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中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及特征

更新时间:2023-11-08 22:4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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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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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历久而恒新的主题,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自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人生活在自然界之中,人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并以其客观规律为前提,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造自然界。在世界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与自然的关系,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特别是全世界范围内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使人们重新审视对自然的认识,人与自然必须和谐相处,人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来谈人与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客观规律;和谐相处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哲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也是学术界研究中

的一个永恒话题, 但由于人们的研究视角不同, 所得出的结论也是各不相同的。有人侧重从本体论的角度进行研究,强调“自然对人的先在性”;有人侧重从认识论的角度进行研究,强调“人对自然界的解释与征服”;有人侧重从伦理学的角度进行研究,强调“人对自然有必然的伦理关系”[1] 等等。然而从纯粹的自然界上看,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保护自然资源,尊重自然规律,爱护自然环境,是改善生态环境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手段。人与自然和

谐相处,是人类社会能够发展延续的前提条件,人类不能夸大自己改造自然的能力,更不能忽视自然界的力量,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人类当务之急,如今社会的发展显现出各种各样的不和谐的迹象,不论是自然界本身,还是人类之间及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都表现出很多不和谐的现象。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及当今社会的发展形势,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进行全面的阐述。

一、 人与自然的关系

(一) 从存在论的角度看人与自然的关系

自然界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人是自然界发展的产物,决定了人与自然之间形成了发生学意义上的关系。马克思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恩格斯说:“从最初的动物中,主要由于进一步的分化而发展出无数的纲、目、科、属、种的动物,最后发展出神经系统获得最充分发展的那种形态,即脊椎动物的形态,而最后在这些脊椎动物中,又发展出这样一种脊椎动物,在它身上自然界达到了自我意识,这就是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在自然界之中。马克思说:“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是“生活在自然界中”的,而不是存在于自然之外或凌驾于自然之上的。恩格斯告诫人们:“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

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自然界。恩格斯指出:“人首先依赖于自然。”马克思说:“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而人比动物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从理论领域说来,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同样,从实践领域说来,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三部分。人在肉体上只有靠这些自然产品才能生活;不管这些产品是以食物、燃料、衣着的形式还是以住房等等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在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先机的身体。 (二) 从实践论的角度看人与自然的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践是人与自然相联系的中介。劳动实践是人与自然相分离、相对立的根本原因, 同时也是人与自然辩证统一的中介。人与自然是对象性的关系,马克思认为任何的存在物都是对象性的存在物,即人与自然互为对象而存在的。人类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与自然界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人们的衣、食、住、行等依赖自然界,然而自然界对人类的各种活动都具有指导作用,人类不能任意的改造自然界,更不能违背自然规律。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不同于动物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人类的活动是有目的性的,积极的,能动地改造自然,但是对于动物来说,它们只是消极地、被动地来适应自然环境。现实的自然界离不开人类。没有人类的生存实践,自然

界也就无法显示它的存在意义和生存价值。离开人类的活动,现实的自然界将会回复到原始的自然状态。马克思在其著作《资本论》中提到,只有工人的对象性活动,才能将潜在的使用价值变成现实的使用价值。

就人的本质来说,人作为社会关系的中和,在改造自然的实践中,

将自己的本质投射到对象中去,从对象化的客体中反观自身。人与自然的这种对象性关系,其实是一种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认为主体,自然界为客体,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双向性的。一方面主体客体化的过程,人将自己的本质力量积淀、物化在客体中,以自己的活动改变自然界,实现自然的人化,确证自己是活动的主体。另一方面,是客体主体化的过程,人在实践过程中,将客体的属性、本质、规律内化为自己本质力量,提供人们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

人与自然界是不可分离的。在现实生活中,人离开了自然界就无

法生活,而脱离人的自然界也就不是人所赖以生活的自然界, 因而对于人来说也是根本不存在的自然界。另外, 从本体论上来说, 脱离人也就无法正确定义现实的自然界; 同样, 脱离自然界也就无法正确定义现实的人。因此, 马克思规定: “人和自然界的实在性, 即人对人说来作为自然界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说来是作为人的存在”[ 5] 。

二、 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的矛盾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的关系之一,人类文明的演进过程实际上就是人类对自然的不断改造和对自然界的变化

不断适应的过程。中国乃至全世界都存在严重的生态问题,人类对自然界过量的开发利用,导致了环境污染、海洋毒化、人口爆涨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都严重威胁我们自身的生存条件。人与自然的矛盾导致的危机已经从局部的演变成全球性的,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速度上都演变成全球性危机,例如温室效应。人与自然的矛盾表现为多种危机并存并且相互引发和影响,如人口引发环境问题;环境危机又向经济、政治危机传导。这种连锁反应,必将危害社会稳定性。人与自然的矛盾在不同的国家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在发展中国家是人口过剩和能不能养活这许多人;发达国家表现为人口老化和环境污染及对资源的争夺。不管是从人类中心主义还是非人类中心主义来说,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是长期存在的,只是可能会在某个时间达到一个平衡状态。

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人其实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在过去人类为了从自然界中索取最大利益,而忽视自然生态问题,从而导致生态平衡失调,是的大自然变得异常,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于是人们重新开始审视自然界,认为人类应该与自然界和谐相处,人类不能凌驾于自然界之上,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人类发展到今天,面对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问题,提出许多的方案,解决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的矛盾,然而,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很复杂,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必须从人口增长、经济发展方式等问题入手,综合各方因素致力解决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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