验推断整个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社会治理政策和措施,是一种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治理思维。这种以有限个案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思维具有非常明显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未充分考虑到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社会治理需求之间的差异性;二是对我国不同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国情缺乏足够的重视。在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大数据的价值在于提高社会治理决策的科学化与社会治理过程的精细化。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社会治理主体须对原有的社会治理方法进行根本性的变革,着力培养大数据意识,促进相关数

据的完全共享,更多地依赖具体数据进行决策,实现从以有限个案为基础向“用数据说话”转变。

3、促进社会治理模式从静态治理到动态治理的转变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治理的目标被设定为维持社会稳定,而基于这一目标所开展的社会治理实践是一种静态治理的社会治理模式。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社会流动性不断增强,社会发展和变迁的速度不断加快,原有的静态社会治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急需以动态治理的社会治理模式取而代之。实现从静态治理到动态治理的转变,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重要内容。在大数据时代,突飞猛进的大数据技术为及时、全面地掌握社会治理相关数据的变动情况和变动趋势提供了技术支撑。对于承担社会治理职责的各个社会主体而言,及时、全面地掌握社会治理相关数据的变动情况和变动趋势,对于实现从静态社会治理模式向动态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4、促进社会治理方式从简单粗放到科学决策的转变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和集中爆发期。在这一阶段,协调利益矛盾,化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成为摆在我们面临的严峻挑战。为应对这一挑战,亟需对我国原有的自上而下的利益矛盾化解机制进行根本变革,逐步建立上下互动、主体多元的利益矛盾化解机制,促进我国社会治理方式的科学化。如何从海量的社会治理微观数据中找出有价值的信息,形成一套完整的数据分析应用体系,并为最终决策提供参考,是大数据时代实现社会治理方

式创新的关键环节。通过对社会大数据进行历时性和实时性分析,加强社会风险控制,提高政府预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无论是对现实社会各行业的运行监控,还是对网络虚拟社会的治理,都可以基于历时和实时的大数据分析,密切掌握市场调节失灵、社会秩序与稳定受到威胁等需要社会治理介入的节点或情况,这对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社会应急管理体制等具有重要作用。为实现这一目标,亟需各社会治理主体实现从简单粗糙向精确分析、从关注宏观数据向关注微观数据的转变,并根据大数据的流程设置相应机构和工作岗位,促进社会治理方式从简单粗放到科学决策的转变。 三、大数据时代政府社会治理方式创新面临的挑战 1、大数据意识薄弱,数据融合共享难

我国的各个政府职能部门经过多年的信息化建设,拥有众多的信息化、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大数据的应用与系统建设过程中,各部门、各系统的信息级别、标准不同,同时信息的安全性要求和信息结构要求也各异,这些都造成数据和信息融合困难,并影响了数据的共享应用。

2、信息采集缺乏法律授权,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有待加强 网格化管理是政府确保大数据时代及时获得社会治理基础数据的重要途径,对大数据时代提高我国社会治理能力、完善公共服务具有重要意义。网格管理工作将是大数据时代提高我国社会治理能力和政府各项职能效能的基础工作,但由于网格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在基层,工作量大,同时又是一项创新性的探索,不可避免会碰到许多困

难和问题。如深圳福田区的实践,目前网格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网格员信息采集职权缺乏法律授权基础,运作制度和机制不规范;二是网格员待遇低,队伍存在一定缺口;三是跨部门、跨区域协调机制缺失,影响网格管理工作效率、效能。 3、数据真实性有待检验,大数据人才不足

大数据有利于促进科学决策,智能辅助决策,提高政府治理效率,跟踪决策实施,改善政府决策质量。数据的真实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不真实的数据将导致研判偏差,从而使决策出现偏差乃至决策错误。这就要求对大量数据进行筛查,以确保其真实性。但目前大数据正直兴起阶段,专业性人才不足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四、实施大数据战略、创新社会治理 1、在政府治理理念中融入大数据大思维

大数据的本质在于其蕴含的大数据思维,能够直观呈现数据背后的人类行为模式。运用大数据提升社会治理能力,需要把这种大数据思维融入社会治理理念,社会政府治理的理念向度、工作方式和决策思路。在大数据视域下,人们面对的是全体数据,这些数据呈现出混杂性的特征,数据之间不再是简单的因果关系,而是多重交合的相关关系。传统治理理念往往是基于社会局部现实的抽象分析方法,依据一定方式选择样本数据,基于少部分人的需求来预判大多数人的行为模式和需求,这种治理理念必须要发生变革才能适应大数据时代的要求。这种变革就是把大数据思维的价值观和方法论融入政府治理理念中,将对基于稀缺数据的治理,转向覆盖更广泛、涉及更多人的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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