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与理赔复习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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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与理赔复习思考题

第一章

1.名词解释:保险标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中介人、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保险险标的:指保险保障的目标或主题,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保险标的可以是财产,也可是财产有关的利益或责任,甚至是人的生命或身体。 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指经营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保险公司)。

投保人:指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被保险人:指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被保险人与投保人是否为同一人要视保险的具体情况而定,当投保人为自己的利益投保时,投保人即被保险人。

保险中介人:指活动于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通过保险服务,把保险人与投保人联系起来并建立保险合同关系的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

保险金额: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赔付给被保险人的赔款限额,也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基础; 保险费率:即保险商品的价格,指依照保险金额计算保险费的比例,通常以千分率表示;

保险费:指投保人为转嫁风险支付给保险人的与保险责任相应的费用(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即为保险费。

2. 简述风险的组成要素?

风险的要素:风险由多种要素构成,这些要素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风险的存在、发展和变化;一般认为风险由以下三个要素构成:

(1) 风险因素: 指促使或引起风险事故发生的条件,以及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

加、扩大的条件;风险因素根据性质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三种

(2) 风险事故:也称为风险事件,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既是风险因

素诱发的结果,也是造成风险损失的直接或外在原因,即风险只有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 (如火灾、地震、疾病等)

(3) 风险损失:在风险管理中,损失通常仅指物质损失,即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

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这里的经济价值指风险损失必须可以用货币来衡量。风险损失按照对象可以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

关系:风险因素引起风险事故,而风险事故导致风险损失。 风险因素和风险事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3. 风险具有哪些特征?

客观性、指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并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

偶然性、风险事故发生与否不确定,风险事故发生时间不确定,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不确

可变性、指风险会随着时间、空间因素的不断发展变化而发展与变化;这种变化既有量的

增减,也会有质的改变。

4. 简述风险管理的过程?

风险管理的过程主要包括四个步骤 :

(1)风险识别:指人们利用各种方法系统、连续地分析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即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具体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两个环节:

感知风险:指了解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如汽车碰撞 、盗抢、火灾等 风险); 分析风险:指分析引起风险事故的各种因素(如具体分析发生车辆火如 :线路短路,油箱泄漏,人为纵火等);

其中感知风险是风险识别的基础,而分析风险是风险识别的关键。

(2)风险评估: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利用概率统计 理论,估计和预测风险的发生概率和损失程度,从而为正确选择风险处理方法提供依据。 (3)风险处理:指在风险识别和评估的基础上,采取合理控制措施,以降低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或减小损失程度的过程。

(4)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指对风险处理手段的实施结果进行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比较其与预期目标的差异,从而对所采取方法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受益性进行评价,以确保能够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

5. 保险的要素主要有哪些方面?

保险的要素主要包括五方面:可保风险的存在可保风险的存在、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基金的建立、保险合同的订立。

6. 保险具有哪些特征?

经济性、商品性、互助性、法律性、科学性

7. 保险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害补偿原则

8. 何谓保险利益?成为可保利益的条件是什么? 含义:只有当保险标的与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时,投保人才会为保险标的投保以转嫁风险,而保险公司则通过风险分摊来保障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这里保险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在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一个有效的保险合同,其保险利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⑴ 必须为法律上所认可的利益:法律上不承认或不予保护的利益不构成保险利益(如投保人以盗窃车辆进行投保); ⑵ 必须为经济上的利益:即可以用货币计算和估价的利益;如果不能用金钱来计算保险标的的价值,就无法计算其损害程度,也就无法通过保险方式来补偿(如政治利益的损失、竞争失败等);

(3) 必须是确定的利益: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能够用货币估价,其二利益是客观上的

利益,而不是当事人主观估计的利益。

9. 举例说明什么是代位追偿?什么是物上代位?

代位追偿:指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导致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了保险金后,便可以在赔偿金额限度内取代被保险人享有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例:保险人在支付了5000元的保险赔款后向有责任的第三方追偿,追偿款为6000元则

()。

A.6000元全部退还给被保人 B.6000元全归保险人

C.将1000元退还给被保险人

D.多余的1000元在保险双方之间分摊

物上代位: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失,保险人在履行了对被保险人的赔偿以后,就代位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10.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保险标的的损失必须是第三者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必须是第三者造成的; (2)保险标的的损失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必须在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之后

第二章

1. 名词解释:保险市场机制、保险市场营销、机动车保险费率、从车费率模式、保险代理

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 保险市场的机制:指将市场机制引入保险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

律三者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保险市场的营销:指保险人为了充分满足市场存在的风险保障需求而开展的总体和系统性活

动,包括:保险市场的调查和预测、营销环境分析、投保人的行为研究、新险种的开发、营销渠道的选择等一系列活动。

机动车保险费率:指以保险产品价格内在因素为基础形成的价格,即保险商品价格,由纯费

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

从车费率模式:指在确定保险费率的过程中,以考虑车辆本身因素为主,而考虑人的因素为

辅的确定模式。 保险代理人:指根据机动车保险人的委托,在机动车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办机动车保险业务

的单位或个人。

保险经纪人:指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代其办理风险评估、投保、索赔和诉讼等服务的

公司或个人。

保险公估人:指独立的事故鉴定和损失理算人;其既可以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也可以接受投

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在独立的立场上对委托事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从而为保险当事人提供服务。

2. 什么是机动车保险?有哪些职能? 定义:指对机动车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功能:(1)保障功能:具体表现为补偿损失功能,通过补偿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在价值上得到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得以持续进行,人民的生活得以安定,进而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2)金融融资功能:保险人为了维持经营的稳定,需要对保险资金加以运用;利用保费收入与赔付支出之间存在的时间和数量差,采用银行存款购买证券等方式来保证保险资金的保值与增值,这也就使得保险具有了金融融资功能;

(3)防灾防损功能防灾防损功能:机动车保险人长期与灾害事故打交道,积累了大量的风险损失资料和经验,可以为社会、企业、家庭和个人提供防灾、防损的咨询和技术服

务,从而有利于减少车辆的损失和人员的人身伤害。

3. 机动车保险有哪些特点?

