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集团公司三大管理层主要权责划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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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三大管理层主要权责划分办法

(试行)

1总则

为深化专业管理,适应集团组织机构调整和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明确集团三大管理层主要领导和部门分权范围和责任边界,规范管理秩序,共享信息资源,保证集团整体有序运作,根据《2002年××集团组织机构调整方案》和《××企业纲领》有关内容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发放范围为集团领导、专业集团总经理和成员企业总经理;集团总部各单位、专业集团各部门以及成员企业各部门须掌握与本部门有关的权责范围和工作流程。

2集团三大管理层主要权责范围界定

集团三大管理层主要权责是指管理主线贯穿集团总部、专业集团和成员企业三个层次,三大管理层有相应领导或部门履行的权责;仅限于集团总部的专项权责(如督查审计、证券金融投资等)或仅限于专业集团内部的专项权责(如工程管理、市场管理等),某一管理层内部的横向协调事宜或例外接受指令履行的权责不在此列。

3三大管理层权责划分的假设前提是集团总部对各专业集团、专业集团对各成员企业的管理方式方法一致,遵循原则为:

(1)战略、投资和高层人事任免决策权责集中,日常经营管理类决策权责下放;

(2)财务、信息、文化权责集中,其他经营管理权责下放:

(3)履行期限长的权责集中,履行期限短或需要快速决策的权责下放;

(4)能共享集团资源、有利降低成本且能提高效率的权责集中,不能共享集团资源、具有行业特点的权责下放;

(5)计划外事项处理权责集中,计划内事项处理权责下放。

4三大管理层在各项专业管理方面的各自权责见表1-9。

5相关说明

不同类型权责对应主管、支持部门(领导)说明

权限解释

必须经过相关委员会审议的领导权责说明

一些本属于专业集团范围内的职权如广告宣传、工商法律事务、培训、计算机系统建设等事项,由于专业集团暂无相应支持部门或在相应部门权限之外,须待集团支持保障机构协助审定后交由专业集团总经理签发。

一些本应由集团总部统一行使的权责(如财务、人事等),由于已经明确专业集团相应部门直接由集团总部实行垂直管理或部门负责人同时兼任集团总部中心副职,在划分时部分权责直接体现为由专业集团行使。

6附则

本办法由集团经营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从以后出台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截止至2002年8月6日,试行期间如发现规定不当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qw9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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