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速铁路工务工程静、动态验收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3-20 15:0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 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加强高速铁路工务工程专业静动态验收及报告编制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铁路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高质量建成并按期投产,现对高速铁路工务工程专业静动态验收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静动态验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1.静动态验收工作由铁路局牵头,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根据总公司验收计划安排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和验收推进计划,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期完成静动态验收工作。

2.铁路局是静动态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有关部门要提前介入,及早发现问题,并指导整改工作;建设单位是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要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对提前介入及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及人员,限期完成整改,铁路局及时组织复验,确保整改复验合格,实现闭环管理。

3.总公司工务工程专业验收专家组将进一步加强组织,提前介入验收报告编制工作,指导问题整改,确保验收报告评审通过。

二、静动态验收规章制度

静动态验收过程中,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总公司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铁建设〔2012〕107号)、《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铁建设〔2013〕44号)、《高速铁路工程动态验收技术规范》(铁建设〔2013〕45号)和《客货共线铁路工

程竣工验收动态检测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133号)等要求,严格验收程序,严谨、客观、公正地评价所验工程,确保验收质量。

为确保提前介入及验收工作,工务工程专业提前介入及验收相关单位还需严格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铁路局提前介入铁路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铁总办〔2014〕5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做好新建铁路工务、房建专业提前介入工作的通知》(运工高线函〔2013〕57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运输局关于加强在建高速铁路无缝线路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工管线路函〔2014〕119号)、《关于加强无缝线路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工管线路函〔2012〕175号)、《关于明确客运专线高速道岔技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运基线路〔2009〕45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 工管中心关于加强在建高铁钢轨焊接和探伤工作的通知》(运工高线电〔2013〕305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 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加强客专项目轨道精调工作的通知》(工管线路电〔2013〕221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工务工程专业验收各报告编制的有关要求 1.工务工程专业验收各子专业

高速铁路工务工程专业静态验收主要包括轨道工程、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精密工程测量、声屏障工程(结构安全性、稳定性部分)等子专业。动态验收各子专业按相关规定执行。

2.静态验收各报告编制要求

工务工程专业静态验收报告审查会所提交的报告除应符合《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铁建设〔2013〕44号)第19章“报告编制”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外,还应提交沉降评估工作总结报告、第三

方检测工作总结报告、CPⅢ控制网测量评估工作总结报告、无缝线路锁定轨温资料。各报告的编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报告由建设单位提供,其中铁路局代建部分原则上应由代建单位单独提供,如代建范围很少时可合编,但应注明代建范围及代建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报告要有明确的工程自验结论,如:(***工程)轨道、路基、桥涵、隧道、声屏障工程及精密工程测量专业经检验评定,各项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标准,满足设计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工程总体质量合格,满足静态验收条件。

②设计工作总结报告由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要对特殊重点工程设计情况、变更设计批复与执行情况进行说明,且要与咨询工作总结报告相呼应。

③咨询工作总结报告由施工图审核单位提供,报告要重点说明施工图审核情况,审核意见及落实情况,说明审核意见是否采纳,未采纳的意见最终确认结果。

④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由监理单位提供,监理单位按各自监理范围单独成册,其中铁路局代建部分原则上应单独成册,如果代建部分与非代建部分为同一家监理单位监理且代建范围较小时可合编。报告要重点说明哪些是重点工程,重点工程怎么监理的,结果如何,发现的问题及督促整改情况,发出的问题整改通知单及反馈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结论要明确,要有单位工程及总体质量评价的结论,如:(***工程)轨道、路基、桥涵、隧道、声屏障工程以及精密工程测量专业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经验收评定,认为该工程达到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总体工程质

量评定为合格。

⑤工务工程专业静态验收报告由铁路局和建设单位共同提供,其中应包含属于同一件名的铁路局代建工程,但在报告中应说明代建工程范围和代建单位。报告中A、B类问题分类要明确、合理(A类问题是影响联调联试及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其他不影响联调联试及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为B类问题),验收范围要准确(明确K里程范围),设计标准要明确,验收的前提条件要说明(精测网复测成果是否已经移交、公跨铁立交桥是否已经移交完毕等),对无缝线路锁定、钢轨探伤和钢轨打磨相关情况也应在报告中简要说明。静态验收报告问题库中存在问题描述要准确,同类问题要进行合并和分类管理,整治方案措施要具体,已整改问题要注明“整改日期”(指复验合格的日期),且要求有明确的“合格”结论;遗留问题要注明“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要明确、具体。静态验收结论要明确,工务工程专业静态验收报告要有各子专业静态验收结论和总结论,如:

轨道工程及其专业接口满足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工程总体质量合格,具备动态验收条件。

路基工程及其专业接口满足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工程总体质量合格,具备动态验收条件。

桥涵工程及其专业接口满足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工程总体质量合格,具备动态验收条件。

