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预防腐败局原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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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预防腐败局原副局长:有打字员受贿400余万元

2015-03-24 04:18:00 来源: 中国广播网(北京)

核心提示:国家预防腐败局原副局长崔海容近日接受采访,就行政审批问题谈到南方某省会城土地房产部门的一个打字员受贿400余万元,原因是需要到她那里打印材料的人太多,打字员就有了谁先谁后打印的选择权,而“搞房地产的老板不差钱,早一天审批过关,就早一天回收银子。” 崔海容资料图。

现在已经有很多禁止性规定,过去30多年,110余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涉及防止利益冲突内容,中央和国家机关涉及防止利益冲突的规范性文件也有200多个,但刚性罚则和执行力不够,亟待从国家层面实施立法,实现其法治尊严。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预防腐败局原副局长崔海容

2014年2月,国家预防腐败局原专职副局长崔海容,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整整30年后卸任身退。这位曾任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的反腐干将,不仅查办过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案、首都机场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培英案、三鹿毒奶粉案等大案要案,也是一位作家和编剧,曾出版《无罪判决》、《专案组长》、《高干病房》等小说,编著过《沉浮》、《绝胜天良》、《大爱无言》等电视剧。

今年全国两会,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崔海容继续为制度反腐建言献策。在其就职的2009年,本报曾以《中纪委里查贪官,电视剧中展沉浮》为题对其做过专题报道。时隔6年,这位反腐老将接受南都专访,畅谈他对腐败与反腐败的思考。

谈预防腐败

诚信体系建设有助于防治腐败

南都:行政审批的不透明,是不是留下很多腐败的空间?

崔海容: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去年两会期间我接受人民网采访,已经谈过。行政许可审批,前些年确实较繁锁,比如房地产项目,从征地到房子盖起来,要盖近百个章子,每个章子加盖过程中都可能存寻租的空间。

有个最典型的案例,南方某省会城土地房产部门的一个打字员受贿400余万元。她非官也非吏,审批签章都轮不到她,为何受贿这么多钱?原因是需要到她那里打印材料的人太多,要排队等候。搞房地产的老板不差钱,早一天审批过关,就早一天回收银子。打字员就有了谁先谁后打印的选择权。

除了推进政务会公开,推动立法和修法也是我们一项很重要的工作。 南都:你曾经在哪些方面推进过立法与修法?

崔海容:比如2011年关于二代身份证的修法,要把生物信息放进去。我们在查案中,有人拥有多个身份证,多本护照。有个案例,其主犯十几次出境澳门赌博,输掉公款3300余万元,出入境记录竟然没有其任何痕迹,澳门赌场却调出其豪赌的录像录音,这是不是很奇怪?在证据面前,其本人才坦白用的是在东北办的假名身份证。

从防治腐败和社会管理角度,我们认为身份证实现不可伪性,是最基础并带有根本性的工程。比如财产申报,从提出到探索实施搞了20多年,可从具体案例着眼,一个官员拥有多套房子,而名下只登记一套,剩下的都用假身份登记。再比如银行存款等。10余年前有桩个案,涉案人拒不交代贪污受贿,除铁证之外,其它罪行拒不承认。后来在他的家中查出数百万元巨款,他才承认系不明财产来源。可人出来后,马上串连其所有亲戚,说不明财产是向亲戚们借的,一下列举20来个亲友。由此看出,对于掠夺国家资源,攫取民众财富,挑战法律底线者,虽不属诚信范畴约束的对象,但不管作为个人、单位,还是国家、社会无信而不立。事实证明,建立个体行为记录与责任担当,建立起有独立行为意识到生命终结的信用代码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在付出沉重代价后,经验教训的选择。它是最基础性的建制,就防治腐败而言,是兜底和堵漏的工程。

二代身份证实施后,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率先使用,将身份证号码作为个人信用基础号码加入。工商总局把企业黑名单与二代身份证号码绑定等等。现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程,已在实施推进各部门信息采集的完备,并在推进部分信息共享建制,破解信息孤岛现实。由此,工商部门实施的黑名单如实现信息共享,一个串标伪标的企业,就没有机会在任何地方投标。失信惩戒相关制度与法规,在2012年底已跟进实施。先从规章行政条例等做起,时机成熟再通过顶层立法确立。一个国家的强大与进步,制度文明渐进是不可或缺的。

谈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是有作用的,但还是要靠制度

南都:你上任预防腐败局副局长时,曾推动“警示教育”。现在中央纪委对于警示教育工作也很看重,警示教育对于反腐败真的有效果吗?

