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评课制度

更新时间:2023-08-19 14:57:01 阅读量: 高中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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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评课制度

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教学教研活动的一种形式。通过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使学校领导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领导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教师之间互相听课评课,使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总结、完善和推广教学经验,以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教学质量。

一、听课评课要求:

1、规定听课节数。

(1)、教研组每学期至少组织观摩课五次以上,通过集体观摩,丰富教学经验,提高教研组整体教学水平。

(2)、教研组教师之间应互相听课,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3)、学校中层、教研组长、指导教师和新调入的教师、第一轮任教相应年级课程的教师一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其它任课教师听课不少于15节

2、听课后要在听课记录本上按要求内容填写评课意见。

3、听课形式。

(1)独立听课。校领导及教研组长可随时到班听课,其他教师既可跟随领导到班听课,也可独立到班听课。

(2)集体听课。学校组织的校级公开课、观摩课、汇报课等。

(3)新教师与指导教师跟班听课。

(4)青年教师按学校要求的固定汇报课。

(5)外校学习听课。

4、评课原则。

评课时,先由授课人进行说课。每位听课者必须发言,评课既要肯定示教教师的优点,又要敢于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要根据学校提出的评课标准,对授课教师作恰当的评价。认真填写评课记录,会同公开课教案一起交教科室存档。

二、纳入常规管理,与业绩考评挂钩。

为了把听评课落实到实处,我们把本项工作纳入教研组考核和教师个人考核依据之一。学校要求教师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全学期听课节数不够的,在期终教研组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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