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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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和效能,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 2012 38号)和德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德食安委办 2012 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度高、信誉度低、问题突出、群众意见较大的餐饮单位的重点监管,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性,促进其改善软硬件条件,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到2013年6月底,全县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二、实施方法

根据《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 2012 5号)要求进行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量化评定。

(一)适用范围

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酒店)、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

(二)评定依据及内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评定依据为《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章、规范性文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事项具体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食品原料及食品、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的食品运输、食品留样等内容。

(三)等级划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

动态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

年度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年度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

(四)评定标准 1.动态等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由监督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见附件1)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评分。评定总分除以检查项目数的所得,为动态等级评定分数。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评定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评定分数在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评定分数在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评定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评定动态等级。

2.年度等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评定,由监督人员根据餐饮服务单位过去12个月期间的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判定。

年度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年度平均分在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年度平均分在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

3.不予评级情形

对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

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动态等级评定。

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6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见附件2和3),同时监管部门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6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

动态等级评定过程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警告以外行政处罚的,2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同时监管部门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2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

(五)评定程序 1.等级评定

由监管部门选派至少2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检查内容,对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进行量化评定,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2.监督频次

动态等级评定为优秀的,原则上12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良好的,原则上6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

一般的,原则上4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具体检查频次和间隔由监管部门确定。

3.等级公布

统一采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等级公示牌”格式,以“大笑”、“微笑”和“平脸”卡通图形分别表示优秀、良好和一般三个等级食品安全状况。等级公示牌应摆放、悬挂或张贴在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严禁涂改、遮盖。

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每次监督检查的15个工作日内,将动态等级结果予以公示,并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年度等级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餐饮服务单位每12个月期间历次检查的动态等级评定,综合评定该餐饮服务单位的年度等级。

年度等级确定后,监管部门于15个工作日内将年度等级结果在监管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布,并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

4.等级调整

动态等级评定为较低等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在等级评定2个月后向属地监管部门申请等级调整,经评定达到较高动态等级的,监管部门调整动态等级。

(六)等级评定期限

对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但尚未开展年度等级评定的单位,应从第一次动态等级评定起满12个月、且接受检查4次以上(含4次)的方可参加年度等级评定。

(七)复查等级调整

对动态等级评定为较低等级的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整改期限内提前整改完毕的,可主动申请复查。复查结果符合更高标准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复查作为一次动态检查结果,一并纳入年度等级评定。

(八)等级公示管理

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允许,禁止摘下、更改或遮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拒不悬挂或张贴、遮盖公示牌的,或故意违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重点监管。

三、实施步骤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宣传发动、检查评级、公告公示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1.宣传发动阶段(2月30日前)

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意义、操作办法、评价指标等内容和要求,提高餐饮服

务单位对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单位网站开设专栏,公布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检查评级阶段(3月1日---5月30日)

实行评级,到2013年上半年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评定检查表》,于3月对鄢家镇、白马关镇、新盛镇、慧觉镇、御营镇、蟠龙镇;4月对金山镇、略坪镇、调元镇;五月对万安镇进行现场打分,确认动态评定结果。

3.公告公示阶段(6月10日—7月10日)

根据稽查评定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上予以公示。6月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告各单位动态评定结果,广泛接受各界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组:由副局长范好刚任组长,稽查大队大队长谢建贤任副组长,曾维国、王德菊、陈昂为成员。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档案,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突出重点,着力推进。按照国家局要求,6月底前完成。要加大投入,着力推进,确保重点工作如期完成。

要强化人员培训,及时开展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题培训,使监管人员准确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标准和要求,统一评定尺度。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促使餐饮服务单位熟悉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规范程序,严格评定。要严格按照国家局文件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照评定标准、项目,逐条逐项评定,确保评定质量。C级的餐饮服务单位,由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评定;对拟评定为年度等级B级、A级的餐饮服务单位,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后提出评定意见,县局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评定表》会同该餐饮服务单位过去12个月期间历次动态等级评定资料,一并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通过的,准予授予年度等级B、A级。

(四)强化宣传,公开透明。要加大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向餐饮服务单位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评定标准、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评定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引导群众正确消费,努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餐饮服务监管的积极性。

于3月30日和6月30日前,将上季度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安办。

(五)认真总结,积极推进。相关科、室、队要对量化分级工作的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及时总结,并于7月10日前书面上报市局、县食安办。同时,要将该项工作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示范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的一个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1: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第 报送单位优秀 类别 总数 应评定 单位数 等级 单位 数 特大型餐馆 餐 馆 大型餐馆 中型餐馆 小型餐馆 快餐店 小吃店 饮品店 学校食堂 机 关 及 企 食 堂 事 业 单 位 食 堂 其他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度)

良好 等级 单位 数

一般 等级 单位 数

待评 定 单位 数

食品安 责令整 改单位 数 全管理 人员配 备单位 数

供餐人 500 以 上

供餐人 500 以 下

中央厨房 餐饮连锁企 备 注 业 旅游景区餐 饮服务单位

注:1.餐饮连锁企业、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应同时纳入相应的类别 计算。2.无相关数据,在相应表格内填写“0”。

填 报 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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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第 季度)

召开监管部门会议(次) 召开餐饮服务单位会议(次) 举办监管部门培训(次) 会议培训情况 举办监管部门培训参加人数(人) 举办餐饮服务单位培训(次) 举办餐饮服务单位培训参加人数(人) 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上宣传报道(条) 宣传教育情况 举办宣传活动(次) 发放宣传材料(份) 经费投入情况 投入专项经费(元) 监管部门领导带队检查(次) 督查情况 上级对下级指导(次) 纠正不按照要求进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次) 报送单位(盖章):

人:

联 系 方 式: 填 报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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