隧道工程及其专业接口满足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工程总体质量合格,具备动态验收条件。

声屏障工程及其专业接口满足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工程总体质量合格,具备动态验收条件。

精密工程测量及其专业接口满足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工程总体质量合格,具备动态验收条件。

总结论:(***工程)轨道、路基、桥涵、隧道、声屏障工程,精密工程测量及其专业接口满足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工程总体质量合格,具备动态验收条件。

⑥沉降评估工作总结报告由沉降评估单位提供。报告内容应包括沉降评估范围、沉降评估工作流程及分工、沉降评估方法(沉降评估依据、沉降预测方法、评判标准等)、分工点沉降评估情况(评估范围、工程措施概况、沉降观测及沉降分析情况、结论及建议、沉降观测曲线等)、沉降评估成果报告(沉降观测值及预测工后沉降值汇总表、必要的沉降观测曲线等)、评估结论(需明确沉降评估成果的可使用性,如:“线下工程均满足工后沉降控制标准和无砟轨道铺设条件要求”)。

⑦第三方检测工作总结报告由建设单位提供,其中铁路局代建部分原则上应由代建单位提供,如代建范围很少时可合编,但应注明代建范围及代建单位。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主要技术标准、第三方检测有关规定、第三方检测情况(检测项目、数量、结果等,检测结果若有不合格者出现,则必须说明整改后复检的结果或问题如何销号的)、第三方检测的结论(不能有不合格者存在,问题整改必须闭合,附必要的检测报告、检算书或专家意见等)。

⑧CPⅢ控制网测量评估工作总结报告由评估单位提供。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估任务依据、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单位资质、人员及仪器配置情况,执行的技术规范和依据,外业观测、数据处理与成果检核情况,数据精度指标,成果资料完整性评估等)、单项评估工作内

容(如轨道基准点(GRP)测量评估、底座/支承层顶面高程控制咨询评估、轨道板复测评估、轨道精调评估等)、评估结论。

⑨无缝线路锁定轨温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需经铁路局工务部门审核,其中铁路局代建部分原则上应由代建单位提供,如代建范围很少时可合编,但应注明代建范围及代建单位。无缝线路锁定轨温资料内容应包括锁定轨温范围、设计锁定轨温、轨道结构、钢轨类型、无缝线路锁定轨温汇总表等,其中无缝线路锁定轨温汇总表主要包含单元轨节起止里程铺轨里程、线路行别、单元轨节长度、设计锁定轨温、作业轨温、单元轨节拉伸量、实际锁定轨温、锁定日期等。对于无缝道岔锁定应将道岔及其前后各200米做为一个无缝线路单元管理。

3.动态验收各报告编制要求

工务工程专业动态验收报告审查会所提交的报告应符合《高速铁路工程动态验收技术规范》(铁建设〔2013〕45号)第17章“报告编制”规定的项目和内容。

工务工程专业动态验收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主要技术标准、动态验收依据、验收机构及成员、工务工程专业验收过程(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静态验收报告专家组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静态验收报告中的遗留问题整改情况、动态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及遗留问题的整改计划等)、铁科院动态检测结论、动态验收结论、下一步工作安排(剩余工程及遗留问题整改计划)等。

动态验收报告要有明确结论,如:根据动态检测报告的结论和静态验收遗留问题整改情况,(**工程)轨道、路基、桥涵、隧道、声屏障各专业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动车组以

**km/h及以下速度运行时的安全性、平稳性要求(对于客货共线铁路还需明确满足货物列车以**km/h及以下速度运行时的安全性、平稳性要求),同意通过动态验收,具备初步验收条件。

四、工务工程专业验收报告审查、报送的有关要求

1.铁路局和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静动态验收各报告编制及审查工作,确保报告编制质量。静动态验收各报告要真实、可靠,内容要完整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不能遗留影响验收和开通的问题。

2.建设单位应对静动态验收各报告编制质量进行先期审查,建设单位和铁路局工务部门应共同对无缝线路锁定轨温资料、静动态验收报告进行把关。所有上报审查会的资料除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报告外,其他各报告均应只表述本次验收区段范围内工程工务专业相应的内容;所有报告均应统一采用K里程,如有利用原始资料部分或其他原因不能换算成K里程的可用DK里程,但所有报告验收、检查范围和结论中必须含K里程,以方便日后查验工作;如该工程有重大问题,相关报告还需对重大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补充说明。所有资料经审查、确认无误后再上报总公司。

3.工务工程专业验收报告审查会后,各报告编制单位需根据专家意见对审查会上专家审查的各种资料进行修改完善,并将完善后的资料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统一审查核对后将资料纸质版两份(应对文字、文整、装订、签字、盖章情况进行把关)分别报运输局工务部、工管中心存档,电子版也一同随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yo8.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