崔海容:有这样一个故事,说的是古代一个为官的人,从上到下都说他是个清官,后来他哥哥触犯了法律,他就给哥哥铐上脚镣押解回原籍。故事的结局和大家的想象正好相反,镣铐内包的全是金子。这个故事在电视剧《天下粮仓》中也有展示。人的占有欲是其天性,生发自然,所以古人总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但作为社会人,其个体学养与修炼,又千差万别,层级与阶界也相当分明,这是后天教化的作用。所以古人又结论,小人取于利,君子取于义。警示教育的功效也就体现在这里。但真正形成定力,做到非义之财不染,除密织的法规界定,严格的道德约束,没有个体崇高心性的追求,是很难实现的。能够成仁的也是凤毛麟角,多属文臣大儒。如唐太宗时的魏征,忽必烈时的不忽木,死时连丧事都办不起。

现在警示教育,大多以案说纪讲法,最终还归集到法律制度的威慑上,警示历任者遵纪守法。有些人文素养追求已经很高,就像一个吐丝的蚕,很透明,警示教育也就在其次了。

南都:下一步反腐败制度建设你有什么思考?

崔海容: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并提出要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强调“立法先行”和“立改废释”并举。习总书记反复讲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前不久又在主要省管干部会上要求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掌握法律,敬畏法律,捍卫法律。十八届领导集体非常清醒,国政治理现代化重要抓手非法治莫属。按照中央要求一步一个脚印抓好落实是其首要工作。

其次,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必须强化层级监管,明确权力边际与责任担当,实施问责和责任追究。你做这个官,就要尽这个职,负这个责。区划公权与私权间的界限,明晰拒绝相关权力人利用你手中公权谋私的行为。

再次,就是新届中央纪委推行监督全覆盖机制,在坚决打击腐败的同时,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目标。将监督之责与监管之责严格区分开来,分野清楚,各职其能。

总之,一是靠制度建设;二是靠文化承载的德性修为。 谈制度反腐

防止利益冲突的刚性罚则和执行力还不够

南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制度反腐时机是否已成熟?

崔海容:2000年秋,我到香港考察学习,廉政公署两个工作人员给我们解答问题,他们对腐败的防和治都很自信,说到利益冲突时。我就假设案例进行提问:如果我是某个大学的校长,我的弟弟到我所掌管的学校当老师,产生了我所握有的公益权与私权间的利益冲突。但如果我的同学在另所大学任校长,为了规避利益冲突,我把弟弟放到他的大学里,而同学的妹妹进我的大学当老师。类似问题,廉政公署是如何处治的?

两个年轻人略作思考,告诉我,香港除利益冲突法规,还有官员诚信处罚体制。如果你利用公权力实施利益交换,规避了法律追责,你就是个没有诚信的人,没有诚信的人就要卷铺盖卷走人,而且任何一个私营或公益性实体都不会用你,因为你的诚信出了问题。我们现在带有基础性的两者建制,都需要加强。

南都:制定利益冲突法,这个建议你提了多年,为什么这么坚持?

崔海容:现在讲两双白手套,公职人员利用亲属或海外关系,通过股权投资、资产转让及证券资本市场等把赃款洗得干干净净。周永康等一些腐败案件都有此类公私权力冲突的特点。这说明我们在治理腐败的法规制度建设上,还存在跟进不够、供给不足的缺陷。比如“职务影响力犯罪”,什么是影响力?上述案例,他们还用打电话写条子吗?

一个公职人员,你的配偶、孩子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这些都涉及利益冲突。立法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建立起任职回避、财产申报、资产处理、离职后行为限制、配偶子女从业等方面的权力笼子,在公权和私权间竖起一道防火墙。

现在已经有很多禁止性规定,过去30多年,110余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涉及防止利益冲突内容,中央和国家机关涉及防止利益冲突的规范性文件也有200多个,但刚性罚则和执行力不够,亟待从国家层面实施立法,实现其法治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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