广泛性:一方面体现在被保险人的广泛性,主要是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投保人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另一方面体现在机动车保险业务量大,普及率高,只要购买了车辆,所有人一般都会办理机动车保险;

差异性:一方面体现在被保险人的差异性,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性格和社会阶层存在各种不同;另一方面体现在保险标的(车辆)的差异性,投保车辆种类繁多,品牌、性能、价格、使用方式等存在差异;

出险频率高:机动车作为主要交通和运输工具,经常处于运动状态;同时随着车辆数量的迅速增加,每天的交通事故发生愈加频繁,导致机动车出险率较高。

4. 简述机动车保险的作用?

① 扩大了汽车需求,有利于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 ② 稳定了社会公共秩序

③ 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的提高

④ 机动车保险业务在财产保险中占有主要地位,其经营的盈亏直接影响整个财产保险行业的经济效益。

5. 保险市场的营销模式有哪些?

保险市场的营销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直接业务模式:指保险公司利用自己的职员进行市场营销来获得业务(如拜访客户,接待上门客户等);此外还包括应用新技术的电话营销和基于因特网的电子商务营销等; 代理业务模式:指保险公司通过其代理人(专业代理公司、兼职代理公司和个人代理)等渠道获得业务;

经纪人业务模式:指保险公司通过经纪人或经纪公司渠道来获得业务 。

6. 确定机动车保险费率的原则有哪些?

公平合理原则:核心是确保每一个被保险人的保费负担基本上反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 保证偿还原则:指厘定的保险费率应保证保险公司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如果保险费率过低,直接会影响保险基金的规模,削弱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从而影响对被保险人的实际保障; 相对稳定原则: 指保险费率在厘定以后,应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不应轻易变动。 促进防损原则: 指保险人在厘定保险费率时应将防灾防损的费用列入成本成本,并将这部分费用用于防灾防损工作

7. 目前车险费率有哪些模式?各自的优缺点是什么? (1)从车模式和从人模式

(2) 从车费率模式优点:体系简单,易于操作;

从车费率模式缺点:①无法限制安全性能差的车辆使用:从车费率模式主要根据车辆的价格确定保险费,一些价格低廉、安全性能较差的车辆所交纳的保险费较低这会放任安全性能差的车辆在社会上使用,将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②保险费的负担不合理,无法调动驾车人的积极性:从车费率模式主要考虑车辆因素,造成驾驶经验丰富的投保人和无任何驾驶经验的投保人所承担的保险费无明显差别吗,不利于调动投保人的积极性。

(3)从人费率模式优点:①充分考虑了人的因素,易于调动驾驶员积极性,对防止交通事

故的发生作用明显(如从人费率模式中的无赔款优待折扣很大,可以鼓励驾驶员安全行驶); ②保险费的负担较为合理:从人费率模式考虑了驾驶员的各种因素,对于不同投保人的保费设置更为合理;③可以限制安全性能差的车辆泛滥:采用从人费率,发生事故越多,就 要多交保险费,使得被保险人更愿意选择性能好、故障率低的车辆驾驶。

8.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有哪些区别?

(1)代表的利益不同:保险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保险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代表的是客户的利益代表的是客户的利益;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代表的是保险公司的利益; (2)选择保险公司不同:保险经纪人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 、保险安排、协助索赔与追偿等全过程服务,可以从市场上所有保险公司的保险商品中进行选择;保险代理人一般只能销售所代理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代为收取保险费,不能对别的保险公司的产品进行选择; (3)服务对象不同:保险经纪人的客户主要是大中型企业和项目,保险代理人的客户主要是中小型企业及个人;

(4)承担的责任不同:客户与保险经纪人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如果因为保险经纪人的过错造成客户的损失,保险经纪人对客户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偿责任;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代理与被代理关系,被代理保险公司仅对保险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负责; (5)业务范围不同 :代理人的业务范围由代理合同规定,经营范围受代理合同的约束,业务活动具有被动性;经纪人可独立进行中介、代理、咨询等活动,不受某个委托协议的约束,具有主动性和自主性。

9. 影响机动车保险费率的因素有哪些?

从车模式保险费率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车辆使用性质、车辆种类、车辆生产地、车龄或车辆实际价格、家庭或车主拥有的车辆数、车辆使用地区、车辆的安全装备

从人费率模式影响因素:驾驶员的事故记录、驾驶员年龄、驾驶员性别、驾驶员驾龄、驾驶员婚姻状况、驾驶员生活习性、附加驾驶员数量、必要的车辆要素

第三章

1. 名词解释:机动车责任保险、过失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

机动车责任保险:指因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进行赔偿。 过失责任原则:指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基本条件的认则原则;依据此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 无过失责任原则: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规定应由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认定责任原则;

2. 什么是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具有哪些特征? 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特征:强制性、对第三者利益具有基本保障性、以无过失责任为基础、具有公益性、建立的社会保险基金由政府专门管理和使用

3. 制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的意义是什么?

(1) 《条例》的出台落实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z1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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